从前,有一个美丽的公主,她一直生活的很快乐,可是突然有一天,有一个邪恶的巫婆把公主变成了一朵玫瑰花。
变成玫瑰花的公主非常着急,因为巫婆不准有人来这里浇水施肥,玫瑰花又渴又饿。她多么希望有人能帮助她变成原来的模样,可是,知道现在,还是没有人帮助她。终于,在一个冬天的早晨,有一只啄木鸟从这里飞过,玫瑰花赶紧对啄木鸟大声说:“啄木鸟,救救我!”啄木鸟听到了,连忙飞了过来,问这朵玫瑰花是怎么回事,玫瑰花对啄木鸟说:“有一个邪恶的巫婆把我变成了一朵玫瑰花,你可不可以解救我,把我变回原来的模样呀?”啄木鸟回答说:“很抱歉,我不懂法术,但是我有一个办法,能让你活下去,而不会枯死。”说完,啄木鸟把玫瑰花从土壤里拔了出来,嘴巴里叼着玫瑰花,就飞走了。
啄木鸟把这朵玫瑰花安插在一座小房子门前,“再见!”啄木鸟说完,又飞走了。
这座小房子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她们家里很穷。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小女孩出来散步,她惊奇的发现,门前竟然有一朵漂亮的玫瑰花,于是,她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妈妈,她的妈妈连忙接了一壶水,让小女孩为玫瑰花浇水。玫瑰花被啄木鸟的嘴巴叼着飞了一天,的确有点口渴了,这时,她看见小女孩提着水壶向她走过来,连忙张起嘴巴,喝起水来,喝完了水,小女孩又给玫瑰花施肥,让玫瑰花吃点东西。每天小女孩都在给玫瑰花浇水、施肥,而玫瑰花每天都在吃吃喝喝,长得十分美丽。她很喜欢这个小女孩。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玫瑰花和小女孩的友谊也越来越好,突然又有一天,邪恶的巫婆来到了小房子门前,把小女孩抓住,又骑着扫把飞走了。
玫瑰花惊慌的摇了摇身子,她真想把小女孩救回来呀!可是她又走不了,怎么办呢?这时,啄木鸟又飞来,说:“走吧,我们去救小女孩吧!”于是,啄木鸟从土壤里拔出玫瑰花,向巫婆的小房子飞去。飞了好久好久,终于到了巫婆的小房子,这时,巫婆正想把小女孩做成汤呢!啄木鸟飞进小房子里,用玫瑰花的刺刺巫婆,因为她的刺是有毒的,刺了两下,巫婆就倒在了地上。这时玫瑰花的咒语已经解除了。她连忙解开小女孩身上的绳子。公主邀请小女孩和她妈妈一起去王宫里去,国王看见了,十分开心,举行了盛大的宴会。
最后,国王为了感谢她们,救了公主的命,让她们留在了王宫里,她们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一个王国,叫玫瑰王国,这里的居民很喜欢玫瑰。国王有两个女儿,大的叫紫玫,她16,小的叫蓝瑰,她15,她们貌美如花,谁见了都会夸她们俩长得漂亮。
紫玫和蓝瑰是同睡一张床的。
一天,她们正要睡觉时,在床旁边出现了一扇门,那扇门金光闪闪。“姐姐,我怕。”“不怕的,我去看看。”紫玫轻轻的走过去,忽然,门开了,把她们吸了进去后,门又不见了。
她们来到了一座皇宫,她们一看,啊,比玫瑰王国还要大很多,她们惊奇地看着周围。这时,从皇宫走出一个漂亮的女人,头戴皇冠,穿着洁白的衣裳。蓝瑰说:“你是谁啊!”“嗯?我是宁艺,这个王国的女皇,我的公主,快过来呀!”紫玫小声的对蓝瑰说:“等一会儿,我们跑出去吧,在这里不怎么好。”“哦,知道了。”“过来呀,我的公主!”“快跑!”紫玫说。她们冲出皇宫,后面还有待卫追着。我们听到了那个女皇的声音:“不用追了!”那些待卫没有继续追我们,我们松了一口气。
我们来到了一个竹林,“这里景色挺好的。”蓝瑰说。
“真不明白,我们怎么会到这里啊!我要回去!”
“姐姐,既然来了,那我们就玩一会吧。”
“你还想玩,真是的,还不快想办法回去啊!”
“额,哎,你就让我玩一会儿嘛!要想办法,要放轻松一点。”
蓝瑰笑嘻嘻的,没办法,就让她吧!
“呀!姐姐你看,这里有一间房子耶,我们在这里住下好了。”
“好吧。”
我们走进房子,忽然有一个声音,“命运,靠你们自己!”紫玫惊呆了!“蓝瑰我们赶紧走吧,这里好恐怖哇!”说完哭了起来,这时,天上下起了小雨。
“怎么会下雨呀!刚刚还阳光明媚的。”
“难道有超能力吗?”蓝瑰停住了。
“天又不下雨了,好神奇啊,蓝瑰。”
“难道是我吗?”
