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电视中出现战士,飞行员的身影,心中便有一个念头,如果将来我能像他们一样就好了。
夏天,炎热的代名词,而我的愿望也在这时实现了。人生给予了我一次挑战——军训。
每天早晨太阳光刚刚射入宿舍,无情的哨声便响了,穿上军装,火箭般速度地冲向操场集合,早上的晨练便是晨跑,我比较胖,几圈跑下来便“挥汗如雨”,脚步一步比一步沉重,早晨的困倦便被汗水给“血洗了”。还没来得及擦拭脸上汗珠,又开始站军姿,教官铿锵有力地喊着:“两腿分开60°,五指并拢,拇指贴于食指的第二节……”笔直地站立,一动都不敢动,虽然是早晨,但汗水却不住地往下流,滴落在地上好像在浑厚的水泥地上映出水花。可心中却坚强地说:战士是坚强的,是钢铁铸成的,不会说苦更不会说累。半个小时过去了,我的脚已经麻了,腿不听使唤地打着圈圈。我想,这就是一个兵该有的考验。
接下来的七天里,每天都要站军姿、立正、稍息、齐步走……都在炎炎烈日下,炙热的大地之上,我很累,我很热,但我要坚持,我不会向教官说“我是个逃兵”,因为我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除了训练外,还有内务整理。对于平时娇生惯养的我来说,“整理”这个词几乎是从来没有触及过得,如今我要亲身感受,观看教官的内务指导后,我兴致勃勃地大干起来,看着简单,被子要叠成“豆腐块”几乎是难如登天,使劲地拉着被子角,让被子变成长方体,可刚一松手,漂亮的棱角便如地震中的房屋,瞬间崩塌了。半个多小时中经过寝室长的指导和帮助终于叠得算是有模有样。洗漱用品和鞋子摆放的更是整整齐齐,我这个兵也算入门了吧!我明白,只要想做,没有什么是做不成的,也没有什么做不好的。
七天的训练结束了,肌肤也不再白净,整个人都黑了一圈,这是付出,当然也得到了不菲的收获,我找到了坚强、勇敢、担当和自律。我不再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我的房间也不再脏乱,而是整洁如新,我想:这便是我想要的。
我是一个兵,一个名符其实的兵!
风平浪静的海面突然刮起了大风,一个巨大的龙卷风迎面而来……
待我醒过来,我已经在一所小屋里。一个人走过来,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站起来,做着防御的动作……原来,我误会了,是他救了我,他叫阿伟。
我看了看窗外,已经是傍晚了吗?我推门走出了去,只见天黑黑的。阿伟气愤地说:“这不是天气的`问题,而是工厂的所作行为,我们这里很少见到太阳的,大多都是被烟尘覆盖,农作物也生长不好。”
我愣了一下,真的这样厉害吗?阿伟带我出去走走。果然,天空似乎被什么东西罩住。那些乌烟像“魔鬼”一样飞过来,我们也来不及躲避。来到了河边,让我大吃一惊,我还以为自己走到了一间漂染厂,水比墨水还要黑,散发出一阵阵的臭气,真让人恶心。
沿着河走下去,见到了一间工厂,大概是污水的源头了。我们在外面无奈地看着。一辆小汽车使过来,从上面下来一个穿着华丽的人。“那个不就是我们的镇长吗?”阿伟说。我非常高兴有人来查工厂的牌照啦。于是,我们也偷偷地进了那所工厂,准备看热闹。在大厅,镇长和一个男人聊天,那位大概是工厂老板吧,聊着聊着,那个男人拿了一个厚厚的信封递给镇长,镇长点了点头,转身就走了。我顿时明白了什么……“不妙,被人发现了,快跑!”阿伟说。我们像子弹般冲出了工厂,那保安似乎不放过我们,一直把我们追到了野外。我们逃离了追***……
“时间不早了,回家吧!”阿伟说。一下子天已经黑透了。路边的房屋也亮起了灯。“为什么路灯还没亮呢?”我惊讶地问。
“这里的路灯平时是不开的,除非有大人物光临!”阿伟说。我又向镇中心望去,只见灯火通明。这时候,我明白了一切……
我实在不能在这个岛上待太久了,只能悄悄地离开了。
细胞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题记
