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已经深刻地揭示了形式逻辑自身的困境,要不然就不会有非形式逻辑的兴起。事实上人类的思维,在逻辑形式化的形这里面有几种关系还需要说一说。
观点,是具有某种观念的人对某一具体问题的看法。论域,是议论的范围,是在一定的文句或在一定的对话中所论及的问题,近似于通常说的“话题”。论点,是一定论域中的观点需要论证以期获得他人认同时的话语表达形式。所谓论题,只是论点的不同说法,它是论证中需要确定其真实性的判断。显而易见,它们之间既紧密地互相联系着,又有着或大或小的区别。
观念不等同于观点。观念一旦形成,可以相对独立地存在于脑海里,它常常是模糊的、不自觉的,尤其是那些集体无意识的积淀。象阿Q对革命就天生地存有偏见。观念只有当被某种具体的问题情境触发时才起作用,从而形成观点,当革命来临时,阿Q就觉得革命便是与他为难。
按照立象尽意的'原理,为了尽意才需立象。因此先得有意,然后再为尽意而立象,意动成象,意在象先。因此象思维的出发点是“意”,当然这个意并不是凭空而来的,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才会获得此意。不过,作为表达的开端则是意。在议论场里,意在笔先,就是观念先行,先有观点再讲道理,观念是汉语论证的起点。
进入议论场,面对的问题情境也就是论域,所以论域是观念的用武之地;而观念在论域中用武的结果便产生论点。因此,论点必须存在于某一论域中,而且它必须是明确的、自觉的。在同一论域中,不同的观念在论战时就会形成不同的论点。例如,对于柯瓦连科和华连卡骑自行车一事,别里科夫就认为:难道中学教师和小姐骑自行车还成体统吗?而布尔金却觉得:这有什么不成体统的?因为两人的观念差异实在太大了。
观点也不等同于论点。观点形成以后,可以是潜在的,只存在于思维之中。假如当别里科夫与布尔金在议论教师和小姐骑自行车是否有失体统时,有个旁人在场,那他完全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却未必要说出来,这时断不能说此人没有观点。但是论点必须是外显的,存在于言语形式之中。当你的观点发表出来,加以论述,以期引起他人注意时,便构成论点,因此,论点是待论的观点,是观点的物质外壳。观点与论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其表现形式是不同的,讲道理必须用明确的判断句把观点表述清楚,从而使论点鲜明有力。
至于论题之不同于论域,本是毫无异议的,但还是有人借用论题来代替论域。殊不知论题就是论点,只不过前者是逻辑学的术语,后者是文章学的术语罢了,它们的意义还是同一的。为明确起见,还是不要以论题代替论域为好。但是论点(论题)与论域的关系倒是需要重视的,因为论点要是离开了论域便不复存在,而在同一论域中又可生出形形色色的论点来。论域里的论点就像鱼缸里的鱼,一只鱼缸可以养多条颜色不同的鱼。
“以往经常看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说自己或自己的的亲人遇到了哪些不幸的经历,事后就能收到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的捐赠。更恶劣的,甚至有人打着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旗号进行募捐,但是善款却落入了个人的口袋。”李大进说,慈善法的出台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界定,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李大进同时建议,慈善法草案中应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比如,慈善组织和个人以广告推介、媒体宣传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进行募捐的时候,主管机关应该建立必要的审查或者备案制度,以便监督。同时,让这些活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用这种审查和备案的方法,避免募捐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写记叙文要有真情实感,说实话,写真事,抒真情。唯有真情方能动人心弦,感人肺腑;唯有真情,才能使文章有灵魂,使读者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作文心理学认为,情感的触发点往往与作者在特定时间内的特定环境中的特定情绪息息相关。只有把这种“睡着的情绪唤醒起来了”(日本作家小泉八云语),才能真正激起人物的内心情感波动。有一篇考场作文《我需要母爱》,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小作者流露了真情,勇于自我剖析,且写出了独特的情感体验。作者从自己放学回家写起,当听到母亲遭车祸的噩耗,跌跌撞撞赶到医院时,母亲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望着母亲头发散乱、满脸污垢地躺在急救室里,作者内心的情感似泻闸的洪水奔流而出:
“妈妈,你就这样走了,我和爸爸怎么办?我只是一个孩子,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你难道真的忍心就这样永远离我而去吗?我需要你对我的爱,哪怕是一天、一小时、一分钟、一秒钟都可以啊!妈妈,我的好妈妈……妈妈,你生前事事关心我、照顾我,而我却只顾自己玩耍,从未关心过你、孝敬过你,我真是太自私太吝啬了……妈妈,如果来世你能再做我的妈妈,我会加倍珍惜你对我的付出的每一点爱,请让我来世再报答你吧,我那善良而又美丽的好妈妈……”
这一句句或内疚或自责的话语,句句饱含真情,句句感人肺腑,倾诉着对母亲的深切怀念,催人泪下。
