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辗转,墨香氤氲。虽人生苦短,但有你陪伴的日子我总是嘴角上扬。初遇你的时候,我懵懂无知。记忆也早已成了瓦砾,不被我拾起。只记得那天阳光洒在黑板上,教室里的我们吟诵着你“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那时我知道了千言万语道不尽的思乡之情可以用你毫无保留的体现。“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你告诉我人生要有追求才有可能走向成功,我就下定决心要与你相伴一生也不放手,而你此时也陪伴了我六年年少无知的春秋。
再次深谙你,是李煜的“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他笔下的你凄美,却在凄美的背后隐含着凄凉的亡国之情。“”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李清照笔下的你多了一份相思之情,一位闺阁佳人思夫情景在我脑中呈现。同时,李清照的《武陵春》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更是抒发了她一种无人能比的愁情。原来从此时起你不再是简单的你了,想要了解你必须要靠你背后的内涵。你又陪伴我度过了许多的日夜朝夕,陪我一起努力。
我又遇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你--《诗经》“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平凡朴实的誓言让我为之震撼。“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等待爱人的姿态又让我为之一笑。“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想念爱人的心情让我为之着急。如此多种多样的你,又让我怎能不为之倾心呢?来日方长,我定要你陪伴我,直至未来的曲散茶凉!从古至今,多少文人墨客在推杯换盏间,沙场征战时,赏景奏乐中即兴吟出了你,从此流芳百世成为名篇。
同时也应了那句“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数百年”!时光荏苒,人心转淡。我想独坐一隅,手捧书卷,共满室书香,静守一窗岁月,和你相伴直到“山无棱,天地合”和你一起闲看流年烟花,细观岁月静好。有你陪伴,半盏清茶,和你一起缱绻时光!
陪伴是照亮孤独的灯塔,陪伴是寒冬里的暖阳,陪伴是航船上的桅杆和帆。因为有了陪伴,我们前行的脚步变得坚定有力量,我们奔跑的方向也多了温暖和阳光。但人们往往在拥有陪伴时毫不珍惜,只有失去时方才懂得陪伴弥足珍贵。
我对这种陪伴的意义只所以感受深刻,还是因为备战中考体育时,好朋友的来和去有关系。
上了初中以后,我们的学习压力越来越大,体育也是中考考试内容之一,为了我们体育中考能取得好成绩,体育老师要求我们放学后自己去操场跑步,增强体能,所以我和他就约好每天去跑步。他是我们班的地理课代表,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这种跑步提升体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就像跑马拉松,刚开始人山人海,中途是插花连带,最后是几只寒梅独自开。第一天操场上跑步的人还挺多,越往后人越少,一个月后,我们班能坚持继续跑步的人已经寥寥无几了,只有我们几个人还在坚持着。
在这一个月中,我和他每天都跑步,当我们有点松懈的时候就会彼此鼓励,相互支持。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七下的体育期末考试中我们两人以班级第二第三的成绩为我们这半年的努力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可惜的是,这种同向而行的美好日子并没有一直延续下去。有一天,他突然对我说:“明天我不来跑步了。”那时我轻蔑地说:“那你就不来了呗。”无意间的话触动了他的“痛处”,刹那间,他变得激动起来:“你家住的那么近,走路也就几分钟吧!我离得那么远,为了陪你,我每天要花很多时间在路上,没想到你却毫不领情!”
说完转身离去,这时,我心里好像被一把锋利的匕首给刺了一下似的,一丝悔意霎时涌上心头,我很想把他留住,至少我想跟他道个歉。我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口,只是看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失去了朋友的陪伴,跑步的兴趣霎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后来,我又去了操场几次,却总也提不起兴趣,好不容易提升起来的体能,也在这种懈怠中慢慢消解,更重要的是,我明显地感到了那种阳光渐去的寒冷。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人生道路中,陪伴是一种多么温暖的力量,而他让我懂得了有人陪伴真好。从此以后,我一定要懂得珍惜,珍惜我的朋友,珍惜一直陪伴我的人。
读了《骆驼王子》后,我有一种温馨感,仿佛自己是在温暖的怀抱里,让我无比地幸福。
书中讲了有五只骆驼,其中四只是大骆驼,一只中等骆驼,因为它最小,受着其它骆驼的宠爱,所以被称为骆驼王子,四只大骆驼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它,让我十分感动。
记得小的时候,我和姐姐、弟弟在树林里玩,突然来了一只蜜蜂,在我身边转悠,我很怕,就立刻跑回爷爷家,那只蜜蜂也回来了,我吓的就打它,它竟然在我耳朵上叮了一个包,我疼的直叫,姐姐回来立刻就和弟弟去外面找可以止疼的药。因为姐姐有这方面的特长,过了一会儿,他们回来了,姐姐拿着草药磨碎了,给我放在耳朵上,呀,真的.好多了,姐姐让弟弟又去弄点草药,她给我弄这弄那,我非常感动,说:谢谢你,姐姐。姐姐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过了一会儿,弟弟回来了,我又换药了药。又过了两个小时,已经不再疼了,正好这时妈妈也回来了,她看了看说:这怎么了,我把事情一五一五地给妈妈说一遍,妈妈听了,高兴地说:你姐姐真是个好孩子。
啊!生活中处处都是爱,让我用勤劳的双手来创造更多的爱。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骆驼中也有王子?骆驼中的王子怎样生存?当你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问这些问题。是的,骆驼中也有王子,而这位王子也有他的生活!
