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倚时光的路口,听风划过的声音,阳光温暖地洒下来,手执一杯清茶,与那些爱自己的人们,共同回忆那些,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题记
春。水杯
春天是感冒等疾病的多发期,妈妈每天早上都会准时为我装好水杯,然后拍拍我沉甸甸的书包,说:“别忘了喝水。”有时妈妈也会变着花样,于是我的水杯中便有了柠檬水,橙汁或梨子水……每当我到达教室,打开书包,第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水杯,心中的温暖悄然绽放。向着阳光,我将杯里的水一饮而尽。
水杯的温度,残留在手心。
夏。风扇
夏天,太阳在天空尽情挥洒着光芒。空气中充满了燥热。我无精打采地听着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课。班上充满了哀怨声,窗外的知了也不例外。突然,一阵凉风吹来,原来是老师打开了电风扇,顿时,所有的燥热和倦意都消失殆尽,凉爽的风吹进每个人的心田……我心中的芬芳之花再次绽放,那风扇“吱呀吱呀”的响声,也成了最美的天籁……
风扇的凉风,吹入我心田。
秋。雨伞
秋天,时而细雨绵绵,时而又倾盆大雨,天低吼着,把这个城市用乌云笼罩。我没有带伞,只好将书包顶在头上飞快地向家奔去,跑了不知多久,突然有一把雨伞罩在了我头上,我转身一看,是同学。他笑容满面地对我说:“快走吧,下着雨哩,别着凉了。”我们的脚步便更加快了。此时的我,虽浑身湿透,但心中的芬芳之花再次绽放。雨滴碰撞雨伞的声响格外悦耳……
雨伞上的响声,萦绕在耳畔。
冬。棉袄
冬天,寒风刺骨。每天出门,外婆总是给我再披上一件棉袄,还不忘叮嘱几句:“注意点儿,别受凉了”尽管我一再声明我的衣服已经足够多了,她还是固执地将我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我再也不怕寒风的侵蚀。因为有了外婆爱的棉袄,我心中的芬芳之花可以在寒冬中肆意绽放。
棉袄的厚实,温暖我心房。
水杯的温度,那是爱的温度;风扇的凉风,那是爱的力量;雨伞的响声,那是爱的叮咛;棉袄的厚实,那是爱的召唤……
带着幸福向前走,我收获了爱的芬芳。
记忆中,母亲身上总是带着饭香。小时候的我总喜欢缠着母亲,最爱在母亲做饭的时候,在她边上看着一碗碗美味的饭菜如变魔术般从她手中诞生。母亲盛好了饭闲下来的空隙,我便把头埋进她的臂弯摇来晃去,嗅着那股使人感到无比安心的气味。
那时候的我总是不老实吃饭,几经大人批评,仍是像个小猴一样爬上餐桌,抓起勺子就将饭菜随意往嘴里扒拉,不少汁水流下了嘴角,我便随手一抹,把脸弄得花猫似的。这时母亲会无奈地笑着看我,抽出一张纸巾将我颊上的汁水轻柔地擦去,抬手时有米饭的清香扑在我脸上。
时光匆匆,我已渐渐长大,不再是当年那个抱着母亲手臂的小孩子。我总是戴上耳机,脑海中充斥着各种音乐,将母亲的.唠叨拒之耳外。母亲记挂着我学习劳累,每天变着法儿给我做各种好吃的菜肴。但我沉溺于自己的世界,对母亲的关心并不在意。有时在家做作业看书,时间一过发现母亲准备的饭菜早已凉透;有时整天溜出门去,告知母亲不会回家吃饭。我不再如小时依恋那抹芬芳,不就是油烟味嘛,又有什么呢?我这样想着,愈发地隔绝了它。
又一个暑假,好不容易盼来的假期,我乐在其中,再次往耳朵里塞满了富有节奏的音乐。假期第一天,母亲照旧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饭桌上,母亲一个劲地把鱼身上最好的肉都夹到我碗里。不一会儿,我碗里就装满了无刺的鱼肉。我只觉得味道不错,急急忙忙地吃完了饭,就想回房间拿耳机继续听一张没听完的音乐专辑。
然而,就当我打开房门,无意间回首望一眼饭桌之时,我发现母亲正坐在桌旁吃着满是鱼刺的鱼尾。空气中仍混合着米饭和红烧鱼的香气,我看着母亲黑发上的几缕银丝,突然间心头一颤。
我曾一度以为,小孩子才会喜爱母亲准备的饭菜、母亲身上的饭香和母亲给予的关心,随着年龄增长,它们解决不了我遇到的问题,也不再是我渴望得到的东西。
我只觉得,那股米饭气味过于寡淡,满足不了一个青春期少年寻求乐趣的心。但其实,母亲的饭香永远是珍贵的,它也许不如令人垂涎的山珍海味,却永远留存在我的记忆里,同母亲给予的爱一起,陪伴着我成长。