要想拨动情感的触发点,作者必须要将真实的自己融入到叙事中去,真正做到“以我手写我心”。在叙述的过程中,努力使自己或是故事中人物的内心情感回归到事件发生之时。这种情感是真实可感的,不是虚拟编造的。在事情发生发展的过程中,人物的内心情感的起伏,心理活动的微妙变化,头脑中获得的体验等都要符合生活逻辑。这就要求学生要体验生活,观察生活,感悟生活。新课程标准十分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这是很有道理的。拨动情感的触发点,学生就要充分调动自己的素材积累,尽量选择那些自己对学校、社会有体验的材料来写作文。类似的经历会激发人的情感的触发点的。我现在所教的学生曾于前年中秋节参加军训活动,第一次有了与家人分别的经历。本学期在学习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时,他们十分有感触。结果在随笔中很多同学都情真意切地写出了由于分离而思念亲人的真实感受。
要想拨动情感的触发点,作者还要善于抓住读者的心理。因为写作就是在和读者进行思想情感的交流。学生如果认识到了这一点,就会在叙事中想方设法巧设情节、渲染细节、刻画人物心理等。而不至于将叙事仅作为自己个人的无序的、随意地表达。
时代在前进,生活也在大变样。我们的思想,我们的眼光也要“与时俱进”。而有些同学的作文所选之事落后陈旧,读者从中根本就不能看出小作者是一个新时代的学生,完全感受不到新时代的脉搏的跳动。比如写好人好事,城市学生写帮助邻居收衣服,帮助烈属老大爷、老大娘跳水之事就显得过时和虚假了。如果写为了美化城市环境,周末去大街上清理“牛皮廨”,假日去参加志愿者活动,为某一有意义活动奉献自己的一份光和热就显得真实得多了,也更具有时代精神,体现出生活的进步。像网络、街舞、模仿秀、WTO、环境保护、和平崛起等流行时尚的材料都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像我们杭州每年都举办的一些有影响的活动等生活素材完全可以拿为己用。
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们,在思想行为等方面会具有许多共性,而每一个人又因为自己的家庭环境、生活经历及内心世界的不同而表现出其独有的个性。一个有关你的故事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你对有关身边发生的事情的感受也是独一无二的。每个学生在选材时都应该表现自己独有的认识和体会。比如说同样是父母对子女的爱,有的溺爱,对子女一味迁就;有的真爱,慈祥中有严厉;有的恨铁不成钢可能横眉冷对,棍棒相加;更有甚者,因为某种原因,对子女的爱以冷酷刻薄的形式表现。“我思故我在”,当你有了自己的思想时,你在写作中就自然会融入更多的个性化的因素,选择个性化的材料,表现个性化的情感与体验。这样写出优秀的作文就不再是难事了。
表示议论思维的说法,先秦多用单个汉字,议、论、辩、述、说,偶尔也用两个汉字的,议论、论述、论说、讨论、辩论、论辩。近代引进西方逻辑之后,才有论点、论据、论证等等系统性的表述。
现代汉语关于议论思维的说法,已经受到形式逻辑深刻的影响,以至于当西方学界反对理性主义,试图摆脱形式逻辑的羁绊而提出非形式逻辑的时候,现代汉语反而显得无所适从了,虽然众人的日常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并不严谨。
幸好人类的论证思想是相通的,示—告—断,这个论述思维程序也是可以有相应表述的:
观念—问题—观点(道理)
观念—论域—论点—论证(讲道理)
一个人静思默想,根据自己的观念,针对问题产生看法,形成观点,这就构成一种道理。在没有吭声之前,道理就静默在脑子里,旁人不知道。王充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文章尚未写出来,还隐藏在内心的时候,就好比美玉隐藏在石头里,珍珠蕴藏在鱼腹中一样,不为人所知。
要是这个人说,我发表一下我的观点,那就进入讲道理的状态。实际的问题情境于是转化为讨论的场域,称为论域,同样由观念引领,就论域里的问题产生看法,因为要表达出来加以讨论,所以这种看法就由观点变为论点,然后展开论证,这就是讲道理所蕴含的内在机制。
道理和讲道理是两种不同的状态,内在思维特征相同,外在表现形式不同,讲道理需要把内在思维用论述话语表达出来。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1万以上、10万以下”,李大进认为,这样的金额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和犯罪之人。他告诉记者,以诈骗的方法诈捐和骗捐的案件,涉案金额少则都在几十万、数百万元,对于这些人,仅罚款1-10万,成本过低,建议可以考虑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进行处罚。
此外,“1-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过广、空间过大,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条能对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多少额度的罚款列得更详细些,将大大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原标题:《慈善法》应禁止烟企捐赠
《慈善法》应禁止烟企捐赠——访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
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一直致力于推动控烟。
借两会为控烟发声,更是他多年坚持的做法。在往年的两会期间,他曾连续提了5年的《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和其他代表、委员联合倡议“无烟两会”。
今年两会期间,《慈善法》草案进入审议环节。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专访时,王陇德说,禁止烟草企业从事捐赠、赞助慈善等活动是非常正确的,应该写入《慈善法》。烟草企业参与这类慈善活动,本身就是为宣传。
民生周刊:多年来您一直在关注控烟,还去过很多地方调研,您对控烟现状是否满意?