我假期所看的书就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文中主要写了一个野骆驼群的生息与破碎,在这个故事中,主角就是一批骆驼王子!
野骆驼群中共有五匹骆驼,两匹公骆驼、两匹母骆驼还有就是那位骆驼王子了。作者与骆驼的相识就是在沙漠中,作者和向导从雪豹口中就下了他们,因为骆驼群中都是老幼无力的几匹骆驼。就这样,作者取得了骆驼的信任,同时也看到了骆驼群与骆驼王子的生活。四匹老骆驼总是宠着小王子,他们之间不分彼此,可以说王子有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他们给他的爱是同等的。可也就是这份爱,毁了骆驼王子。
在做这就下他们,过了很久,骆驼们再次遇到了那两只雪豹,这次作者可是爱莫能助了,因为雪豹也要生存,就看骆驼们能不能顺利脱险了。结果在与雪豹搏斗中,骆驼首领死了,而另一匹公骆驼也受了重伤。在搏斗中,骆驼王子却懦弱的躲到了一边,这让其他骆驼很气愤,也开始排斥他,就这样小骆驼无家可归了,作者和想的决定收留他,就让他驮行李,没想到,他竟然很顺从,这让作者伤透了心,因为他太懦弱了。
其实,这也反映了很多被溺爱了的孩子!所以我也想多一些家长说,如果爱孩子,就应该让他们去闯,而不是过分爱他们,让孩子做一只鹰去飞吧!让我们自己去闯吧!
流淌的瞬間,歌声是美的,无需修饰。歌声给人以美的享受,沉醉在歌声里,我们可以抛掉事业学业带来的烦恼,抛掉生活带来的不快,抛掉城市带来的喧嚣,抛掉自身带来的压力。在歌声里,我们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湛蓝,一片新绿,寻找自己所梦想的美好,所期待的幸福。在歌声里,我们可以肆意发挥自己的创造力,想象力,造就美好的未来!
我爱歌声,正因它的美。学校的“校园歌手大赛”刚结束,但我仍旧意犹未尽。回想当时的那份惬意,难以言喻。
入场时,我们便看见几个选手在那儿紧张地准备着,等我们坐定,他们便一一被带到帷幕后面。台下的我们兴致勃勃,不知台上的他们是否跃跃欲试?我们期待着。主持人上台了,开始了他们的报幕,紧接着第一位选手登台了,她身着一件红裙,带着一脸微笑,看起来像是要唱喜庆之类的歌曲,可是她却带来了一首《海那边》。这首歌旋律优美,她唱得绘声绘色,婉动听,我们仿佛真的置身于大海那边,看着湛蓝湛蓝的大海,踏着清凉清凉的浪花,闻着来自海的气息,那种幻想好美,令人陶醉!接着第二位选手出场了,她带来的曲目是《卓玛》。随着音乐响起,她便舞动起来,丰富的`表情配上她清脆的歌喉,将来自青藏高原的卓玛演得出神入化,她的歌声悦耳动听,仿佛把人带进了卓玛的生活当中,令人神往!
随着时间悄悄地溜走,最后一位选手亮相了,她就是我们班的“百灵鸟”。她身着傣族服装,唱的是充满民族韵味的曲子《有一个美丽的村寨》,她是在我们的掌声中开始的,常言道:“最好的总是留到最后。”我们班的“百灵鸟”就是最棒的!她唱得十分动情,把傣族姑娘的那种特有的美展现在我们面前,同学们静静地听着,一个个陶醉的样子,啊,她真美,唱得更美!末了,我们又一阵掌声响起,为她动听的歌喉,为她比赛的成功,她成为了“校园十佳歌手”之一,我们为她感到骄傲!
虽然大赛结束了,但给我的那份惬意我却难以忘怀。
歌声是美的,是流淌的小溪,它带着我们去另一个世界――一个充满快乐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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