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跃能擒鸟,走能逮兔,活得人模人样时,我们丝毫不会想起健全的巨大恩惠,地总视之为我们人生的专利,因此,它便根本进不了我们幸福的歌体。而一旦失去了它,成天挂在嘴边,惦在心里便是“健康多好啊”、“失去的,永远是最宝贵的”之类的至理。
我多么希望能将自己的视力借给海伦·凯勒三天。一则,成全了她“假如给我三天视力”的夙愿;二则,也可使自己切身体验一下四肢的健全珍贵之处。也许,这三天的黑暗会让我永远珍爱光明,珍爱这沸腾的.生活。而一旦海伦拥有了视力,她便可以用自己的眼睛去感知这大千的世界,看着她至爱的恩师与朋友,亲吻她曾经抚摸过无数次的花草树木,体验大自然的五彩缤纷与博大精深;再去参观一下博物馆,了解人类文明进步与发展;看着梵高的向日葵,领略色彩的美妙与艺术的魅力;再看看曾给她精神慰藉的那些盲文,还有她想看的一切,相信这所有的我们习以为常的事物都会令她豪情满怀,亢奋不已。想想,如此两全其美,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三天的失明,并非挫折,对我而言,乃是一种经历,一种极大地丰富和延长人生的经历。因这三天的黑暗,我会永远的感激光明,把握生命,并用热情去拥抱每一天,而绝不再挥霍青春,任年华虚度。
我们班有个同学非常喜欢捉昆虫,又非常喜欢昆虫,他叫谢思铭。在午托班和我睡同一个床,整天带一些有死有活的昆虫来,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蚱蜢。他不讲卫生,脚脏脏的,捉昆虫时总是把鞋子脱下来,捉完又不洗脚。
谢思铭捉昆虫的姿势很惹人大笑,最好笑的就是他捉蚱蜢的姿势了。有一天中午,我和谢思铭一起回午托班。我们一边说话一边走。我们正说着,突然从草丛里蹦出一只绿色的蚱蜢,谢思铭赶紧跑过去。一看,好家伙,真大呀!他急忙蹲下来,举手就拍,忽然,狡猾的蚱蜢跑了,他紧追不舍,嘴里还自言自语的说:“看你这蚱蜢往哪逃,看你这蚱蜢往哪逃!”连拍了几次,都没逮着。我了却哈哈大笑。后来,谢思铭索性脱下鞋子,悄悄地向蚱蜢走去,离蚱蜢越来越进,他举起鞋子照准蚱蜢砸去,等它发觉,也晚了。嘿!这回它可跑不了啦!只听见“啪”的一声,蚱蜢被砸成了“肉饼”,真是可惜呀!“哈哈……”我又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我的小伙伴谢思铭真是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
凌智:
你好!
好久没和你联系了,真的好想你!虽然早在二年级你就因为转学而离开了我们班,可我对你还是记忆犹新,我佩服你的勇敢、机灵,我记得我们在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时,你从来没被抓过。你有很多优点值得我学习,可是有一点我认为你应该改正,什么事呢?往下看你就知道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俩手牵手、肩并肩,有说有笑的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这时,我们看见一个高年级的大姐姐大摇大摆地走入了在我们学校旁边的一个被大家称之为“小店”的黑店买东西,你也知道,老师已多次提醒我们不要去这些黑店买东西,但你还是跟着这个姐姐进了小店,花了五角钱买了一个花形小糖果。就在你准备分给我糖果时,被不远处的我们班的同学肖瑞林看到了,把我们抓了个正着。就在这时,你飞快的把糖果藏了起来,并对肖瑞林叫道:“我们买的是贴纸!”,因为黄老师喜欢收集同学们的`贴纸来作为课堂上的奖品,所以如果将贴纸交给老师,应该是件好事。肖瑞林同学听说是贴纸后,就没再问这件事了,做了一个鬼脸就跑开了。现在想起来,其实你这件事做得不对,是不诚实的表现,你肯定会说:“我只不过做了一件小错事,没关系!”但我告诉你,我们平时一定要注意防微杜渐,记得老师常和我们说的一句话吗?“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虽然这句话用在你这件事上不是很恰当,但也说明,如果不改,也许将来长大了你就会养成到处骗人的缺点,甚至变成一个“骗子”,惹出天大的祸来。
当然这件事情上我也有不对的地方:当你要去小店时,我没有及时制止你,甚至还想吃你买来的糖果。既然知道错了,那我们就一起改正,好吗?同时也希望你能指出我以前的缺点,使我们都能健康的成长。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我们都上四年级了,你在新的学校一定进步很大吧?千万别忘了我这个以前的好伙伴哟。
祝你天天向上!
