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是部很好看的书,也是一个想象力和个性都很张扬的故事。对于一个矛盾关系纷繁复杂、结构框架极具野心的故事而言,作者必须具有强大的掌控驾驭能力,否则根本无法压制弘大叙事所带来的状况百出的弊端。现在看来马丁老爷子是个中高手,我喜欢他丰富的想象,他对权力戏和人物的洞察力,以及那些很棒的台词。如果看一个人要看他的眼睛,那么看一个故事或一部戏就要看它的台词。台词好不能绝对保证故事好,但台词烂的故事九成都是烂的。从台词能看出作者是不是有头脑,冰火里带感的台词和有意思的话俯拾皆是,作者让每个人都能说出很棒的话,或幽默,或残酷,或幽默且残酷,看着看着实在忍不住想记一下,于是就顺手开了这个边看边记的更新帖,看看我能记下多少。这个想法从第二部快结束时才想起,所以第一二部的会少一些。
“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的箴言,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同样也可以在现实中被广泛引用——它确实也被广泛引用了。
“名字是危险的东西。”(提利昂)——如果小恶魔说的是“你最好不要知道我的名字。”感觉是不是差了一层?
“韦赛里斯是个傻瓜,傻瓜相信蠢事。”(丹妮莉丝)——哈哈哈哈。
“你们都还是乳臭未***小毛头,身上都是夏天味道。”(艾里沙爵士)——好有冰火特色的比方。
“您自己也应该祷告。”凯特琳补充道。“为了胜利?”(蓝礼)“为了理智。”(凯特琳)——总是喜欢这些简单有力的话。
“她有狼的血统。”(乔弗里)“你有鹅的脑瓜。”(提利昂)——冰火的人物谱都很精彩,但小恶魔无疑是作者最用心思的人物之一。
“我不是在威胁国王,爵士,我是在教育外甥。波隆、提魅,柏洛斯爵士再张嘴,就宰了他。”侏儒微笑,“这才叫威胁,爵士,知道区别了吗?”——侏儒嘴皮子厉害,老爷子笔头伶俐。
提利昂隐约意识到有个学士正在询问他是否受伤。他二话不说,推开庭院的人丛,来到外甥面前。他用力踢他。这感觉真过瘾,他想多踢两下。——这段很过瘾,我看得也很过瘾。
柏洛斯和马林互换一个眼色。“我们要穿着白袍去吗,太后陛下?”柏洛斯爵士问。“光着身子也无所谓!那样倒好,可以提醒暴民你们还是男人。看到你们在街上的表现,只怕大家都忘了!”(瑟曦)——接上段,俩姐弟发脾气都很有趣。
“朋友们,”瓦里斯说,“斗嘴无益。我请求两位,将心掏出来,协力办事啊。”“掏谁的心?”提利昂酸溜溜地说。他想到几个颇有诱惑力的候选人。——同一章,妙语如珠。
“我对你的爱就已经让我丢脸了。”(提利昂)——小恶魔其实也挺可怜。
我统辖的军队比你率领的这支更庞大,凯特琳目送他们离去,心里不禁想。我统辖着怀疑与恐惧的大军。——她感觉到的恐惧远大于能看到的力量。
黑暗是可疑的盟友。(兰尼斯特军趁夜袭击奔流城失败。)——冰火里很多这样有意思的比喻。
“他们会为骑士头衔***人,但不会为此而死。”(波隆)——头脑清楚的人才说得出一针见血的话。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我很诚实,恐怖的.是这个世界。”(猎狗)——猎狗的话跟他的脸一样冷酷可怕。
《冰与火之歌》系列读了大约有9个月,平均每3个月一卷,前段时间刚刚读完《冰雨的风暴》上中下3本,全书洋溢着两个字:误解。
说到误解,这种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是稀疏平常,我们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们满意、不可能让所有人知道全部的真相,Valar Morghulis – Valar Dohaeris,总有聪明人会理解的。
小恶魔提利昂在都城保卫战倾其全力保卫都城,甚至失去一只鼻子,若没有他,都城必将沦陷,而所有胜利的荣耀却被前来支援的父亲攫取。大家举杯欢庆之中,小恶魔却他阴冷的房间里不省人事。
战争结束后,倒戈投降的提利尔家族为君临的人运来了大量物资和补给,获得了君临百姓的爱戴,而君临的百姓们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提利尔家族的封锁才带来了君临战争期间的饥荒。人们认为饥荒是小恶魔造成的,恨透了小恶魔却爱戴提利尔家族。
琼恩应断掌的要求,***死断掌,作为卧底向野人投降,但他逃回黑城堡,将野人来袭的消息告诉黑衣兄弟后却被杰诺斯·史林特冠以变色龙的称号被打入冰牢。
詹姆是一个重视荣誉的人,生为公爵之子,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家族、天生的战士,却与自己的亲姐姐陷入爱情之中,即使被披上白袍,读书笔记立下永不结婚的誓言,也不能阻止他与王后生下两子一女,因为***死疯王而被冠以“弑君者”的称号。他将丑陋而强壮的布蕾妮救下后却发现她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他心想,“傻瓜,你本该亲吻我的,干嘛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疯王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
其实还有些许讽刺:
詹姆在五王之战中失去了右手,幻影手指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另外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现摘录如下:
小保罗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
曼斯·雷德为了获取巨鹿的毛皮与影子山猫打斗,被撕烂了手臂和脊背,弟兄们担心他就要流血死掉,而他却在野人的救治下生存了下来,他感慨自己流的血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
雷拳托蒙德对琼恩说,“如果你喜欢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
“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活儿不用的,那样的话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对小指头说,“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还有一些经典语句: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
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世界上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小指头作者:Alvin
一位国王要选择继承人,发给国内每一个孩子一粒花种,说种出最美丽的花的人就是未来的国王。到了评选的当天,只有一个端着空无一物的花盆的孩子被选中了。原来孩子们的花种都已被蒸过,根本不会发芽。其实这次测试不是为了发现最好的花匠,而是为了选出最诚实的孩子。既然未来的国王都需要非常诚实,由此看来诚实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
三则事例,诠释了诚实的小部分含义,诚实也是力量的象征,它显示着一个人的高度自重和内心的安全感与尊严敢,诚实,这个高贵的品质,应该成为我们永久的伴侣。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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