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周六的傍晚,我上完素描课,独自穿过家附近铁路下的一条隧道,来往的人车很多,环卫工人却很少来这里打扫。这时,我瞥见了一张被人随手丢弃的纸巾。它静静地躺在昏暗的.隧道里,白的那么刺眼。我的注意力被它吸引了,脑中如激起千层浪一般,纠结开了。我要去把它捡起来吗?尽管周围的人车混杂声不绝于耳,但我却充耳不闻。我应该把它捡起来再扔到垃圾桶里去吗?可是万一上面沾满了病菌呢?我还是别管它了吧。可是别小看这张纸呀,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白色污染迟早会毁了这个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的。但是我此刻背着沉重的包,拎着画箱,疲倦的身躯不容自己再实行那弯腰,捡起,再扔掉这一看似简单却劳累的动作。我的心陷入了矛盾结果就是:这么长时间的心理斗争仅仅浓缩成了那几秒:转过头去,再转回来,漠然地经过了那个思想碰撞的地带。没再回头,身后,却是昏暗隧道里,那刺眼的白色
现在回想起这件事,我追悔莫及。我痛恨那时我的私心与惰性。如今,处处都能看见与那年不径相同的刺眼白色,每天的空气污染指数都逐步上升。成堆的生活垃圾渐渐吞噬着这个原来美丽的星球。在一霎那间,我感到自己是个罪人,甚至比那乱扔垃圾的人罪状更甚。现在很少有人能主动地去捡起垃圾,冷漠逐渐残蚀着人性,同时却又不敢抬头面对这片天空。
当电锯咝咝地响着,人们竟毫无节制砍伐森林时,你听见木桩的悲叹声了吗?当一阵枪响之后,猎人把飞翔的小鸟射落枝头时吗,你听见飞旋的羽毛的战栗声吗?当人们将枝头盛开的花朵拦腰折断时,你听见飘落花瓣的哭泣声了吗?当城市的发展渐渐吞没了绿色时,天不再蓝,水不再清,这时你才听见吗?
是的,我听见了。我走上前去,弯腰捡起了那团不再刺眼的白色。
有一种甜,是冰糕的甜。小时候,爸妈都去打工,我自己在村里玩。那时候,我就知道了这种甜。夏天,我蹲在树底下躲太阳。对面是小卖部,老板把冰柜搬到门外。老板比冰柜还高。来了一群小朋友,他们举着手,把钱给老板,老板打开冰柜,冷气从里面四散而逃。一只肥手伸进去,抓出一把雪糕来,分给小孩。
小孩拿到冰糕,就像小猪吃饲料。边吃边跑,嘴里还嗷嗷叫。风从四面八方吹来,小孩围住我,挡住了风,吸着手里的`雪糕。我问他们,什么味儿啊,他们告诉我,甜的。
过了夏天,我去上小学。从家里出发,走过暴土扬长的街道,街两边是土房,像迷宫一样。每天我穿过它们,出一身汗,坐到教室最后一排。阳光从窗户进来,透射到黑板上,黑板光芒四射。
老师在黑板上写字,我在最后一排,左右摇晃看不清,又出了一身汗。老师写完字,转身大声喊了一句话。隔了半小时,我听到了回音,他喊的是,最后一排能听见吗?
我眯着眼,看清了黑板,上面写着,勤劳的汗水浇灌出甜美的果实。我把胳膊上的汗擦掉,舔了一口。美则美矣,哪里甜啦?
小学毕业,同学们作鸟兽散。我到城里上寄宿制初中。男孩开始长胡子,女生开始长个子,整个学校有一股尿***味。
晚上,教学楼挡住月亮,情侣在星光下接吻。校长手拿探照灯,灯光射向四面八方,就像一座金佛像。佛光照到一处,就有情侣发出惊呼。校长飞扑过去,嘴里叫着,妖孽站住,你是哪个班的?
每到放假,校门大开,家长挤进来,领孩子回家。没人接的男生聚到一起,要打架。领头的两个人先谈,谈不对付就开打。后面的男生一拥而上,围成一个圈。领头的两个人抱在一起,外面的人拳打脚踢,也不知道打的是不是自己人。
我从旁边经过,圈里血肉横飞,圈外车水马龙。人有时候在圈里,有时候在圈外,圈里躲着拳头,圈外躲着车头。
初中毕业那天,我坐在教学楼下。没有人打架,没有人接吻。学生们从我眼前走过,面目模糊不清。有人说,前几年,校门口的血擦不干净,又腥又甜。有人说,女孩的嘴是甜的,因为她们爱吃口香糖。有人说夏天又到了,去买冰糕吃。
有一种甜,我们从来不知道。
哇~~家里来客人了?这么多好吃的!
