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我最喜欢的玩具是爸爸给我买的芭比娃娃。
她有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高高的小鼻子和一张长着白色牙齿的小嘴。
她有七件晚礼服,一件休闲装,一条芭蕾舞裙,一双绿色高跟鞋和红色靴子。
她可以伸展双臂,左右摇晃头部,前后踢腿。她能做一个人能做的大部分基本动作。
我经常和我的同学和芭比娃娃“玩过家家”,但是很有趣。她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她每天陪着我,看书,看电视,和我一起睡觉。就像我妹妹一样。
我喜欢芭比娃娃!
从小我就觉得乐高是个很奇妙的东西。他好像有些魅力,一上手便无法控制自己;好像有些魔法,每一次组装都可以随自己的想法变出千百种形状,少一个零件便无法合体。
他们甚至会因为我的.喜怒哀乐而做改变!当心情跌落谷底,黑色和灰色便代表我的心灰意冷出现在作品中;当怒气冲破云霄,红色也沉不住气的出现;当心情像蓝天般平静,蓝色就不断出现;当快乐充满心灵,黄色总源源不绝地出现。在拆、组过程中心情的变化,竟可以重作品中看出来,这对我来说才是最特别的,也是其它物品无法展现出的一种创作吧!
托了乐高的福,我在生活中种种压力,多了一个抒发的管道,随年龄增长,我也从中得到许多启发,不仅仅只有物理上,基本的建筑结构、地基。那一块块小小的乐高,堆叠成象征“合作”的模型;一个都不能少的龟毛特性,就象征社会上缺一不可的人、事、物。
从小玩到大,他的确带给我许多欢笑,是没有东西可以取代的宝物,也就是属于我的时光宝物。
我喜欢小飞机,也喜欢玩具车,但我更喜欢芭比娃娃。
芭比娃娃的头发金黄金黄的,小脸上有两双明亮的眼睛,而且芭比娃娃还有一个小鼻子,嘴巴也弯弯的,好像对我微笑。它的脖子好细呀!就像铅笔一样细。它的胳膊也很细,它的身材也太苗条了。平常我最喜欢和芭比娃娃玩了,我喜欢和它对话,也喜欢跟它玩过家家。这就是我家的小玩具,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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