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喜欢阅读但很少写读后感,这次不是不想写而是看过读友们写的感觉自己更加词穷,写不出内涵。人为何而活着?有人认为是为了爱活着,有人认为是因思考而活着,也有人认为因为责任而活着,而富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年少时的富贵,因贪图享乐不能自拔,最终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一贫如洗的贫困人家,可当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又被命运开了玩笑,给母亲抓药的时候又被当壮丁抓走,苟且偷生只为一个单纯的信念——一定要活着回家,富裕时已经辜负了亲人,而这次一定不能再辜负吧。终于活着回家,看到一双儿女,虽然爹娘已经去世,女儿因病不能变成哑巴,但一家人能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可生活就是如此,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谁先到来。当一切都在自我满足的幸福之中时,有庆好好的就那么走了,当看到这里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相信就这样走了,原本要***人的富贵因为对方是当初过命的兄弟而非县长的时候就这么原谅了,可他原谅不了自己。
偷偷的把有庆埋了,擦干眼泪偷偷的回家,最后家珍还是知道了,善良的女人也接受这样的事实。日子波澜不惊的继续,原本以为苦难就此结束虽然清贫但可以好好生活的时候,凤霞走了,家珍走了,二喜(女婿)走了,最后甚至连五岁的外甥苦根也走了,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情节,可最后又被富贵的开朗所感染着,赶着那头叫做“富贵”的老牛,乐呵呵的面对属于自己的生活。也许富贵觉得他不是单纯的一个人活着,而是所有人再他一个人身上活着,活着看生活一天天变得更加美好。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如果自己是富贵或许做不到如此活着,但更庆幸不是富贵,可以为活着而更美好的努力着。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对于自己来说,活着就是不辜负自己的所有角色,努力踏实的笑对生活,做想做的自己,好好活着。
一个时代的兵荒马乱总是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富贵是不信的,大部分的中国人在那个时代的眼影。他本身就有一种泥糊不上墙的混沌,都要他经历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一次次为了活着而失去了自己的底线。
他好像在一路奔跑中另有一个***,那就是活着!看着他过着猪狗般的逃难生活,不顾一切的要跑,要回家,他的形象让人看起来可笑又可悲。最后他经历了一切终于活了下来,回来家,亲人们却一个个离他而去了,最后还是他自己一个人,苟延残喘的过,活的没有人样,但那又如何?
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延续万年,就是因为有人咬着牙也能挺过来,再活个几十年的生命的强大。生命的不息在于生命就算如此脆弱,如此饱经沧桑,也要承受着!
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生命回到最初的个体,也要在田野里含着麦秸,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来。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另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形形色色的人们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这宽广又沉重的话题压抑得欲哭无泪。是的,它太沉重,害怕它刺痛我的心。是的,它太宽广,凝聚了太多责任和使命。
还太年轻,尚未丰满的羽翼还未曾感受过天空的宽广。年轻的心还未曾思考过生存的意义却被绝情地卷入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紧接着,当那个贯穿全文的线索让我扪心自问时,我无从以答。然后,那颗年轻的心渐渐平复躁动,开始思考,人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一种近乎冰冷的语调带我们走进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然后绝情地否定了那些年少的轻狂岁月。
余华对每个走进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的人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是否现实生活的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宽广,总是承受再多苦痛,依然要坚忍,这是否便是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想要告诉我们的?所以在黑暗的故事里,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那个人儿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最后终于捋清,萦绕在心头久久无法散去的那种思绪,走出这个叫做或者的故事而堆积在心里的那抹思绪,是震撼,是感动,是对生存意义的顿悟,正如当你两鬓雪白时,再忆起那些年少轻狂、玩世不恭,才会明白他们终将臣服在宿命脚下。
