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快到了,枯黄的树叶纷纷飘落下来。小松鼠一家忙着采集核桃。可是一天早上,小松鼠正要到仓库里拿东西吃,却发现核桃全被偷走了!他连忙到处跑着喊:“不好了,不好了,核桃全被偷走了!”
小松鼠的话一出,就有许多爱看热闹的小动物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这是,一阵陌生的脚步声响起,周围的议论声嘎然而止。只见一个身穿黄斗篷的侦探正疾步走来,隐隐透出一股寒气。小松鼠立马认出了他:“大侦探福尔摩斯先生!”福尔摩斯冷漠又严肃地回答:“带我去现场看看。”
福尔摩斯安静地与小松鼠来到现场。在这仓库里,松鼠爸爸和松鼠妈妈正忙着清理这里的积雪。福尔摩斯一声大喝:“不要破坏现场!”小松鼠爸妈急忙走到一边,福尔摩斯便逐一检查起现场来。眼见得他一下子就发现了地上残留的黑熊脚印和黑熊的毛发。
福尔摩斯斩钉截铁地说了一声:“去黑熊家!”到了黑熊家之后,福尔摩斯便紧绷着一张扑克脸质问黑熊:“小松鼠家的核桃是你偷的吗?”“什么核桃?不知道。”黑熊一脸的茫然。“你昨天……”福尔摩斯询问着,“有没有和别人出去接触过?”“有,有,我昨天中等2点半,猎豹邀请我出去散步,散步的过程只有5分钟,那时我客厅的窗户开着。”黑熊说。
“对不起我小松鼠要搜查你的家。”福尔摩斯依旧是一副严肃的表情。
不一会儿,小松鼠就在客厅地板上发现了狐狸的脚印,而福尔摩斯却发现沙发上有许多黑熊的毛发。“我想我已经知道罪犯是谁了。”福尔摩斯依旧很沉着。“跟我到狐狸和猎豹的家里看看。”
福尔摩斯和小松鼠一到狐狸猎豹的家,就破门而入。福尔摩斯一进去就指着狐狸和猎豹:“偷走小松鼠家核桃的就是你们俩。12点半时,猎豹邀请黑熊出去散步,而狐狸却依靠敏捷的身手跳进黑熊的窗户里,拿走沙发上的毛发,去了小松鼠家,偷走了核桃,接着便把毛发撒到小松鼠的`仓库里,并画了一个黑熊的脚印在仓库里,嫁祸给黑熊。”狐狸和猎豹顿时哑口无言。
就这样,小松鼠一回家就找回核桃,过上了快乐的冬天生活。
自从我们降临这个世界上,爱就无时无刻陪伴我,爱是无处不在的。爱是一种幸福,是一种开心,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
活泼可爱的我,贪玩的我叫叔叔带我和妈妈出去兜风。我与妈妈坐上了车,双手举起,风从手中。脸边拂过,我特想叫出来,这感觉太爽了。
路途中,每一盏灯闪闪发光,无时无刻的刺着我的眼睛,像每盏灯中有一颗金光闪闪,珍贵的宝石。
“哇……”好香啊。原来我们已经到了烧烤店,怪不得那么香。
“想不想吃烧烤?”叔叔亲切地问我
“好哇噢”我高兴地说。我想,每个人闻到这个味道都会停下脚步,进入这个店中,坐下来,喝一杯水(饮料或茶,点了烧烤,等着服务员上菜。
“菜来哦!”服务员说。
菜来了,我就立刻马上拿了一串先吃了起来,因为我很爱吃烧烤。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我们走出了烧烤店,坐上了车,继续兜风。没几分钟,我们来到一个小公园,叔叔心想,不如进去逛逛。这是天已黑,叔叔不知前面是楼梯,骑着电瓶车冲了下去。没想到,下面偏偏是楼梯。又因为我坐在最前面,伤的也是最重的。我的右脚的骨头上受了伤。妈妈看到了,立马把我扶了起来,可我的脚被压在电瓶车下,妈妈立刻凶巴巴地对叔叔说,快把车子弄起来,快点!当时,妈妈看到我脚上有血,哭了。这是,我很伤心,眼泪从我的眼眶中流出来了,不是因为伤口痛,是因为我被感动了。
妈妈小心翼翼地扶着我,坐上了车,送去了医院。
送往的过程中,风吹着我的伤口,妈妈一直抬着我的脚,生怕那里磕着我的伤口,让我再次承受痛苦。到了医院,我流出来的血已经干了,伤口暂时不疼了。进入了医院,医生检查了我的伤口,说,“还好,没伤到骨头,一个星期内,不能落地。”扎实妈妈心中的大石头才放下来。
生死一线之间,才知道爱陪你一生。
因为当秋天来临时,秋风瑟瑟,走在静谧的山路上,秋风卷着树叶清新的气息,我喜欢让人心旷神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当我们早早的起床准备去上学时,秋风总能提醒我们,该添衣裳了,在我套上外套时,我总会在心里,默默地,感谢着秋天,感谢着秋风……
