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又像一颗小树,他从地底聚集起许多生力,在冰雪下欠伸,在早春润湿的泥土中,勇敢快乐的破壳出来。
每个人自呱呱坠地便获得了属于自己的生命,便获得了一次在世间享受生活的机会。生命,一个多美好而脆弱的名词,对于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尊重自己的生命。
司马迁忍受宫刑,身体的残疾并未消磨他的意志,对于生命的许诺,他没有放弃,没有让他的生命从此委靡,而是以一部《史记》着就了千古绝唱,彰显了他对生命的诺言。
当今社会之中,身残志坚更显示着一位残疾英雄的气概。《我是谢坤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本着作,而它的作者更令人敬佩不已。一次触电事故让他失去了双臂和一条腿,成为了一个“炭人”。如此遭遇在大家的眼里活着便是生不如死。而他却用自己的嘴练出一“嘴”好画。他值得人们尊敬,是因为他尊重了自己的生命。
海伦·凯勒更是大家从小便听说的一位女英雄。她双眼失明,我曾试着想象那样的生活会是怎样,却不敢相信。然而海伦却在那种条件下生活了一生,但不是痛苦,而是满足和快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曾震惊世界。有人怀疑过这是不是真的,但在证实后,有的只是佩服。因为她正在诠释着:尊重生命。
然而尊重生命不仅体现在对生命的珍爱,更体现在当危难时刻,英勇无畏的抉择。“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句彰显文天祥不畏强权,强烈的爱国心。他没有让生命在苟且偷安中贬低,而是在英勇的牺牲中尊重了生命!相比之下令人唾弃,遗臭万年的秦桧,和坤却在贪生怕死,爱财如命之中让生命变得毫无价值。
伦理即敬畏生命,珍爱生命,努力向上,让生命发出华光异彩。
敬畏生命
现在,我们每天眼里都要过很多很多文字,很多文字像过眼烟云一样,不再有任何记忆,但是有的文字却总会在心里缠绕。比如今天,又看到关于施韦泽的文章。不记得第一次是哪一年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描写他的文章,只记得放下那些文字的时候,很多的感受在心里涌动着,搅拌着,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被他感动了。
施韦泽是1952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与其它的获奖者相比,好像不为人之,但是他奇特的经历更鲜为人之。我至今没有想清楚,是什么让他在三十岁的那年,为了去非洲学医,更不知道这漫长的八年里,有没有对他的信念发生过怀疑。我只知道,有一天他下课回到家,随手翻阅一份传教士协会期刊,有一个标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刚果地方传教士之所需》,他从中得知非洲传教士站迫切需要精通医术的传教士。放下那本期刊,他作出了决定:要去非洲当一名医生,而那时他已经获得了哲学博士,神学博士学位,并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牧师生涯。整整八年,施韦泽从来没有动摇过,在他38岁那年,他获得了行医证和医学博士学位,在退出神职机构并辞去大学教职后,他和新婚妻子携带着药品和医疗设备,来到了非洲。
简陋的传教士站什么条件也没有,需要救治的人却挤满了小村庄,先是在空地里替人包扎伤口,后来用鸡棚里做临时诊所,条件艰苦,病人越来越多,有的病人从几百里外赶来,他的到来改变了当地人有病不能就医的状况,而有时他忙得连站都站不住,这一忙就忙了半年世纪。
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位医生从来没有停止过哲学思考,在他最疲倦的时候,脑海中突然闪现一个新词:敬畏生命。他意识到,这解决了一直折磨他的问题。他认为,过去的价值体系只关注与他人的关系是不完全的,所以会缺乏向善的原动力,只有立足于敬畏生命这一观点,我们才能与这个世界的其他生命建立一种灵性的,人性的关系。
对于韦施泽我始终怀着敬仰之情,是他敬畏生命的灵性感动着我们。如果说白求恩,德兰修女用自己的职业拯救生命,而韦施泽让自己学习能为生命服务的新职业,怀着一种敬畏生命的虔诚,用自己的一生解释了这一灵性关系的'意义。
这是一个个性张扬的伟大时代,每个人都会面临很多选择,每个人都有机会用自己的方式展现自己,甚至连死亡的方式都有很多选择。最近,总是能看到或听到有人离开我们的新闻或传闻,有的人是被无良的飙车族毫无理由地夺去了生命,也有很多人选择用跳下楼的方式为自己作人生最后一次选择。
我无法想象,人在空中作最后飞翔的那几秒钟,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激动、平静?酣畅、紧张,后悔或无悔?真的是无法想象,也不愿意想象。
今天我要说的是,敬畏生命。敬畏自己的生命,敬畏每一个人的生命,敬畏地球上每一个生命。
敬畏生命,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上苍的恩赐。想想每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需要多大的运气和机遇,需要克服多少困难险阻?上苍创造生命又是何等的神奇?每一个生命尽管将面对悬殊的未来,但是生存的权利却是完全平等的。除了自然界的法则可以抹***生命,我们又有什么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甚或伤害别人的生命?
