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高考的日子已经整整15年零11个月了。回想当年,咱也是上知天体运行原理,下知化学反应神奇,内修古文犹如先人附体,外讲英语好似英伦后裔!可现在,除了会在自媒体号里扯扯淡……啥都不会了!
昨天,拿到北京作文题目的.那一刻,瞬间觉得自己就像文盲,接下来的一小时,我居然一点思路都没有!如果说去年那篇《深入灵魂的热爱》是花了半小时在公交车上写完的,那么《老腔》我是彻底没有了注意,所以决定聊聊《神奇的书签》。不过,这记叙文,已经不会写了……
清明,搬家……(别误会,正常举动,与亡者无关收拾屋子后卖废旧图书,仅杂志一项,摞起来三米有余。母亲大人问之:“这么多,扔了不可惜?”我点头:“这是那个时代的记忆。”随手翻开几本,无论是泛黄的《读者》,还是发霉的《科幻世界》,亦或是那琳琅满目的IT杂志,似乎都在和我做着最后的道别。不经意的翻开一本:《写在杂志边上——-大众软件五周年》,16元!看到这熟悉的红色封皮,我不由得一笑,为了省钱买到她,当年愣是吃了两周的烧饼代替午餐。轻轻地翻开已经磨损的书脊,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签轻轻掉落,我弯腰拾起,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童年
那是一段没有雾霾,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的日子。那时,盛夏的雨后,到处都是蜻蜓,草丛中也尽是蟋蟀的叫声,蝉鸣伴着长辈的蒲扇成为了挥之不去的咏叹调;那时,三九隆冬,空气中混合着蜂窝煤的烟味,平房屋檐上垂下的冰锥足足有20厘米长,打雪仗成为了冬季最快乐的集体活动;那时,家家都没有电视,放学后除了和小伙伴一起砍包儿、踢毽,剩下的就是坐在话匣子前听田连元的“杨家将”;那时,父母的经济十分拮据,但就是这样仍会花5元钱给我买到几本心仪的书籍,而我也会精心的用废旧挂历纸给新书包上书皮儿,翻来覆去的字里行间的意义。
而今
时过境迁。盛夏,除了一身的空调病,最常见的就是夜幕降临时,高楼大厦的酒绿与灯红;隆冬,当雾霾成为了新兴的主流词语,意味着口罩也多了一份全新的健康意义。如今,家家都有电脑和手机,下班后除了宅在家中,还有就是“畅游”在各种虚拟的网络游戏里,渐渐地,颈椎病也成为了“低头一族”早晚都要面对的严重问题;如今,自己的工资已经是父辈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但为什么放在书柜中成套的管理书籍却难以勾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张神奇的书签,让我的思绪穿梭于三十年的光阴记忆,也从世事的变迁中体会生活的五味杂陈。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我们是否还在为儿时的梦想打拼?也是否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声叹息?无论如何,请将曾经美好的记忆风干,年老时再去慢慢品尝,请将那些痛苦悉数接纳,因为坎坷才是成长路上的“大酱汤”。
一本好书,可以针砭时弊,为我们开启一隅新的视野,一只朴素的书签,也可以穿越时空,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今天,重拾儿时的记忆!
最后,借用刘慈欣先生在《三体》中的一句话结束这篇高考作文随笔: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我有很多个书签,但我把它们都弄丢了。因为它们实在是太丑了。
其实它们不算很丑,我刚得到它们的时候,也像小时候喜欢洋娃娃一样,对它们爱不释手。
书签是做什么用的?当然是在读书的时候做个标记。每当我要用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被我卡在书里。有的人习惯把书签别在书的扉页,用到的时候直接将它换个位置。而我的习惯不是这样的,我原本有一盒漂亮、小巧的书签。
读书读到了第十三页,突然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于是我从书签盒中精挑细选出最喜欢的那一个,小心翼翼的夹在十二页与十三页之间。
等我忙完,回到书房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本书。书名吸引我走到它跟前,看完简介我就更加迫不及待将它翻开,想要沉浸其中。
“嗡——”水开了,是刚刚烧好的热水,要赶紧去关掉,不然该出事儿了!嗯,顺便再沏杯茶吧。于是我再一次地重复了我的“精挑细选”与“小心翼翼”。
我就这样循环往复,终于书签盒空了。
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我的那些精致、小巧的书签落在了哪里。也忘记了,我那些没来得及看完的书,究竟有多少。
但是我还记得,当初在集市上,看到这些精致的书签,想着要配我那些精致的书时,迫不及待的心情。
我感叹着,这还真是神奇啊!
