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弯新月宛如一叶小舟,翘着尖尖的船头,在深夜的静湖中划行,给我送来一片回忆。
——题记
银白色的月光,洒在地上。鲜红欲滴的花瓣被蒙上了一层银白色,似真似幻。笔直的茎支撑着我那轻盈娇小的花盘。在周围经风雨敲打过的废墟中显得尤为独特。那,便是我,一株红色的蔷薇,在风雨的洗礼过后,我学会了独立。
午后,明媚的阳光,照耀着那从前的我,我依附在那低矮的栅栏上,显得悠闲惬意。那时的我,如温室的花朵般,不愿意靠自己的力量直立生长,而是靠着栅栏,我那类似藤蔓的茎缠绕在上面。
天气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下午还明媚的阳光,现在已然消失殆尽。出现的,只是天上乌黑的云,落下的雨点,和远处令人心惊胆战的闪电。
“没有关系,闪电离我那么远,不会有事的。”我如此自欺欺人的说着。
豆大的雨点打在我的身上,生生的疼。没过多久,我的花盘低了下来,那依附在删栏上的茎也越发无力。而就在这时,一道闪电犹如一条巨龙,咆哮着打在了那已经摇摇欲坠的删栏上。
第二天,当清晨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时,我环顾四周,看到的只是化为灰烬的删栏,和我那卧在地上的茎。看着那灰烬,我才明白,只有自己,才是关键时刻的救命稻草。
我开始学着独立,日复一日,我终于靠着自己碧绿的茎,支撑起了花盘,我抬起花盘,看到了那银白的月光,看到了那星,看到了那远处的山。
远处的星星一闪一闪,仿佛在向我微笑。
那月,在深邃的夜空中,也在笑。
匆匆走过,走着那段似曾相识的路,仿佛落了什么似的。也许,我只是记住了目的地,却忘了自己从哪儿来,也记不清那真实的乡村的模样了,记忆里只留有那微乎及微的故乡印象。好像是忘了自己也曾是一个悠闲的孩童从这个乡村走出来,忘了梦里的路原来近在眼前。总觉得好像缺失了某种意义上的过往,好像那过往早已被现实取缔了。
走在路上,差点忘却了自己曾紧紧拉着爷爷的手奔向那个有着小桥流水人家的地方——永嘉昆阳里斜。
那天,也许是被无意间召回了那个久别的故乡,我受邀赶向永嘉参加一个“全氏宗祠重修庆典”的活动,恍然察觉到自己正悄然离开了些什么,带着茫然的神情,看着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仿佛那是必然隔着一层膜的。假若把故乡比作一根扎在心底的绳子,那根绳也许已开始渐渐被内心松绑,留着的只有模糊的绳头上打过结的记忆。
有些东西,失去了或许也就永远难以寻觅了。听母亲说,小时我最喜欢缠着爷爷去永嘉幽静的山里走路,与其说走路不如说是采山间的狗尾巴草把玩或是摘几多雨露后清晨的喇叭花,在人烟稀少的山里凭着天生孩子气的臭美作乐。可惜,那并非是在我记忆里的东西。我把记忆全停留在了爷爷离开的那个场景里,犹记得自己双手持着一根竹子把爷爷送进了混泥土深处看不见的去处。
宗祠庆典那天,感觉一切都被唤醒了,那根失去的绳子好像可以被找回来,那根欲断未断的绳子仿佛可以被我重新接好。于是,我开始每隔一段时间思索儿时的记忆和故乡,我要用文字记录下忙碌中忘了的一切。忽然想起了二爷爷,或许是因为爷爷过早离开了我,他是爷爷的弟弟所以我才亲昵地叫他二爷爷吧。“你还记得你爷爷吗?”当我把曾经拿着竹送走爷爷的记忆从心里拉出来时,二爷爷忽然说:“那不是竹,是爷爷的魂魄。”
其实,在那之前我离开故乡已足有四年之久,曾经挂念的故乡渐渐从忙碌的生活中渐行渐远。每每想起,我总是试图避开那段忧伤的离别,而今的一次回乡使我突然有一种醒悟:我也许应该把记忆写在笔记本里,以防每天走路总是害怕丢了点什么。
我本是一棵小草,她却把我变成了一片草地;我本是一朵花,她却把我变成了一座花园;我本是一棵树,她却把我变成了一片森林。她就是最亲爱的妈妈。
一年级的`时候,我写的字像甲骨文。暑假,妈妈从网上找来练字视频,每天陪我练字一小时,让我领会了“横平竖直皆风骨,撇捺飞扬是血脉”,让我爱上了形美如画,音美如歌,意美如诗的中国汉字。两个月过去了,我的书写有了质的飞跃,开学初老师表扬了我。我知道这是妈妈的陪伴和鼓励浇灌出来的绿地。
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古筝结缘。当我第一次听到古筝优美动听的旋律,我陶醉了,决定学习古筝。在学筝的两年中,我每天练习勾、抹、托、摇指、刮奏、颤音……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妈妈也是古筝爱好者,和我一起学习,陪伴我、指导我、鼓励我,当我捧着证书,登上舞台,面对着琴,笑靥如花。我知道这是妈妈辛勤培育绽放出的花朵。
三年级的一次期中考,我考砸了,面对刺眼的分数,不争气的泪水夺眶而出。我低下了头,几乎要缩到衣襟里了,耳边回荡着老师的话语:“你到底有没认真学习啊,这么简单的题目都会做错?”回到家,妈妈什么也没说,只是告诉我窗外的大树不是一天长成的,只有经历风吹雨打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我明白了,风雨就是磨砺,失败也是经验,我要成为风雨中屹立不倒的大树。
不曾忘记,是你,在我困顿时给我及时的帮助;是你,在我成功时给我微笑的嘴角;是你,在我失败时给予我鼓励的眼神。妈妈,谢谢你!你用爱改变了我,让我变得越来越好!