秋风刮过,把一切逆者扫走。扫去落叶,使大地重现洁净本色;扫走纸片,使温暖的话语流走无返;扫走酷暑,使凛冽的严冬重返人间。风吹过,一切荡然无存。吹吧!把一切邪恶皆吹走,用秋的飒爽清醒世俗的心灵。曾记得,夏天的这个花瓶,平凡无奇——瓶中生物却令人膛目结舌,令人叹为观止——那是一支美艳的玫瑰,美得独一无二,美得天下无双。曾有多少俊男靓女,在她面前举目起誓;曾有多少沧桑夫妇,在她面前回忆美好时光。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只是因为秋风轻轻吹过,她开始颤抖,好冷!瓶是凉的,瓶中的水是凉的,她的心也开始渐渐变凉,好冷!
瓶中只剩下这一株花的灵魂,可她仍在坚持:“我一定要熬过去!我要迎接来年的春天!玫瑰也能把美丽延续!”
这时她仍没停住颤抖,因为真得好冷……
菊花嘲弄她:“记住!永远记住!你是一只玫瑰!你不应光临我们的世界!秋是如此美好,你却玷污了她的纯洁!”
秋风讽刺她:“玫瑰!你以为你是谁?也想迈进秋的门槛!你不行的!做梦也别想!”
秋霜恐吓她:“你要想清楚,再过几天,就是寒冬!那时你会死得更惨,倒不如趁早放弃!”
她更冷了,但她的心还在。她坚信,冬都要来了,春还会远吗?瑟瑟的寒风攻击着她的躯体,侵袭着她的心,麻痹着她的灵魂……一株孤独的玫瑰,一株颤抖的玫瑰,一株将死的玫瑰,继续坚持……
天越来越冷,冬还是毫不留情的来了。瓶中的水化作一撮土——一小撮干裂、寒冷的泥土。玫瑰已经坚持不住,她的叶早已枯死,花也将要谢尽,但她的灵魂还在!她的信念还在!可怜的玫瑰!
铿锵的玫瑰!
雪花飘飘洒洒。在寒冬腊月中,一只这样的玫瑰仍不放弃,但她已奄奄一息。
冬的最后一个夜晚,她知道,自己已坚持不住。她用灵魂的最后一缕气息,轻轻地说:“我不后悔!虽然我没有见到春的来临,但我努力过,坚持过,我很快乐!”
她的灵魂飞啊飞,飞到天际……
这株花终于被人丢弃了,他们忘记了她曾经的美丽。毕竟,曾经的美丽已经过去,对他们已不再重要。连同那只平凡的花瓶,一起丢掉了。
郊外。一只羊缓缓踱过来,他看到这花,这瓶,舔了一下。热量,天际中玫瑰的`灵魂感受到了,她笑了,好暖……虽然她没坚持到第二年的春天,但她已经感受到了春的气息,春的能量。羊一拂,花瓶碎了,春风把瓶的碎片,吹向玫瑰所在的地方……
每一片花瓣的后面都有一张花精灵睡的床。
天气晴朗,花园里,馥郁芬芳,花儿们都自然的舒展了它们的笑脸,花精灵们都出来玩耍了。花精都伦也不例外。都伦是一位在当地小有名气的花精,她肩上长着一双翅膀,一直伸到脚底,看她的翅膀足知她的身份。其他花精灵看见都伦都会让步。都伦走出房门,看见了花仙意德,意德朝她微笑,都伦嘴角一翘,似笑非笑,走到意德身边时,与意德举手击掌,随后,摇身一变,翅膀隐形,变成人类的打扮了,都伦仍继续往前走,眼睛只向前望,走到橱窗前时,便侧头整理衣服,一副都市白领的样子。
可在这晴朗的'天气里,忽然下起了雨来,不会儿雨便如瓢泼飞泻,都伦抬头朝天望去,眉头锁了一下,又望了天空两三秒,旁边大妈说:“快来躲雨啊!”都伦侧过头去,不疾不徐地走了过去避雨,这是一座大厦的雨搭,不是特别大,所以大家在这里会有点挤。都伦旁边是一名高中生男生,男生的旁边是一位女生,女生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这时,女生发话了:“林玉恭,这朵花给你吧,以后……”女生停顿了一下,似乎语尽,便把头撇过去,冒雨而跑,脸上似泪又似雨,这一幕被都伦看见了,都伦想:唉,这高中生的恋情啊,呵,这男生也太不帅气了,居然不追上去,不过,我终于找到房子哒。都伦转嘲笑为喜,但当着众多人面也不好立即进入花内,所以都伦也冒雨跑出,走到一僻静处,便变回花精,她又飞到原来那个雨搭,看见那个叫林玉恭的男生站在原地正注视着那朵玫瑰,都伦钻进玫瑰花内,躺在床上,舒舒服服地正准备好好休息,突然感到一股热量,且挤得都伦不行,所以,都伦飞出来看个究竟,原来,林玉恭正在吻这朵花,都伦看到这一幕,简直快要呕吐了,她尽力遏止住,心想:大丈夫能屈能伸,忍常人之不能忍,暂且忍这一时,等到雨停,再回花园。于是都伦再次进入花内,并友好地和这玫瑰花灵聊天,玫瑰花灵听闻她是都伦,倍感欣喜,立即拿出花蜜等食物来招待。
不知多久过去了,都伦从梦中醒来,听见外面有吵闹声,便飞出来看,一看便是……
欲知都伦看到了什么,发生了何事,下回分解。
春天,大自然母亲伸出慈祥的双手,撒下各种各样的花籽儿,期盼着花儿盛开……