总是在莫名其妙地丢东西。真是神奇的书签。就像那些发卡和皮筋儿,总是神奇的消失一样。现在我又tm有了神奇的书签。
总是想着丢失的神奇的书签,都让我忘记了读过的那些半途而废的书了。
我们总是在盲目的选择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其实我们真的喜欢它们吗?不一定。
我们只听到了一面之词,关于它的美好。我们误以为,那就是我们想要的。于是我们向前奔跑,想要抓住想象里的美好。可是我们却忘记了自己的懒惰。也忘记了那种美好,只是我们想象出来的。忘记了凡事,最应该面对的不是它的美好而是可能的困难。
没了这些神奇的书签,读书的时候我只好一口气读完。我发现原来书中的故事并不像简介的那样单纯,却有着另一番吸引力。
最后我认真读过了每一本书,将夹在书中那些神奇的书签扔掉了。
原来真正热爱一个东西,是不需要书签的。
昨天,有点累。
应邀采访鲍尔金娜。我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晚上,去母亲那边,陪着老人唠了一会嗑。
回来的时候,流览了一下新闻网,都是些大惊小怪的无趣的把戏。摇摇头,也就急急地上床睡了。
半夜忽然醒来,睡不踏实了。
于是,走进北书房。窗外有没有月不知道,虽有光呈银辉色,但我怀疑也许是路灯。当然,如确为月光,那自是好了。照窗前的我,也照窗前同样难眠的友人。那倒真像是诗了。我看到了窗前树上的阔叶,但一律无声,竖着大耳朵倾听静夜。我猜想,鸟儿们伏在其间,正梦着它们的前世今生,不然何以如此地悄然?
是的,这就是今夜,无论是阔叶,也无论是鸟儿,谁都不肯告诉我月是否悬在深空,饱满还是半圆,或者竟是一钩?
我微笑一下,冲着窗外,似乎想表示我的无所谓。并顺手从书架上拿出奕绘的《妙莲集》听老辈人说,这位先生是我们的姻亲。我也在他的一篇文章里看到了他对这一层依稀的叙述。
所以在书橱里放着这本书,是因为这《妙莲集》是家里的仅存的老版书,道光二年抄本,很珍贵。还因为奕绘的诗写得空灵清妙,哪怕是偶看一首半首,心便很快“云淡风轻”如药,主管宁静的。这本书看了多少遍,不知道了。属于闲来就看几眼的那种。
今夜这样闲翻着,不觉就翻到了《清妙》这一页,忽有一细小的纸条飘落下来。好奇地拾起,只见上面用蝇头小楷写道:尔终嚼至《清妙》,小子,清晨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恭安题。
太神妙了。
我知道这位先人是谁了。每次走到通天街,我都要想象他坐轿去户部上班的情形。看来,这本《妙莲集》是他收藏的。他是我的曾祖父。
那么,他题写的这个小签,是想到有一天我会读到这一页吗?是专门为我题的吗?
