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迷失了自己作文(怎么才不会迷失自己的作文)

别迷失了自己作文(怎么才不会迷失自己的作文)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3-04-06 08:54:45
别迷失了自己作文(怎么才不会迷失自己的作文)

别迷失了自己作文【一】

然而对于一年前的“兰姐”,我可以十分放心。毫无戒备地与他相处。

我们是刚上初中才认识的,他那时个子不高,但很胖。黝黑的皮肤看起来很土气,脸上不时漾起粗糙的微笑,他笑时嘴角总是向后咧。这样便露出了洁白的牙,映衬着他的黑色皮肤,又眯缝着双眼,整体上会使人愉悦。

那时候,大家都做好奋发读书的准备,每天上课都精力充沛地盯住黑板。一是给老师留个好的“第一印象”,二是在新同学中能有个好地位。那时的课堂很活跃、很有生机,甚至每提出一个问题全班同学都要举手回答。

而现在上课时全班只有我和“兰姐”举手发言了,老师在台上充满激情地讲课,众人在台下迷迷糊糊地趴着,完全混沌状态。整个班级有些发蔫。老师见只有我俩举手提问,便只好随便叫我俩任何一个。

兰姐很和蔼,面对别人的欺辱,他总是微微一笑不太在意。开始他这个弱点只有我知道,后来全班都知道了。于是纷纷找他的麻烦,更有甚者竟故意当着很多他的面用尖刻的语言攻击他。他的外号“兰姐”便在那时传开了。他一个男孩子得了一这么个女孩的.名字,竟然不勃然大怒,可见他的忍术之强。

其实“兰姐”是男孩子,我们总欺负他,也便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兰姐”,这外号要追根溯源也很困难,反正后来就这样传开了。

记得那时我们都笑嘻嘻地喊他的外号,他便一个人低头走路,从不抬头,装作未听见。后来大家都这么叫,他也就听习惯,跟随我们渐渐默认了。以致后来发展出“小兰”、“兰兰”之类更肉麻的外号。

我更是没少欺负他,那时我们下午上课晚。中午去得早,而又看不下书。全班干什么的都有。听P3P4的,看小说的,玩牌的,煲电话粥的,发短信的,谈情说爱的。就剩下没有搓麻的了。全班乱哄哄的,像我俩这样没长相、没家财、没甜嘴的“三无男”更是没什么事可做,就到“兰姐”那里烦他、打他、魔他。这样的事几乎每天都上演,后来有一次他真的生气了,眼睛里含有泪水。皱着眉头,大声向我吼。那样子很窘。

看到他这样子,我发现已伤害了他的心,他一定很难受吧?我后来便发誓:以后不再欺负他了。

上初二后,我俩都迷上了小说,那时班上看小说的人多,上课下课偷偷地看,也把一些同学的成绩看下滑了,他看得更猛,有时甚至拿回家去看。我估计他成绩下滑与看小说不无关系,有一次看一部长篇的小说,十好几本、我和“兰姐”兢兢业业不到一周就搞定了。我们大书看得多,但从未被老师抓住过,这一切源于我们很理智,且伪装得很严密,使老师看不出半点差池、异样。别人的小说都被没收了好几本,而我俩却没让老师发现蛛丝马迹,前科档案良好。因而我们时常遭到表扬“你看阿康和刘小怎么样怎么样。”我们听着都恶心,这样也为家里省了不少赎书钱。

我天生身体就差,还不愿意运动,而兰姐这小子竟疯狂得迷恋篮球。此举致使他身高突破了170米。他上课下课谈的都是NBA:什么凯尔特人不及湖人;掘金比火箭强。更疯狂的是每天中午他在食堂吃过饭后,便他那破链盒子匆匆回家去看球赛。我们一般人的贴纸多半是帅哥美女,明星大腕,而他书上竟清一色是一帮黑人球员;我常取笑他:再这,你可就要和他们一样黑了!但他不屑一顾,上课时打眼色,还说“让我们投三分吧”之类的话。

前不久他又发动一帮篮球爱好者,每天早晨四点到小学院里玩篮球。每天当我还在睡梦中时,他早已在篮球架下砰砰拍球了,他爱一件事便爱得疯狂,我想这就是他的优点所在了。

忘了是哪一天我和他去打羽毛球,他在这方面不如我,动作很笨拙,常常球都发不出来,但他很努力,看他满头大汗地捡球,我越发感觉他原本在我心中并不高大的身影突然高大起来。我想对他说,兰姐你太老实了,以至你总是受到不公的待遇,但你一定要坚持这种态度。因为,全班只剩下你一个善良、大方的人了,你不要变坏,我们已经变得圆滑了,留你一个大熊猫吧。相信我会永远默默在心中为你祈祷,永远关心你的。

一年的时光就这样匆匆的过去了,我们从初二升级到了初三,后来还经历了中考。但是就在这一年时间里,我们明显的发现,就连兰姐也变坏了。整日说着诸如各种、为什么呢及各种语调的俏皮话,让人生厌。但是每当想起他的那些曾经,我便不由的原谅了他,但一些极其厌恶他的女生起不能忍受他的絮叨,甚至多次上书老师,要求离他远一点。可怜的兰姐,也变得开始迷失了,这是的悲剧!