还太年轻,尚未丰满的羽翼正感受着天空的宽广,年轻的心正思考着生存的意义咀嚼着那个叫做活着的故事。紧接着,当那个贯穿全文的线索再次让我扪心自问时,我淡笑不语。然后,那颗年轻的心终于不再躁动,开始明白,开始面对那个叫做活着的故事外的叫做活着的,现实。
温暖而又美丽的春天又到了,几个淘气的小妹妹又回来了。她们这次想要比赛看谁的本领大,于是她们请来了舂姑娘和小动物们来做评委。比赛开始了,第一个出场的小选手是春小风,她没有用很大的力,就只是轻轻一吹,就吹绿了小草和树叶,还把柳树和小草的头发都梳顺了呢。旁边的评委们个个都响起了掌声,春小风好不得意,心里想我肯定能得第一。第二个上场的是春雨妹妹,她的本领也不小,只见她张开小嘴,慢慢地吐出雨水来,无声无息地漫布在四周,滋润着万物。
春雨妹妹看着自己的雨水让万物都变得更美丽了,心里也是一翻得意,也认为自己能得第一。终于轮到春雷了,她似乎等的有些不耐烦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唱起了歌来。这一唱把冬眠的小动物都从熟睡的梦中给惊醒了过来。评委们看到小动物们都醒着跑过来了,也个个翘起了大母指,这下可把春雷乐坏了,心里也想着:“看!我的本领才是最大的呢!”比赛一个接着一个,不知不觉就结束了,接下来就看评委们怎么为这几个小妹妹打分了,只见评委们交头接耳,她们都觉得小选手们的本领都很高,都很优秀,就在大家为选哪个本领高而犯愁时,春姑娘走了出来,跟小选手们说:“刚才大家的本领都很棒,都很了不起,但是如果你们能把自己的这些本领合在一起,齐心协力,那就更棒了!所以小选手们,不要想着自己怎么得第一,要想着怎么样才能联合起来得第一。
希望你们能够在来年的春天里一起努力将本领学得更好,更上一层楼。”小选手们听着春姑娘的话,都觉得一个人的本领再大也不能算大,大家连起来的的本领那才是最大的。于是她们对着春姑娘笑着飞走了。
家乡的春姑娘家乡,是我童年时的摇篮,是我幼时欢乐的天地,我喜爱它!但,不仅是因为它拥有我快乐的童年,更是因为它还有一位热心、令人陶醉的春姑娘!因此我不再是喜爱我的家乡,而是热爱我的家乡!瞧,春姑娘已经悄悄的来了,看!这次她又带来了哪些小“礼物”?当一阵微风拂过你的脸庞时,你发现了吗?这是春姑娘送给你的“见面礼”。
当小草探出头,小花跳起舞来是,你发现了吗?这是春姑娘正在帮助它们成长呢。当小溪哼着“哗啦啦”的'歌向前奔跑时,你发现了吗?这又是春姑娘赠给你的一首歌曲……春姑娘不仅给你带来了“礼物”,同时还给大地织了一身绿衣裳,大地伯伯“穿”起来显得特别生机勃勃;给竞相开放的花儿送去了祝福;给小燕子送去了温暖的问候;给……家乡的春天真是绿意盎然,一番充满生机、欢乐的景象。但这都要归功于春姑娘,我真是越来越热爱我的家乡了!
你喜欢我的家乡吗,喜欢我家乡的春姑娘吗?
半夜蚊子咬醒,怎么也睡不下,打开看见已经买了这本书,早有耳闻但一直没有看过,就当消磨时间看看。
看的时候有很多很多很多话想说,可是看完之后又感觉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就融汇成一个字:堵。心里堵的慌,每一段剧情,每一个时段,每一
从开
福贵要是能回到过去,见到以前的自己,一定要抽自己三个大嘴巴,一个为爹娘,一个为家珍,一个为自己!说他很惨,可是又不然,不经历过那些,那富贵或同下一代,还会是这种样子,总有一代会承受他需要承受的这些东西。
活着,故事里的人都在为活着而活着,可最后都没有真正的“活着”过,特别是家珍,一想到她就会觉得特别难受,她越是善良通情达理就越让人心疼,她真的有好好活着吗,还是从有庆死的那天起,就没有真正的再“活着”了。福贵能娶到家珍,他说是上辈子当狗吠了一辈子才换来的,那最后他所有的经历,又是造了什么孽才会这样。
福贵是悲惨的但也是最走运的,余华笔下的故事现实到窒息,又真实到可怕,从第一个文字开始就再也出不来了,前面以“自己”为第一视角来讲述自己听故事,待老人开始讲故事之后,又以老人的第一视角来描述所有的故事,让人能够更直观的代入剧情,更深刻的感受故事,真的很厉害。
所以我对于这本书,只敢看一遍,不会敢再去看第二遍。
关于拖延症严重的我来说,有无数个借口告诉你我为什么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为什么到最后一刻才敲完这段文字,可是此刻我只想说,没有原因,只是拖延习惯了,虽然我知道自己会死,但我觉得还很远,所以挥霍一些时光,也许并没什么。
这本由卡思卡特和克莱因同着的小书,老实说,不是很合我的胃口。以一个吃货的角度诠释上面一句话就是,有些书,像极了我爱的饭菜,所以即使在不怎么饿的情况下,遇到它们照样垂涎三尺,照样狼吞虎咽。可是遇上不喜欢吃的,哪怕已经饥肠辘辘,哪怕明知这道菜所含营养是自己所需,因为味道与自己的舌头不来电,所以就吃起来极其艰难,味如嚼蜡。
当然这本书并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么夸张,起码那些关于生死的哲理趣味小故事,总让我忍俊不已,比如这段:
两个伙计相约去钓鱼,汽车抛锚,他们借宿在一个美丽的寡妇家里,当然是客房。几个月后,A电话了B。
还记得我们去钓鱼么?
