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就像一股和煦的春风,激起我心中的浪花。读书让人陶醉,让人快乐,让人受益匪浅。
读书是快乐的,读书让我解决了一个个问题,攻破了一个个难关,让我认识了高山、大海、沙漠、绿洲。上一次,我趁周末的时间在家里完成了一项特别的作业————制作航空飞机模型。因为这是要去参赛的,所以我丝毫不敢疏忽,小心翼翼地做着,剪样、粘合、装轮、安螺旋桨。等我做到尾翼的时候,一时不知道怎么做了。哎呀!真我怪我太粗心、太马虎了,没有认真在校听老师的提示,以至于现在束手无策。我绞尽脑汁地想着,努力地在大脑里搜索着各种各样的答案,此时,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呀!忽然,我脑海中飞快跃过一个答案,对,是它!就是它!
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新发的《劳动小金工》,是它,就是我的“长生果”———书。我记起了老师叫我们遇到难关就找书,因为书可以解决重重难关。我飞快地翻开书,眼睛迅速扫视着书的目录,找到了,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我终于在书里找到了介绍制作航空模型的方法。我如饥似渴地看着,就像是久涸的土地获得了甘霖。
我照着书上的说明完成了飞机的尾翼,并自己为尾翼设计了很好看的造型。飞机做好了,我按了飞机的按钮,飞机徐徐升上了天空,在空中滑翔,我的心也飞上了天空,我笑了,笑得那么开心、快乐,我尝到了成功的喜悦,尝到了书带给我的快乐。
读书是快乐的,我会和书相伴而行!
有人说,“所有网红的归宿都是开网店”。近年来以“反转基因斗士”的身份出现在大家视野之中的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应验了这句话,也把自己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崔永元名下电商所出售产品被指价格高、检验标准低等,其在个人微博上对于相关争议予以驳斥,并称“再吵吵,还涨价,说到做到”。
只要交易公平守法,市场行为上没有程序瑕疵,崔永元的网店商品卖什么价格,这是无须质疑的事。但是耍名人性子、用赌气的态度对待消费者,这实在不是一个合格商人的做派。
有些人成为网红则是被动的,本不想在网友视线中刷存在感,却因自己的行为举止变成“红不让”。5月22日,新华网官方微博发了一段视频,并写道:“老人在高铁上嗑瓜子,被保洁员劝阻后,当场起身,将瓜子扔向几乎整节车厢”。网友纷纷站出来抨击,希望老人们能够自尊自爱,带头讲文明、不逾矩,给年轻人做好榜样。对于继续“倚老卖老”的“为老不尊”者,应该让他们在道德、法律的规制下,有所敬畏、有所畏惧。
生活里的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里往往呈现出多元解读。5月24日,演员黄小蕾在微博上控诉上海迪士尼乐园游乐项目“七个小矮人”的工作人员反复刁难自己身高符合标准的孩子,不让其游玩该项目。随后,一名疑似上海迪士尼乐园工作人员的网友发文回击,并解释当天是黄小蕾对工作人员辱骂不停,还动手推搡。双方各执一词,事件原貌一时难以看清。但不难发现事件背后的实质是权利与安全之争,或许还有利益之争。
网红现象背后往往代表着注意力经济,而有些“网红”(新闻主角)如果能够提醒民众注意防范,则是善莫大焉: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3岁女孩命丧高速,这种夺命扣千万不要用”,呼吁“安全带插扣应当下架”。原来事故发生时女司机没有系安全带,车辆正副驾驶座的安全带卡扣上,都插着安全带插扣。安全带插扣一时成为热搜词汇。
据记者调查发现,就是这种潜藏巨大危险的安全带插扣,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都有销售,并未发现有任何干预和制约。网友纷纷呼吁,有关部门不应对此视而不见,而要在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上有所作为。
有红自然有黑。近年来,随着网红文化的不断发展,受雇网上诋毁辱骂他人的黑粉这一群体也越来越被大家所熟悉,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以此营利的团队。这些人被称为职业黑粉,也被普通粉丝简称为黑子或职黑。职业“黑粉”也因此被网友指斥为,“这才是真正的脑残粉”,“污染社会风气”。在人品的指斥抨击之外,这种网络生态也亟须对应的法律、规则等来廓清,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不清晰,也会导致更多人行动的变形。
