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学要学书上的知识,大人们上班要看有关工作的资料;老人们没事的时候要看报纸。
书是一个无声的传播器。在书中可以学到在生活中你所学不到的知识。例如:四季怎样形成的;埃及金字塔之谜。这些方面,在电视广播上是很少讲这方面的知识的。只有在书中,这个无声的传播器里才能了解到许许多多的现代之谜和古代之谜。
书是一个与你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当你伤心的时候,它会以笑话的形式出现,逗的你哈哈大笑,所有烦恼都没有了。当你高兴的时候,它会以童话故事的形成出现和你一同分享你的欢乐,与此同时,它也会把你带进童话那美丽的世界。
书是一位非常棒的老师。在书中可以看到许多名人的言语,让你懂得该怎样做一个成功的人,怎样面对失败和挫折。在书中可以看见居里夫人等科学家们,一次又一次实验,最后终于发现了一种生活现象或发明了一项新物品的事例。让你知道做人要有钻研精神,做一件事,不要还没做完,就半途而废。
同学们,人们常说:“说是开启人智慧之锁的钥匙。”让我们珍惜现在的一分一秒,握住这把金钥匙,用它去开启我们的智慧之锁吧!
定理二主要阐述了幸福原则。虽然幸福原则不是康德所认为的普遍适用于每个理性存在者的实践法则,但是康德看不否认幸福的作用,并且认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本性。康德花了大篇幅论述幸福原则、幸福与德行的关系以及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
1、幸福原则: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从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即一切物质的、主观的实践原则都是从属于对幸福的欲求这股基本的原则。出自一个事物实存的表象的快乐,在它应当是对这个事物的欲求的决定根据范围内,是以主体的接受性为基础的,因为它依赖于一个对象的此在。即人们的快乐(幸福它是由人对所希望得到的对象而确定的它是人们的主观愿望、主观感觉决定的,是依赖于人的愿望的那个对象而存在的,倘若人们想要的那个东西没有得到,那么这种幸福便不复存在了。从而它属于感觉(情感,而不属于知性,后者依照概念表达表象与一个客体的关系,而不依照情感表达表象与主体的关系。即幸福是之于主体(人的一种感觉,它不是依赖客观实在而是依赖主体的感觉。
于是,只有在主题期待于对象现实性的那种愉悦感觉决定欲求能力的范围之内,这种快乐才是实践的。但是,想在一个理性存在者有关贯穿他整个此在的人生整个此生的人生愉悦的意识就是幸福,而使幸福成为意志的最高决定依据的那个原则,正是自爱原则。于是,一切质料得原则既然将意愿的决定依据置于从任何一个对象的现实性那里感受到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中,便在它们一并属于自爱原则或个人幸福的范围以内。即这种原则就人们的行动是以是否获得了幸福快乐为依据的。
2、幸福与德行的关系:尽管康德把德行看做人之所能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尽管他把先天理性和感性经验对立起来,但他并不排斥幸福原则。
相反,他认为幸福是一个完善的道德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幸福虽然和德行相关联,但它既不是德行的附属品,也不是德行的派生物,如斯多亚派所主张的那样:幸福就是对德行的认识。在康德看来,一个有德行的人,还不是一个道德完善的人。道德虽然是最高的善,但不是唯一的善也不是完全的善。一个有德行的人还应该得到幸福,最理想的情况是所得的幸福和他所有的德行在程度上相一致。不应得的幸福是无价值的,得不到报偿的德行本身虽然可贵。而伴随着应得幸福的德行却最为理想。德行是幸福的条件,其本身必须是无条件得善。所以,康德的德行论并不否认幸福为完满的道德生活所必须。他所着重的不是幸福,而是去研究怎样才值得幸福才配得上去享受幸福,研究幸福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这种条件是从哪里来的。
3、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由对幸福原则的论述可知,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只有自己期待的对象得到了,才算的上幸福,而每个人的对幸福的欲求是不同的,因此,幸福是不可能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普遍法则。
整体来说,康德对于幸福的阐述是基于道德法则基础上的,是辩证论述的,因此,很有说服力。
也是你到过风光秀丽单位北京,也许在“日光城”拉萨留下过你的倩影,也许北戴河的波浪回荡过你的歌声。但是,你真正地了解过我们的祖国吗?
