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想到“我最亲密的朋友——陈灵玲”这个人时,心中的激动油然而生。陈灵玲这个人比较挑剔,虽然嘴上不说别人的缺点,但是一旦别人给她留下不良的印象,就会令她十分讨厌。而我到觉得她是我最值得信任的。说实话她的优点不算很多,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对朋友的关心无微不至。
记得有一次中午,我因为钱弄丢了,所以不得不要回去吃中饭。可那一天,我们十二点半大队部要开会,而时间已经十二点整了。我焦燥不安地在教室里写作业,“大不了,今天中午我就不吃了!”我自言自语着。“那可不行,这样会饿出病来的。”坐在身旁的陈灵玲语重心长地说道。“一顿,应该没什么关系吧?”她的话使我半信半疑。“那可不行,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你中午不吃的话,下午上课就会没精打采的,会导致学习退步的......”陈灵玲苦口婆心地给我讲述着不吃中饭的严重后果。我听后恍然大悟。“但…...我的钱丢了,可……我马上就要去开会了。”我说话变得吞吞吐吐了。“哦,这算什么事情呢!我借你呗!”陈灵玲说罢,便从兜角里摸出五元钱塞在我的手里,还牵着我的手陪我一同去吃饭。这虽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但并非是人人都可以做得到的。
陈灵玲不仅对我的身体建康十分关心,而且对我的心理健康也十分关注。
有一天,因为我考试考得愧对于父母,所以一直闷闷不乐。“今天真是倒霉的一天啊!”我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那可不一定哦。”陈灵玲笑着,“如果你换一种心情就会使这一天变得滨纷多彩。”“可……我考得那么差呀!回去一定会被父母训斥的!这可怎么办呢?……”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愁眉苦脸着。“你想啊,我的成绩都没你的好呀!那照你这样说,我不成了不可饶恕的罪人了吗?”陈灵玲说罢便开始哈哈大笑。我想了想也情不自禁地放声大笑起来。
我想:人生能有这么一个善解人意的朋友,真是别无他求了。
我的好朋友多的数不过来,但最亲密的,还得是我的同班同学——廖炫杰。
他有一张肥肥的脸蛋,跟发酵的包子一样。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小灯泡一样。他还开有一张龅牙的嘴,小兔子一样,他还有短短的头发,刺猬一样。
虽然,他长得胖胖的,但却跑得很快,跑的时候,脸上的肥肉一抖一抖,十分滑稽。它不仅跑得飞快,而且他的数学成绩在班级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但他可有一个缺点,就是贪吃,每天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不是什么,就是:“李承泽,有没有带好吃的呀?”,“李承泽,今天有什么吃的?”。哎,只要有一天我没带吃的,他就会沮丧地坐回位子上,安安静静的又开始看书……
他和我可是铁哥么儿,按年龄来说,我是他的哥哥,但是如果看身高的话,我可就像他的弟弟了,当我跟同学吵架时,他会为我打抱不平。当我考试考不好时,他会过来安慰我……
有一天,我美术工具没有带,正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廖炫杰似乎已经看透了我的心思,把一盒崭新的水彩笔借给了我。我正要跟他说声“谢谢”,他就便对我说,咱们是哥们儿,这点小事不足挂齿。
还有一次,我因为赖床迟到了,下课后,他抱着数学书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气喘吁吁地说:“李承泽,那些题目你都懂了吗?不懂的话,我来给你补课……”我说:“廖炫杰,我都听懂了,你赶快下楼和他们打篮球吧!”……
从此,我们之间的友谊就像爬山一样,一步一步的向上爬。
可是有一天,我和他因为篮球的事而吵架了,而且闹得不可开交,我对这个问题想了很久,觉得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准备明天去道歉。到了第二天时,我来到教室,他就跑来向我道歉,说这都是他的错,我也把自己的心里话都说了出来。于是,我们又和好如初了。又勾肩搭背地走出了学校
他就是我的朋友廖炫杰,我的哥们儿廖炫杰。
每个人都有很多朋友,有一些是形影不离的朋友,有一些是真情交流的朋友,有一些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更有一些是胜似亲人、胜似知己的朋友。我最亲密的“朋友”很特别、不一般。让我来为你介绍一下吧!这说起来,也算一件有趣的事吧!和他相识的那一天,正好是晴天。那一天下午,我和奶奶一起去公园散步。来到那里,走累了,坐在长椅上休息片刻。
眼光一放,就无意中看见了一只小狗在一堆垃圾中拱垃圾,找食物。很明显,它是一只流浪狗。它那拱垃圾的姿势让我想到了“小猪拱土”。垃圾越拱越高,一不小心就全掉下来,把小狗埋了进去。恶臭味开始向西面八方传播。我不知怎么。顿时心生怜悯。我恳求奶奶,让我它把带回家,让它不再是一只流浪狗。奶奶最疼我了,于是就爽快的答应了。把它带回家后,我仔细的观察它,它虽然很小,可是很胖,胖的都有一点小肚子了。它成天拱垃圾,大致说,它看起来就像是一块淋了雨的咖啡色地毯。奶奶决定给他洗洗澡。在洗澡的时候,我一直站在边上。
看着流到下水管的黑乎乎的水,我对它说:“你很邋遢。”但它却看着我,一动不动的。洗完之后,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它很干净,准确的说是非常干净,简直亮得发白。为了“狗符其实”,我为它取名为:小白。准备好了小白的午饭。它过来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我把手放在它背上,它一边吃,我一边抚摸着它的毛。渐渐的,我们有了感情,成为了最亲密的“密友”。每当我遇到了伤心事时,它就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读懂了我的神仙密码一样,慢慢的走过来,用舌头舔着我的脚,抬头望望我,像是在安慰我。当我遇到烦恼时,它总会摇着尾巴走过来,躺在地上打滚。
不知为什么,它总是用着老套的戏码,但每次都能把我逗笑。小白像知己,胜过真朋友。连奶奶都说小白有灵性。从此以后,我们谁也离不开谁。我生日,它加餐;我烦恼,它忧伤;我开心,它快乐。我们心有灵犀,是永远的亲密朋友!
