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把生命中的每秒都凝固起来,像举办画展一样,逐一放出,赤橙黄绿青蓝紫。
度过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每一天,眼看着衣服一件件穿不上,叠在箱子里成为寂寞的过客。
猛然间冷静与清醒了,仔细想想,我,已有十二岁了。
盈盈笑脸,烛火灿烂,十二岁了,可我依旧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那份生日礼物,依然跳着嚷着切着大蛋糕,成为祝福声中的“寿星”。还是那么幼稚,那么贪心,那么爱笑。穿名牌,听流行音乐,追星,十二岁便学会了赶时髦,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迷惑极了。
原以为自己拥有了一份难得的纯真,却在不经意中发现,成长的岁月已将自己变得太复杂,知道的东西还不多,不算太健全的大脑想的事情太多太繁,心中太多疑问似乎已封锁了纯真的心门。
我长高了,妈妈却变老了。总用自己的伶牙俐齿来让事情有个意外的结局,因而把无奈的双亲晾在一边,自己却不管不顾地走开。一次又一次地与双亲对峙,才发觉原来自己已经有了叛逆心理。其实我也不想把太多的伤心留给父母,让无奈染白他们的双鬓。从来都没有想着去道歉,只为了那份茫然而固执的虚荣。
札记本上老师的表扬,已被我奉为至理。好想大喊一声:“我是天才!”却被理智压制住了这疯狂的举动。一脸的洒脱掩饰了这一切,满口的不在乎其实都是在乎。所谓好胜的我,其实一丁点儿都输不起,因此,独自一人时,嘟着的嘴和晶莹的泪便是脸上的常客。
别人面前,总是把笑容摆得那么巧,那策划得天衣无缝的快乐演绎得司空见惯,却把落寞冰冷的一面藏在心底,不愿承认的荒芜。
乘坐在诺亚方舟上,十二岁的我许下了愿望,立下了誓言:“我要读北大,我要读清华!”
得意洋洋的豪言壮语刚说完,却发现,小舟已被狂风恶浪撞出了轨道。有一种想要放弃的念头,让小舟随波飘荡,一股强大的力量却促使我抓起桨,为了那个愿望,为了那个誓言,奋力向轨道、向前方划去。那一刻我才发现,十二岁,那曾经什么都依靠双亲、总被困难吓倒、对困难屈膝的我,如今也学会了自立自强,为了自己心中那个神圣的目标而奋斗。
十二岁的我,总觉着自己的肩上多了一副担子,虽不清楚担子里有什么,却明白,自己也有了一份责任,前方,有许多事等着我去做!
朗朗乾坤,或许十二岁的我已变得太多,也懂得了太多的事,但是刚刚扬起帆的船,根本就没有搁浅的概念,青春的火炬,还刚刚点燃,成长的道路,才刚刚踏上!
哦,十二岁的`我!十二岁的风采,十二岁的追求,十二岁的责任!十二岁的记忆啊,你将永不褪色!
我是沧海一粟,平凡得不能再平凡。
可是正因为我的到来,宇宙间多了一颗闪闪的星星,辽远,美丽。因此,平凡的我似乎也是不平凡的。
那我就介绍一下我自己。
开朗,热情
和一个不爱笑的人呆在一起,你会变得沉默,忧郁;而与一个爱笑的人在一起,你会变得阳光、快乐。因此,我选择了微笑。对每一个人,我都会用欣赏的眼光看待,于是对每个人都给以微笑。我的性格也变得开朗。以前,因为的失利,紧锁眉头,对同学,朋友也是爱理不理。渐渐的,发现自己错了,难过要放在心里。我的全身也流淌着热情的血液,只要有人需要我的帮助,我会力所能及地给以帮助,宽容,默默付出“泰山不辞杯土,方能成其高;江河不择细流,方能成其大。”虽然,我没有“宰相肚里能撑船”的胸怀,但至少我是一个宽容的人。在不失原则的情况下,我可以一笑而过。天空的美是穿一身蓝,白云相间多么美丽;森林的美是披一身绿,郁郁葱葱,多有生机;世间的美是拥有宽容之心,相互体谅多么和-谐!