系列书籍《我的祖国》像一位导游,一位老师,带着我遨游了一遍中国——这个古老而年轻的国家。
看到那些令人兴奋的事例后,我才真正领略到中国建设的巨大变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华名祖的历史掀开了崭新的一页。中国航天事业也显现出勃勃生机。1970年4月24日,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五个能够发射卫星的国家。20xx年10月15日,经过成千上万人的不懈努力之后,我国自行研制的“神舟五号”飞船发射成功。20xx年10月12日,中国第二次载人航天飞行的成功,宣告了中国取得了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胜利。这些的`胜利要不是***爷爷的优秀政策,根本实现不了。1978年,***爷爷的优秀政策,使深圳成为了中国与各国贸易的端口,并且令全国的经济动脉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纪元;就在去年的八月,我国首次举办了奥林匹克运动会,并取得了冠军,这让海内华人振奋不已......
祖国的昨天是值得我们自豪的,祖国的今天是充满盎然的生机1这儿是我们的故乡,这儿是我们的家园,这就是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是她,给了我们黑眼睛,让我们能从黑暗中走出光明,是她,给了我们黄皮肤,像黄河奔腾不息。
60年前,中国是一个木板桥,经过60年的沧桑巨变,今天的中国终于成为一座雄伟的铁索桥,在这座大桥上,凝聚着多少智慧和心血呀!让我们对祖国吟唱一曲永恒的歌祖国,万岁!
一次次的超越,一次次的成功,标志着我们在进步,美丽的祖国在进步!
在成功的道路上,免不了拼搏,更免不了失败。只有失败才会有胜利。
没有人在意那个曾经失败了无数次的你,而是关注那个经历了无数失败,成功的你。德国著名学家马克思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人要学会走路,也要学会摔跤,而且只有经过摔跤,他才能学会走路。”关于这么一句话,我倒有一段童年的经历,在我的记忆中,童年其实很模糊,只有那么几件事,让我稍记于心,而这件事,我似乎只记住了过程……
我才四、五岁的时候,走路还是摇摇摆摆的,更别提上楼梯了,腿太短,“咿咿呀呀”个半天,跨上一层都费我一半的力气,大多是被大人牵着或抱着上楼,家住在最高的一层,还没有电梯,上去连大人也会多多少少喘几口粗气儿,更别提我了。
有一次,不知怎的,我突然心血来潮想自己靠着自己的力量上去,谁扶着都不愿意,小嘴一厥,小脚一蹬。大人们没法儿,只得眼巴巴的看着我一步一步上去,我死死抓着比我高很多的栏杆,费力地往上跨,一不小心摔着了,洁白娇嫩的膝盖就擦破了,鲜红的血和洁白的皮肤形成了对比,我一慌,没多考虑,哭了起来,似乎为了快点处理伤口,我上去的速度加快了,不知哪来了一股狠劲儿,硬是没让大人帮,一鼓作气,摔了爬,爬了摔,磕磕碰碰的来到家,妈妈总算松了口气儿,有了这次的,我上下楼梯都很顺利了。再后面的事儿我就不清楚了。
想再想想,那时的我真是好样的。我成功了,但我享受的却是摔倒的过程。
成功,永远是拼搏中失败的结果。“因失误而造成的失败,是金钱买不到的经验。”美国的埃哈伯德不是也曾这样说过吗?在拼搏中前进吧,让我们一同收获成功。
定理二主要阐述了幸福原则。虽然幸福原则不是康德所认为的普遍适用于每个理性存在者的实践法则,但是康德看不否认幸福的作用,并且认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本性。康德花了大篇幅论述幸福原则、幸福与德行的关系以及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