这饭香正是爱的芬芳,它不需要能香飘十里,不需要能宛转万端,它是母亲身上最朴实的气味,正是我最难以忘怀的那一抹芬芳。
夕阳西下,在小池塘边的小亭子里坐着我和你。在夕阳的照射下,攀在小亭子上的牵牛花的紫色格外耀眼。
我与你看着残河与圆月,唱着我小时候你教我唱的歌,我与你摇头晃脑地唱;一边唱一边回忆过去,唱着唱着走到了从前;我与你在田地里放风筝,你拿着我的手,来教我放风筝,你总是细心地教我:“来来来,往左点,要不然就挂在树上了。”
你放手了,我也学会放风筝了,你教我放风筝的笑脸,是充满童趣的;是充满不厌烦的.笑容,你总是注意你的脚,有没有踩到我,我自己放风筝时断了线,风筝飞走了,我十分伤心,你告诉我的道理:这个风筝是一直往前飞的,所以你要像筝一样,向前飞不要后退。这风筝中有我与你的欢笑;有我与你的情感。
田地里的小雏菊照见了我与你田地的共事,我闻到芬芳,这种芬芳也留在我的记忆中,现我知道你对我的关心,也懂得了道理。
歌唱的深情,又顺着小亭子走到残荷池边,看着残荷出口成章地来一首诗:“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挺不错嘛!”你夸赞了我一句,竖起了大拇指。残荷虽已凋,但它也为竖了拇指。
“这还不是因为,我小时候你教我教得好,小时候你就把我抱在腿上,举着古诗词,一句一句地教我,一首要读上五十几次才会读熟,至于意思你是从来也不会跟我讲,因为读着读着就自己明白了意思。”我对着你说,我们有说有笑,中间来了个圆月,圆月把残荷照得十分闪,并不觉得这残荷是凄凉,而是有芬芳的,同时残荷收集了我与你的故事。
走过残荷来到竹林,你背着手笑呵呵地说:“竹子有何品质?”
“竹子不怕风雨,不怕石子挡,这种精神令我敬佩。”我也背着手,看着竹子说道。
今夜,我与你的记忆有重新走过了一遍,这些芬芳留在了我记忆中——我的姥姥。
小时候,最爱的便是那间小土屋。
我的家乡并不富有,它默默无闻,不争不抢,似乎与世隔绝。它远离城市的喧嚣,一方净土,哺育一方淳朴乡民。
我极少回家乡,但故乡的回忆却是我一生难忘的芬芳。
与别的村庄不同,之所以说它不同,是因为那一间间的小土屋。
大抵是因为我们住的小村庄并不富裕的原因,没有一家盖的是瓦房,大家都住在小土屋中,虽说简陋,但却带有泥土的幽芬。
与别家不同的是我家的小土屋。
爷爷喜静,以至于他所住的小土屋总有种不可喧嚣的感觉。因着爷爷喜静的性子,即使是我这种大大咧咧的性子在遇着他那喜静的性子,也败下了阵。
听爸爸说,爷爷和奶奶都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奶奶知书达礼,温雅端庄,又喜静,所以,当她嫁过去的时候,两人相敬如宾,倒也处得不错。
往后,每当爷爷在书案上写字时,奶奶便红袖添香。
爷爷很爱奶奶。奶奶爱住在小土屋,于是,爷爷和奶奶一块搬到了这——我的家乡。
犹记得,上次回家时我七岁,奶奶已经去世了三年之久。
当我踏进小土屋时,看见爷爷坐在树下的太妃椅上睡着了,他的身旁放着一本《诗经》。
爷爷说,他和奶奶都爱《诗经》,爱文字中所描绘的苍苍的蒹葭,爱那“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那时的我,不懂这《诗经》所描绘的意境,不懂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意。但现在的我,虽说不能完全明白,但我能读懂爷爷对奶奶的爱是似海一般深,似天一般广。
爷爷说了许多关于他和奶奶的故事,那时,我年纪小,没有多少是完整的记下来的。但有一件,令我印象最为深刻。
奶奶喜欢李清照,她向往着李清照和赵明诚那神仙眷侣般的生活。爷爷也爱,于是两人时常学着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当我走过小土屋,我就想到爷爷与奶奶的那时悠闲、雅致的生活,不禁心生羡慕之情。
晚上,当我睡在木床上,嗅着土屋的芬芳的泥土香味和爷爷书案上传来的阵阵墨香,将我的思绪慢慢拉远,想到了他们的经历。
这小土屋的芬芳,应是爷爷和奶奶带来的。他们带了过来,传给了我……
秋天的公园里,我坐在长椅上,看红枫叶翩翩着飞舞着落下,那一片片枯黄的树叶如同一张张褪色的老照片,向我讲述一段段故事,我不禁浮想联翩。
那同样是一个红叶纷飞的秋天。9月,我认识了一个与我同名的女孩儿。我对她充满了兴趣。然而,也许这就是缘份吧,不久后我们做了同桌。
