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家里买了一台47寸的液晶电视,悬挂在墙壁上。
就顺便看了好几部电影,一部是马丁 西科塞斯的《金钱本色》,
一部是吕美特的《十二怒汉》。
《金钱本色》可以算成“优秀”,但是《十二怒汉》是“伟大”。
我当然知道《十二怒汉》是了不起的电影,但是我没有想到居然是这么了不起的电影。
黑白,沉闷,所有的场景就集中在狭窄的陪审团休息室内,
我原本以为我顶多能容忍半个小时,但是却越来越激动的看完了全部!
有的电影使你轻轻感动,有的电影让你含泪微笑,
有的电影击打进了你的心,而有的电影让你震撼,因为有一种东西剧烈的撼动了你的心。
那种东西叫做正义,叫做良知。
如果有一句话来概括电影的剧情,应该是这样:
陪审团十一个人判定一个小孩***父有罪,但是有一个人持“合理怀疑”的态度,在两个小时之内,他说服了其他的十一个人。
我是一个技艺平庸的编剧,我看这部电影,几乎是目瞪口呆。
在电影开始的十分钟,我已经明白编剧试图在做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他必须在一部电影的长度里,把十二个人的性格,出身,脾性,态度,立场……所有信息有效的传达给观众,并且,要写出每一个人改变的过程,以及内心的理由。
编剧不但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漂亮。
连一场废戏也没有(题外话:因为场景完全没变过,时间也是顺接,电影其实应该只有一场戏吧?,一句多余的台词也没有。
在每次表决之后,或者当人们的情绪爆发之后,立刻会有一个短暂的间歇,
让整个电影的节奏和人物的情绪,自然的平缓下来。
电影笼罩到紧张碰撞的气氛中,却张弛有度,极其自然。
但是,我几乎无法用编剧的眼睛在看这部电影。
我只是像每一个观众一样,急切的想知道结局,那个只有一个镜头的小孩的命运,让我如此揪心。
相信看完电影的每个人都会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合理怀疑”十分的清晰,
电影不断的告诉我们: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的证明这个孩子***了人。
一个又一个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推翻,一个又一个笃定的人产生了怀疑,
每个人开始对自己的偏见怀疑和动摇,
但是每个人的心里,对良知,对一条未知的生命,对自己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坚定。
作者通过剧中人说:“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
我最喜欢电影的结尾,并没有出现法庭上陪审团声张正义的激动场面,
电影的结尾,就是雨过天晴,绕过那象征着美国司法制度的法院巨大石柱,
男主人公和睿智的老者碰了头,彼此淡淡的问了姓名,散开,融入人群。
他们本就是最普通的美国公民,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英雄。
这是57年的电影。
看这种电影的时候,看这种好莱坞电影的时候,会对美国这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信仰的理想肃然起敬。
他们的电影,让我们强烈感知到人性中最重要的,最温暖的,最有希望的种种。
我想,这才是美国之所以强大的原因吧。
《十二怒汉》一部经典的美国黑白电影,讲述了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进一步折射出美国陪审员制度、法律正义及对生命的尊重的问题。
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陪审团制度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同时,其陪审员都是通过从最普通的民众中随机抽样产生的,因而陪审团制度可以说是体现民主政治的作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制衡司法独断与专横,保障公民自由、民主发挥作用。在影片中,按照法律程序,必须是一致的意见、也就是12对0的表决结果才会被法庭所采纳,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本着“宁可错放一万,不可枉***一人”的理念,让这次漫长但激烈的辩论有其进行的必要性。