我是一个红细胞,诞生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五,正午十二点三十分零六秒我终于从我的母体中成功分离出来。我在喜悦之余后,便随着我的兄弟姐妹在这幽暗的隧道中川流不息……
两点四分九秒
我不知我将流向何处,我不知道我存在意义的所在。只是在这一天中随着我的兄弟姐妹穿过大大小小不同的隧道,有时别人会给我们许多像球一样东西,让我们夹在凹陷的身体中,然后再送往另一个地方。我只隐约听见他们说这是氧,对主人身体很重要。我不知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只知道这样很累,但也夹带着一丝莫名的欢喜。我就这样两小时重复运作,不停运转。
六点十分十五秒
在同样的工作下,我开始逐渐熟悉这里的路线,自由地在这大小各异,千姿百态的隧道里穿行。自然而然,工作量也是先前的2倍,我依然这样乐此不疲地运行,穿跃……
十七点五分七秒
仍不知自己生存意义所在,我减慢了自己的速度。这时竟看见远处有一群丑陋的怪兽正在吞食我的兄弟姐妹们。它们奇形怪状,刁恶无比,还津津有味地在咀嚼。我顿时满腔愤怒。心想这样可不行,我原路返回;叫来白保安。白保安立即扑上去与之博斗,但由于敌强我弱,白保安战败,仍有2个怪兽还在肆意作乱,胃口更是大开。
二十四点零分一秒
我顾不了,我奋勇扑上去,但我还是死在怪兽口下。但我的死却引来了大量的白保安。怪兽便也随之死去,我的尸体和白保安、怪兽一同溢出于主人皮肤外。我死了,和外面无数氧气拥抱,凝结成一种黄色晶体附于主人皮肤伤口处。在晶体闪闪发光的那一刻,我似乎看到了我存在的意义。
我生在中国,长在中国,我是一个中国人。
我生在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土地上,我生在一个边疆辽阔的土地上,我生在一个和平民主的土地上。身为中国人,我是自豪的。
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崇洋媚外起来,家长开始拼命地让孩子去留学机构,希望孩子在国外立足,在国外生活,觉得外国永远比中国好;还有更多的人,几乎把毕生赚得的钱都花在了国外移民上,甚至在国外奋斗了好长时间,只为拿到绿卡;更甚者,是在国外生孩子的,花了大把的钱与精力,只为拿到外国户籍。
但是,难道在国外生活就真的好吗?据我所知,事实可并不是这样,绝大多数华人在国外地位并不高,大多工资也不高,甚至有新闻爆料‘一个家庭5人仍蜗居在不到30坪小破屋内’,我相信这样的家庭并不只这一个。而且国外的伙食也不好,中国人饮食十分讲究,根本不适合。有人说,可以自己做中餐呢!其实,在国外,中国食材价位高,而且并不好。“老干妈”在国外卖到了70多人民币一瓶,蔬菜也十分不新鲜。在国外,肉都不放血,所以几乎没有办法吃。
有一年,随暑假夏令营到了美国,每餐饭都要跑好久才能吃到中式自助餐,十几天下来,最思念的,还是祖国。
姐姐也说,其实有很多国人所追捧的“国外货”跟国货并没有很大差别,大多东西都是“中国制造”呢,人们对外国产品的追捧,这其中更多的只是一种心理在作怪罢了。
其实有时候,仔细想想,还是中国最好,家乡最好。
中国也没有什么不如国外的,日本有百乐、三菱的笔出口,我们中国百年老牌——晨光,又差得到哪里?美国有苹果手机,中国国产的小米、华为也是好样的;日本的药妆出名,中国马应龙的药膏治愈了很多美国人,俘获了他们的芳心,被喻为“一代神药”。
现在,中国在国际的舞台上也越来越活跃,越来越多的外国人爱上了这个亚洲大国,越来越多的人学习汉语,越来越多的学生留学至中国。
所以中国丝毫不比国外逊色。
我自豪,我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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