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没人会喜欢老鼠、蚊子之类的生物,不仅因为它们外表丑陋,不仅因为它们外表丑陋,更因为很早很早以前它们就被人类认定是有害的。我以前也很讨厌他们,可是,自从我读了一篇文章之后,对这所谓的有害动物的`看法就变了。
那篇文章中说:“上高中的作者用开水烫了来家里偷吃食物的老鼠,过了几个月后,作者惊奇的发现那只大老鼠是怀了孕的,仍然腆个大肚子,动作迟钝的在地上寻觅着食物。”
读完后,我被老鼠母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同时也为作者的做法陷入了沉思。那只老鼠在受了重伤之后仍坚持活了下来,保护了自己的孩子。老鼠是弱小的,但它仍然顽强地向人类——比它强大无数倍的高级动物反抗,因为生命赋予了它最后一点活下去勇气与力量,就是让它努力继续活下去,保护自己的孩子!生命无所谓高贵与卑微,每一种生物都只有一次生命,死了一只白天鹅和死了一只小麻雀,从生命意义上讲没有什么区别,有的只是人类对它们的看法不同而已。
其实,万物本没有益害之分。那些“害虫”,只是按照自己的本能去生活,它没有威胁过任何人——至少不是有意的。每一种生物都有它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一切生命都是以其自身的智慧生活在这个“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环境中的。是人类,一种自以为很聪明的动物,自始至终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去评判别的动物。对人类有益的,便被大加赞美,加以保护。一旦人类认为哪生物对自己的利益造成了伤害,那么,这种生物便了有害的,被人类无情的***戮。但是,人类有没有想过,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意的扼***另一种生物的生命。当人类用开水去烫老鼠的时候,老鼠也会感到疼,它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也许有些人会我的看法不屑一顾,但是,我却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要敬畏生命。作为一个享受生命的人,我不禁也要向这只备受摧残而顽强地争取生命的小小生灵致以崇高的敬意。
最近,我有幸拜读了著名学者王一方的医学人文专著《敬畏生命》,作者结合大量的现实问题和医患关系等阐释了一针见血的反思与批判,利用医学人文精神在病患与医生的理解的鸿沟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王一方认为"只有敬畏生命,才能真正地体会作为医生的使命。"当过医生的王一方曾陪过一位中年女工程师走向死亡,那种在生的饥渴和挣扎中显现的生命的庄严感,整个过程持久震撼着他的心灵。他说,其实每个医务工作者都应该到殡仪馆骨灰陈列室里看看,那些冰冷的骨灰盒与盒盖上笑容可掬的照片上的残酷映照,会让人更好地理解生命的诞生和死亡,理解自己在生死之间工作的性质。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多,医学人文精神是医学的灵魂,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注,医生永远不能忘了,除了要有专业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外,更应该需要有菩萨一样仁慈的心胸,关怀和爱护病人,让他们感到更幸福、更自在。医疗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血液工作更是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安全。我是一名平凡的血站护士,虽然没有工作在临床第一线,但我们却也行走在用鲜血铸就的道路上,奔跑在采供血战线的最前方,用自己的双臂撑起一个又一个生命的重量。在我们工作的平凡的岗位上,其实我认为"敬畏生命"最好的注解和诠释,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责任。
多年来,在采血车上和发血室的工作经历,也让我更懂得生命的可贵。每每感受到献血者的拳拳爱心;接到医院检验科的关于重病患者需要血、血小板用来抢救生命的电话;每每看到家属们满含希望、近乎乞求的眼神……我知道,作为一名血站的医务人员,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怀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我们的工作,对我们服务的对象不论是献血者、还是医院、病人高度的负责。我们做每一件事情,都要去仔细地考虑:我的所作所为是否会对病人的生命造成无意中的伤害?我的言语是否会伤害到献血者?我应该如何去减少这些伤害或者把这些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们的行为举止、我们的一言一行必须对献血员负责、对病人的生命负责。