在小学的同学录上,我的好友给过我这样的评价:“你就像花园里一片小小的绿叶,虽然比不上牡丹的华丽,玫瑰的娇艳,但你却能默默地为人们工作。”我真感谢她,她了解我。是的,我是一个愿意为别人付出的人。我想,只要人人都付出一点点,和-谐就不是梦想。
缺乏执着,热爱运动
人总得有上进心,每当我成绩下降时,对待家人有些暴躁,母亲就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哪怕你读到最后一名,你也不能放弃,只要你有一颗恒心,心中有信念,一定会有进步的。”或许我正是缺少这种执着。
我热爱运动,每次运动会,都会看到我的身影。好几次,参加百米跨栏,当我越过一个个障碍时,心中的自豪与快乐涌上心头。假如给我一双翅膀,我想,我一定能飞起来……
这就是我,一个有些许优点的我,一个需要不断完善的我。
记得有一次,那天是小学六年级的期末,是非常重要的一天。我怀着充满自信的心情来迎接考试,我一大早就踩着单车背着书包上学去。在踩单车上学的过程中,我的\'单车由于踩到路面上的铁钉而车胎烂了。顿时的我不知所措,这里离学校很远,走路回到学校别人都考完试了。我越想越心急,豆大的泪珠差点就从脸颊流落下来。
那时,我只想到找修理店铺来帮我修理单车的方法而已。于是,我就一边快速地推着单车一边寻找修理店铺。经过一翻辛苦的寻找,我找到了不远处的店铺。走近一看,空寂寂的只有师傅一人坐在椅子上睡觉。大概是因为在这种荒僻的地方没有生意。我立刻把师傅叫醒,然后请求他帮我修理单车。刹那间,我发觉到我今天出门忘记带钱了,想到这我又急死了。想想如果告诉师傅我没带钱他肯定不会帮我修理单车。师傅看我心急的样子就看出了我的心思:“小孩,你有什么事吗?”我无可奈何的回答说:“师傅,我今天没有带钱,可不可以下次才还给你。”没想到师傅说:“算了,我帮你修理单车就行了,看你是小孩,上学要紧,钱我就不修了。”我听后心存感激,豆大的泪珠不时地往下掉,师傅看后傻傻地站在那里笑。
由于师傅帮我把单车修好,以致于我能顺利地进行考试,而且还拿到了好成绩。我非常地感谢师傅,顿时心中充满了甜甜的幸福的滋味。
幸福就是这么简单,生活的每一件小事都能感受到幸福。这就是幸福……
可是不知为什麽,老师在六年极时给我安排的同做是在我们学校出了名的假女子,我们冤家路窄,坐到了一起。那时他可是太伪娘了,手翘兰花指,上台演讲,腰东扭一下西扭一下。再身上喷香水,连女生都受不了,我这位仁兄一天喷好几升香水。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火山喷发也是有时间的关系。那天放学我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可是他还是向个女生一样从讲台上走猫步下来,还问我怎麽样,我爆发了,要不是在上课我早就想暴K他一顿了。
“叮,叮,叮。。。。。。”终于放学了我以在他“和风西语”中忍了一下午。于是——爆发吧,我的小宇宙。今天我慢慢腾腾的收拾好书包,按他的说法就是生命在于慢和整洁,整东西越慢越好。趁老师走了,教室就剩我俩,我一下把他恩到桌子上凶神恶煞的看着他,没想到他却给我哭了,两滴晶莹的.眼泪从漂亮的脸蛋上流了下来。他本来就长的很好看,象14世纪的贵族,拥有吸血鬼一样苍白的皮肤,红红的嘴唇,如果是女生一定是个绝代佳人,弄不好第3次世界大战就是因为他而爆发的。
而我却没时间去看这些,我的目的就是教训他。我问道:“知不知道我为什麽想打你。”他哽咽的说:“不知道。”我问他想不想知道他忙点头。我低吼的对他说:“想知道就别哭。”这时我发现他很适合去演琼瑶剧,说不哭就不哭。于是我对他约法三章。1:不准喷香水。2:不准像女生那样哭。3:不准动不动就翘兰花指。4:不准动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6。。。。。。
于是在我的暴力领导下他已经像我希望的那样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现在也是我的好友。不过有的时后他还是像女生那样喷香水,像女生那样哭,不动就像大妈似的嚼舌头,磨磨唧唧说一些有的没的。不过这比已前好多了。这还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就是我的同桌————王安逸
我叫胡xx,今年8岁,上小学三年级了。我的嘴巴小小的,红润润的,可爱极了。
我喜欢下棋,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缠着妈妈陪我下棋,有好几次我都打败了妈妈,声明一下,妈妈可从来没让过我呦!我还很喜欢看书,每次妈妈问我需要什么,我总是脱口而出——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每次我都会被故事中的人物所吸引,每当看见主人公开心时,我就会笑,主人公紧张时,我就会为主人公捏一把汗,主人公伤心时,我心里也会伤心难过。
我其实还很胆小,上次,我在墙角看见了一只小蜘蛛,吓得我冷汗直冒,赶紧要爸爸把蜘蛛弄走,这才放下心来。还有一次,天又是打雷又是下雨,我躲在被窝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我被蒙得全身是汗,爸爸妈妈都笑我是胆小鬼。
我的优点是从不跟小事计较,心胸开阔,从不与同学闹别扭,同学们都爱和我交朋友。而且我还会跳舞、弹钢琴呢!