而陪审团作为相对公平的第三方,理应秉着理性、公平、客观的态度去思考、分析案例,负责地履行其职责。但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阅历的十二个人,在最初的投票里有人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果断地定下结论、有人虽然认真思索做决定但太过于依赖证据,甚至有人漫不经心、为尽快结束辩论看球赛而随意定决,只有8号陪审员,即使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青年,即使顶着1比11的压力,他仍然提出自己的疑惑,坚持己见,孤军奋战,力求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只因他知这是他们的陪审员职责,他们的投票决定着一条生命的存在或消灭。而后随着意见不同讨论,涉及到隐私、自尊、良知、原则、种族……讨论者内心那个活生生的人这才一点一点被剥出呈现。在辩论、反击、争吵、甚至攻击中,他们渐渐“原形毕露”,这才是一个个真实的人,十二个“怒汉”的“怒”,也正是“血性”所在。
他们剖析、推翻到证明,一次次的激辩,一个个的改判,没有一种考虑是不妥的,没有一种推理是不能接受的,放下地位名誉利益,放下主观臆想与偏见,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清晰后的视野才能更开阔,得出的结论才能更接近事实、符合实际。
对于正义的追求是一个政府最坚实的支柱。
《十二怒汉》(12Angry Men)是由米高梅公司制作的一部黑白电影,由希德尼鲁迈特(Sidney Lumet)执导,瑞吉诺罗斯(Reginald Rose)编剧,亨利方达、李科布、马丁鲍尔萨姆等人主演。
简介。
影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该片的场景单调得离奇全片只有一个场景,可以说创吉尼斯世界纪录没问题了。就是一间陪审团的休息室,把旁边的小厕所计算在内估计都不会超过40平方米。戈达尔说,电影只需要一个女人和一把枪。然而这部电影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一间狭小的屋子和12个情绪随时会暴躁的男人。但就是这一个场景却能让所有观众痴痴地看上一个半小时。
英美法系制度的体现:宁可放走一万,不可错***一个。
接下来便谈谈这十二人组成的陪审团带给自己的所思所想
这十二个人各有自己的职业与生活,他们当中有巧舌如簧的广告商、仗义执言的工程师、毫无见地的富家子、歧视平民的新贵族、性情暴躁的老警察、精明冷静的银行家、只赶时间的推销员。每个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说话的方式,但是除了亨利方达扮演的工程师之外,其余的人都对这个案子不屑一顾,在还未进行讨论之前就早早认定男孩就是***人凶手。
偏见总是遮蔽了真相,这句话说的一点没错,看似天衣无缝的人证物证在陪审团成员们的仔细推敲下变得不堪一击。原因是什么呢?就出在偏见身上,我们的生活无时不刻都存在着偏见,人们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批判别人,却没意识到那些高尚的想法实际也是偏见。
首先站出来赞成无罪的男主人公,由于他的坚持,也随着对三个关键证据的科学推测,赞成无罪的氛围开始在其他十一个陪审员之间扩散。
渐渐的,大家对男孩是否有罪的表决也开始出现戏剧性的改变:11对1、9对3、8对4、6对6、3对9、1对11。
如果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男孩就是***死他父亲的凶手,如果男主人公没有对证据进行合理怀疑,最后把男孩送上电椅,这不仅是对真相,正义的一种蔑视,更是藐视了法律,生命,尊严,人权的价值。
如果不对这些证据进行合理的分析,提出不合理的地方,就很有可能因为主观臆断而成为***人选手,尽管在这些案件中认为证据已经很明显了,但是只要觉得证据不确凿,就得指出来,只有程序的正义才有可能实现结果的正义。
不要被偏见所蒙蔽,不要让偏见掩埋了真相。我们是具有独立思想的人,是具有感情、人性的人,对别人少一些偏见,就能换来多一份的尊重,或许你的一次独到见解,能够像那位陪审员先生那样,拯救一条与你相同的性命。
我个人认为我们要永远有理性的思考,永远保持对真相追求的决心,不蔑视生命,尊重法律,尊重人权,尊重他人的尊严,不因为自己的偏见而听不见合理的怀疑,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
在真相面前,我们只有保持卑微与谦恭对于每一个生命的珍视。
我看了《笨汉汉斯》之后,感觉它太有意思了!汉斯拿了一袋脏脏的泥巴,就当是烤乌鸦的调料,他还把没有鞋跟的鞋子当成烤炉,但是最后他居然得到了公主。他的哥哥们面对公主太紧张了,以致于说不成话,而笨汉汉斯则对答如流。
这说明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要保持平常的心态,这样才能取得好成绩。我们每次考试时也一定要像汉斯那样保持平常的心态,不要紧张,认真思考问题,就会取得好的成绩。
笨汉汉斯和他两个哥哥一起去向公主求婚,结果两个哥哥输了,汉斯得到了美丽的公主,并且娶她为妻。汉斯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公主交流,生活中如果我们也去尝试着用轻松幽默的方式来交流,那不是可以消除沉闷,变得更自然,更好了吗?
