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部不算很厚的《山居笔记》,只觉得心中有些沉甸甸的,历史的沉淀,文化的积累,余秋雨先生娓娓道来,千年风云如高山流水般在面前穿行而过,感觉有如陈子昂在《登幽州台歌》中描述的那样:“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于是我在感慨他知识丰富之余,与他同呼吸:流放者的凄楚,进士们的挣扎,小人们的挣扎…千年画卷仿佛只有一个“灰”字了得——阴沉沉的让人难以透气,这就是中华历史五千年的繁荣,表面之下掩盖着怎样一副颓败倾轧的景象?人类文明进步了吗?怎么有时猛然发现周围的事有俨然历史重现?
不管是帝王是学者或是一个草民,无论地位高贵,地位低贱,他都首先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存在,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都是个人选择,有人为国家,有人为自己在历史的画页上寻找自己的位置,成败功过自有人评说!
在大四临走的时候淘了许多书,不为别的,只为看到他在地摊上时心里的一念,加之能用两折买到正版的几乎全新的书,何乐而不为。
收拾着大三的疲倦,于今日踏上回家的火车,拾起当时在梧桐树下淘的余秋雨的《山居笔记》。记得初始余秋雨是高三的时候,班里许多人喜欢他文字的厚重,《文化苦旅》在同学中甚为流传。许多人在作文时也会适时引用他对于废墟的感慨,来增加自己文章的深度,虽然无法驾驭,但是至少让我们从一个更深的角度来审视中国的文化。
一直很感激我的高中,在高三甚是紧张的时候,我们班主任(化学老师),语文老师还鼓励我们多看杂志,多看新闻,在我们高三的时候,出现过对《画皮》的深度探讨,对《东京审判》的理性辩论,有过同学之间为宝玉与众多红颜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争得不亦乐乎。甚至在高一的时候,我们语文老师用了好几节的时间带领我们去慢慢赏析《东风破》。如今忆起当初之教学,我虽未选择了文科,然时不地想念起高中这种看似离经的都学,其实才是语文的真谛。
本期望着大学是一个让我们更加广阔的天地,然事实远非如此,经过三年的流放,逐渐意识到天天喊着构建综合性大学的人们,正把我们培养着一个个机器,有时我更想回到高中,回到那种我们整个班级56个一起看《红楼梦》的日子,一起眺望大海畅聊抱负的日子。只是一切都无法回退。大学三年,我们一学期最多只有一门有关中国文化的课,俗称文华素质课,是将近两百人一起上的,还是安排在晚上,其地位可想而知。
在这些课中,我惟一还显年少轻狂的,应该就是逃了一学期自己不想上的课,跟着当代中国历史的老师去感受那场只过去几十年,却令我们显得那么陌生的浩劫。我只是一个听讲者,没有资格作过多感慨,只是震撼于人性的泯灭竟可以达到如此之地步。
似乎扯得有点远,不过在火车上,我也是一直瞎想的,捧着《山居笔记》看一会儿,心绪万千,就毫无目的地将目光投向窗外,任思绪飘飞。我也不知道作为一个已经被工科磨了三年的我,会于今天焕发如此之多的感想,并有记之于文字的冲动。
似乎《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的又一力作,就这么边看边胡思乱想,一天下来,我还把这本书看完了,还萌生了如此之多不相关的想法。
笔记中有大量关于科举的论述,只是我无心去关注他,我关注的是当今大学评价人才的标准。有时候评什么社会骂我们急功近利,真的你有什么资格?
