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我因为有急事去一个住在郊区的同学家,为赶时间便抄近路走入了一条偏僻的小巷。我因为害怕,心跳得“咚咚”直响,真后悔不该走这条路,可是事已至此,只得硬着头皮往前走。走着走着,突然,我发现前面有一处光亮,似乎是一个人提着一个灯笼在走。我急步赶了上去,正想打招呼,却发现他是一个盲人,一手拿着一根竹竿小心翼翼地探路,一手提着一只灯笼。我纳闷了,忍不住问他:“您自己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个灯笼走路呢?”
盲人缓缓地答道:“这个问题不止一个人问我了 ,其实道理很简单,我提灯笼并不是为自己归路,而是让别人容易看到我,不会误撞到我,这样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安全。而且,这么多年来,由于我的灯笼为别人带来光亮,为别人引路,人们也常常热情地搀扶我,引领我走过一个又一个沟坎,使我免去许多危险。你看,我这不是既帮助了别人,也帮助了自己吗?所以,每天晚上出门,我总是提着一盏灯笼。”
挫折像镜,可照出世态炎凉冷暖。在它面前,真与假昭然若竭,泾谓分是。是知已,挫折便把你和他拉得更近,是亲人,就会说“天涯海角,永不分离。”是假朋友,挫折会掀掉他的面具让他现出原型,是敌人,挫折也会让他得意洋洋,放松竞争。挫折是一种验,也是一种确证,挫折是一次愚蠢,也是一种成熟,挫折是一次死亡,也是一次再生。
悠悠人生路,挫折伴你行。
岁月催人老,不老的是亲情。无论我们身处何境,身在何地,亲人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精神支柱,最理想的感情寄托!
我可以追述到童年时代,去回忆那段感人的亲情。那时,我常和奶奶去买菜,到菜市需要走一段人行道,在横穿一条马路。在下班时间,大街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的人群匆匆而过。年龄大了,奶奶的双腿显得很不灵便,走路怎么也快不起来,他提着菜篮,挨着我边走边谈些生活琐事。
穿过马路,就是菜市了。奶奶突然停了下来,他把菜篮挎在臂弯,腾出右手,向我伸来……
一霎那间,我的心灵震颤起来,这是一个多么熟悉的的动作呀……
上小学时,同样要穿过一条马路才能到学校。奶奶担心我出事,每天都把我送过马路才折身回去。横穿马路时,他总是把我的小手捏在她掌心,牵着走到马路对面,一遍一遍地叮嘱:“有车来就别过马路”,“过马路要跟着别人一起过”……
我依稀记得那寒冷的夜晚——在半夜时分,我的头脑突感到一阵热潮袭来眼前一片模糊,痛苦正在缠绕着我,这时候传来焦急而亲切的声音:“痛吗?”徘徊在我的身边,我慢慢地睁开眼睛发现妈妈正在背着我赶往医院的路上在。风雨正在刁难着这一位赤热的母亲,在这漆黑的`夜晚中母亲那被雨水淋打着的苍白的脸显得是那么清醒,我看着这一脸觉得是那么陌生,与以往的那一张年轻的脸是截然不同的。难道时光真像人们说的那样飞逝而过吗?我的内心突然有了一阵痛苦,我气愤,我后悔以前怎能用那种憎恨的语气跟父母说话呢?在这似痛而又非痛的情绪中我深深感受到了父母的亲情——一颗火红的心。
六岁时跟父亲学骑车。开始是爸爸扶着我的车,我骑。半小时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父亲放掉了车。我回头想和父亲讲话,但没见着他人,心里一下子慌了起来,只听见“喤当”一声,我摔了。最疼我的母亲连忙过来扶我,但被父亲挡了回去,说了声:“真没出息,摔了一跤就哭哭啼啼的,让她自己爬起来。”我一脸的不悦,连忙起身扶起车,骑了起来,我想证明,我有能力。在我骑起来的那一刻,我记得,父亲的嘴角挂着微笑……
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自己;没有亲情,世界就会是一片孤独和黑暗。我感激他们,是打心眼里的感激,从我上中学的那一刻我就发誓,在亲人的有生之年,我会用最大的努力去善待他们。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在什么时间,我都会象他们待我那样待他们,让他们以后的生活过的好点——是我最大的义务。我知道,不管我怎么说怎么做,都不及他们对我爱和恩情。因为那是人时间最珍贵的东西。
……
让我们用感恩的心,感恩亲情,感恩亲人所给予我们的一切!
