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欣赏的人作文600字初中篇(初中作文我最欣赏的人700字)

我最欣赏的人作文600字初中篇(初中作文我最欣赏的人700字)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3-03-13 05:45:55
我最欣赏的人作文600字初中篇(初中作文我最欣赏的人700字)

我最欣赏的人作文600字初中篇【一】

世界上有许多值得欣赏的人,欣赏他们善良的、勤劳的、坚强的品德,可我最欣赏的人,还是在网上看到的一个小姑娘。

一天,我偶尔的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个八岁女孩的遗书》,令我心灵震撼,看完能有几个人不哭?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余艳,她是一个孤儿,由于得了白血病,所以她只活了8年,她有一颗善良的童心。佘艳躺在病床上输液,床头边放着一把椅子,椅子上放着一个塑料盆,她不时要侧身呕吐,小女孩的坚强让所有人吃惊,她的主治医生介绍,化疗期间胃肠道反应强烈,佘艳刚开始时,一吐就是大半盆,可她连吭都不吭一声。刚住院时做骨髓穿刺检查,针头从肋骨刺入,她没哭没叫,眼泪都没流,动都不动一下。能够看出她的坚强。她留在世界上最后一句话是“我来过,我很乖”。她自愿放下治疗,把全世界善良的人们捐给她的钱分成七份,把生命当成蛋糕分给了与她一样正在生死线上挣扎的7个小朋友。把死的期望留给自己,把生的期望留给别人。

她死后,来自各社会各界的花圈堆得似小山,都在默默祈福着她。她的墓碑上有一张笑吟吟的照片,碑文正面上方写着:我来过,我很乖。我想,她在天堂肯定会告诉我们:别哭,我只是和你们暂时的离别,下辈子我还会来的,而且很乖……我的眼睛模糊了,泪很长很长,情不自禁地滑过脸庞。

我欣赏的是她的坚强,一个小姑娘刚生来就被父母抛弃,在八岁就患上了急性白血病。她不是像其他人一样理解那些善良人的捐款,而是把他们的捐款让给了和她一样患了白血病的人。她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学习她那种大公无私的精神。

这就是我最欣赏的人——余艳。

我最欣赏的人作文600字初中篇【二】

听到“积极向上”这个名词,不由得令我心里一阵震荡。一想起现今社会的坏风气,不由得令我有一种羞耻感。现在的中学生也被这种坏风气所感染了,他们不爱学习,常常留连在网吧,他们也会佩戴现在所为流行的饰物,这也是人们所讲的“潮流”,也有很多中学生常常讲他们所谓的“哥儿们义气”常常打打******,也常因为这样而影响校风,这样也对他们的前途非常不利的。这样,不由得令我想起一位积极向上的伟人,他,就是雷锋。

雷锋这个名字,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吧。他,是为民为人的英雄,他乐于助人,勤劳上进,最重要的是他那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这也是我们中学生所要向他学习的地方。

雷锋小时侯学习很差,但他没有因为自己成绩不好而继续沉沦下去,他不断努力,努力,奋斗,奋斗地学习。终于,他的成绩有所上升,他并没有因此感到骄傲,他还不断鼓励自己:“我要更加努力,我要继续努力”。到了四年级,他因为他所付出的努力,成绩已经成为了“班上之最”,很多的同学都很羡慕他,都向他学习。他非常高兴,但没有看不起同学,还常常帮助别人,帮同学解答他们的问题,他真是一个好学又乐于助人的好学生。

这仅是他小时候的勤劳好学一个方面,他现在还不断的增强自己的知识,他爱好学习,也很爱国,因此,他去参军,想报效国家,为国家出一份力。但在从军其中,雷锋发生了很多挫折,他并没有气馁,因为他绝对不会向困难低头的。

有一次体检,被发现雷锋的身高和体重都不符合参军的要求。雷锋并没有放弃,他苦苦哀求教官能收留他,他不断哀求,使教官被雷锋的坚持所感动,决定再取用他。还有一次军事的考试中,测试仍地雷,可是雷锋不合格,因为他身子太弱了,没有力气,同连的人都嘲笑他,说他没用。但雷锋没有被他们的嘲笑而认输。他不分昼夜、不断地练习,手也被弄伤了,但他没有放弃,继续练习,终于,他战胜了失败,成功合格,同连的人从此再也不敢嘲笑雷锋了。而且,在从军当中,他勤劳好学的读书习惯仍然没变,他酷爱读一些革命性的读本,令他的知识更加广阔。

在我眼中,雷锋不仅是一个勤劳好学的人,也是一个为人忠诚纯正,学习积极向上,常常以助人为快乐之本的人。

雷锋,他是我值得敬佩的人,我们要学习他那种积极向上,乐于助人,勤劳好学的精神,我们要为此而感到骄傲!

我最欣赏的人作文600字初中篇【三】

我最欣赏我自己。有人会觉得,这很自恋。那么请问,除得了自卑症的可怜孩子外,还有人不欣赏自己么?

我很善于整理情绪。我小时候很调皮,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爸爸说我是找打,连好脾气的他有时都被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妈妈是基本上“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过年过节加班打。但我也不会笨到心甘情愿让她打啊,所以每次我都躲开,实在躲不开后,我就避开最疼的部位。每次被打之后,我就安慰我自己:嗯,躲闪的速度又变快了;或是想,这天被打得这么惨,妈妈明天就不会对我下狠手了吧。

我很喜欢小动物。但介于母亲大人的压力,一向不敢养。她说:“养你一个已经累得半死了,还养什么猫猫狗狗的,不得累死我啊?等你自己买了房子,再去养吧。”于是乎,我活了十二年了,连一只小小的乌龟我都不敢养。

我很胆大。每当大家聚到一块儿说鬼故事时,我一点儿都不怕。当别人害怕得缩成一团时,我便在一旁没心没肺地笑她们那胆小如鼠的滑稽模样。我不怕虫子,每当其他女生被某只不知名的小虫子吓得半死不活时,我就一脸正义的挺身而出,淡定的一摆手,便把那只虫子赶跑了。

我很善于察言观色,所以我能够在适当的状况下装萌卖傻,及时的承认错误,这倒使我少挨了不少“批斗”。有一次,老师喊我去办公室。我以为老师要表扬我上次考试考得很好,美滋滋的去了。到了办公室,看到老师那张像要喷火的脸,办公室你弥漫着的火药味,我顿时明白了,原先我昨日的作业还有一面忘记写了。我的大脑在0.1秒下做出反应,先讨好老师,在说明原因,最后向老师保证再也不会了。叽里咕噜一大堆,连我自己都认为我是唐僧转世。最后,老师之要我补上来就好了。我松了一口气,因为对于那些不会察言观色的人,一般都是抄三遍。

喏,我这不叫自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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