1、幸福原则: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从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即一切物质的、主观的实践原则都是从属于对幸福的欲求这股基本的原则。出自一个事物实存的表象的快乐,在它应当是对这个事物的欲求的决定根据范围内,是以主体的接受性为基础的,因为它依赖于一个对象的此在。即人们的快乐(幸福它是由人对所希望得到的对象而确定的它是人们的主观愿望、主观感觉决定的,是依赖于人的愿望的那个对象而存在的,倘若人们想要的那个东西没有得到,那么这种幸福便不复存在了。从而它属于感觉(情感,而不属于知性,后者依照概念表达表象与一个客体的关系,而不依照情感表达表象与主体的关系。即幸福是之于主体(人的一种感觉,它不是依赖客观实在而是依赖主体的感觉。于是,只有在主题期待于对象现实性的那种愉悦感觉决定欲求能力的范围之内,这种快乐才是实践的。但是,想在一个理性存在者有关贯穿他整个此在的人生整个此生的人生愉悦的意识就是幸福,而使幸福成为意志的最高决定依据的那个原则,正是自爱原则。于是,一切质料得原则既然将意愿的决定依据置于从任何一个对象的现实性那里感受到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中,便在它们一并属于自爱原则或个人幸福的范围以内。即这种原则就人们的行动是以是否获得了幸福快乐为依据的。
2、幸福与德行的关系:尽管康德把德行看做人之所能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尽管他把先天理性和感性经验对立起来,但他并不排斥幸福原则。相反,他认为幸福是一个完善的道德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幸福虽然和德行相关联,但它既不是德行的附属品,也不是德行的派生物,如斯多亚派所主张的那样:幸福就是对德行的认识。在康德看来,一个有德行的人,还不是一个道德完善的人。道德虽然是最高的善,但不是唯一的善也不是完全的'善。一个有德行的人还应该得到幸福,最理想的情况是所得的幸福和他所有的德行在程度上相一致。不应得的幸福是无价值的,得不到报偿的德行本身虽然可贵。而伴随着应得幸福的德行却最为理想。德行是幸福的条件,其本身必须是无条件得善。所以,康德的德行论并不否认幸福为完满的道德生活所必须。他所着重的不是幸福,而是去研究怎样才值得幸福才配得上去享受幸福,研究幸福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这种条件是从哪里来的。
3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由对幸福原则的论述可知,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只有自己期待的对象得到了,才算的上幸福,而每个人的对幸福的欲求是不同的,因此,幸福是不可能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普遍法则。
整体来说,康德对于幸福的阐述是基于道德法则基础上的,是辩证论述的,因此,很有说服力。
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坚持下去就可以成功。
一年级时,我的字写得“龙飞凤舞”,像蚂蚁在扭曲身体。老师因此而每天向我母亲告状。当我妈被老师一次次的告状而心烦意乱,终于毅然决然地让我去学书法。书法是我的弱点,因为字写得不好,所以经常被别人嘲笑,而我的自尊心很强,书法就成了我最不想提及的一方面。
我向妈妈表示出“誓死”不学书法时,妈妈的脸色瞬间从“晴天”变成了“阴天”,冷冷地说:“一定要去学,知不知道因为你的字写得不好,我的脸都给你丢尽了……”妈妈开始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说着书法的'好处啊什么的。等她一阵唾沫横飞结束后,我的脸上早已满是口水,耳朵都起茧了,就算我再怎么不愿意,也得愿意了,我可不想再受一次噪音和口水的“轰炸”了。
我拿着书法袋,很不情愿的走进书法教室。老师教我们练字,可我的字太差了,又在书法方面没什么天赋,被同学们落下了一大截。书法班的同学也在嘲笑我,况且这里是书法班,注重书法,他们愈发嘲笑我。我感到很自卑,觉得自己很没用,看见他们就低下头匆匆地走了。
有一次,我再也忍不住他们的冷眼和嘲笑,在书法课上哭了起来,老师过来问我为什么哭,我告诉了他。老师听了并没有责备我,而是鼓励我不怕困难,坚持就是胜利。我得到了很大的启发,不再理那些嘲笑我的人。我开始拼命练习,早上练完,下午练,下午练完,晚上练……
终于在我的不懈的努力和坚持下,我的字有了很大的进步,甚至比书法班的同学写的还好。我没有嘲笑他们,因为我知道要坚持不懈地练字,书法才能更上一层楼。
后来我参加了书法比赛,获得了一等奖……
其实失败不可怕,放弃才可怕。敢于拼搏的人才是成功的人。要敢于去拼搏、敢于挑战,在拼搏中前进,这样才能克服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只要坚持就能胜利,只要拼搏就能胜利。这个道理会陪我一直走完人生漫漫的。
