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生努力变成天才”此话出于俄国伟大的科学家门捷列夫之口。它对天才与勤奋之间密切关系,至今还被多人当作座右铭。
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当人夸他是“天才”时,他却说:“哪里有天才,我只不过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用在工作上了。这说明他有吃苦,肯用功的精神,否则他是不会取得那么大成就的。
即使绝顶聪明的人,如果他朝朝暮暮总是躺在草地上,两眼望着蓝天,成功便永远不会从天上掉到他的身上。
马克思写《资本论》时花了整整40年时间才写出著名的作品,他为了搜集资料,光就有1300多篇。由于经常思考,竟把他踱出一条深深的印痕。
伟大的医学家李时珍,为了研究药的性能,发展祖国医学,踏遍了祖国山山水水,访问了成千上百的农民、樵夫、渔夫,终于写出了举世闻名的《本草纲目》。
知识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有的人由于知识贫乏,对天才缺乏正确的认识,总是认为自己头脑笨,没有天赋,于是失去上进心。
这种人还不知道天才与勤奋的道理,他不了解努力,不经过勤勤恳恳的奋斗,是永远不会有多大作为的;相反,只要你树立远大理想,并立定志向、终生为之奋斗,那么就一定会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那时,你将从一个知识贫乏的小学生,逐渐变成一个了不起的天才。
首先,要正视孤独。因为成熟而自信的人不怕孤独,不怕寂寞。鲁滨逊在孤独的漂泊中磨练了意志,认识了世界;陈景润在孤独的奋斗中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司马迁在孤独的苦痛中完成了>。
孤独不都是坏事。孤独不是孤僻,而是要在独处中安排好自己丰富多彩的生活,自我陶醉,自我修养,自我完善,自我充实。如读书、弹琴、听音乐、练书法、绘画、写作,把自己的屋子整理得漂亮整洁……应当学会独立地生活,在独处的广阔田地里,默默的追求自己的理想。
其次在安排好自己独处生活的同时,要注意关心别人,逐步扩大与别人的交往。在与别人交往中,应诚恳坦率,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长处,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对别人的不足之处,要引以为戒。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要做那些另双方都满意的事,这样对双方的进步都有益处。
假如和某个同学和不来,也不是什么没面子的事,只能说明你们的`心还未贴近,你们的志趣很不相同罢了。既不能妄自菲薄更不能妄自尊大。
与别人交流想法、交谈新闻、倾述学习和生活中的感受、谈一些开心的事,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帮你摆脱孤独。在与别人的交流中还能增长知识、增加见闻、开拓眼界、增进友谊,会让你到集体生活的乐趣。
愿你在拥抱孤独中善待自己,在与人的交往中走出寂寞,走向充实、豁达和快乐!
小题1:读书惟“勤奋”二字(或:我们不仅要勤于读书,还要勤于实践。)(3分)
小题2:人脑仿佛是一个宝库,多少东西都能装进去,脑子里的东西越多,下笔就越快,写文章就越丰富、越灵动、越容易碰见灵光迸现,左右逢源的情况。(4分)
小题3:我们不仅要勤于读书,还要勤于实践。求之于书,证之于实,在实践中检验知识、完善知识。(2分)
小题4:举例论证通过自己的亲身告诉人们:很多东西都需要进入到具体的实践调查中,才能去伪存真,才能真正领会与理解。(或我们不仅要勤于读书,还要勤于实践。求之于书,证之于实,在实践中检验知识、完善知识。)(或实地调查,走万里路,能够让一个人的知识变得更加准确,更加可靠。)(3分)
大自然是神奇的,四季交替,周而复始,处处都有精彩,我无法去捕捉四季每一个精彩瞬间,但是我可以融入其中感受它的美丽。
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如嫩竹,贮满希望之情。瞧,春天刚刚来到,小草就迫不及待的钻了出来,为自己抢占一块宝地,好像自己玩晚来一步,这块宝地就被别人抢走了。柳树也毫不逊色,努力的抽枝发芽,勤生绿叶,恨不得马上就有了如夏天般的绿叶茂密。燕子从南方归来了,叽叽喳喳,欢迎春天的来到。