还是我在做梦?这简直就是买火柴的小女孩擦亮火柴时看到的景象啊~
我的口水不争气的流了出来,真应了李白的那首诗,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原来这位大哥写的是口水啊…!
我下意识地抹了抹嘴角,吞了一口口水,伸手就去抓那块松软诱人的蛋糕。
咦?你别跑啊,姐姐就是看看你,我不会伤害你的,你看我这么善良…
还没等我说完,那块蛋糕就一溜烟没了踪迹。明明就在眼前,怎么会这样?我仿佛看到了所有的美食都长出了肌肉发达的小短腿,迈着轻盈的小碎步,蹦着,跳着,一点点离开了我的视线,临走还不忘搔首弄姿的摆一个做作到极点的pose,回眸一笑……
啊!我都要吐了,老天真是不公啊!我忍不住埋怨起来,谁知一回头,就看到那只硕大的烤鸭正待在盘子里对我微笑,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啊,怎么看怎么百看不厌。
我一边笑着一边向他走了过去,亲爱的,还是你好~~啵~~亲亲~~正当我伸出手打算轻轻地抚摸它,“彭”的一声!一道白光划破了苍穹,我忍不住捂着眼睛后退了几步,慢慢地缓过神来,定睛一看,那只烤鸭的身体骤然膨胀了两三倍,而且正变得越来越大,我被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因为我感到我的耳膜已经被振得几乎支离破碎,而且这种感觉正变得越来越强烈,我似乎预感到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
咦?不对啊,这声音这么熟悉,好像是……?!
我腾地从床上跳了起来,看了看被口水淋湿的枕头,和…地板上正在嗡嗡响个不停的不明物体……我的手机……为了睡个好觉,我明明调了振动的,可是,我却不偏不倚的把它丢在了地板上!让它和地板来了个二重奏……
呜呜,我的烤鸭,我忍住了心痛,定定神,接通了电话。
小A的声音传了出来:“喂,625啊,今天下午有空吗?出来玩吧。”
我可怜的小心脏啊,就为了这,大清早的,才六点啊,我的烤鸭啊。呜呜。
“恩,好吧,下午见。”
虽然心有不甘,但小A毕竟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我们一起度过了四年的大好时光,看在我也曾在半夜十一点半***扰过她的份上,就原谅她吧。
挂了电话,我以比刘翔还快的速度直冲厨房,翻箱倒柜,终于,让我发现了一块奶油面包,呵呵,虽然不及梦里的诱人,不过,也足以抚慰我饥饿的心灵了。
几口把面包解决掉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呜~~我的减肥计划,又失败了……这已经是我第n次减肥了,想不到美梦再次落空,唉……看来减肥真的不是很容易啊!
……
算了,看来节食是没戏了。要不试试运动减肥?!
于是,我再次想到了小A,每天早上陪我爬山,嘿嘿…就是你了……
自从小A把她QQ相册的名字改成了“有一种关系叫做闺蜜”,我就毫不犹豫地把她当成了同生共死的战友,哦不,是闺蜜。自此,每当我有什么不愿一个人做的事,总会第一个想到小A,当然,她也跟我一样。于是,我们便成了老师眼里课间从不会呆在教室里的活跃分子,我和小A也成了班里为数不多的几对知心好友。
低头看看钥匙上挂的戒指,忍不住偷笑起来,这是跟小A出去逛街时买的,她非要买两个一模一样的,好像这样才能显示出我们的关系有多好。不过,要说我们俩的关系,班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自从分了班,现在的班里我就只和小A要好,虽然朋友不只一个,但小A在我心里和别人还是不一样的。
初三那次运动会结束的时候,我的心情差到了极点,搂着小A的脖子就号啕大哭,虽然现在也忘了是为什么,但当时就是说不出的难过,就像是有一团乌云一直笼罩在心口,挥之不去,心被压得生疼,仿佛一点一点就要渗出血来。就只有小A任由我抱着,陪着我一直哭,那时候,真的有种生死与共的感觉。包括后来她陪我从运动会走回了家,一路上,我,小A,还有后来碰到的其余几个同学,一边走一边聊着天,打打闹闹,走走停停,那种目空一切的天真,洒脱的笑,忘我的眼泪,真的一辈子都忘不掉,永远忘不了在十五六岁的年纪,我拥有这样一群朋友。
记得我和小A一起跑着穿过隧道,风呼呼地刮过耳际,长长的隧道充满了春季有些干燥的风,耳边不时传来汽车的.鸣笛,有些液体滑到嘴边,不知是泪水还是汗水。咸咸的,有点发涩,有点苦,但好像又充斥着一股甜丝丝的味道,我想,这是青春的味道,友谊的味道。
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
我们远比大人们想象得成熟,我们也懂痛,也会受伤。而这些,都是大人们所不懂的。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渐渐的步入了初四,又一次的离别,想到刚刚适应的新集体马上又要四分五裂,心里忍不住浮现了一丝忧伤,在心头若隐若现,密密麻麻地缠绕着我的整个心房。我们要好的几个朋友商量着,一起努力,一起考上同一所学校,一起漫步在高中的校园内,谈笑风生。
于是,我们开始了奋斗的历史…奋斗的过程虽然辛酸,但结局一定会非常完美,我仿佛看到了我们手牵手,肩并肩的身影,明亮的阳光下,最灿烂夺目的画面。