“哈哈!怎么样?扛不动了吧!”爸爸在一旁戏谑我。我抬起沉重的头,看着爸爸虽然满头大汗,但依然神采飞扬的样子,又看看我肩上的东西比爸爸的少很多。我不服气的嚷嚷:“谁扛不动了?开什么玩笑?”说完我故作轻松地往前方迈进。爸爸迅速追上来,我心里直打鼓:“怎么办?怎么办?”我咬紧牙,在心里暗暗给自己鼓劲,“我可不想被人称为狗熊,我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呢!”坚持,坚持,再坚持,胜利一定属于我。终于,我和父亲背着重物终于到达目的地。卸下身上的重物,听着爸爸的夸奖,心里好轻松。
生活中,如果没有那份努力,我在爸爸眼里一定是个知难而退的人,也就不会有爸爸夸我是个男子汉时的那份自豪。
努力,你改变了现在的我,我相信你将一直伴随我,改变我的未来。
天使,一听到这名字我就会很开心,因为我喜欢天使的东西,那是因为我看了一本爱情小说所引起对天使的极大兴趣,那书名叫《会有天使替我爱你》明晓溪著的。
那是我第一本看的爱情小说,也是我最喜爱的小说。那本书像是有一种魔力吸引着我一次又一次地看也不厌倦它。每次看到那悲惨的结局,我自己像亲身经历那样淡淡的心痛。这本书是我一年前所买的,它已被我翻了许多次,那书已经泛黄了,已经开始破旧了,在我的眼里,那本书就像我心头上的一块肉,看见它逐渐破旧,我像是被人割了一块肉那样的痛。我到现在为此所看的每篇爱情小说都是明晓溪著的,我希望能收集她所有作品,因为我喜欢她写小说的方式。
由于我喜欢喜欢看爱情小说,所以我非常佩服写小说的人,我觉得她们的心里感情应该会很丰富,很多姿多彩,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往事,她们也很耐心的写那么多的内容。
渐渐地我也开始喜欢上写散文,觉得很有乐趣,觉得能把自己的感情写下去,像是对一种对心里的感情的诉说吧!虽然不像小说的`那么多的内容,但至少我自己也能当一个作者,至少我能把自己的感情用文字表白出来,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写出来。
是一本书让我改变了自己,把从前的自己变成了现在的明若溪^小耀,所以我喜欢这本书,喜欢里面的主角,喜欢作者,喜欢这本书的每一个字丶每一个符号,喜欢那纯洁的天使。
我最幸福的事情是上能看到那么多的消息。
如果我出现在你的好友列表里说明我们很有缘但无论你是怎么加的我,相识都是一总缘分,真的希望你们都能成为我的好友。
爱文字、爱生活、爱音乐、爱空间、爱青春。如果你也是一个喜欢文字的朋友,那就加我吧。
“好累啊,跑不动了,还有最后一圈了,慢慢混过去算了。”我拖着灌了铅的双腿心里暗暗想到。慢慢地,慢慢地,脚步移动速度越来越慢。忽然一个身影从身后越过去,我呆呆的望着他,“你就是没我跑得快。”他得意洋洋甩给我这么一句话。“就你这次能啦,以前你啥时候跑在我前面了?”我不服气,气呼呼地回应他。“好汉不提当年勇,有本事现在跑在我前面啊!”他激将我。“大丈夫怎能受这样的奇耻大辱。”我咬紧牙,“今天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迈开步伐,甩开双臂,一圈过去,我还在他后面,两圈后,我和他并列,三圈后,我在他前面。到冲线的时候,使出吃奶的劲,把他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跑道上,如果没有那份努力,我就不会超过他,也不会有长跑这份小小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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