“真的吗?那他这个小老婆太有福了,老公的钱、权都让她轻易得手了。”
“还是他跑掉的老婆太无耻了,耐不住清贫,跑了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海!说不定不跑也好不到哪儿去,没准儿苦也吃了,累也受了,结果人老珠黄,被小三上位了呢。”
男人被戴了绿帽子,乃是奇耻大辱,要是老婆也跟人跑了,则是他人生的巨大灾难。老婆是男人自认为最不用设防的安全领域,老婆不同于情人,不用花心思讨好她也不用设机关防备她,因为老婆天经地义就是自己的。然而连老婆也看不起自己了,老婆的背叛就会像一把利剑,见血封喉,***死了他全部的信念,以前的他就会随之死去。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武装到牙齿、随时准备战斗的男人,因为再也没有他可以信任和依赖的人了,他要独自而战,不成功便成仁,他要向那个背叛他的女人复仇,他要用自己的成功让那个势力的小人向自己臣服。
老婆的背叛,其实也成就了男人的辉煌,虽然她恶名昭著。
男人的.发达,其实也受益于老婆的背叛,虽然他对她恨之入骨。
最悲哀的,其实是女人。当男人落魄时,要陪他一起“共苦”,拖儿带女,服侍老人,还要照顾那个平庸老公的生活起居;当男人终于事业有成时,女人却人老珠黄,不是被老公冷落深宅,就是要遭受被抛弃之苦。即便是老婆当时能审时度势跳出寒门,却悲剧地发现,当初自己背负骂名逃出来的寒门竟然成了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
女人的悲剧在于总把男人幻想成自己生命的港湾,让自己安然到站,从此停止漂泊。
男人的聪明在于总是把女人当成自己航程的中转,让自己惬意休憩,然后更好地远航。
邻居们帮桑娜找了一份收入不低的杂工,上班之余她就在家里照顾照顾孩子,其余时间就由两个较大的姐姐照管这些小家伙。渔夫还是整天起早贪黑地去打鱼,以养家糊口。
这样平静的生活持续了很久,直到那些小家伙都渐渐长大。懂事了。
几年后的一天清晨,又一个狂风呼啸。电闪雷鸣的一天,这个温暖的九口之家又开始了忙碌的一天:渔夫早早的带着五个小男孩去海上“体验生活”,两个大姐姐在家里干家务。只有桑娜,她望着窗外的大雨,倾听着波涛的'轰鸣和狂风的怒吼,感到心惊肉跳。
桑娜早早的回到家,在门外徘徊着,焦急的等待丈夫的回来。
“嗨!桑娜,我们回来了!”只见在远处水天相接的地方,丈夫的小船正在驶来。只见他满脸笑容,几个小家伙在船上嬉戏,船上的鱼儿活蹦乱跳,多的再也装不下了。与此同时,太阳也终于战胜了阴霾,显露于云端。
渔夫一手抱起两个孤儿,望着他们,欣慰的笑了……
红红的太阳目睹了一切,它也慈祥的笑了,笑的多么温暖。灿烂。这也意味着他们一家的生活将更加美满。幸福。
一年后,我去了一个自唐朝以来,就享誉全国的一个地方-山西。在那里,我虽然没有确切的`感受文化的气息。但是,他们的为人素质和品德,却让我在几年后的今天,才慢慢的感受到了一些故乡人所不具备的魅力~!
回来后,在故乡呆了16个月,我来到了,应该是有所内涵的武汉。并在这里,也确切感受到了一些文化的魅力。但是,当我从文化中心-北京回来了以后,我才明白。原来,这里虽然有些东西,但还是有些淡淡的。相比较而言,还有一点杂的味道。这个时候,我再一次的回到故乡,我突然的发现,这里和别的地方比之而言,根本就不算又文化的地方(近代史还是有一点味道的)曾记得,鲁迅先生的故乡以前并不怎么引入注意。
但是,自打鲁迅先生问世以后,哪里聚集了很多现代的文人。因此,我又觉得,文化底蕴是不是人造的。如果是,那我就真有点羞面于色了。毕竟,我不是文化的缔造者。所以,我就不配在这里‘指手画脚’。更不配责怪故乡的不是!呵呵!归根到底,我只是一个俗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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