青,青色,生命的颜色;春,春天,人生的春天。青春,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我们正在青春的河流上航行着。
——题记
青春是一杯酒,散发着迷人的醇香;青春是一本书,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课上,同学们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对老师的话语仔细斟酌,对老师提出的问题认真考虑。老师提问时,大家一个个把手举得老高,争先恐后回答问题。课下,同学们经常为谁的数学习题解法最巧妙而争得面红耳赤,为英语做题的最佳技巧讨论不已。学校有集体活动,大家心往一块儿想,劲儿往一处使,纷纷献计献策,精心准备很长时间,努力赛过其他班级。失败了,我们并不气馁;成功了,我们欢呼雀跃,再接再厉。无论成与败,我们的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我和青春亲密接触,体会到了什么是进取,感受到了青春时期特有的求知欲和向心力。
体育课上,同学们生龙活虎,神采奕奕。篮球场上,同学门奔跑、跳跃,一个个精彩地传球,一个个帅气地上篮,尽管汗水早已湿透衣衫,同学门依旧青春逼人,激烈地比拼。乒乓球台上,也有不少同学在尽情地推挡、削拉、扣***,打得不亦乐乎,把小小的乒乓球打得风生水起。
我和青春亲密接触,体会到了什么是活力,感受到了青春时期特有的拼搏与生机。
课间,我下楼梯时不小心崴了一脚,摔倒在地。顿时,我感到一阵剧痛,差点昏过去。我咧着嘴,***起来。这时有两个同学看见了我,二话不说,搀扶起我,向医务室慢慢走去。到了医务室,我的脚踝已肿得像个馒头。他俩不仅在医生给我上药时不停地安慰我,还帮我垫付了医药费,感动得我潸然泪下。休养几天后,我回校上学,同学们非常关心地问这问那,我走动时,好几个同学争相扶我,无限的温暖仿佛将我的疼痛化解了。
我和青春亲密接触,体会到了什么是友谊,感受到了青春时期特有的团结和友爱。
我和青春亲密接触,感到青春是如此美好。我要珍惜这短暂的青春,为自己的未来插上强有力的翅膀。
她坐在那里,厚厚长长的刘海贴着大大的眼睛,她低着头,那细长的手指抵住她的下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她穿着一件运动衫,宝蓝色将它衬托的像球场上的公主,而淡蓝色的运动短裙又将她变成一位纯洁的小公主。她就是我最好的、最亲密的朋友——曹静仪。
曹静仪是我在英语学习班的朋友,她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和我同校同班有七年了,我们一直很好,就像亲生姐妹一样。
她不仅学习好,长得漂亮,性格也很棒,常常能忍耐我的缺点。她学习好,次次考试都和我不相上下;她长得漂亮,穿什么衣服都能穿出风格。
静仪性格很温柔,很多变,她在我们之间常常很受欢迎,我们称她为“大姐大”,以显示她的威风,她毫不在意,仿佛明白我们只是一时兴起,过了一段时间就好了似的。有时候,我们又常会把她和“清纯”、“纯洁”、“害羞”、“撒娇”这几个词联系在一起。有时她心血来潮,和我们一起疯一起玩,我们便感到充实很多。
静仪很贴心很孝顺,她总能记清楚谁是哪天生日,他喜欢什么,到了那一天,便送上她自己的礼物。而有时候我记不住忘记的时候,她总会轻轻地戳戳我的脸蛋,把嘴贴到我的耳边,我也便伸长耳朵去听,她就轻声告诉我:“过几天是xx的生日。”我也便记在心中了。
静仪虽然平时装出一副乖乖女的样子,其实她很喜欢跟我们一起疯玩,只是有点害羞罢了。她有时也很伤感,皱着眉头,但一见我们来了,就马上舒展眉毛,露出甜美的笑容。我也曾看见她一个人默默的躲在角落里哭,我也会奇怪:静仪是一个近似完美的女孩,为什么她也会伤感呢?我可以明白静仪的心情,我也是一个伤感的女孩子,常常感到生活不如意或是怎么样,就一个人悄悄锁上门,蒙在被子里一个人偷偷的流眼泪。
静仪是我的好朋友,是我七年来最好的朋友,不管什么困难我们都同甘共苦,不管什么喜悦我们都分享。我相信,就算有一天我们分开了,我们的友谊是不会变的。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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