敬畏生命,因为生命不全属于你自己。人类的历史是一条连绵不断的线,每一个人都是这条线上一个点。这个点却不是独独的,孤立的,但是连绵线上的一个点,是一个承接前后点的个体。上苍创造了这个点,就赋予了相应的使命;生生的切断这条线,就是违背自然,违背规律。
敬畏生命,就是要努力让生命在规律的春夏秋冬里呈现自己的色彩。在春天里播种,在夏天里欣赏繁花似景,在秋天里听梧桐叶落,在冬天里贯看白雪飞扬。人生短短几十年,二十岁之前懵懂无知,三十而立却困难重重,四十不惑而家庭负担沉重,五十总算轻松一些,却又要看日落西山,六十一到,告老还乡,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就是规律,每一个阶段都有自己的色彩。
敬畏生命,就是要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享受平常的生活。
现在,我们每天眼里都要过很多很多文字,很多文字像过眼烟云一样,不再有任何记忆,但是有的文字却总会在心里缠绕。比如今天,又看到关于施韦泽的文章。不记得第一次是哪一年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描写他的文章,只记得放下那些文字的时候,很多的感受在心里涌动着,搅拌着,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被他感动了。
施韦泽是1952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与其它的获奖者相比,好像不为人之,但是他奇特的经历更鲜为人之。我至今没有想清楚,是什么让他在三十岁的那年,为了去非洲学医,更不知道这漫长的八年里,有没有对他的信念发生过怀疑。我只知道,有一天他下课回到家,随手翻阅一份传教士协会期刊,有一个标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刚果地方传教士之所需》,他从中得知非洲传教士站迫切需要精通医术的传教士。放下那本期刊,他作出了决定:要去非洲当一名医生,而那时他已经获得了哲学博士,神学博士学位,并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牧师生涯。整整八年,施韦泽从来没有动摇过,在他38岁那年,他获得了行医证和医学博士学位,在退出神职机构并辞去大学教职后,他和新婚妻子携带着药品和医疗设备,来到了非洲。
简陋的传教士站什么条件也没有,需要救治的人却挤满了小村庄,先是在空地里替人包扎伤口,后来用鸡棚里做临时诊所,条件艰苦,病人越来越多,有的病人从几百里外赶来,他的到来改变了当地人有病不能就医的状况,而有时他忙得连站都站不住,这一忙就忙了半年世纪。
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位医生从来没有停止过哲学思考,在他最疲倦的时候,脑海中突然闪现一个新词:敬畏生命。他意识到,这解决了一直折磨他的问题。他认为,过去的价值体系只关注与他人的关系是不完全的,所以会缺乏向善的原动力,只有立足于敬畏生命这一观点,我们才能与这个世界的其他生命建立一种灵性的,人性的关系。
对于韦施泽我始终怀着敬仰之情,是他敬畏生命的灵性感动着我们。如果说白求恩,德兰修女用自己的职业拯救生命,而韦施泽让自己学习能为生命服务的新职业,怀着一种敬畏生命的虔诚,用自己的一生解释了这一灵性关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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