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我极爱读书!最近,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的一首自然交响诗。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简介:
从前有这么一个男孩,他十四岁左右,长着一头像亚麻一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最喜欢睡觉和吃饭,其次是很爱调皮捣蛋。在一个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训言的时候,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巧,大雄鹅莫顿要跟随从大雪山来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兰,大拇指便骑在雄鹅莫顿身上,一起飞往拉普兰。期间,他们经历了许多奇妙的事情与各种奇遇……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死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
轻轻翻开一本宋词,夹在书中的一朵小花映入眼帘,而我,开始拼凑记忆的碎片。
——题记
繁星闪闪,月痴迷
一个人的夜晚,只有月和星星陪伴着我。闲坐书桌前,手捧一杯咖啡,细细品味着泛着涟漪的苦味。静夜里那缓缓流下来的温柔的白丝练,轻轻地笼罩着我,正如一位母亲,细心的呵护自己的宝贝。
月夜,繁星,无眠。
望向窗外,我仿佛看见远在天边的织女,轻踩鹊桥,飞向银河对岸,与牛郎欢聚一堂。心中,竟有了一丝感动,一丝甜蜜。
随手拾起一本书,细细品味字里行间的奥秘。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也许落红在守望着春天的万物复苏;“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也许流水在守望着奔向大海的机会;“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也许桃花在守望着故人归来。而我,在守望着织女,守望着牛郎,守望着心灵深处那朵花,那朵份滋滋。
你要记得,那年那月,月傍星,星伴月。
蝶舞翩翩,花嫣然。
“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仇怨的姑娘……”丁香,你最喜欢的颜色。《雨巷》,你最喜欢的诗歌。于是,我与你,一同来到了一个地方。你可还记得,那片花海?
还记得,你我共徜徉在花海中,像一只美丽的花蝴蝶,你是左翅,我是右翅;还记得,玩累了,你我来到一棵古树下谈心;还记得,天地为鉴,花树为证,你我共同许下的诺言:“随你走在天际,看繁花满地,今生今世不分离……
你要记得,那年那月,花醉蝶,蝶恋花。
我的青春,有你,真好。
世界上没有再比青春更美好的了,没有再比青春更珍贵的了!春天就像黄金,你想做成什么,就能做成什么。
——题记
青春如同一粒种子,安逸过了,也许从此丧失萌芽的活力。
生命只给人一次青春,我选择追求,去追求生命的梦想,放飞生命的色彩。
我要让青春像风帆一样,在狂风摇曳波浪敲击的时候,也要潇洒地走一回,哪怕最终被风浪淘汰,也无悔这一生毕竟经历了富有意义的旅行。
我要让青春像种子一样,在泥土重压冷水浸泡的时候也要吐一吐志向,哪怕最后在秋节里枯萎,也无悔这一生毕竟孕育了果实。
我要让青春象寒梅一样,在冰天雪地的日子也要吐一吐我的芳香,哪怕最后还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也无怨自己曾经拥有的美丽。
于是,我启程。只有启程,才会达到理想的目的地;只有拼搏,才会获得辉煌的成功;只有追求,才会放出生命的色彩。成功和喜悦从来就不是翻转手掌那般容易,金牌和鲜花从来就不是撞树而死的兔子,骄傲和自豪也不是滑天掉下来的馅饼。只瞄准不射击的猎手不是好猎手,只呐喊不冲锋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永远躺在摇篮里,四肢就会萎缩,永远在黑暗中,双目就会失明。心动永远不如行动,朋友还等什么呢,跟我一起上路吧!
征途是曲曲折折的小路,有寒冰,有大雨,有绊脚石。不知道前面的路是深不可测渊池,还是风平浪静的湖面;也不知道前面的路是崎岖坎坷的羊肠小道,还是布满鲜花的阳光大道。我不管,我不管路上的荆棘也不顾前方的危险,系紧我的鞋带上路。
辛酸的汗水伴随着我艰难的脚步,兴奋的泪水伴随着我成功的喜悦,只要到达了的地方,都是昨天的历史,我追求的是明天的未来。当胜利再次悄悄来临,当掌声再次热烈的响起,我不骄也不燥。因为我知道前面的路还很长,因为我知道我还得付出更大的努力。当大雨再次冲刷过喜悦,当冰雪再次湮没过兴奋,我无怨也无悔。因为我知道我已经有所行动,有所付出,就有所收获,就有所成功。因为我知道,阳光总在风雨后,梅花香自苦寒来。
鲁迅曾经说过:“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而我想说的是:“人生路无须过多的忧虑,只要迈出脚步,路就在脚下展开……”
从元月底开始断断续续在读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也让自己有了思考。
在《积极的结论》中的观点对自己的启发较大,我在情感上总是过于感性所以时常让自己不快乐,他的观点使我重新认识自己的不足。“理性就像贞操,失去了就不会再有;只要碰上开心的事,乐观还会回来的。”;“人活在世界上,不可以有偏差;而且要多少费点劲儿,才能把自己保持在理性的轨道上。”
在《知识分子的不幸》中对信念的看法:人活在世上,自会形成信念。对我本人来说,学习自然科学,阅读文学作品,看人文科学的书籍,乃至旅行、恋爱,无不有助于形成我的信念,构造我的价值观。一种学问,一本书,假如不对我的价值观发生作用(姑不论其大小,我要求它是有作用的),就不值得一学,不值得一看。不断地学习和追求,这可是人生在世的最有趣的事啊!
在《文化之争》中提到:罗素先生曾说,他赞成人人平等。但遗憾的是,事实远不是这样。人和人是不平等的,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与人有知识的差异。
在《椰子树与等》中,最大的不平等是知识的差异——有人聪明有人笨,这就是问题所在。这里所说的知识,聪明是广义的,不单包括科学知识,还包括文化素质,艺术的品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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