一些隐藏在网络背后的人,希望披着“网红”的外衣混入商圈、娱乐圈。随着这种现象增多,“网红”越来越不是草根红人的闪亮标签,而演变成为一个充满贬义的头衔。在看待“网红”时代的到来,我们要更加理性和客观的去看待。
“网红”现象呈现井喷状态,由于公众的求乐猎奇心理、各方的逐利***都似脱缰野马、肆无忌惮地在网络平台中竞技,才受到了大众的热捧。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网络红人”以其极具创造性的造型或行为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娱乐,拓宽了人们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竞争中的展示或宣泄途径;与此同时,一些正面的网络红人在不同领域为公众树立榜样,成为新时期的“英雄人物”传播着正能量,其草根性和亲切感使其较传统人物有更好的效果。但另一方面,“网络红人”反传统的张扬和表演,扭曲了公众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令人担忧;再者,其爆红后的巨大利益回报,助长了社会上的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对我国传统的文化标准带来巨大冲击;最后,在毫无规范约束下的“人肉搜索”、“被爆红”等行为,更是对隐私权的践踏。“网络红人”现象的双面性,既提醒我们要区别对待其发展,又敲响了规范网络文化的紧急号。
对互联网的信息的管理亟需加强,这也是任重道远的。第一,政府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管理。政府要对信息的发布严格“把关”,建立一个清洁的网络信息环境;第二,媒体一定要找到自身对社会担负的责任。媒体要通过宣讲、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带来的滞后性不能满足快节奏下的信息需求,互动交流的缺失;第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为脱缰的“网红”加上一把枷锁。例如,针对网络直播中的一些低俗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了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必须使得这些三俗内容的网络信息做到有法可依,坚决抵制。
要理解为什么网红崛起,代表了市场的互联网大变革,就要理解商业未来最重要和根本的趋势:从B2C到C2B。消费者成为一切商业行为的起点,他们要求个性化、实时关注、随时消费……毫无疑问,C2B的变化将推动市场的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改变,及其带动的改变将会是多么“根本性”?简单回顾一下历史即可找到答案。现代工业经济体系,除了大家熟悉的流水线大生产之外,大品牌、大流通等都与之紧密结合在一起。它们是同一个系统的不同组件,配合联动。
工业时代第一个成功的品牌是宝洁的象牙香皂(Ivory Soap),它打出了第一个全国性的广告,时为1879年。广告和品牌之所以在那个时间点出现,是基于铁路网的大流通,使全国性市场成为可能。而全国市场一旦建立,销售规模呈几何级数放大,非现代化的流水线生产不能满足。全国性市场的另一面,是对大品牌的需求。因为商品要超出一个地方性的销售区域,传统的信用背书鞭长莫及,品牌就变得很重要。接着,品牌催生了媒体和广告紧密结合的商业模式,这在当时是跨时代的创新:媒体通过内容获得海量用户,再通过广告,获取收入。品牌商通过媒体做广告,再通过渠道销售商品,这是工业时代基本的商业范式。传统市场是从B出发,从厂家出发去推一个事先想好的品牌形象,如寻找气质与品牌相契合的明星代言。一条10秒钟的广告,有明确的信息传递,通过反复沟通,媒体高强度覆盖,在消费者脑中形成品牌认知。
简单总结一下,市场,是工业时代最大的商业创造之一,也是最基本的骨干,与媒体、渠道、生产紧密咬合,形成了B2C的基本范式。牵一发而动全身。牵了市场这一骨,B2C渐变为C2B,将带动如何规模的商业巨变?