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让自己拥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服务社会。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放弃希望,争分夺秒,备足血源,抢救病人的生命。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在各种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面前挺生而出。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更需要我们医务人员用爱心、耐心、细心、真心去对待献血员、对待医院、对待每一位需要输血的病人,从点滴小事做起,把件件实事做好,做到责任面前无小事,少一些计较、抱怨,多一些积极、责任。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在工作中遇到困难,经历辛酸时,想到躺在医院饱受折磨的病患、无私奉献的献血员,我们更应该微笑勇敢面对,没有害怕,没有退缩,没有逃避。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更加觉得作为血站这个集体中的一员,我是何等的幸运和自豪。今后,我会把采供血事业作为终生职业,把无私奉献作为毕生追求,用勤劳的双手成就属于自己的这个"救死扶伤"、"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尊重生命"的梦想。
春风吹又生的野草拥有它一年的轮回,儿女们点点滴滴的成长伴着父母班驳的青丝,生命以它自己的姿态存在我们的周围,无声地流淌,悄悄地演绎,只是我们匆忙的脚步把它们忽略了,用心去留意,你会惊诧于漫山红遍层林尽染的壮观,惊诧于冰天雪地中孕育的勃勃生机,可你知道,最是那春寒料峭中的春意开创了生命的奇迹,最是那划破寒冷的第一枝嫩芽写满了生命的崇敬。不必去问是什么诠释了生命的伟大,不必去听是什么在倾诉生命的真谛,只是一眼望到那满树的葱郁,就给予了我们足够的力量与欣喜。曾经在一个泻满阳光的暖暖的春日清晨,想象着自己是一颗睡在泥土里的种子,经历了一冬的守候,将要披一身金色的阳光,拥抱美丽的新世界,于是心中便升腾起无限的希望与梦想。
然而 ,当生命化作另一种形式流淌,即便是再多的美与丑,是与非,已经永远地定格在过去时了,剩下的或许只是一声叹息,一份无奈。还记得曾经送别一个朋友,哀乐、白花……,生命中有太多不可承受之重,离别最甚。圣经中关于生命有这样的描述:因为不能恒久,所以最是珍贵;因为能吐纳天地气息,所以胜过钻石的光芒。那么为了把握这份特别的美,就足以让我们为之付出足够的努力,拒绝伤害的侵袭,留给生命一份纯净,让它成长在自己的本色中,不要在很多已成过往的时候,才知道去珍惜,因为倘若它被封存起来,也便不再真实了。
生命以它独有的美,浸润了生活的点点滴滴;美丽的生命,源于一份对生活的热爱。生命行走在你我的掌心,请小心看护;生命承载太多的美丽,请认真对待。或许,昨日的成败已成过往,明日的幻想不切实际,生命就在今天,看见今天,珍爱生命,一切才会存在。
朋友,我无法告诉你生命是什么,但我知道它绝对不仅仅是生物体具有活动的能力,不仅仅是蛋白质存在的一种形式,如果仅是这样的话,我们也就仅仅是一台消化面包的机器,每天机械地运动,没有一点儿生气,我无法生命是什么,但我深信它是伟大的,顽强的,脆弱的。它弥漫着奇幻的气息,令人无法捉摸。有人说,生命苦短,有人说,生命艰辛,你呢,朋友?
朋友,在你记忆的深处,是否能抽出这样的一幅画:残阳下,只见一个院子里,一个人左手缚鸡,右手拿刀,准备***鸡,嚓嚓,一时间,血珠四溅,迸落到土地上,染红了泥土,在残阳下显得更加红润。鸡挣扎着,它站起来又倒下了,之后又站起来,扑腾着飞向天空,又落了下来。疼痛如针一般刺着它弱小的心,大约十五分钟后,它的心脏输出最后一滴血,它倒下了,不再站起来。十五分钟,一个多么大的数字。啊,生命,你是这么顽强!。
这里还有一个故事:一对美国母女,假期中母亲带女儿去滑雪,途中遇风雪,不辨方向迷了路。走进了一个白雪皑皑的大峡谷。气温越来越低,寒冷侵袭着她们。走了这么一大会儿,体力消耗很大,饥饿扰乱她们回去的信心。怎么办呢?直升机落了下来,找到了她们,但只救起了这个女儿,因为她母亲为了使她能够获救,咬破了自己的动脉血管,用自己的鲜血写出了一个鲜红的SOS。引导直升机来营救她的女儿。那鲜红的SOS在阳光照射下格外引人注目。啊,生命,你是这么伟大!
一个想远离死亡,一个却奔向死亡,这就是生命如此的幻妙。它这么顽强,这么伟大,难道不值得我们敬畏吗?我们难道不应该抛弃“种类、种族低下或者高尚”的荒谬的理论,任何一个生命,它的存在都是上帝的安排,我们不应因自己的强大主宰那么弱小生灵的命运,这对那些弱小的生灵是不公平的。生命是平等的,我们不能残害它们,受自身利益的驱使,否则我们用道德舆论去谴责它,因为它渺视生命,破坏生命的法规,生命是高尚的、神圣的、不可侵犯的。
啊!让我们敬畏生命吧!