我渐渐发现了那个看似淑女可爱的她竟是个不拘小节、大大咧咧的女生。
“放学一起走吧!”我正低头忙着整理书包,一个甜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好啊!”我抬起头朝她笑了笑。
下课铃响起,我们挽起手,随着拥挤的人群走出校门。随后,转进一个安静的小路上,小路上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松软的金黄落叶,不是有几片鲜红的叶子夹杂在其中,像是金黄沙滩上的红贝壳。
最初,我们似乎都有些羞涩,小路上安静的`可以听见树叶落地的声音。突然,她神秘兮兮地凑到我耳畔,“你知道吗?我以前很喜欢把漂亮的叶子夹在玻璃板中,然后写上自己喜欢的一句话。”
我的热情瞬间就被她这神经质的行为感染了,“是吗?那该很有趣吧!”说着,我捡起两片落叶,小心地放在手掌上。“让我也试试”……我俩开始谈论女生之间的琐碎小事。不知不觉中,天渐渐暗了。
告别时,她对我说:“注意安全哦!天黑了,要走大路,拜拜!”她很细心,短短的一句话令我无比温暖。我过了马路,回头一看,她依旧站在原地,注视着我离开的方向。瞬间我感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夜已不在黑暗。
后来,我俩成了闺蜜。再后来,上初中,她家里决定带她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去读。送别的那天,她把她最喜欢的几枚枫叶送给了我做书签。她说只有枫叶做的书签夹在书中才会越久月香。
在很多个傍晚,我都喜欢站在地平线上,看黄昏把影子拉长,看夕阳把街道染成暖色调。只是,当晚风吹来时,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些过期的故事。
突然很想找回那种昔日的感觉。打开一本书,一片叶子从一本书中滑落在地上,我回过神来,在恍惚之间,我看见了一片鲜红的叶子上写了一句话,“这不期而遇的温暖,是谁错过的年华?”
友情,是生命里最长情的守望。相隔千里的闺蜜,请一定要快乐着,如同我们曾经那样的快乐般。做彼此永远的知心,在心里的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我本想放弃,在这黑夜中找不到前行的路,但一丝曙光出现,指引着我前行。
记忆中的那个我对数学充满兴趣。每次的数学作业都十分认真地完成。渐渐的,我迷失了方向那是一次数学竞赛,满是自信的我开始提笔答题,刷刷”的便开始写,写完了之后,便开始发呆。但成绩令我失望。我十分伤心,因为我在自己最引以为傲的一科中竟摔了一跤,就连那几个比我差那么多的,学生都考得不错。我只记得那天无雨,但是阳光却十分刺眼,空气十分沉闷。
或许,我错了吧。我可能不擅长数学。这可能是让我回头的一个信号。但我还有一丝不甘,我应能获得更好的成绩。
我犹如浸泡在黑夜中的池塘中,不,应该是沼泽地中。让我无法逃脱。
我一抬头使看见了那自己最喜欢的诗句“长风被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书桌上的那一刻痕变得越来越清晰。李白虽然没有实现
他的.理想,但他不放弃,坚信着的黑夜中曙光的到来。
是啊!我也不能放弃。海伦,凯勒虽失明,失聪,但她不放弃,最后响彻整个世界。贝多芬失聪却依然咬牙坚持,他的音乐之曲响彻力
子无数世纪,相比之下,我这一丁点因难算得了什么?他们虽遭受巨大困难,但他们不放弃。仍向前奔跑。因为他们知道困难就是他们的动力,不是阻力。他们不会因此放弃。对,我也不能放弃!
自己的骄傲让自己摔了一跤,这或许就是命运给予我的一次提醒,让我知道自己未必是最好、但骄傲一定让我成为不了最好。此时有两条路摆在我面前条温暖而又不失明媚,另一条曲折又泥泞不坎。我选择了后者。因为我坚后信那是通往成功的唯一道路。是决定命运之路。
或许梦就该如此,就该如此苦与痛,但是回过头一看充满无尽的甜。那是一个转折点——困难命运就在你手中。
只要不放弃团难也会成为你的
大助力,你也会迎来黑夜中的一丝曙光
也许就该如此,但我也不能因此而放弃,毕竟,黑夜中的那一丝曙光仍在我的前方,继续指引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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