覃春涛和我从幼儿园到小学一直是同班同学,我家和他家住得很近,我们常常在一起复习功课,一起玩耍。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
覃春涛的个子长得不算高,但长得结实。黑乎乎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他的头发又黑又硬,脸上总是挂着一丝憨憨的笑容,特讨人喜欢。他是个很调皮的同学,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很勇敢,似乎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摔跤和受伤是他的家常便饭,在我的印象中,他的头上、手上、脚上或者是身上的什么地方,总有一个地方是包扎着的。
记得有一次,大约是在晚上九点,我刚做完作业,正准备睡觉,忽然,从覃春涛家传来一阵哭声。我心里想:不知道这次覃春涛又闯什么祸,身上的什么地方又包扎上了?第二天上学,我看见他头上正被一个白色的“大网套”包裹着,被缝了十几针。这次可伤得不轻喔。一个同学告诉我:“昨晚玩捉迷藏,他爬到三米高的地方隐藏,一不小心,摔了下来,头上摔了个大伤口,流了不少的血。”
覃春涛摔跤、受伤的事多着呢。有一次,我们骑自行车去田野玩。在一段崎岖不平的路上,他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还有一次,他在井边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掉进了井里,幸好他踩着石头,从井里爬了出来。
我一直弄不明白,是因为覃春涛太勇猛而容易受伤呢,还是因为他做事情不够细心而容易受伤。覃春涛现在年龄还小,随着年龄的增大,我想受伤会越来越少的。祝愿你,我的好朋友—覃春涛,我希望你以后少摔一点跤。我还希望我们以后一直是好同学、好朋友;我们一起读中学、读大学。
我曾经有一个很要好的小伙伴,名字叫汤楷。虽然现在已经随父母搬家到安徽去了,但是他那份童真却还久久留在我的心底。
汤楷个头不高,有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别看他个子矮,一张嘴巴却是能说会道,平时就很喜欢和同学们争辨个是非曲直,哪怕是面红耳赤也在所不惜。同学们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他经常会搞一些恶作剧捉弄班里的女同学,所以在大家眼里,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
但是有件事情却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
一天,我俩正玩儿得起劲,突然发现草丛里有一只小麻雀,嘴角金黄,羽毛还有些湿润润的,很明显,这是一只雏鸟。八成是从树上的鸟窝里掉下来的。不没等我开口,汤楷就说话了:“这只小鸟真可怜,我们找到鸟窝,把它送回去吧!”我不禁看了汤楷一眼,看不出这家伙还是个蛮有爱心的人呢。不一会儿,我们还真在树上的杈枝上找到了鸟窝。看着正准备爬上树的汤楷,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最近老师不是要求我们写一篇观察动物的作文吗?为什么不能用这只小鸟作现成的对象呢?于是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汤楷。汤楷略一思索,很干脆的回答:“没问题!”
我们把小鸟放在一张方桌上,开始观察起来。这时,我发现汤楷看着小鸟的眼睛变得既认真又执着,似乎那个玩皮淘气、嘴里不停乱喊的汤楷不见了,眼前只是一个托着腮邦认真思考的学生。半个多小时以后,我们完成了各自的观察笔记。此时的我,已经对这只小鸟有了好感,于是我提出要把小鸟留在家里养起来的想法。没想到汤楷斩钉截铁的说:“不行!一定要把它还给鸟妈妈!”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捧过小鸟,风一样的跑到那棵树底下,“噌噌噌”三下两下爬上树,把小鸟送回了那个原本属于它的家。
我终于知道,其实很多同学并不真正了解汤楷。原来淘气并不是他的本性。乐于助人、爱动脑筋、有爱心、真诚,这就是我真正认识的汤楷,这就是我的小伙伴汤楷!虽然好几年过去了,但我却难以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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