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我回来了。”我推开屋门,喜气洋洋地跟父母打着招呼,“这次我在学校举办的知识竞赛中,拿了个第一名。”我一边炫耀着自己的“功绩”,一边看着父母的表情。“是吗?”爸爸点了一下头便和妈妈进屋做饭去了。“好了,今天晚饭要有好菜了。”我想着,眼前似乎已摆满了丰盛的菜肴,耳畔似乎回荡着不断的夸奖声??
“开饭了!”我几步跑到桌前,奇怪,面前摆着的只是平日的家常便饭。“可能把好菜藏起来了,呆会儿好让我大吃一惊吧!”爸爸、妈妈像往日一样坐在桌前吃了起来,我还在伸长脖子向厨房张望。
“你怎么还不吃饭?”妈妈捅了我一下。“啊,怎么菜还没??”顿时,我的心凉了半截,我用筷子扒拉着碗中的饭,往嘴里塞着。吃饭时,父母只字未提我拿第一的事,更甭说什么表扬了。我的心彻底凉了。
晚饭后,我独自呆在房里生闷气:难道我这个第一名就换来这些?怎么也该夸我几句呀!我的眼泪顺着脸颊滴到了眼前的奖状上,把“第一名”那三个字都浸湿了。
“好了,别想了,反正事情已过去了。”我拉开抽屉,漫不经心地翻找着东西。突然我被最底层的一个纸卷吸引住了。我拿出一看,是张奖状。
上面写着:“李明同志在执行卫星发射任务中表现突出,荣立三等功,特颁此证。”那张奖状因为长期放在抽屉底部都有些泛黄了。“怎么?爸爸从来没有提过此事呀?”我不禁回忆起爸爸那些往事。
爸爸曾先后七次下太平洋执行卫星测绘任务,顶烈日,冒酷暑,辛勤工作。可是,每次回家他都像默默无闻的蜜蜂,不像大吵大叫的知了。
想到这些,我明白了:爸爸妈妈认为我长大了,不能再像小孩子那样去哄了。他们是在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教育我要谦逊,不要沾染上浮夸、自满的恶习。多么纯真的爱呀!我的眼睛又一次被泪水湿润了,赶忙把自己的奖状同爸爸的奖状一起放在抽屉的最底层。
周一下午,班里要召开一个班会。班主任老师说:“其实平时同学们经常有一些心里话,不愿说、不敢说或者没有机会说,让自己的心里很不舒服,这样会造成一些误会,拉远了同学间、师生间的距离。今天的班会,我们就请同学们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希望同学们大胆发言,互诉衷肠。”班会静悄悄地开始了。谁是第一个发言者呢?照例该是班长吧,我心里想着。
教室里的角落里突然发出一阵桌椅的碰撞声-----是她,一个班里最沉默寡言的人。她说:“我学习不好,总是给班里拉后腿,平时也总抬不起头来。”她顿了一下,接着说:“那次,我经过自己的反复复习,在考试中取得了一个令自己比较满意的成绩,可是一位同学拿过我的试卷看了一眼,然后就用那种诧异的神情望着我说:‘抄别人的吧?’我惊呆了,难道别人考好了就是抄的吗?”她终于抬起头,我看见她的眼睛里分明闪动着泪光。
这一番大胆的表白,就像一面镜子,照得我们脸上火辣辣的。是啊!我们何曾想过当差生的滋味呢!我们又何曾去理解过她的苦衷呢!我们又何曾去帮助过她呢!
一位男生不好意思地站起来,低着头说:“那个泼冷水的人就是我。我对不起你,真的,遇事我很少设身处地地替别人想想。请原谅我。今后,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帮助你,真的。”
这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那个女同学再一次站起来说:“谢谢!”我们都看见她的头抬起来了,班里的气氛立刻活跃起来。
同学们纷纷走上讲台,诉说出压在心里的苦衷。班会开了一个多小时,可是大家似乎还没有说够。
是啊,谁不愿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帮助呢!通过这次班会,同学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缩短了,我们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得到过的特殊的幸福,这是一种被人爱、被人理解的幸福。
《昆虫记》这本书,不仅是科学的结晶,还具有文学魅力。它将一个个昆虫描写的是那么的仔细......当看到法布尔用一天的时间来观察昆虫的时候,我才明白,他为什么会将昆虫了解得那么详细剔透。
读昆虫记有感:而且我还知道了,要写好一篇文章不仅要文采好,有时还要有幽默的语句。通过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真正学习到知识要不怕苦,坚持不懈,肯下功夫,一丝不苟。
我读过《昆虫记》,上面很多昆虫秘笈。"昆虫是好的,害虫不能保留,密封不怎么好,因为它蜇人后会死去。圆网蛛不友好,上钩的动物都吃,除了高级动物(人)。不要伤害昆虫,"亮尾巴"的尾巴可以发光。
有一些人会用解剖,分类等方式把昆虫弄成垃圾。
这本书真不错。
读了一个星期的《昆虫记》终于读完了。它深刻地描写了几种昆虫,此如说蝉、黑蝴蜂、舞珠、天牛、萤火虫等习性。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关于昆虫的很多事情,大家都知道在夜晚在草虫中发光的是萤火虫,但你们不知道萤火虫是肉食动物吧!萤火虫的主要食物是蜗牛。哈哈,同学们你们没想到吧!我还知道了蝉是怎么唱歌的,因为蝉的状音钹是凹凸的,读书笔记摘抄,当音钹被拉得凹下去一点点,又在脉络的弹性作用下迅速回到凸起状态,蝉鸣就从这来回的振荡中发出来了。我还知道了螳螂是怎样捕食的,天牛是怎样过冬的.等等。
读了《昆虫记》,我学到了有关昆虫的知识,认识到了大自然的奥秘。
他还是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每天跟着晨光起床,跟着夕阳回家,在田野之中穿梭,割麦子,采油菜,在花花草草之中,他的笑容格外灿烂。有天,回家后,母亲破了例,没给他和兄弟姐妹吃高粱面儿,吃的是玉米棒子,虽然玉米棒子不是什么稀罕物,但这种要卖钱养家的东西是不可以吃的。母亲笑着对他说:“五娃,你大哥要参军了。”他听了,格外羡慕大哥,在他爱看的《三国演义》里,那些穿着铠甲的将军是他最爱的人物。他笑着对大哥说:“大哥,参军是不是很好玩?”
