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唯陈言之务去,文章最忌随人后。选用事实论据必须力求新颖,道他人之所未道;必须力求精警,启人智慧,发人深思。如所举例证尽人皆知,又不善于从中发掘出新意,纵然例证与论点十分吻合,写出来的文章至多只能是平平常常。有些同学写议论文,事例不够,老例来凑,像张海迪、陈景润、李时珍、司马迁、爱迪生、居里夫人这些老掉牙的事例频繁地出现,令人望而生厌。如果在文章中选用一些新颖的事例,令人眼睛发亮,效果岂不更好?
要举出新颖的典型的事例,需要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和阅读积淀。这就要求大家平常要多读报刊时文,留心积累新鲜素材,这样写作时才能派得上用场。
直接抒情还可以直呼抒情对象,这样抒情显得更亲切、明快,更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黄河颂》这样的句子:“啊!黄河!∕你是中华民族的摇篮!∕五千年的中国文化,∕从你这儿发源;∕多少英雄的故事,∕在你身边扮演!
要说明事物的特征,往往从单方面不易说清楚,可以根据形状、性质、成因、功用等属性的异同,把事物分成若干类,然后依照类别逐一加以说明.这种说明方法,叫分类别.
分类别是将复杂的'事物说清楚的重要方法.
运用分类说明法,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事物和事理的不同方面分别加以说明.
好处:将复杂的事物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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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侧面,就事物的某一个特点做些解释,这种方法叫诠释法.
定义法和诠释法常采用“某某是什么”的语言形式.形式相同,如何区分呢?一般来说,“是”字两边的话能够互换,就是定义;如果不能互换,就是诠释.
例如,“人是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这句话,改成“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是人”,意思不变.“雪是在云中形成的一种固态降水物”这句话,如果改为“云中形成的固态降水物是雪”就不成.由此可以辨别,前一句是定义说明,后一句是诠释说明.
议论文中所引用的事例,不论是历史上的还是现实生活中的,都必须真实,不能虚构,不能编造,不能含糊其词。如牵涉到数字,还必须准确。事例不真实,论据就丧失了说服力,说理就不令人信服。下面两个例子中的论据就不符合要求。
例1,欧洲有位化学家,在一次实验中,发现一种新物质,可是他没有把这种新物质提炼出来,就放弃了这个实验。后来另一位化学家也做了这样的实验,由于他坚持不懈,另一种新元素终于被他发现了。
例2,托尔斯泰为写《战争与和平》深入采访,光笔记就写了40万字,最后终于用60年的时间完成了这部巨著。
例1中提到的两位化学家,没有写出他们的姓名,做什么实验,发现一种什么新物质,模糊不清,因此降低了论据的说服力。例2说用了60年时间完成了这部巨著,与事实不符。事实上,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一共用了7年时间。论据不真实,失去可信度,同样就没有说服力了。
这就要求平时阅读时对特别关键的时间、地点、人名、事件作确切的`笔记或牢牢记在脑子里,切不可凭印象引用。
说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体的或者大家已经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使读者通过比较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征也往往在比较中显现出来.
例如《雄伟的人民大会堂》一文中,为了说明宴会厅的建筑面积,作者运用了做比较的方法:“有五千个席位的宴会厅又是另一番景象.它的面积有七千平方米,比一个足球场还大,设计的精巧也是罕见的.”
在作比较的时候,可以是同类相比,也可以是异类相比,可以对事物进行“横比”,也可以对事物进行“纵比”.
好处:说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体的或者大家已经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使读者通过比较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征也往往在比较中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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