虽然他最后还是迷失了自己,但他给我留下的回忆还是这么亲切。我想我应在眼泪中好好回忆兰姐和我走过的那些坎坷的岁月,不觉潸然泪下。这些记忆都是人生最最宝贵的财富,用心灵去串联这些事件,亘古不变。陪着这些记忆到永远!

别迷失了自己作文【二】

??失的童话作文素材

以前我是个爱仰望天空的人,苍蓝的天壁总是给我求生的勇气,而现在我喜欢深邃的夜空,包容一切的黑暗和隐忍,流下的眼泪也没人看见。

也许一个人最好的样子就是平静一点,哪怕一个人生活,穿越一个又一个城市,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道,仰望一片又一片天空见证一场又一场离别。生死离别都是别人的热闹,我有我自己的孤寂。

有时候我站在夜晚空旷的天台上我就在想,我要的究竟是怎样的生活。我不喜欢说话却每天说最多的话,我不喜欢笑却总笑个不停。身边每个人都说我的生活好快乐,于是我也就认为自己真的快乐。可是为什么我会在一大群朋友中突然地就沉默,为什么在人群中看到个相似的背影就难过,看见秋天树木疯狂地掉叶我就忘记了说话,看见天色渐晚路上暖黄色的灯火我就忘记了自己原来的方向?

哪个会预言的巫师呢?

你在哪儿,请告诉我。而最有意义的生活是什么,也请你告诉我。

当爱丽丝丢失了通往仙境的要是,她是应该难过地往回走,还是蹲下来难过地哭泣?

而我还是得继续走下去,而某个人的话必定成为我的信仰,我会胸中装着这样的信仰一个认为独自走下去,没有恐惧。那些我的生命中绽放过的花朵,那些在我头顶飞逝而过的流行,那些曾经温暖的诺言和温和的笑容,那些明亮的眼神和善良的任性,一切成为我难以抚平的'伤痕和无法忘却的纪念。

大提琴的声音像是一条河,左岸是我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我值得紧握的璀璨年华,中间飞快流淌的,是我年年岁岁淡淡的感伤。

20xx年已经夺取,而我依然匍匐在时光中,等待心里一直等待的东西,尽管它从来没有出现过。也许又要到很久之后,在某一个清晨,在某一个陌生的街道。。。迷失在童话中。

在自己编织的梦境中。。迷失

别迷失了自己作文【三】

章鱼之所以能在大海里横行霸道,是与它有着特殊的自卫和进攻的法宝分不开的。首先,章鱼有8条感觉灵敏的触腕,每条触腕上约有300多个吸盘,每个吸盘的拉力为100克,有时章鱼可以运走比自己重5倍、10倍,甚至20倍的大石头。想想看,无论谁被它的触腕缠住,都是难以脱身的。有趣的是,章鱼最喜欢将自己的身体塞进海螺壳躲起来,等到鱼虾走近时,它会突然变成一个庞然大物,向鱼虾发起猛烈进攻,迅速咬破它们的头部,注入毒液,使其麻痹致死,然后美餐一顿。

章鱼就是靠这个独特的看家本领,在海洋里横行霸道,无物敢敌。

然而,由于章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矿物质等营养元素,并富含抗疲劳、抗衰老,能延长人类寿命等重要保健因子如天然牛磺酸等,所以,章鱼不但是营养丰富的海鲜食品,而且在医学方面亦有极高的价值,是非常珍贵的补品。

当初,人们为了猎捕章鱼,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因为它的'隐身术太高明了。慢慢地,聪明的渔民根据它的特长,摸索出一套轻松的猎捕方法。他们把小瓶子用绳子串在一起沉入海底,可笑的是,章鱼见到了这些晶莹剔透、光滑可爱的小瓶子,好像见到了护身符一般,都争先恐后地往里钻,不论瓶子有多么小,多么窄,它们总是向着最狭窄的路越走越远,最后走进了死胡同。

就这样,渔民们不费吹灰之力,把一条条章鱼捕捉到手。

是什么囚禁了章鱼?是瓶子吗?不,囚禁了章鱼的,是它们自己,而且正是它们那些自身熠熠闪光的特长。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正像章鱼一样,本来有着令人羡慕的特长,却不加珍惜,自命不凡,固执己见,结果囚禁了自己,葬送了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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