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好象当今社会的`一些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而不敢伸张正义的人,明明知道可以利用正确方法获得很好的保护,但怕受到不法分子的打击报复,却将正确方法置之度外,天理何在?国法何在!
这就好象一些弱势群体的一些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敢将不法之徒送入法院,那么,法律给予我们的武器又有什么用呢?2003年度十大法制人物,不都是一些敢于伸张正义、合理利用法律武器的人吗?
有人检举揭发省、市委高官长达14年,中间受到了不少打击报复,但他仍旧坚持到底,不就是为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的利益吗?而有些人却跟这些人迥然不同。不但不敢同敌人顽强搏斗,反而还向犯罪分子低头、屈服,难道他们不相信法律永远是公平的吗?
看了这幅漫画,我感触很深。之所以那些犯罪分子那么猖狂,是因为一些软弱的人的无奈。我要提倡大家: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疯子用扳手殴打男童近三十分钟,一百多围观者中竟无人出手救助,不久前发生于长沙的这一幕惨剧,再一次见证了当今社会的冷漠,难怪引发了网上滔天的热议,甚至有人喊出了“中华民族已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
在我看来,与其义愤填膺地批评疯子家属的失于管理,与其呼天抢地地哀惋九岁男童的夭折殒命,与其唾沫四射地狂批社会制度的漏洞百出……不如冷静下来,毕竟逝者已逝,悲剧已然发生,我们能做的、该做的、急着做的可能是思考如何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也许围观众人的冷漠无情恰恰是此事发生的最大原因,请莫让心灵成沙漠!
诚然,围观者的重重顾虑,我完全能够理解,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珍惜自己的生命是人之本能。当面对疯狂失控的疯子时,人们考虑自身安危,这是最正常不过的反应。何况充斥媒体的“好人不得好报”“做好事反被讹诈”的新闻早已教会了人们谨慎行善,万一自己冲上前阻止疯子时用力过猛,将其打伤打残,家属要求赔偿时怎么办?或者万一打不过疯子,反被疯子打伤打残,谁来救助自己?这样的顾虑难道不也是合情合理吗?冷眼旁观,恰恰体现了他们对自己生命的保护。
然而,面对悲剧的发生过于自我保护的行为就成为了自私自利,甚至是冷漠无情。鲁迅说:“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受害男童那一声声惨叫和呼救,难道就真得充耳不闻吗?那四射迸溅的淋漓的.鲜血,难道就真的入目不视吗?疯子那挥动的扳手,每一次重重的落下,打击的难道仅仅是男童的身躯吗?明哲保身、莫管闲事、自我保护,无论这些理由多么冠冕堂皇,无论这些托词多么理直气壮,与鲜活生命的无端陨落,与人间惨剧的长久上演相比,它们都是那么苍白空洞,难掩背后隐藏的人性的孱弱和道德的沦丧,是令人窒息的冷漠与无情。圣人曰:“人皆有恻隐之心。”而此时我看到的是“人皆有冷漠之态”。学会了自保的围观者,正在与本该闪烁光辉的人性渐行渐远。
退一步说,在惨剧发生时只想到自保,真的就能保护好自己吗?安全永远只是相对的。如果在男童被疯子殴打时,我们袖手旁观,那么当有一天我们自己身陷危险需要有人帮助时,又有谁会伸出热忱的手呢?更重要的是,如果那个被殴打的是我们自己的孩子,你还会如此淡然吗?你难道不希望旁观者中冲出一两位勇士去救助孩子吗?一味地纵容恶人作恶,非但不会保护好自己,甚至连我们最亲爱的人都难以保护。
其实,我们大可不必如此“谨小慎微”,也不必如此“悲观厌世”,“该出手时就出手”,绝不仅仅是一句歌词。救人于困厄,从良心上说这是“恻隐之心”;从道德上说这是“社会公德”;从法律上说这是“有法可依”。绝不让助人者流汗还流泪,这是法律对施助者的保护。为了正义振臂一呼,应者云集,这也是新时代新风尚的必然现象。推己及人,我们不妨把那份对自己的保护转化为对他人保护的动力。
大国崛起,民众的觉醒为动力;民族复兴,公民的道德提升是先导。莫让心灵成沙漠,让我们抛却冷漠无情、勇敢地互帮互助、迎接美好的未来!
曾经以为,面对生命垂危的病人,医院却要求先交钱才能治疗,是见死不救的`行为,是商品经济下人们变得冷酷无情的写照。曾经对那些医生口诛笔伐,后来,自己身临其境在医院中目睹种种事件,却渐渐没有了底气批判。
在我初中毕业的那一年,一位比我大九岁的姐姐成为了一名实习医生。假期里父母忙于工作,我便跟着姐姐待在她的值班办公室里,一边复习着功课,一边旁观着前来的病人。
当时姐姐工作的医院还没有完全实行先交款再看病的制度,病人只需要先交挂号费,就可以前来接受治疗,在治疗结束后再拿着单据付款即可。姐姐耐心细致地给一个个病人缝合着伤口,那四处流淌的血经常吓得我瑟瑟发抖。仅仅是我在值班室待了一天之后,就出现了在治疗后没有交费的病人。那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带着她七八岁的孩子来处理腿上被狗咬出的伤口,病情不见得多么紧急,两个人也不见得多么贫困,这对母子却在接受了缝合、开出了二百多元的诊疗费单据之后逃之夭夭。
事后,我们想办法联系那位妇女,她却一再拒绝接电话。报警处理后,警察却因为她是外地人,和外地的公安局之间相互踢皮球推诿责任。最终事件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姐姐只能自掏腰包弥补上她带来的损失。
后来,姐姐和同事们交流,才知道这种情况并不鲜见,同事们百分之百都遇到过,因此在让病人家属去交钱时最好有人跟着,才能避免病人逃避付款。我便开始跟在病人或家属的身后,监督着他们付清应付的款项。即使如此,仍有人仿佛得了飞毛腿真传,甩开我的跟踪就扬长而去。
我不知道那个妇女的孩子是否知道自己的母亲为了逃避一点医疗费可以作出如此不知廉耻的举动,也不知道一个孩子将在心里如何评价这件事情,甚至会不会在长大后也堂而皇之地效仿自己母亲的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只是渐渐明白,有时候人性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可以变得极端和卑劣,有时候金钱可以超越良心的存在,驱使人们做出有违道德的举动。医院要求交钱后治疗,只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无法让步于贫穷或是什么理由。如果医院为个别病人开了绿灯,只会让企图逃避交费的病人们日益气焰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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