这
影片《十二怒汉》以一件凶***案为背景,选取陪审这一独特视角,以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新颖的艺术手法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和反思。故事讲述纽约贫民窟一名少年被指控***死自己的父亲,经过州刑事法庭冗长繁复的审讯基本定案,最后交予陪审团讨论。十二名陪审员的十一个,未经审议便举手赞成少年有罪,只有八号陪审员坚持己见“合理怀疑”,站出来主持公道,在一对十一的不利局面力排众议。在他坚定的信念下,大家开始严密推理,精细思考,抽丝剥茧地推翻了一条条伪证,局势逐渐转向无罪一方,最终挽救了无辜少年的生命。
故事中给我们呈现了这样一些人物:因为天气炎热而心情暴躁的家伙;一心只惦记着看球赛的棒球爱好者;出于对自己儿子离家出走的怨恨而迁怒于人的倔强父亲;性格友善充当和事老三发咽喉糖的男人;思维敏捷、支持正义的老头;始终关注股票情况的经纪人;习惯高谈论阔的富翁;任何事都会延伸到广告工作上的推销员;一开始就反对集体、坚持己见的男主人公等等,不同的个性、立场制造出不同的矛盾:无罪和有罪论断阵营的矛盾、个体和个体之间的矛盾、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矛盾。矛盾制造出冲突,冲突引发愤怒,这些愤怒慢慢汇聚成群体的愤怒,又在交锋、融合的过程中因为达成一致而自然消解。影片中12个人便组成了一个群体,讨论的过程正是这个“群体”逐渐走向破碎瓦解又转向凝聚共识的过程,其中个体思维和群体思维的特点和弊端显露无疑。比如当一群人在一起讨论某个问题时,单个的反对意见就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迫使个体跟随群体,如在影片的开始,除了八号陪审员,其他所有人都不经思考地认同了法庭所提供的证据认定被告有罪。
从该影片讲,孤身奋战的八号陪审员就是个体正义、理性、尊严与勇气的代表,在投票前一直站在窗前沉思,他冷静的气质表明了他严谨、理智的性格特点。而与他截然相反的是三号陪审员,在投票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暴躁固执而缺乏理性的,甚至一度在理屈词穷的愤怒中拿刀要伤害八号陪审员。他投票的动机不是理性思维而只是随大流,而且一旦认定,便会固执倔强到底,这使他成为了最后一个投出无罪票的人。他的前后行为正是“众口一词”效应的表现,即当面对一个问题或一件事情需要评判时,其他人在你发言之前表述了相似但与你观点相左的意见,那么你很可能会改变自己的初衷。
影片中,在讨论的最开始,主持人,也就是一号陪审员便给这个集体两个明显的“暗示”,并带有强烈的个人意见倾向:他说“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宗一级的谋***案”就暗示被告是有罪的;他又说“无论如何,我们都得达成共识,那是规定”。他的潜台词已经很明显,一是你们必须承认有罪是事实,二是原则上你们只能赞同。于是在第一次表决有罪中,他第一个举起了手。作为主持人,这种先入为主的立场必然对集体的选择具有暗示作用。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中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主持人的偏向性态度和行为的指引,使大多数陪审员基本失去主体意识,导致了第一次投票时集体中大多数人的盲从。这也符合Lamn和Myers提出的群体极化现象,在对这一领域最初的研究表明群体在讨论重要事情时会转向更加冒险的决定,即冒险迁移。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种迁移并不总是朝向冒险一方,只有当群体最开始的倾向是冒险时,冒险迁移才会发生。社会科学家菲比·艾尔斯沃思的研究记录指出:“死刑案件中的被告,面对那些倾向于给他定罪的陪审员,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仅如此,Witherspoonv.Lllionis也指出:“那种泰然自若地送一个人去死的陪审员,也是很轻易地忽视被告可能无辜的推断,接受原告对事实的陈述,宣告有罪判决的人。”这种固守自己轻率选择而对错误视而不见的个体聚在一起便使群体的错误更加难以动摇。
从这点引出“从众”的概念,即由于群体压力而引起的个体行为或信念的改变。NovailsFragment说:“我的观点,我的信念,在第二个人接受它时便获得了无穷的力量和成功。”在影片中,这种传染性的盲从从大部分的陪审员话语中可以得知,2号陪审员就是开始:“这真的很难说出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有罪,从证词来看一切非常明显,没有人能证明他无罪。”显然,他没有任何自己的思考而只是盲目从众而已,最典型的就是7号陪审员了,他始终置身事外,只关心球赛几点开始,即使在从被告“有罪”到“无罪”的态度转变中,他也只是模糊地说:“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情况,我想我要作出突破,我要改变我的决定,投无罪票。”可见,虽然集体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却都是建立在盲从的基础之上的。