大哥揉了揉红肿的眼睛,对他说:“参军可不是件好玩的事。”他嘟了嘟嘴:“可是我长大了想参军。”大哥摸了摸他的头:“五娃乖,长大了你就可以去参军了。”他点点头:“嗯。”那天,大哥走的时候,他的眼里除了对大哥的不舍,还有一种叫做梦想的光芒。
那年他十五,邻国的军队进犯,军队再次来征兵,当父母还在犹豫是选二娃还是他时,他毅然决然的对父母说:“爹,娘。我要参军。”母亲的眼泪滴在了那并不华丽的衣衫上:“五娃,娘舍不得你,你要是走了,不知啥时回来啊!”他安慰母亲说:“阿娘莫哭,我会回来的。”
谁知,这句“我会回来的”却成了一句难以实现的誓言。
他十九岁时,看着自己的战友倒在自己面前,他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做死亡,什么叫做一切化为乌有,他像是发了狂一样,忘记了那座普通的小木屋,只看见血腥的沙场,忘记了爱自己的爹娘,眼前只有***不完的敌人。他为了活下去,只得一次次拿起屠刀,去***戮那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他知道,那些被***的敌人也有一个温暖而又幸福的家。
雪融了又下,草黄了又青,北方的寒冷总数会让他想起那个南方的小山庄,,可是,每一次回忆,带来的只是酸涩的思念,他无法给父母一个解释,自己为什么要参军,要放弃那个虽贫穷却美好的家。
一晃他就三十几岁了,要是他在农村,说不定他已是几个孩子的父亲了,可是,在沙场上,哪有什么幸福,哪有什么家庭,只有干燥的风吹动枯黄的草,掀起一阵风沙,吹进他的眼里,让他流泪罢了。
老实说,他不是不渴望幸福,这世间,有谁不渴望幸福的啊?他也曾想要离开沙场,他的心底也曾有一个做女红的姑娘,但国难当头,谁人能让他离开沙场,谁人能让他在农村娶妻生子,有一个温馨的家呢?想到这里,他将手中的酒碗摔得粉碎,自己静静的磨枪。
岁月荏苒,光阴似箭,他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只不过一瞬。
他回到了故乡,回故乡之前,他还给村子里的小孩带了个拨浪鼓,给二姐带了个耳环,尽管他已老去,他仍然还是惦记着自己的家人,走进这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乡,他突然开始回忆,这片他偷过花生的田,这条他游泳过的小溪,一切的一切,都仿佛是昨天,可是,他早已不是昨日的他,岁月爬上他的双鬓,眼角早已有了细纹,眼球稍稍向外凸起,脸上也有几道伤疤,他已经八十岁了。
见到了曾经的发小,他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的家人都还在吗?”他的.发小不说话,只是指了指他家的方向,便走了,他顺着指的方向望去,曾经的小树已长成参天大树,而参天大树之下,却是一座接一座的坟墓。
他用自己最快的速度走向那个家,那个家却早已凌乱不堪。那座小房子下的狗洞里钻出一只兔子,房梁断裂的声音夹杂着野鸡扑腾翅膀的声音。原本平整的庭院竟长出了一根根野谷,而井旁的几棵葵菜早已变得枯黄。
他采下几颗野谷,几株葵菜,将葵菜洗净放进锅里做羹,开始舂谷,当一个个谷壳漂浮在水上时,他竟露出了少有的笑容。当这个家像六十多年前一样冒出缕缕炊烟时,他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快感,羹和饭一起熟了,他细心的盛好,端出门去,习惯性地喊一句:“爹,娘。吃饭了!”
没有人回答,只有几株小草晃了晃。
他这才明白,爹娘是永远回不来了的。他将羹饭放在爹娘的坟前,磕了几个响头,开始对爹娘说:“爹,娘。五娃不孝,我知道我让你们担心了,六十多年来,我一直都不知道你们过得好不好,你们遇上了什么困难,都说一家人要同甘共苦,可我一直都没有做到。教书先生说,‘子欲养而亲不待’,我现在终于明白了这道理。”
他静静地躺在了家人的坟墓旁,他轻轻的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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