夏之色为炎的黄,如小麦,如高粱,无不迸发出旺盛的活力。夏天,骄阳似火,太阳无情的烤着大地。田野里,太阳更是无情。兔妈妈带着自己的宝宝,急急忙忙的钻进自己那好似装着“空调”的窝,好像自己和孩子在外面多呆一秒,就被这骄阳烤化了。小麦在地里弯着腰,等着农民伯伯来把自己“领”走。
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果园里,各种水果宝宝,都长大了,显现出自己的另一番色彩。看!那葡萄,犹如一颗颗紫色的大玛瑙,靓丽迷人,显得格外耀眼。瞧!那苹果,脸蛋红嘟嘟的,像个害羞的小姑娘,让人恨不得多看她几眼。看!那山楂,红彤彤的挂在枝头,似乎要跟苹果比一比,到底谁更美。瞧!那石榴,也不知听了谁的笑话,咧开了嘴,露出那一排排迷人的牙齿。
冬之色为冷的白,如冰雪,如白云,孕育着新的生命力。看,冬天到了,那寒冷的风一阵咆哮,带走了所有的生机。绿叶早已不见了,树上的鸟儿也都飞走了。熊妈妈带着自己的孩子,躲到温暖的巢穴里。池塘上也结上了一层厚厚的冰,生怕把自己的鱼宝宝给冻坏了。天上下起了雪,落到了大树的枝头上,像是给大树伯伯戴上了一顶雪白的棉帽。雪花落到了麦地里,落到了小麦弟弟的身上。哦~,原来是怕小麦弟弟着凉,来给他送棉衣了呢。
春、夏、秋、冬,自然界的季节年复一年。是万物得以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春夏秋冬,我们在万物中最大的统治者。
春天虽有婀娜多姿的杨柳,夏天虽有亭亭玉立的荷花,冬天虽有冰清玉洁的.雪花,但我还是喜欢秋天——金色的秋天、飘香的秋天、神奇的秋天!
秋天是金色的季节。稻浪翻滚似金色的海洋,翩然飘落的树叶似嬉戏的金蝶,欢快地飞向大地的怀抱,傲霜的金菊,在瑟瑟的秋风中绽放,几多慷慨,几多豪迈 !
秋天是飘香的季节。如果说春天是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夏天是热情奔放的妙龄女郎,那么,秋天就是成熟丰满的少妇,更有勾魂摄魄的魅力。低垂的谷穗在秋风中摇曳,(犹如她飘逸的秀发,枝头的苹果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红润,仿佛她俊秀的面颊。白云为她织出圣洁的纱裙,彩虹为她送来七彩的裙带,丹桂为她戴上飘香的花冠。她漫步于原野,送来阵阵清香 。
秋天是神奇的季节。神奇在田野:高粱举火把,苞米露金牙,棉花开怀笑,豆荚藏娇娃。走在丰收的田野里,相信你的脚步,也会迈得更欢快,迈得更有力。
朋友,秋天到来的时候,别忘了到田野里走一走,那里一定是金色一片,飘香一片,神奇一片。
这篇文章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抓住景物的特征,运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手法,用准确、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秋天的美景。抒写了对秋天的感受,文章写景中蕴含着对秋天的喜爱和赞美之情。构思巧妙,文笔优美,是一篇文质兼美的文章。
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
乡水,记忆中朦朦胧胧,只是隐约听见,那架吱吱呀呀的木板桥下面,溪水叮叮咚咚……
像许多外来打工子女一样,一年中,只有那么十几天的光景可以拥抱家乡。
我喜欢家乡,喜欢那喧闹的集市,喜欢集市一头外公外婆家白墙黑瓦的小屋,喜欢小屋前的花草,更喜欢花草前流淌的小溪……
记得每年春节,集市一改往常,变得沉静。外公他们出门串客了,我却执拗地待在家里。冬天了,百花凋谢,门前的小生命也欣赏完了冬天的摇篮曲,一个个钻到泥土里玩起了躲猫猫。树林山涧里一片清冷寂静,只有那不怕冷的麻雀时不时打破这番寂静。
“哗啦哗啦”溪水在死寂的冬天里赛跑。
这时的我,总会来到它的身边,脱掉手套,伸手感受它的体温。
我可以不害臊的说一句,它是在等我。
好了,抛开一切肉麻的字眼,我只想找回一次它的轨迹。我从屋前的木桥出发,跟着它的脚步,沿着幽深的小路出发。
一路上,我并不孤单,因为有小溪陪伴。
到了山腰,我发现了更美的它。
这就是自然的的力量。
它一路向下,避开错落的房屋,悄悄摸过冬眠的青蛙,时不时,还会亲吻一下我灰色的靴子。
我们来到了红石滩。
放眼望去,满眼尽是红色。
血红的石子不似鹅卵一样光滑,而似斩断的铁块一样,棱角分明就像浴血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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