莫顿·多伊奇和哈罗德·杰勒德把个体从众的可能性概括为规范影响和信息影响。规范影响是“与群体保持一致”以免受拒绝,得到人们的接纳,或者获得人们的奖赏。另一方面,信息影响会促使人们接纳,当现实较为模糊时,正如光点似动情境中的被试那样,其他人可能就会成为有价值的信息来源。这场讨论,不管是从一开始的赞成有罪还是到最后的承认无罪,都带有明显的从众色彩。此外,社会责任分散作用于去个体化现象也是不容忽略的,从这些点来讲,陪审团或者说群体决策中往往都会不可避免的表现出盲目性与偏执性。
研究者哈里·卡尔文和汉斯·蔡塞尔报告认为,约有2/3的陪审团最初不会就一项判断达成一致的裁决。但是,经过讨论95%会产生一致意见。很明显,群体影响起了作用。在这种群体决策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即趋同思维和群体无法分享和使用只有少数成员持有的信息。当一个群体的凝聚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也会产生趋同思维,他假设群体是不会发生错误的,成员会受到来自其他成员的压力而支持群体的决策,拒绝接受与群体决策相冲突的信息。研究表明一旦趋同思维出现了,群体就很难改变他们的决定,即使最终结果证明这个决策是错误的(Haslametal,2006),影片中那种群体决策的艰难转变过程就印证了这一点。而第二个潜在的缺陷就是:群体作出决策的是群体分享的信息,但你是指向决策的信息本身就是模糊甚至错误的或者好的信息并没有被成员所分享的时候,会产生哪些不好的影响?影片中的讨论无疑也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在简单分析了一下这十二个人以及他们组成的群体从头到尾表面的变化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就是一切与群体普遍信念和情感相悖的东西,最终都会转向正义、理性的一方,这种转变有时候是通过独特的个体力量逐渐扩散的。但要真正达成群体的共识并形成坚定的信念,不仅要求个体要坚守独立、正义的信仰,同时也要加强对群体的引导,从而制衡群体思维的潜在误导甚至极端化。这部电影从社会心理这个角度就应该引起人们这样的思考。
周六下午窝在床上,看了亨利方达老版的《十二怒汉》。
刚开始影片的气氛很是有点沉闷,有些像《哗变》刚开场的气氛。当第一轮投票后,十一个人判定“有罪”而一个人判定“无罪”,唯一一个存在疑问的人准备放下的时候,紧张的第二轮投票开始了。结果是:有一个人“支持”无罪,而改变意见的那个人也仅仅是存在疑问。
一轮一轮的辩论开始了,好几个陪审员对于这个几乎已经成为了定案不存在什么兴趣,甚至有人开始了游戏。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这个十八岁的贫民窟的不听管教叛逆的男孩子,他谋***了自己的父亲。唯一反对的那个人在据理力争,从作案的凶器,从作案时间,从有没有可能记住看过电影的名字,他一个人的争辩显得那么势单力孤。
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激烈争论和思维斗争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本案有着诸多的疑点。那个警察想念而又愤恨着自己叛逆的儿子,从而把怒火发泄到了这个孩子身上,新兴贵族本身对贫民窟的孩子有着不可改变固执的偏见,认为他们天生贫贱,是犯罪的源泉。那个推销员一向心心念念想去看球赛,却因为陪审团的辩论而一再被拖延。而最终,银行家偶然的捏鼻梁的动作让人们发现了最有利的证据。最终透过了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所有的陪审团员都负职责地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
看完了片子,一向在想一个问题,影片向告诉我们什么?公平,正义还是偏见?
片中,一位陪审员最后道出了自己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职责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被认可和信任为真正无辜的人洗脱嫌疑。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最后,他们牺牲了自己的那点自由换得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我们不明白事实上的真相以及最后那位男孩的`最终结局,但是至少在电影中,他得到了他应有的公平和正义,而那十二个陪审员也对自己的职责和关于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周六晚上,那厮第一次为我准备了晚饭,虽然很简单,只是熬了些粥,但是很欣慰。
从前有一个富有的老绅士他有三个儿子,前两个儿子自认为很聪明,第三个儿子却很笨,大家都管他叫“笨汉汉斯”。国王的女儿要找一个聪明的人做丈夫,三个儿子同时去向公主求婚,前两个儿子骑着漂亮的马到王宫,见到公主由于紧张连话都说不出来,被公主骂了出来。笨汉汉斯骑着公山羊来到王宫,见到公主他回答问题时就像平常聊天一样,一点也不紧张,公主非常开心,就让笨汉汉斯做了自己的丈夫,并当上了国王。
我觉得笨汉汉斯一点也不笨,他非常聪明。他有一颗平常心,遇到任何事情沉着、冷静、不紧张,所以我要向笨汉汉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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