不久,春姑娘下起毛毛细雨,滋润着大地。泥土里的花籽们苏醒了,冒出了嫩芽,抽出了绿叶,结出了花蕾,绽开了花朵。各种各样的花儿尽管形状不同、颜色各异,但大家一起装扮着大自然母亲,相亲相爱,非常快乐。
可是,玫瑰花觉得自己越来越漂亮,而别的花呢,她觉得越来越丑陋,就再也瞧不起了。一天,蝴蝶姑娘到她那里采蜜,她竟恶狠狠地说:“快滚,以后不要来了!”蝴蝶姑娘就飞走了。春姑娘看到这一切,非常生气,便朝玫瑰吹起大风来,把玫瑰花刮得东到西歪,一片一片地凋零了。大自然母亲连忙为她说情,说她知道错了,一定会改。春姑娘才消了气,风慢慢地平息了。
可是玫瑰花却认为春姑娘治不了她,大风刮不倒她。因此,她不但不悔改,反而越来越嚣张了,浑身长出了刺儿。谁要是说她一声不好,谁要是稍稍碰到了她,她就狠狠地刺谁。秋大哥派出霜兵把玫瑰花关进了大牢。不久,玫瑰花死了。
大自然母亲很伤心,她把玫瑰花凋零的身躯搂在怀里。她相信玫瑰花能够改正错误,获得新生……
一直觉得民国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年代。应是中国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它的传奇性值得被大写加粗地关注,值得被从头到脚地打望,把它在历史里单独成章,就是怕辱没了它的风韵。不谈时局如何如何动荡,只谈民国的文学是如何如何的儒雅而绮丽。张爱玲、杨绛、钱钟书、林徽因、徐志摩、萧红等一众文人墨客,构成了民国文学的绮丽,抑或者是儒雅。
比起民国的文学,我更喜欢民国的人,说话文绉绉的,办事也文绉绉的,可在面对爱情,却总嫌自己词不达意,恨自己眼神不够火热。从前看过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只记得他写张爱玲——“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看她的文字,只觉得她什么都晓得,其实她经历的世事很少,但这个时代的一切自会与她来交涉,好像花来衫里,影落池上”。我喜欢张爱玲,不因她华丽的笔调,也不因她在那个时代里特立独行的独特气韵,我只是很喜欢,她的文字带给我的感觉,她用扁平纸张上的白纸黑字,凭空让我看见了一个丰富的民国,是封建的,是遗憾的,是繁华的',更是一个爱而不得的时代,华丽而又苍凉。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民国于我的遇见,就好像是“花来衫里,影落池上”。多买了两本张爱玲的书,越看越喜欢,忍不住翻了一遍又一遍。她的文字是媒介,生生地把上个世纪香港、上海的繁华与落寞搬到了我面前。那些早已死去的画面、化为黑白的情感与经历瞬间变得格外鲜艳,纷纷复活一样,从光阴的缝隙里漫溢出来。那些几十年前故事里的人儿早已消亡的笑,淌完的泪珠,倒是让我这个几十年后的局外人又笑了一笑,心生欢喜;又淌了眼泪,心口又绞痛了一番。书页间汩汩流动的,是民国的血液与情感。
特别喜欢胡兰成笔下的张爱玲:“爱玲喜在房门外窥我坐在房中,她写道‘他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房里有金沙金粉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我当时就想,能有这般情怀,信手便写下这样一段话的人,怕是早就把所有人都甩在了她的橹声后面,以标准的凡夫俗子的姿态张望并艳羡她。
我一直庆幸的是,在我这个年纪,读过张爱玲的书和她的人。
喜不自胜。
我记得我曾经认识的第一个张爱玲笔下的人物是葛薇龙。《沉香屑?第一炉香》不算长,却让葛薇龙的形象有血有肉,富有个性,却又轻易变得世俗。小说里的葛薇龙,是深渊里挣扎的一尾鱼,头尾疯了一样地摆动,奋力挣脱命运的桎梏,却抵不住命运的洪流。我们是蝼蚁,轻易无法撼动时代。多少具青春,在民国里长眠,又有多少只棺椁,经民国文人之手,多少年后又重新被敲开。爱玲写的是葛薇龙一个人,却平静且锋利地,写出了民国女性的奴性意识和女权的尚且卑微。那些故事里的香碎屑,在岁月的长河里洒落,成为生命里忽明忽暗的细灯,在扉黄的纸页上勾勒出一点扭曲的影。
民国。长衫遮了岁月,女子鬓角的卷发乱了经年。
我曾与民国有过一面之缘。
我见过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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