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薄雾,总会出现你的身影,面对枯燥无味的工作,你却用微笑面对,你是我最敬佩的人啊!
“沙沙——”这是你在清晨里的第一只乐曲,透过雾层看见你身穿一身橙色的工作服,头顶一个补得也不能再补的帽子,你穿的鞋子永远是那双充满年代感的工鞋。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射在你的脸上,你那黝黑的皮肤一下子就显示出来了,但那恰好是你劳动的标志。原本脏乱的街道,一经你的打扫,一下子就变得干干净净。我敬佩你,是因为你对待工作认真、不辞辛苦。
就当你正在欣赏自己的杰作时,一位浓妆艳抹的女子走了过来,随手就丢了一个矿泉水瓶。你把扫把放在一旁,用手拍了拍身上的灰,和蔼地对她说:“姑娘,能不能将你刚刚丢的瓶子放进垃圾桶,毕竟我这才刚刚……”还没等你说完,那女子就不耐烦了,就对你吼道:“你一个扫地的有什么资格说我!我乱扔怎么了,有本事你去报警啊!料你也不敢。”说完,她便把你撞倒在地,大摇大摆地走了。你没有说话,只是无奈地摇头,你努力让自己坚强,可那些话像似一把把剑刺进你坚强的盾,终于你的盾裂开了,眼泪不断从你的眼眶流出。我敬佩你,是因为你不会抱怨别人对你的语言攻击,不会像这样的生活低头!
太阳与夕阳交班了,你推着垃圾车,想着前方走去,时间仿佛定格了。美丽的晚霞,人来人往的人群,朴实的你构成了最美的一幅画。张大爷,你是我敬佩的人啊!
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不停地遇见许许多多的人……有令我感动的,有令我唾弃的,当然也有令我最敬佩的人。
她中等身材,长头发,眼睛很大,笑起来隐隐约约有一对小酒窝,就是这样的她令我最敬佩。她,是我邻居家的一位小姐姐。
还记得在一个酷热的周末,我与小姐姐去附近的公园玩耍。当时,天气热极了。小狗吐着舌头散热,鱼儿在池塘里跳来跳去,我和姐姐手持扇子,吃着冰淇淋来降温。
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位老太太,驼着背,弓着腰,一步步艰难地走着。
大约走了十来步后,老太太突然中暑晕倒了。
无数的鞋子从老太太身边绕过去——高跟鞋,运动鞋……却没有一个人伫足,扶一扶老人。
我也想快步离开,我拉着小姐姐的手朝相反的方向准备逃走。小姐姐却拉住了我,用一种严厉的责备的眼神望着我:“不,不能走!”我直勾勾地从她的眼里望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责任感。
只见她快步走向老人,拍了拍老人身上的灰,把老人救到医院,付了医药费,悄悄地走了。
回来的路上,我问她:“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责任。”
因为责任,她扶过老奶奶过马路,帮走丢的孩子找妈妈,去养老院当义工……这就是她的责任吗?
她尽了自己活在这世上做一个善良的人的义务。
她可以不去做,但……
这就是她,我邻居家的小姐姐,一个最令我敬佩的人。
酒杯里,他看摇摇晃晃的红尘;酒杯外,他看寻寻觅觅的众生。他是李白,身处大唐盛世,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题记
他在人间流浪,带着微薄的行李和丰富的自己。古剑难平阡陌恨,大鹏易至蓬莱岛。他,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这就是李白,三分豪气,七分醉意,绝世的风流潇洒。
他所在的地方叫盛唐,风花雪月,聚散离合,都在诗与酒中疏疏落落。灯火下的大唐,是太平盛世的模样,那里,有杜甫与王维,有王昌龄与孟浩然,以诗为名,构筑了一个新时代,就是在这样的时代气韵里,李白过着自己的人生,快意却也萧瑟。
他将生命放置在路上。走得不卑不亢,便自成风景,哪怕是流浪的模样。若无人经过,便自斟自酌。对春风桃李,对夜雨江湖。开元十二年,李白离开故乡,仗剑远游,并非游山玩水,而是为了建功立业,实现他治国安民的伟大抱负。后来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这样写道:“以为士生则桑孤蓬矢,射乎四方,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南穷苍梧,东涉溟海。”大丈夫生于尘世,理当纵横于天下,不能安一隅。带着这样的铿锵之声,李白上路了。二十四岁,有书卷气,有豪侠气,甚至还有几分仙气。
几番春秋,几番风雨,新途成了旧路,憧憬成了过往,异地红尘在模糊中清晰。四十岁的李白,仍在人生的路上求索。尽管多年漂沦,他从未以黯淡来定义人生。事实上,不惑之年的他,还有几分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为君谈笑静胡沙,人生,未必飞扬恣肆,未必笑傲众生,但定是轮廓分明,清白坦荡。李白若是低眉顺眼,不狂傲,不坦荡,那便不是千年后人们景仰的的那个诗仙了。可惜,风雅狂傲的李白,只落得一杯萧索。如今西风残照,那是李白自己,也是所有乱世哀叹者的孤独身影。
人生困顿,他活得足够尽情。
他去了,很沉默,但千年以后,仍有回响。
世界苍白而喧嚷。总有芳草,于野径荒原倔强地长出。
那是一种叫诗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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