虽说现在大学普及化,但是应该说绝大多数优秀的人才还是在大学中,作为教育者,你们就应该有一套适合的培养体系,并有合适的评价体系来评价一个人才的成长。而现在的大学呢?所有的评价单一化,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举我自己的例子,例如实践课,本来是最能体现过程的价值,可是到了最后评价,老师看的是你的一纸报告,绝非看你实际操作了没,对过程熟悉了没。记得大二,课程设计,需要搭建一个电路,功能实现电子计时。我们是两人一组,我们组是最早完成任务的,并且答辩的时候,老师的问题我们也对答如流。可以说我们的电路设计出来后,我们班有一半的电话是我帮忙调试出来的。可以说老师是应该看到的,可是最终的成绩我们是良好,其他人是优秀。
其实如果是一次的话,我决对不会今天拿出来说事,可是这种事一面再,再而三地发生。如这学期的实验课,应该说老师要对每次学生的实验情况要了解的,我记得每次实验基本上也是我最早完成程序的编写,调试,有时还会发现老师给的例子的小错误。程序更是最容易被拷贝的,老师难道不知道吗?可是最终成绩出来,我又是良好,平时拷贝的程序的同学有的得了优秀。再比如这次的画图,关于图,我之前也发过两篇文章,有的同学一开始不设计,等着别人发现错误,擦了重画,直到人家基本成型了,没有错误了,于是他拿着尺子量着拷贝过去。到了答辩的时候,“干净”的图纸反而博得了老师的欢心,这算什么玩意?
我一看完这本《山居岁月》,就深深地爱上了它。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珍·克雷赫德·乔治,她得过许多奖项,非常热爱大自然,《山居岁月》就是她童年的梦想。
这本书主要讲: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行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方,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他进入了森林,把一棵杉树烧空,当房子住,他爬上峭壁,捉到一只猎鹰,名字叫“惊风”,惊风每天都帮他捉小动物,他吃烤熟的小动物、野果和蘑菇充饥。
在这舒适而安逸的城市,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承受挫折的能力很差,我读了这本书深受启发,我们应该像山姆一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承受能力和独立能力,否则就会被他人所排斥,被永远挤出这个社会。
也许,以森林中的树屋为家,在森林中以猎***动物,吃野生植物为生的生活,是很多男孩的梦想。
《山居岁月》一中的主人公山姆就体验过这种生活。但是他也发现,在丛林中生存,不仅仅只有自由,还有困难,恐惧,不是所有人都能在丛林中生存的。在暴风雪来临时,他总是生怕食物储存不够,怕被饿死;在刚到丛林的那夜晚,他因不会生火,也没有在丛林中生活的经验,抓到了鱼却没能烧熟它;在丛林中,他时时生怕被人发现而被带回纽约市。他在丛林中生活了几年,历经了风雨,饱经了风霜,才知道生存不会像想象中一样简单。
现在,我们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中,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没有体会过生活的艰辛,只知道在父母的怀抱中舒适地生活。可是,会有多少人想过,父母的保护只是暂时的,我们最终还是得独自在社会上立足,独自面对生活的考验。虽然我们也许永远不会像主人公山姆一样在森林中生存,但是社会的考验也许会更加严峻,残酷,只有那些在社会舞台上脱颖而出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成为真正的强者。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那些不起眼的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生活秘诀,都是在社会上生存的关键。所以,为了生存,为了在社会上自食其力,我们必须要学会生存,从现在开始!
空无一人的大山上,刚下了蒙蒙细雨,周围的一切都湿淋淋的。山上有红色的枫叶,黄色的野菊花,还有绿色的苍松……五颜六色,美丽极了!