手里的戒指还是闪闪发光,就像我们的友谊,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去颜色,虽然不是富丽堂皇,但却是千金不换。
有一种关系叫做闺蜜……
有你在身边,阳光永远灿烂……
洁白的云像是柔软的棉花糖,轻轻地漂在蔚蓝的天空,整个世界都是快乐的味道……
有一种关系叫做闺蜜……
闺蜜……
导语:对于黄轩这个名字,你一定不陌生吧。他温文儒雅的样子、清新脱俗的气质令人印象深刻。他有着自己的追求和宇宙,即使慢条斯理,也能活出自己的节奏。
黄轩给人的感觉,可以用他的代表作来形容——“蓝色骨头”。在他的身上,有着双鱼座天生的孤独气质,又带着后天养成的优雅。
无论是《推拿》还是《黄金时代》,都属于文艺片,再加之黄轩又出演了《红高粱》里痴情儒雅的张俊杰,所以便被贴上了“文艺男”标签。他一边调侃着说,“难道自己长得不商业吗”,一边又觉得,能被当成“知识分子专业户”还是个不赖的体验。
黄轩常常利用自由时间去全世界溜达,不会带助理,连经纪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参加完某个电影节,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众,可能是去某个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个胡同的酒吧听流浪歌手唱歌。
对于那些具有标志性的建筑、城市,黄轩没什么兴趣。同样,除了拍戏,他对曝光度这种东西也是避而远之。他常常拿一句话来警醒自己。那是丹尼尔·戴·路易斯所说的,“作为一个演员,你不能让观众知道你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
也就是说,除去当一个演员,黄轩更希望能做自己。这样的自己,可以不用担心黑眼圈,熬夜去读一本好书;这样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拨一下吉他;这样的自己,不会怕偷拍,能够去博物馆逛一逛;这样的'自己,会偶尔感性,在微博上写一些随感……
无论是对艺术,还是其他领域,黄轩似乎都保留着真实的求知欲。而他这个人也实在,从不会哗众取宠,又或是夸大其词。他会坦白地承认:自己爱上书法,并不是想要表现得高尚,只是为了让心静下来。
大三那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他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分别失去了爷爷、奶奶还有父亲,自己又没有拍戏,每个空闲的时间就变成了煎熬。为了尽快驱走悲伤的情绪,他就想着找点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时,他无意中发现了毛笔字帖,便买了回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家写毛笔字,一写就是一下午。随着内心的充实,也就没那么难过了。也是从那时起,他爱上了书法。
黄轩写的字,力透纸背,如同他这个人。他活得随性又不随意,认真却不较真,内心有着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太多复杂的事情,他也善于在微小的事物中寻找生命的真谛。
与其说黄轩活得文艺,不如讲他只是比我们活得简单。半落的桃花,格陵兰夏季时整日的太阳,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乐。而这些美好,不是没有存在于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们的眼里,没能落在我们的心上。
他从来不需要炒作,只是凭着演技,就能让人们自动为他点赞。在《芈月传》和《女医明妃传》里,他都有不凡的表现。相信过不了多久,他就不会再是金马奖的遗珠,而是能真正捧起奖杯的那个人。
只不过,黄轩也说了,有一些树木的成长周期很快,比如杨木几年就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贵的东西。而有些树木,成长周期虽然缓慢,却长得结实,经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时间长一点,对气质和人物的诠释,都会有影响。看来,他并不急于求成,反倒是更愿意在风雨砥砺中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黄轩能被梁朝伟看中,能被越来越多的导演青睐,能得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励,那么,他迟早都会得到应有的认可。只是,兴许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管他呢。
清晨烙饼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黄轩从来都不着急行走。有一种慢生活,属于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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