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热风阵阵的地铁,向周围看去,除了坐着打瞌睡的,剩下的人无不是捧着宝贝一样的手机,或看书看视频,或玩游戏,或聊天谈生意。黑色的瞳孔中反射出的点点白光已经在提醒我们,这是一个属于手机的时代。
手机的出现无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巨大的改变,这是在科技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然而如果有人仔细思量,就会发现,它所带来的改变远不止于方便人们的生活。
对于整个社会层次来说,它是必要的。它加快了社会进程发展,增强了某些特定人群之间的联系,比如交易双方,营销者和客户,二者之间的`联系主要依靠手机。作为最开始互不相识的陌生人,手机使两个人的关系比其他人要更近。
而对于中国传统家庭结构来说,手机的出现则是一个坏消息,它架空了这个真实的世界。它淡漠了亲人之间的感情与认知。很多人发现,在与家人用手机沟通的时候,交流似乎并不是件难事,而面对面时,开口说话聊天,即使是平时经常说的话题,也很难找到时机说出口。“先别吃,等我先拍张照。”这句话谁都不陌生,这九个字正是人们真实的写照。与家人朋友一起吃饭的氛围竟然不如一张小小的照片。胡乱吃几口饭,又接着沉浸到手机的世界中去了。
“人生而是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卢梭的这句话也是现在人民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人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从手机的使用者变为了手机的奴隶,时时刻刻被支配着。手机作为工具,当它的功能逐渐完善增多时,就已经形成了一个悖论,手机是主人,还是人是主人?它逐渐超过了人之感情的地位,甚至越俎代庖,取而代之。它侵蚀了人们的亲情和友情。
当你发现百无聊赖也要打开手机锁屏,仅仅是为了瞥一眼,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要干什么时,请放下手机,松开那紧绷的手指。和家人聊聊天,让他们和自己一同从被手机绑架的生活中脱离出来。去看看生活真正的模样,去看看手机之外的世界。冷暖自知,要知道,手机中的情意绵绵不如现实中的一句嘘寒问暖。
和朋友一起与它插肩而过,抬头看,叶子在笑,“沙沙―沙沙――”地逗我。披上阳光的纱衣,斑驳的花纹若隐若现,神秘的眼神让我痴醉。那是什么树?我问朋友,朋友笑笑,我们去找老师吧;我问老师,老师笑笑,说答案就在飞鸟流过的痕迹中,鱼儿翔过的梦境中。我不懂,便一有时间就随着鸟儿转动眼珠,跟着鱼儿一起欢笑。直到有一天,我满目翠绿地看着那棵树,它的枝丫包容了我的影子,世界顷刻变成碎片,就叫它大树吧。
偶尔发现大树的绿发中夹杂着点点金黄,无规律地分布着。咦?那是什么?靠近时,才发现,是一个个还未熟透的柿子,那双双张望的眼睛,停留在穿梭的高低不平的人流中。
后来,学校给它挂了牌,还对它进行了一番介绍,停留在柿子树上的目光越来越多,它正在被接纳,此时的'它,神气地挂起了不亮的灯笼。
柿子树,你真聪明!别人不认识你,你会长果子,会介绍自己,自信的你,难怪会在校园和我们一起生活。
寒风的声音,令我感到害怕,考试的脚步声像魔鬼的哭喊,没有把握的仗令我有点力不从心,去寝室的路上,都会低着头前进。
可是,今天的天气特别温暖,我试着放松自己,朝着火红的太阳,享受天然的恩赐,暖洋洋,真舒服,踏过柿子树下时,一片叶子飞到我肩上,差点忘了,忘了看看柿子树。才痛惜,它的叶子去了另一个世界,果实还是金子般挂在枝头,沉沉的;粘在枝上的叶子,摇着头,一会儿,柿子树下又飞来一只绿翅膀。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认认真真的想了想,我是如何开始喜欢上毛姆的。这是无意中我的同事跟我提到了《月亮与六便士》,她说:“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说道这里她突然问我:“如果是你,你选月亮还是六便士?”我并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因为我在思考。
正因为我俩无意中谈到的话题让我对毛姆产生了极大地兴趣。于是我买了他三本书回来慢慢看,《人性的枷锁》是我了解毛姆的开始。
