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齐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好处……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搞笑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杯具。
书的资料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搞笑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下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明白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完美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完美村落。但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盼,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此刻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期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期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取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取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取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取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此刻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潜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必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但是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一天,闲来无事,翻开了百年孤独,自此,被深深吸引住了。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马孔多的地方,从荒凉落后到辉煌一时,再到衰败萧条。而在那里,有一个家族一直在那里,守护着那里。一代又一代,他们都用着先人的名字,与先人相似的故事在他们身上发生,不断重复,仿佛一个摆脱不了的诅咒,直到那个终结家族命运的人出生。马孔多的故事,在羊皮卷被全部译出之时,随飓风而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渐渐远去。因为这个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次在大地上出现了。
虽然,这个家族不会再次出现,但至少,他辉煌过,也创造了许多。他们创造了马孔多,迁移到那里,创建那里。开始他们很艰难,却在一个吉普赛老者的帮助下,发现了冰块,还有许多。他们有着无穷的创造力,他们中也有人在战场上拼命***敌。丽贝卡和阿玛兰旦也曾因爱情互相嫉妒。
当后人,因马孔多的衰败而离去,蚂蚁侵蚀的灾难,他们也从未离去。最终马孔多在圣经所记载的那股飓风中消失,他仿佛也预见了自己永远走不出那个房间,羊皮卷早已预言他会在译出羊皮卷时离去。
杜小康家从油麻地家底最厚实的一户人家一落千丈,杜小康也因家庭变故,不得不辍学跟父亲去放鸭。
杜小康与父亲撑着一只小木船,赶着一群小鸭子,离开油麻地,看着渐行渐远的家,杜小康的思乡之情油然而生,可父亲对他的请求置之不理,只顾赶鸭。面对陌生的天空和水面,陌生的船只与面孔……焕然一新的景象,使杜小康感到一片茫然与惶恐。傍晚时分,月亮东升,杜小康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芦荡。当他看到一望无际,像隆起的高墙般将小船团团围住的芦荡,他真正害怕了,他怕永远走不了,他露出了一个孩子的胆怯。父亲也惶恐了,安慰着他,只是他从惶恐中走出。这一夜,小康彻夜难眠,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家。第二天,他们便搭起了窝棚,围起了鸭栏,开始放鸭之旅。
在芦荡,只有杜小康和杜雍和父子俩,还有一群毛未长齐的鸭。放鸭是件孤独而又漫长的事,日子久了,父子间的言语也变得干巴巴,杜小康也愈加想家。但在一次暴风雨中,这些都改变了。猛烈的暴风雨卷走了鸭栏,吹散了鸭子,使杜雍和陷入无底深渊。父子俩携手寻鸭,冒着风雨,踏着芦桩,凭芦叶划破血肉之躯,但还丢失了十几只鸭。杜小康二话不说,好不容易在芦荡中找到了鸭子,自己却累倒在地。这一次,他又哭了,不是想家,而是为自己的成长了,坚强了,为生活的辛酸而哭泣。也许是太困了,他在芦丛中睡着了。
之后的日子,鸭子们长大了,毛皮变得稠密鲜亮,并生下了鸭蛋,捡到鸭蛋的杜小康十分开心,同时他也在孤独中成长了,坚强了。
由于我的一时冲动,使我们家一落千丈。为了能东山再起,我不得不和我的儿子杜小康去那荒无人烟的芦苇荡放鸭挣钱。在去的途中,我的儿子一直在苦苦的哀求我,要回到油麻地上学。面对儿子带有哭腔的请求,我置之不理,继续飞速地划船。熟悉的树木、村庄、桥梁……都在不停地后退,我无奈地叹了口气。
过了几天后,我们到达了芦苇荡。我看到芦苇如绿色的浪潮直涌到天边,不知道何处是尽头,如万重大山围住了小船,心里显得比较慌张,我的儿子也是如此。但在我的儿子面前,我必须保持镇定。为了安抚儿子慌张的情绪,我告诉他许多和芦苇有关的趣事。第二天一早,我们搭了一个鸭棚,从此开始了漫漫放鸭路。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儿子也逐渐安分起来,但我和我的儿子之间的言语被大量地省略了,似乎整个世界都充满了孤独。而鸭子也在一天天地长大,很快就有了成年鸭子的样子。一天早上,天空和河水和芦苇和风,上上下下全是一片黑色。临近中午时,雷声已如万辆战车从天边滚过来,不一会儿,暴风雨就歇斯底里地开始了。四下里一片呼呼的风声和芦苇被风折断的咔嚓声,鸭栏几乎被风卷到了天上。我慌张地叫了起来:“我的鸭子!”,几乎快昏倒在地上。我的儿子立刻去找鸭子。到暴风雨快歇时,依然有些鸭子没有被找回来。望着儿子横七竖八的伤痕和冻得发紫的双唇,我要儿子去歇一会,让我去找鸭子。我的儿子摇摇头,要我分头去找。说完我的儿子就去找鸭子了。
落日的余晖逐渐被漆黑的夜所吞噬,月亮比以前的任何一个夜晚都要明亮,而我的儿子还没有回来。我的心里十分慌张,心急如焚地朝着儿子找鸭子方向走去,边走边喊道:“杜小康,你在哪?听到就回答爸爸一声,好吗?”可是走了许久,眼看太阳就要升起来了,也没有找到我的儿子。我跪在地上,用手恨恨地扇了自己一耳光,泪珠一颗颗的掉下来,说道:“杜雍和,你这个混蛋!要不是你被钱迷了心窍,怎么可能会让家一落千丈?怎么可能会让这么小的孩子承受这么大的痛苦?怎么可能会让你的亲生儿子走散了呢?都怪我!”就在“山重水复疑无路”时,我看见不远处的芦苇丛里有一个人影。我激动地跑过去,看到是自己的儿子时,欢呼道:“太好了,终于找到你了。”然后我背起疲软的儿子,朝窝棚方向走去。
等到儿子醒来后,我说道:“对不起,是爸爸的错!不应该该让你承受这么大的磨难。”我的儿子笑道:“爸爸,你别自责了。在这次放鸭的经历中,我从当初的感到害怕,到克服胆怯,再到全身心的投入到放鸭中去。我已经长大了、坚强了、懂的担当了。我觉得我应该感谢你,让我得到了一笔最宝贵的财富。”说完我和我的儿子紧紧相拥,泪水再次从我的脸颊划过。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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