提起西方哲学上的两大重要人物,一个是柏拉图,另一个就是康德。虽然说康德思想很多都陷入绝对性,被同时代和后世所批判,尤其是黑格尔的修正,和叔本华的“另辟蹊径”但康德哲学奠定了近代哲学的根基。
先简单介绍一下伊曼努尔·康德的生平,生于1724年4月22日的东普鲁士哥尼斯堡,自幼养成了一种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道德情操。在哥尼斯堡大学完成学业后,留校任教,除讲授物理学、哲学外,还讲授逻辑学、形而上学、道德哲学、火器和筑城学、自然地理等。1770年,他由讲师升任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教授,并一直保持这一职位至退职。18世纪80年代,他曾两次出任哥尼斯堡大学校长。他终身未娶。1804年2月12日去世。康德生活作息的规律性,使被不同时代人们所称道的。开始我还有些怀疑,读了《实践理性批判》之后,我深深地相信,读他的书尚应在固定时间下潜心研读方可,更何况写书者。
我选取《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出版的118-144,作为读书笔记的读本。
先说明康德对《实践理性批判》的预设。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将意志自律作为道德的最高原则是个先天综合命题的解决,延伸到《实践理性批判》中,引向自由意志的自己立法,确定了自由意志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按照康德后来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中的说法,实践理性批判应当阐明的只是纯粹实践理性,并为此而批判理性的全部实践能力。如果它在这一点上成功了,那么它就不需要批判这个纯粹能力本身。“因为如果理性作为纯粹理性现实地是实践的,那么它就通过这个事实而证明了它及其概念的实在性,而反对它存在的可能性的一切玄想就都是白费力气了。”
在泛论中,《实践理性批判》中对道德律的论证主要是在“辩证论”中提出的。纯粹理性是辩证的,即易受到一种不可避免的幻想的或实践上对于行动的关系。他要求有一切条件的绝对总体作为任何出现为有条件的东西的必然的先决条件。可是有一切条件的这个总体不能在现象范围内找得到,理性就进行在物自体的范围里来寻找。为了能进行纯粹实践理性辩论,需要假定意志是由一条普遍规律的形式而不是有任何内容所决定的。至善有两种成分,德行的实现,和完整的幸福。“如果道德律作为至善条件也已经被包括在至善概念中了,那么就不仅仅至善是客体而且就连他的概念及他的通过我们的实践理性而可能的实存的表象,也同时会是纯粹意志的规定根据了。”(P119-120即是说,唯一纯粹的动机就是道德律本身,因为如果意志是为一个称为善的对象所决定,他就会不是纯为道德律所决定的了。
至善不仅仅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是最大的道德的善与最大的幸福一致。至善是纯粹实践理性在其实践应用中基于理性需要设定的一个至上的无条件的客体,它是纯粹实践理性的整个对象;然而,至善不能因此被看作意志的决定根据,意志的决定根据必须始终置于道德法则之下,而至善只是道德法则在决定意志的过程中促进和实现的一个客体。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道德律的论证主要是证明一个上帝的必要性;而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则增加了一个灵魂不朽的必要性。
至善意指无上、完整的东西,它包含德行(即无上的善和幸福:“德行和幸福一起构成了一个人对至善的拥有”(P122。德行是我们追求幸福的无上条件,即只有德行才使得我们有资格得到幸福。但是,人作为感性世界的成员,幸福必然地要成为他普遍欲求的一个对象,为此至善要成就其完满性就必须包含有幸福。然而,“幸福与德性是至善的两种在种类上完全相异的`元素,从而它们的联结是不可能以分析的方式被认识到的……”(P12。因此,幸福与德性只能以综合的方式即依照因果性法则被认识到。于是,“或者追求幸福的***必须是德行准则的动机,或者德性的准则必须是幸福的有效原因”(P125。但前者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道德上只有道德法则而不是幸福才能成为意志的决定根据;同时后者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作为感性世界的成员只能受到自然法则而不是道德法则的决定。所以,“德性的准则成为幸福的有效原因”在这个世界上是无法指望的。于是,纯粹实践理性在设定至善的时候便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实践上的二律背反。