一篇关于格非的文章,《文学在读者中寻找认同》,引用里面的一段话:从最根本的意义来说,文学是一项寻求认同的事业——作者通过写作来寻求理解,寻觅知音,而读者则通过阅读(有时候还需要借助文学研究和批评),来发现作者与他们建立认同。我之所以爱上阅读也是因为想要在作品中找到与作者有共鸣的地方,在迷茫的时候在书中寻找答案,然后学会思考,学会反思。小说中的主人公菲利普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真实、纠结;既不安于现状,又没有能力改变未来。我又何尝不是自己想的美好,可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但我永远比不上菲利普的一点是,他一直在不断地尝试,不断奔波,他有一颗无处安放的心,他在不断寻找生命的意义,而我却没勇气迈出哪怕是一步,只好不甘心的安于现状。
当菲利普发现自己的跛脚被别人嘲笑的时候,他好像感受到了生命的苦涩。他幼小的心灵模糊的意识到这种不幸与痛苦可能会和自己终生相伴。他开始变得敏感,不合群,在小小的学校里,默默忍受孤独。中学时代,他拥有了他认为最好的朋友罗斯。但他渴望只有他一人拥有罗斯的友谊,所以当他看到罗斯和其他人玩的时候,他会愤怒、不安,好像被抢去了心爱玩具的孩子一样无助,终于因罗斯受不了他歇斯底里的占有欲而离开他。最后就算他可以有机会进入顶端大学,可他还是急于逃离了那片让他发疯的地方。这一时期,菲利普的性格养成对他今后的生活和人走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包括爱情。
他去了德国留学,到法国学画画,然后又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从医,直到他找到生命的意义,最后终于知道自己要什么。
他放弃进入顶端大学的机会,非要这么折腾,哪怕别人说他当画家失败,当学徒失败,但他说他不后悔。对啊,为什么要后悔呢?如果所有的东西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的话,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曾看见,一个夏日的上车,在街心公园里,一位年轻的母亲。双手托着她的两个月大的小生命,那个小生命的手中是一张翠绿的还带着露珠的叶子,生命的轮回与交替是阳光下最平凡的事,此刻,我却感到了生命最本质的情感:感动。
偶尔一次,翻开尘封多年的老书,一张叶子飘然而落,捡起来一看是一张枯萎的橡树叶,我带它来到花园里,对着太阳落下的地方举起它,阳光透过它瘦弱身体,显出它本身的色彩,是一种暗黄,但那一刻,我分明感到的是那复活的生命,它瘦弱的身躯里透出的对生的向往,散出时间与活力的味道,我就这样举着,那生命的'暗黄最终射出美丽的光华,飘落进泥土里,去到了它应去的地方。像孩子找到母亲一样,它终可以在根里温稳而睡了。明年春天,它依旧会长出那样嫩绿的新芽,那样密至的纹路变成那样坚强的生命。
心事涌出,很多的情感,会显露出在很平凡的事里,我不是象牙塔里的公主,也无需等待王子,我只是一个平平凡凡,孤孤单单,有时快乐有时寂寞的女子,一个奇怪的女子,依旧每天感动,每天生活。
《人性的枷锁》是作家毛姆最负盛名的自传小说。因为篇幅过长,断断续续读了快两个月。翻到最后一页,开始依依不舍。
于是,合上书本,回忆和它第一次接触的心情。那刻的。心情好像听到了召唤,秒间还原出初见的感受:一阵浓浓的悲情,扑鼻而来。这种感觉好像闻到一种过浓的味道,味道太过强势,势必导致你无论香臭,都无力呼吸,以至几乎窒息。
一位年轻貌美却虚弱不堪的妈妈,躺在床上,等着抱一抱7岁的儿子。儿子半睡半醒地紧缩在妈妈的怀抱中,静静地看着她。他脸上挂着浅浅而满足的微笑,微笑中传递着孩子简单的幸福,就像无数次缩在妈妈怀里一样。如果可以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可这次的拥抱,却是命运给予的最后一次温情。7岁的菲利普永远不明白,那时候的妈妈已经病入膏肓,哪怕是给他一个吻,都用尽了她半生的力气。小小的他,怎么能读懂妈妈的温柔微笑里,掺入了不舍和泪光。他也不知道,他被抱走后,妈妈怎么痛恨自己无力再握紧他的小手。就这样,他失去了妈妈。就这样,妈妈装着对他的牵挂,追随他的爸爸而去。他们无奈地放开了菲利普的小手,和他的跛脚,永远地离开了只给他们家冷酷到底的世界。