我的缺点也有许多,比如说任性、耍小脾气,粗心大意,把“已”写成“己”,把“减号”看成“加号”,弄得我每回与100分无缘。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我,一个胆小粗心的我,但这就是真实的我。
我,六年级的一位学生,我是无可替代的!
我也是一位很爱美的女生,尤其喜欢“洛丽塔”风格的裙子,我认为那就是女孩盼望的公主裙吧!蕾丝边,蝴蝶结。
我喜欢画画,更爱画漫画,我虽然漫画画的不怎么样,现在还没学会怎么上色。不过在学校总有在背后默默支持我的好朋友哦。
我喜欢唱歌,最近总是哼龚丽娜的《忐忑》,“啊哦——啊哦——诶,啊——”我喜欢周杰伦,后炫,牛奶咖啡,ladygaga,v.k克,席琳迪翁,少女时代等等,好多好多!!
我也是一个喜欢吃的女孩,不过我可不是大胖子哦!我喜欢像提拉米苏那样小又好吃的点心!番茄味浓郁的番茄肉酱意粉!甜甜的德芙巧克力。不过,我还是一个小腰板,吃都吃不胖。
这就是我,无可替代!
我们班有个“臭名昭著”的黑色铁三角,这三人专干坏事,都不知被打过多少次了,还在嬉皮笑脸地干坏事。其中我同桌魏佳乐就是“黑色铁三角”之首。
他个子不高,有点胖,两只小眼睛里闪着炯炯的光芒,总不老老实实的把红领巾系在脖子上,而是拿在手里玩。
他很邋遢,桌兜里总有不少存货,上课时,手上不拿个乐高、星钻就痒痒。下课时,嘴里不吃个薯条、鸡块就难受。他不讲卫生,眼睛、鼻子、嘴里的分泌物,一律往裤子上抹,所以他身上总有一股说不出来,又很让人讨厌的味道。
他很爱耍赖,前几天,我和他玩“剪刀石头布”,他出剪刀,我出石头,他一看要输了,竟然马上变成了布!我说他变了,他说没变,我大喊:“你变了!”他上手就打,幸亏个子比我小,我一把架住他的脖子,才没打着。
他是我们班的“犯错大王”。一天至少犯一个错。什么跑到其他班大闹一场啦、什么从四楼阳台差点翻下去啦、什么在走廊疯跑撞到校长啦,这样的错误简直数不胜数。被老师“请”进办公室,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他心不在焉地听着老师的训话,走出办公室,就跟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嬉皮笑脸的回教室了。
明知学校是天宫,非要当这个孙悟空,最后,结果呢?当然是被压在五行山下遭罪。可他就这么屡错屡犯,从不停歇。知魏佳乐者,我也。其实,他犯错只有一个目的:引起老师的注意,得到更多的关心。可方法没用对,路子走错了,所以引来的不是关心而是一顿顿痛批。
这就是我的同桌——魏佳乐,一个胖胖的、脏脏的、爱犯错的小男生。如果你看他的素质报告单,一定会发现里面几乎写满了D,但“耐挫力”这一项绝对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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