王陇德:就控烟现状来说,最近几年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展,但离我们已经签署的《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公约》要求,以及通过对烟草危险因素的控制来控制慢性病的目标还比较远。
原因有几方面:一方面,目前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控烟法律尚未出台;另一方面,对民众关于烟草危害的宣传教育还比较欠缺;此外,一些烟草控制方面的服务难以满足要求。例如,戒烟属于公共卫生,但现有医疗体制下医院没有受益,所以也没有积极性。
“十三五”规划草案里对于烟草控制提了一句话:“降低烟草危害”;而“十二五”的提法是“全面推行公共场所控烟”。“十二五”提得很好,但没有完成,应该继续保持。“降低烟草危害”是烟草业的提法,该说法与《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公约》相抵触,与中央精神也不符,接下来我准备明确提出这个观点。
民生周刊:您常借两会平台为“控烟”发声,包括连续提了5年的《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联合倡议“无烟两会”,以往呼吁的问题是否都得到了解决?
王陇德:有一些进展。例如,《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现在要由国家卫计委来制定条例,制定的条例草案已经提给国务院法制办了。2015年,国务院法制办将其列为二类立法计划。这些原来是没有的,算是有了进展。
此外,“无烟两会”有了很明显的进展。以前,人民大会堂门口总是烟雾缭绕,大家排队在那儿抽烟,代表车辆周围也全是烟头,现在这些已经都没有了。代表驻地去年还没有完全禁烟,但是今年就禁烟了。控烟的环境不一样了,这个我觉得很高兴。
民生周刊:在《慈善法》立法中,关于是否应该禁止烟草企业从事捐赠、赞助慈善等活动争议比较大,对此您怎么看?
王陇德:禁止烟草企业从事捐赠、赞助慈善等活动是非常正确的,应该写入《慈善法》。烟草企业参与这类慈善活动,本身就是为宣传。通过慈善活动的形式资助学生,学生受到这家企业的捐助,将来还能反对烟草吗?
烟草是有害国民健康的,政府应该去引导转产。上世纪50年代,美国有50万烟农,而现在减到只有10万烟农。脱贫是政府责任,不能靠烟草企业来赞助。现在民众的认识还没有达到这一步,可能这一次我的看法不能被采用,还需要做工作。
民生周刊:去年提高了烟草消费税,实际上是利用经济杠杆来控烟;据了解,您之前做过一些调研,效果怎么样?
王陇德:以前,提税不提价,提税的比例比较低,没有什么显著作用。这一次是税价联动,提了税也提了价。到现在为止,没有确切的专家来测算结论,也没有看到明确烟草业经济情况的报告。
据一些烟草公司的人员讲,销量确实减少了。应该进一步测算数据,可行的话,可以继续向国家提出进一步提价提税,毕竟还有很大的空间。
民生周刊:您在各地调研中,是否有做得比较好的,值得推广的典型?
王陇德:像北京、深圳等城市现在是比较好的,特别是北京从2015年开始执行“史上最严控烟条例”效果非常好,为全国树立了样板。最接近要求的是北京,现在上海也正在积极地做。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今年10月份将在上海召开,这方面要进一步做好工作。
现在上海市人大基本同意了,杨雄市长也明确表态了,争取在11月大会以前出台上海的法律修改法案。上海原来的条例离要求还比较远,现在仿照北京要能够把这个法律修改。
我们希望上海的条例能够尽快出台。上海以前接受捐赠什么的,很多地方都是烟草变相的广告。
民生周刊:控烟问题年年都谈,但总体效果还是不甚理想,您认为最大的困难在哪里?
王陇德:一方面是烟草业的阻挠,我们也在做他们的工作。另一方面,国家层面重视还不是太够。现在,我们将“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就不一样了。“健康中国”最重要的是要把慢性病控制下来,而从控制慢性病的角度看,控制烟草是投入产出效益最好的控制因素。
还是要统一认识,真正付诸实施,尽快出台《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我今年的建议还是要提这个,希望在2016年能够把该法出台实施。
民生周刊:关于控烟,目前最急迫的事情是什么?
王陇德:我还是希望政府能够支持公益的健康教育,因为烟草控制首先是观念和知识的宣传,要让群众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希望政府能够在健康知识宣传上履行责任。
以往,我们不认为这是政府的责任,现在看结果就看出危害来了。现在慢性病增长得这么快,原因在于健康素养低。拥有慢性病预防素养的占比不足十分之一。不掌握慢性病的预防知识,慢性病就控制不下来。
此外,媒体应该作为一项任务来宣传,只有反复地宣传教育,潜移默化地提高认识,改变生活习惯。(《民生周刊》记者:郑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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