德行虽然不能必然地和幸福相联系,但至少可以把它与一种类似于幸福联系起来;于是,包含德行与幸福的至善,对有限理性的人来说如果不是必然的,至少也是可能的,亦即至少可以成为我们不断追求从而不断接近的一个目标。于是,如果我们设定至善在这个世界中是可以完整地实现的,亦即设定人类意志在理想上是可以完全切合道德法则的,那么就必然地要导致三个公设,即:不朽、自由和上帝。
《实践理性批判》的“辩证论”第IV部分讲“灵魂不朽,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说到人的“意志中意向与道德法则的完全适合”是“至善的至上条件”,但这个至上条件又只有在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努力的“无限进程中”才能设想,而现实的人类又都是有限的,所以就必须悬设一个灵魂不朽。灵魂不朽这一理念在此是为了让有限的人有可能完成自己的道德使命,即让自己的意志做到完全符合道德律,而设定的,它不仅意味着“来世”,而且意味着永恒的道德努力。而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灵魂不朽的设定只是为了让德福一致(至善有一个在设想中可以实现出来的“理知世界”而设定的,它就只意味着“来世”。“由于感官世界并未向我们显露出那种联结,所以必须假定那个道德世界是我们未来的世界。所以上帝和来世是两个按照纯粹理性的原则而与这同一个理性让我们承担的义务不可分的预设。”
第V部分“上帝存有,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明确地将上帝的悬设从灵魂不朽的悬设中推论出来:“正是灵魂不朽这条法则,也必然如同以前那样无私地只是出于不偏不倚的理性,也就是在与这一结果相符合的某种原因的存有的前提下,而导致至善的第二个要素、即与那个德性相适合的幸福的可能性,亦即必定把上帝实存悬设为必然是属于至善(这一我们意志的客体是与纯粹理性的道德立法必然结合着的的可能性的。”
如何由灵魂不朽的悬设导致上帝实存的悬设?这就是要把灵魂不朽视为我们的道德“义务”的必要前提。我们的道德义务是追求“神圣性”,以便使自己完全配得上幸福,这就必须设定灵魂不朽和上帝;但这样一来,上帝就不单纯只是将德性和幸福加以摆平和合理配置的全知全能者,而且也是全善者,亦即引导人类不断提高自己道德水平的教导者。但康德的上帝不是神学家所信仰的上帝,也不是之前哲学家所论述的不可知的上帝。他是从道德实践要求肯定上帝的存在。他把上帝从知的世界拉到行的世界,从知识世界拉到道德实践世界。所以康德从善的必要性上,论述了上帝的可能。它“不应当只是包含自然与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某种意志法则协调一致的根据,而应当包含自然与这一法则就他们将它建立为自己意志的至上规定根据而言的表象协调一致的根据,因而……还应当包含与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动机的他们的德性、即与他们的道德意向协调一致的根据。”
读完康德的第二批判,将其放到想想西方哲学史中,梳理一下思想脉络。我是从黑格尔开始,进入哲学思辨的世界的。再看康德的书时,多少有些黑格尔的理解。以致期间有段时间对于康德的德行与幸福的二律背反,有些误读。不过,综观从康德到黑格尔的演进,就好像荣格对弗洛伊德的修正。黑格尔的历史理性与世界精神,为康德找到了安放理性的社会历史的基础。而且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到黑格尔的美学,再到福珂、海德格尔的艺术归家,哲学也便进入到艺术的先验想象中。当然这是课程实践理性批判之外的了。不过本学期确实收获很多,也使我找到了近代哲学的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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