网红崛起,品牌运营模式和市场已从根本被改变。网红的典型运营方式,是以C为核心构建社群认同。在社区中,B、C不再割裂,而是融合为一个共同体,服膺共同认可的价值观。网红本人,则是社区价值观的人格化表现。
同时,网红又利用互联网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低成本、全方位、立体、及时地展现自己的方方面面,以及背后想要表现的价值体系。视频、微博、直播平台……生活中各方面的分享,都是用低成本、高科技的方法,更丰富地构建一个社区,让目标人群产生认同。
社区本身并不凝固。网红和粉丝的互动不能停顿,也不能有过重的表演痕迹。互动,是网红、粉丝之间不停进行的双向选择——在价值,远非区区价格层面双向确认。
这是比传统品牌效率高得多的一种品牌建立方式,也是效率高得多的B—C互动的方式。它建立在互联网大发展的基础上。万物互联,互动的手段越来越丰富,成本越来越低,时效性越来越高。所以,网红是移动互联网平台上产生出来的native citizen。没有移动互联网,就没有她们诞生的可能。
网红的进一步演化,不仅仅会从根本上摧毁传统媒体的生存方式,也将摧毁传统的品牌广告模式。所以,在网红经济下,大家最直接感受到的就是对明星代言商品的冲击。因为一方面,网红产生的门槛大幅降低;另一方面,明星代言的商业价值,又快速转移到了网红所营造的社区。这是一个双重打击。
随着网络文化的日益丰富和迅猛发展,越来越多普通人因各种原因走红网络,而“网红”一词顾名思义即为在网上走红。尽管网红现象似乎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不过网红之风盛行所带来的影响,也许更应被大家所注意。
网民形形色色的“网红”如雨后春笋般在网络上发展起来,尤其是社交网络等居多,这其中有的因个人才华而受到关注,也有的靠作秀和另类博取关注。而一些“网红乱象”则很有必要让社交平台、观众、网红个人等多方面来一起努力,做到净化这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
对于社交平台而言,应规范和管理好其用户在网上的公开言论和发布的内容。网络红人多在各类社交平台走红,各类社交平台在给使用网络的人们带来了更多交流的便捷和娱乐的方式的同时,也不能只注重其平台的发展,更应规范其用户在网络上的行为,对其用户加以适当、正确的引导,而不只是相互竞争。平台发展和合理规范一起做好,既顺应了平台不断发展得更好的目标,也尽到了其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部分网红乱象的出现。
对于网民观众而言,需客观、理性和包容的看待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和其影响。作为普通的网民看客,对于网红现象没有必要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尊重网红当中那些合理的努力方式。对于网红那些充满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内容以及作品,则可以给予肯定和鼓励,但对于粗制滥造而又有低俗等不良因素的网红视频和其网络衍生品,则应保持理性,抱着不随意追捧、不盲目支持的心态去对待,以免低俗的网红乱象在网民看客中相互传播。
对于网红个人而言,需注意和规范自身在网络上的言论行为及其影响。网红并非是许多人所看来的贬义词,若是能靠个人才华等合理的方式持续受到关注,那么也不失为一种通过努力而收到成果的、达到目标的体现。所以若更多的网红个人能做好这点,依靠其很好的互动性,发挥其优势,创作出更多有“营养”和有内涵的、积极健康正能量的、引人向善的内容,那那些靠取悦大众、博取注意的作秀、另类的网红乱象则会因关注渐少而逐渐减少。
面对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中那些低俗、作秀的方面,需要社交平台、网民看客、网红个人的来一起努力加以抵制或改善,才能更好地净化这网红之风。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
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1]网络红人分成三代:一、文字时代的网络红人;二、图文时代的网络红人;三、宽频时代的网络红人。
在《生物(必修3)》第65页的“思考与讨论”中,说地球上几乎所有的生物都共用一套密码子表,说明所有生物都有共同起源。可是在几千年前,就有羊皮上记载的《圣经》上说,万物都有有统一的规律,因为都起源于神。那时候没有现代的科学设备,却可以得出现在仍在证明的结论。而且,现在有各种各样的手段来挖掘化石。试问,人类的祖先是否想过早已告诉我们的事情到了几千年后还在探索?
小时候,爷爷经常带我去观看书法家写书法,每次看到书法家们写的字龙飞凤舞、翰墨飘香,我就特别羡慕,特别佩服,也想长大能成为鼎鼎有名的`书法家。这个愿望要怎么实现呢?我灵机一动,爷爷是国家一级书法家,不正是现成的名师吗?于是,我对爷爷说:“爷爷,我拜您为师!”爷爷一口答应。
一开始,我连毛笔都不会拿,爷爷就教我:先用中指和大拇指捏紧笔杆,食指从上面靠过来,无名指和小指从下面靠近笔。我很快就学会握笔了。爷爷先教我笔划,从点、横、竖、撇、捺,到提、折、钩,一共学了38个笔划。练习了一个多月,爷爷让我写偏旁部首。我虽然会写,但几个笔划组合在一起却非常难看。练了好多次,还是老样子。我扔下笔,恼怒地说:“不学了!”爷爷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学本领就要能吃苦、懂坚持,功夫总是不负有心人。”在爷爷的鼓励下,我捡回自己的笔,按照爷爷的指导,一遍又一遍地继续练。
半年过去了,我不仅学会了用毛笔写笔划、部首,还学会写完整的字。我信心十足地参加了学校举办的书法比赛,荣获一等奖。我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爷爷,爷爷开心得哈哈大笑。
我终于学会了写毛笔书法,但爷爷说:“想要功夫深,还得继续不断地努力。”我决心再也不放弃,练就过硬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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