我喜欢秋天!因为每当秋雨来临时,空气都会变得格外清新,让人联想起家乡田园时那种清新、不含一点杂质的美好。当秋雨不再滴落的时候,花草树木都换上了新装,小草换上了绿衣裳,绿得耀眼、绿得透明。那清新的绿,仿佛在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
我喜欢秋天!它是多么的美好啊!秋天提醒着人们稻谷该成熟了,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秋风硕爽,人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满载而归。秋天多么美好呀!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多么无私!因为秋天的到来,使树叶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飘落在了地上。虽然秋天让树叶飘落了,但它是为了大树的成长!树叶落在地上,会变成腐殖质,腐殖质能像肥料一样滋养大树,使大树变的更加粗壮,更加挺拔!让大树为我们抵御风沙。
就在秋天要过去,冬天要来临时,秋天总不忘和我们招手示意,在我们与秋天离别的那一天,秋天下了最后一场秋雨!滋润了最后一片土地!秋天让我们目睹了它最后的一次清新!
秋天的无私,秋天的美好,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有点苦涩,但又不同于平常的苦涩,是有点清新,有点甜蜜的苦涩……。
我在歌颂这秋天,我在怀念这秋天!
今天,我终于将《水浒传》的故事看完了!
在经过无数次的英勇拼***之后,宋江一等人终于将叛军击败、生擒贼首方腊。但是,己方也付出了异常巨大的伤亡,梁山泊聚义时的一百零八人在围剿方腊之前对抗朝廷、北伐辽国都未损伤一人,而南征方腊归来,清点人数,却已牺牲了三分之二。于是,宋江等剩余人士好不嗟叹。回头细品平叛的战斗,真是既精彩又令人伤感。夺润州、取苏杭、战歙州、打清溪、哪一次不是智武并用、敌我俱伤?最后,虽然捉了方腊、***了叛军,但我方也死伤无数,可以说是两败俱伤吧。
谁想到,就是在这样大的付出之后,剩下的十几位将佐却不是死于非命,便是被蔡京、童贯、高俅、杨戬几个奸臣所陷害。其中,宋江、吴用、花荣、李逵四个神聚蓼儿洼的故事更让人感动。
话说宋江在楚州做了官,却不小心喝了天使带的药酒,不久便浑身发软,因怕李逵知了再次造反,就将李逵叫来饮药酒。之后,宋江对李逵说了此事,并请他在死后与自己一起将尸体葬在楚州蓼儿洼——一个风景和梁山泊一样美的地方,李逵答应。而吴用又和花荣商量一同去楚州找宋江哥哥,而到了那里才知道宋江与李逵被朝廷陷害,现在已死,尸体在蓼儿洼下葬。这两个闻听此说,大哭一场,便在宋江墓旁自缢身死。后来,宋江在梁山泊和蓼儿洼累累显灵,百姓祈风得风,祈雨得雨,这是后话。
我在寒假里读了《三中演义》、《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兔子坡》、《昆虫记》,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时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令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任它们穿透我的心灵。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奋不顾身地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步推断毛毛虫毒性作用的时间与效果;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再做一次。
《昆虫记》让我的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书中的滋味,一定可以知道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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