这太有趣了。
他还以为我们家住在六合殿胡同呢,所以,他写“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我们家早搬了,那有“一池美莲”的地方,早变成闻名天下的大市场了。
可是,不对呀,他说得有理呀。我现在住的地方,出户百余步,也有一池美莲呀。这就仍是神妙,并且仍是有趣。
决定,早餐后散步,先看望东面那一池美莲,并且带上那本《妙莲集》,坐在池边的石上,尽情地出一会儿的神。
写到这里,早餐开始了,我将那神奇的书签小心地捧起来放进祖宗匣里,供奉起来。然后,瞅一眼《妙莲集》,又将目光移向窗外,一路放过去,投向那拥有一池美莲的地方……
“又吃乌鸦肉的炸酱面”,合上《故事新编》,我喃喃地嘟囔着。抬眼,只见母亲再次将一碗西红柿鸡蛋面推到了我面前。不满的牢***话已到嘴边,我忽而听见一个声音说:“珍惜!”
又是你,你这神奇的书签。一个月前,你来到了我身边。我酷爱读书,但并不知道该从一本本好书中收获什么样的感想与领悟,才能真正对现实生活有益。于是,你决定来帮帮我。
我喜欢读《挪威的森林》:“春天的原野里,你一个人正走着,对面走来一只可爱的小熊,浑身的毛活像天鹅绒,眼睛圆鼓鼓的,邀你一起打滚”。前一秒我还为书中世界的美好微笑,后一秒就想到,现实并不总是可爱的春天原野,更多的时候是阴天的迷雾森林,要孤身一人穿越团团雾靄;遇见的并不总是可爱的小熊,也许会常是针锋相对的敌人……我总是这样,越是读书时看到至善、至美,越为赤裸裸、不完美的现实感到不满。
神奇的书签,你说,你要带我去家附近转转。把你装在兜里,我慢慢地溜达着。我看到不远的杂草丛中有着独花一枝,于那荒芜之中,它更显得落寞。在我为它黯然神伤之时,你指着它对我说:“瞧,那是美丽的野花新娘。”天空中飘下淅淅沥沥的小雨,你冲着握着锈迹斑斑的伞柄的女子的背影对我说:“看,那是油纸伞下的丁香姑娘”…… 神奇的书签,就这样,你到了哪里,哪里就变成了人间四月天;哪怕是逼仄破旧的巷子,随着你的几句话语,也好像就是诗中的那条令人魂牵梦绕的雨巷。
于是我明白了,神奇的书签,你教会了我:应从读书中收获的是一种文学的审美和诗意的眼光。现实就是充斥着无数的不完美,自然比不了书中的美好,但文学的`审美与诗意的眼光定能让我们发现不完美的世界中也有俯拾即是的美好,然后小心地将其纳入囊中,感激地一一细数并珍惜。
我回到了家中,却发现你这神奇的书签神奇地消失了。我将兜翻了个遍,依然不见你的身影。哦,是不是你已知道我读书终于能有所收获,你的使命完成了?
我笑了,看到饭桌上,还是那一碗顿顿相同的西红柿鸡蛋面。我已经不再想抱怨,谢过了母亲就拿起筷子狼吞虎咽。几大口之后,我又停下了,喃喃地说:谢谢你,你这神奇的书签。
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心,将身心托付在书中。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炙热。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灭,我越发的看清了这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希望的双瞳。
一个时代下,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文明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这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之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曾经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曾经清新沁心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曾经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的填满。
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书页越发的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不过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的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长久地等待,长久地窥视,我终于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曾经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可以看手机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他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文明的曾经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名考生,一名普通的考生。书签为我讲述了它非凡的经历,渴望并向往着将一份人文记录、流传。我想,这就是我在这个时代的使命与光荣。
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下心来,将身心托付在书中。
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温暖。《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掉,我越发看清了那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期望的双瞳。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礼貌、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
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地,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那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出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
以往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以往清新沁脾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以往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地填满。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了。书页越发地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可是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地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长久的等待,长久的窥视,我最终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以往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能够看手機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它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礼貌的以往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了这种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枚书签,只是一枚书签,我无法让当今的人们再关注、呵护、使用我,但我还是想高声呼吁:远离手机,远离碎片化阅读,真正地将人文精神记录并流传下去,即使你不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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