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个小时,都会发生许许多多的灾难,有地震,洪灾,车祸等。这些是我们不热生命吗?不,不是有些是自然的灾害。车祸是我们个人造成的,在每一天都会有车祸的发生,比如:就在国庆,就会有着许多的车祸的发生。这些都是因为我们开车开的快,没注意到别人。这些有在发生车祸前,他们有没有想过家人。就这样完了。
车祸,这些人可以用五个字来形容这些人“不热爱生命”在他们发生车祸前,他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家人,在关心的他们,如果车祸严重的话,就会丧失生命,就会让家人伤心。就这样没了一条命,这些都提醒着我们开车的人们一定要注意开车的安全,要懂得生命宝贵,我们应该要学会怎样珍惜生命。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一些热爱生命的。在《感动中国里》和《中国达人秀》这两个节目里有说过很多次“断臂达人刘伟”的故事。
刘伟小时候玩耍时,不小心被电压电到了双手,从此他没有了双手,做什么都靠着脚,他为了自己的生命能活的.更加的精彩,他去学习残疾人游泳。可是医生说他不能做剧烈运动,让他更加的伤心,后来他去学习钢琴,有很多老师都不要刘伟,这又成了他的心理阻碍,在他和他的母亲寻找下,终于有个有良心的老师收了刘伟。刘伟只能用脚弹,很难才能配合,在他的艰苦下他学会了用脚弹琴,还参加世界音乐会。用脚弹,这不是正常人能做到的。刘伟说过:“只要还没死,就有一切希望。”
这告诉我们,要懂得珍爱生命,要向刘伟一样,不要放弃。珍爱宝贵的生命。
我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
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着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我的周遭围绕着同样的生命意识,无论她在我面前表达自己还是保持沉默。
生命意识到处展现,在我自身也是同样。如果我是一个有思维的生命,我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而不仅仅限于自我小圈子,因为我明白:她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毁灭、妨碍、阻止生命是极其恶劣的。
尊敬生命,在实际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我都保持真实。根据同样的理由,尽我所能,挽救和保护生命达到她的高度发展,是尽善尽美的。
在我内部,生命意识懂得了其他的生命意识。她渴望透过自身达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我只能坚持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意识透过我展示了她自己:成为与其他生命意识相互依存的一员。
我经验过向一切生命意识表达同等敬畏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如同尊敬自身的一样。通过这种经验形成了我的伦理观。一个人遵从这种冲动,去帮助所有他能够帮助的生命,并且畏惧伤害任何活着的生灵,这个人才是符合伦理的。
如果我把一个昆虫从泥坑救出来,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做出贡献,那么对立于生命自身的生命分隔现象就消失了。
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就经历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中,所有的生命是一个整体。
绝对伦理要求在生命中创造完美。她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一点倒无所谓。对生命敬畏的感觉是绝对的伦理。它使生命序列的保持和提升顺利运作。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生命都如同恶魔一样有罪。在实践中,我们真的被迫选择。我们经常必须武断地决定何种形式的生命,甚至何种特殊的人,我们应该挽救,何种我们应该毁灭。尽管如此,敬畏生命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和毋庸置疑的。
这种伦理并不因为人们的伦理观抵触现象而失效,农民在牧场割草喂牛割下了一千棵花,可是他必须注意,在回家的路上,不要因为沉浸在消遣心情里而划掉路旁的花朵,因为这样做是不必要,是对生命犯下罪行。
生命又像一颗小树,他从地底聚集起许多生力,在冰雪下欠伸,在早春润湿的泥土中,勇敢快乐的破壳出来。
每个人自呱呱坠地便获得了属于自己的生命,便获得了一次在世间享受生活的机会。生命,一个多美好而脆弱的名词,对于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尊重自己的生命。
司马迁忍受宫刑,身体的残疾并未消磨他的意志,对于生命的许诺,他没有放弃,没有让他的生命从此委靡,而是以一部《史记》着就了千古绝唱,彰显了他对生命的诺言。
当今社会之中,身残志坚更显示着一位残疾英雄的气概。《我是谢坤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本着作,而它的作者更令人敬佩不已。一次触电事故让他失去了双臂和一条腿,成为了一个“炭人”。如此遭遇在大家的眼里活着便是生不如死。而他却用自己的嘴练出一“嘴”好画。他值得人们尊敬,是因为他尊重了自己的生命。
海伦·凯勒更是大家从小便听说的一位女英雄。她双眼失明,我曾试着想象那样的生活会是怎样,却不敢相信。然而海伦却在那种条件下生活了一生,但不是痛苦,而是满足和快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曾震惊世界。有人怀疑过这是不是真的,但在证实后,有的只是佩服。因为她正在诠释着:尊重生命。
然而尊重生命不仅体现在对生命的珍爱,更体现在当危难时刻,英勇无畏的抉择。“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句彰显文天祥不畏强权,强烈的爱国心。他没有让生命在苟且偷安中贬低,而是在英勇的牺牲中尊重了生命!相比之下令人唾弃,遗臭万年的秦桧,和坤却在贪生怕死,爱财如命之中让生命变得毫无价值。
伦理即敬畏生命,珍爱生命,努力向上,让生命发出华光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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