忽然一瞬间,晚上到了,明月犹如一个硕大的玉盘,轻柔的月光照到松树上,就像给松树穿上了朦胧的纱衣,清澈见底的泉水从一块块石头上流过,仿佛是大自然在弹奏优美的旋律。
安宁的竹林忽然喧闹起来,向人们报告洗衣服的女人们回来了,碧绿的莲叶,粉红的莲花动来动去,开出了一条水路,原来是渔夫们回来了,在远处就能听到欢快的渔歌,说明渔夫们丰收了很多肥胖的大鱼。
春天已经过去了,但这里的景色依然美丽,彷佛春天还未走远。贵族子弟都喜欢留在这里,王维也喜欢这里的美景。于是,他诗性大发,提笔写下一首诗《山居秋暝》。
幽静的山林中刚刚下过一场秋雨,山林中的树、花、草显得十分有精神。因为它们刚刚洗了个澡,所以身上的颜色更加绿了,色彩鲜明,青翠欲滴,感觉十分和谐。咦,叶子上怎么有一个亮晶晶的珍珠呢?啊,原来是露珠妹妹在叶间滑动,仿佛一个个小精灵在颤动。
这时,一轮皎洁的明月高挂在天空,放射出明亮的月光,它穿过一簇堆在另一簇上的密密麻麻的树叶,照射在树林里,好像是怕晚上人们在树林里迷路,为他们照亮回家的路,或是为他们指引方向。清澈的泉水一路翻过山坡,穿过树林,滑过石头,唱着欢快的歌儿飞快地下了山,好像是在赶路,在夜黑之前回家。
竹林中的喧闹声是谁发出的呢?原来是姑娘们在河边拿着盆、搓衣板洗衣服,她们洗着聊着可开心了!但时间不等人,姑娘们已经洗好衣服准备回家。走到分叉口时,她们又在说什么?仔细听:“明天这个时候我们这里不见不散”。姑娘们异口同声的答应了。话音刚落,她们散了,各自相背回家。
忽然,莲叶摇动,是渔夫划着小渔船走了,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划啊划、划啊划,风娃娃见他这么辛苦,于是想助他一臂之力,它用嘴轻轻地吹了一口气,风就来了,风推动着小渔船前行,湖面上还有渔船划过的痕迹,船桨划过之后,湖面荡起的波纹,微波荡漾好看极了!春花春草啊,我任凭你们随意枯谢,但却不能阻止我留下来享受这美好的田园风光。
《山居岁月》是校讯通奖给我的书,由于我家的书真是太多太好了,开始我还真没看上这本看上去不怎么起眼的书,终于,这个暑假里,我家的好书全部都被我给“啃光”了,只剩下《山居岁月》这本书了,我就读了起来,我发现这本书不愧是书目评选中银奖的特级书,因为它实在挺好看。
《山居岁月》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位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开自己的家,来到了一座大山上面,目的是去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的葛博里农场。临走之前,他只带了一些打火石和钢片、绳索、小刀还有斧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在鹰巢中捕到了一只小鹰,并取名为“惊风”,后来是这只惊风给山姆弄了不少食物,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吃饭,一起打猎。他又认识了动物朋友黄鼠狼男爵和浣熊杰西。当然,路途中山姆遇到了重重困难,遇见了很多陌生人,有的甚至要来找他,把他带上广告部去,把这个“野人男孩”拍下来,这对于吉姆是一件多么丢脸、愚蠢的事情呀,所以他就必须找个地方生存下来。于是,山姆就把一棵参天大树砍成了一间非常舒适的“树屋”,自己住在里面,并且学会了独立生活的能力,他的衣服是鹿皮做的,内衣裤是用兔子皮做的。最后,“城市来了”,是指爸爸妈妈兄弟姐妹都来住在树屋里,题目真好!
读了这本国际小说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只有学会独立生活的本领,长大后才能有所成就,还要勇敢地面对身边的陌生人。就象文中的山姆,它面对的困难并不是遥远的路途,而是如何在野外生存下去,在那么多困难面前,他依靠自己的力量坚持在野外生活了一年半,这是多么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再想想自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怎么能行呢?以后一定要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什么都依赖家人!
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好迷人,如同磁铁一样吸引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机会深入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勇敢、智慧、有耐心……合为一体的人。他智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穿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温暖、宽松、帅气。他有耐心,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勇气,他居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赶,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惭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起睡。在睡觉的时候,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现在一比较,我可真胆小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方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勇敢面对,有信心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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