菲利普得知妈妈过世后,爬到妈妈的床上,抓着妈妈的衣服,枕着妈妈睡过的枕头,埋着头小声地哭泣。因为不懂,不信妈妈永远的离开,因为害怕陌生的未来。哭着,哭着,直到哭累了,在泪水中睡着。这种情形将会伴随着他成长。他,天生残疾,无父无母,生活穷苦……可以料想,未来的孤单寂寞,冷嘲热讽,欺凌侮辱,对他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
艰难的人生,既然有开头,势必有结尾。
这位不受命运眷顾的主人公,开始了他跌跌撞撞的人生。这大概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这本书完整地展示了一个伤痕累累的少年,一瘸一拐地长到中年的人生过程。从他的人生经历中,许多人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因为跛脚,他刚进学校,就被大孩子欺负。他们模仿他走路,强迫他把有缺陷的脚展示出来。他一开始拼命拒绝,后来却屈服在了别人的铁拳下面,伸出了那只残缺的脚。他用尽一生的屈辱,满足他们一刻的好奇。欺凌的风暴平静下来后,他在黑夜里躲进被窝静静地流泪。他痛恨自己对恶霸的屈服,反省自己性格的懦弱。后来,一切太痛苦了,他回忆起妈妈,感觉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很多次,他都通过这样的幻想,游离于现实,从想象中攫取安慰。想象成了他唯一的温暖和救赎。
时间就是这样,虽然步子迈得很重,但它还是会走过每一段历程,或喜或悲,或甜或苦。但菲利普的成长,真的是苦多甜少。因为苦难总来凑热闹,他性格中的外向开朗便一一离去。好不容易他也成了学校的大孩子。别人对他的脚不再好奇,他求学的日子开始好转。因为酷爱读书,所以他的学习成绩秒***其他同学。别人能不能拿奖学金还得看他的选择,如果他去申请,其他人机会渣子也没有。这成为他骄傲的资本。他掩藏不住对他们浅薄的蔑视,他开始对学习心不在焉,提不起兴趣。最后,他急不可耐地辍学,跑到德国去深造。放弃了几个月后唾手可得的奖学金,和如探囊取物般容易得到的剑桥大学入取通知书。
这件事,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我总是忍不住想,如果他能规规矩矩地完成学业,也许以后的路途就不会那么辛苦,不会波折,不会几次半途而废。因为终点都是一样。走到终点的时候,他终于学会了正儿八经地生活。他选择了父亲曾经的职业。中途因为经济原因,辍学两年的时候,他生命唯一的目的和希望就是重新回到他学习的医学院,完成学业,拿到医师执照。想想,这个行医资格曾经不过是他4次生活尝试之后的替补和将就。
曾经疯狂的文学梦想,痴迷的绘画理想都成为了过往。恰如逝去的青春,它看似不温不火,却是个抑制不住暗流涌动,而绚烂的梦。他,历经折腾,最后不过就想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一个健康美丽的妻子,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但是,因为当初的叛逆,他绕好多弯,一瘸一拐,才终于靠岸。他的经历,丰富,沉重,但真实,强烈。如果听从别人的建议,而不是遵循内心的呼唤,他可以轻松地生活。却不会如此深刻而肯定地明白“生活的意义”:就是没有意义。这并不是一句幽默段子,它是作者花掉整个青春,挥霍父母所有遗产,经受住身体心灵四面八方折磨才得出的人生真理。
最后,我们大概都会忍不住对菲利普说声谢谢。因为,他身体力行地去探索了人生的意义,并且毫无保留地分享给了我们。读者们,读来,总是感同身受,却省去了岁月的蹉跎,以及无法承受的疼痛。
谁的青春没有在循规蹈矩地读完10几年书后,意犹未尽地畅想着辍学的生活。
谁的青春,没有自以为是地相信自己具有某方面的天赋,而时时刻刻认为自己是天才,想要抛弃所有,追逐所梦所爱。
谁的青春,没有爱上一个让你卑微到尘埃里,还开不出花来的人。
谁没有假设过,用部的身家,甚至是全身的血液,去换爱人的一个热吻。
只是,我们很多人都不够勇敢,不够浪漫,最后我们通过计算,选择抹平心里那股幻想的波澜。虽然我们表面乖乖地,可心底,仍然会情不自禁地发问,如果当初选择另外一种生活,自己该会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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