记得。
还记得我们借宿在那个漂亮的寡妇家吗?
记得。
她有一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我们在客房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北上去钓鱼,还记得吗?
记得。
九个月后,我收到一封律师来信。
是吗?
你有没有半夜起来去见她?
这个,有!
你是不是冒用我的名字?
对不起,是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她刚刚去世,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我。
哈哈哈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想给这俩哥们儿点个赞,无论给谁,都合适。
用个恰当的比喻吧,这本书像极了一套精美的西式套餐,我虽然喝不惯罗宋汤的怪味道,但对秘制的水果沙拉偏爱有加,它让我在酸酸甜甜中,品味了生命,品味了生死。因为书还没有读完,所以,我只能暂且擦一擦嘴角,告诉你,味道还不错!
作者是两位哲学家,他们从哲学、神学、心理学的角度,揭示了死亡,让我们能正视生与死。然而,我真的觉得死亡离我很远很远,所以,我正不正视,无关紧要。那就说一说关于生死的一些感觉和回忆吧。
提到生死,我总会想起许多年前读过得一本小说,他的名字叫《活着》,作者的名字叫余华。在那部小说里,我最早对死亡多添了许多感慨,愤怒,遗憾,难过,无奈,富贵从年轻到垂老,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死去,直至最后仅剩与他相伴的.老牛——————,而在那之前,我以为死亡就是死亡,老到一定年纪,或是生了重病,总要死,正如一句话说完了总要画个句号,而不会是感叹号,省略号等一些矫情的意味深长。
今年又读了余华的另一本书《第七日》,还是关于死,这次升华了,上了些年纪的老余干脆将死亡渲染成另一个生命的开始,那美丽的“死无葬身之地”就是他向我们描绘的乐土。这些天读这本《每个人都会死———》,总会想到余华的这两部作品,多少跟这本书有些契合吧。
信手敲出的文字早已离题千万里,好吧,回到这本书,回到书的名字“每个人都会死,但我总以为自己不会”(书的名字取自美国作家威廉·萨洛扬的遗书中的一句话)也许还算年轻,所以总会生出许多新的希望,对于死亡,我没怎么想起它,当然,也有特殊。
记忆中生命里只有两次,对,是两次!偷偷地跟死神通了个电话,告诉他活着是太残酷的事,告诉他我并不期待明天是否美好,可是那个老东西一面嘲笑我的懦弱,一面用很不屑的语调问我“你真的确定你活够了?”他这一问,吓得我撂下了电话,仓惶而逃,我活够了吗?
温暖,阳光,幸福,希望——————20xx年的冬天几乎将近尾声,可是它永恒的LOGO却迟迟未到。没有雪的冬天,像没有色彩的生命,所以我知道,它总会来的,哪怕比以往时候更晚一些!所以活着的我们,应该体味着温暖,沐浴着阳光,回忆着幸福,种植着希望。这样,才能算活着!
在拥有这些简单的幸福之前,年少无知的我们,也许要经过幽长阴暗的隧道,没有灯光,没有尽头,没有人告诉我们,走多久,就能看到出口,我们只是需要不停的走着,如果牵强算是有个伴儿的话,这个伴应该就做“焦虑”,没错!“焦虑是我们的终极老师”,孤独的焦虑,升学的焦虑,失恋的焦虑,工作的焦虑,没有人承认是对死亡的焦虑,虽然这是一句大实话。
死亡又怎样,焦虑又怎样?
前两天去见一位过去的同事,也是缘于一件小事要拜托。见面寒暄几句,竟然得知这位老兄新婚刚刚两年的妻子在两个月前暴毙去世了,我还来不及合上自己的下巴,他却已经轻描淡写般调侃“娶个媳妇不容易,还得再找,唉!”
他是否有过这个念头,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以为不会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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