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自己喜欢干的事的作文(喜欢做的一件事的作文)

坚持自己喜欢干的事的作文(喜欢做的一件事的作文)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3-04-12 04:01:15
坚持自己喜欢干的事的作文(喜欢做的一件事的作文)

坚持自己喜欢***事的作文【一】

我从英国回来快半年了,好多事情随着时间慢慢遗忘了,可是有一件事情像闪烁的星星一样,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久久不能忘怀。

那是20xx年7月22日,妈妈约了好多朋友一起去英国的爱尔兰旅游。到了那里,哇!空气那么新鲜,风景如画比剑桥的风景还美呢!

第二天,我们到了海边,天空湛蓝湛蓝的,大海一望无边。我和华华姐姐在海边捡贝壳,这里的贝壳各式各样,五彩斑斓。有一个贝壳特别奇特,上面有蓝色,黄色,粉色,还有不少金色。漂亮极了。我们捡了许多,两只手都拿不到了。

接着我们在海边垒城堡,爸爸先用沙垒了一座高高的城堡,有点像金字塔,接着我们把捡来的贝壳从下到上镶嵌在城堡上,最后我把最漂亮的那个贝壳放到了顶上。我们都站起来欣赏我们的劳动成果,哇!在太阳下我们的城堡闪闪发光!哈哈哈!我们的笑声冲上云霄。心情和蓝天一样爽极了!

快走了!快走了!这是妈妈在催促我们,我好舍不得离开,最后还是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海滩,离开了城堡。

回来中国我常常想起爱丁堡的海滩,想起城堡。

多么想念!多么难忘!

坚持自己喜欢***事的作文【二】

我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有快乐的、难过的、后悔的……但让我难忘的一件事是十元钱的那次。

星期一,我正在吃早饭。无意间发现了十元钱,看到这十元钱,我仿佛看到了我最喜欢的玩具车。我想也没想,飞快地拿起十元钱装进口袋里。我迅速吃完早饭,背上书包去上学。我走到那个小卖部,满脑子都是妈妈愤怒的脸,但我太喜欢那个玩具车,我努力不想妈妈,胆战心惊地付了钱,拿走小汽车,跑进学校。

上课了,我一节课都没听,想着妈妈发现后怎么批评我,还是没发现,让我逃过这一次“火山爆发”。我觉得每一节课都过得非常漫长。

“铃铃铃”,终于放学了,我后悔地回家,刚一回家,妈妈就问:“你看没有看到我放在桌上的十元钱?”我猛地一惊,但害怕妈妈打我,就吞吞吐吐地说:“没……没有。”这时妈妈见我口袋鼓鼓地,就把手伸进口袋里,拿出小汽车,我这时不得不说出实情。

妈妈生气地说:“做人要实诚,不能随便乱拿别人的东西,这是第一次,就放过你,下次还这样等着瞧。”我满脸通红,恨不得钻进细缝里去。

这件事虽然过去很久,但我依然忘记不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犯过这样的错误,也牢牢记住了妈妈说的话。

坚持自己喜欢***事的作文【三】

浩瀚的宇宙中,漂浮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星球,每个星球都闪亮着自己的光辉。其中有个美丽的地方,那里有繁多的物种,每个生命都是一段传奇的化身,都有不同的风采,都像长虹一般耀眼。

但是,在这个地球上,有很多事总让我想不通,例如在动物园里,驯兽师总教动物人类的本领,模仿人类的习性,来搏庸人们的破涕一笑,我承认自己也是其一,也不免会被逗笑,但一笑过后,总觉得有点难受;动物本有自己的可爱之处,何必要可以去模仿人类而讨人类的欢喜,不免叫人有些心酸。正如鲁迅所言:“造物者创造了一切,都是平等的,人们耍的这些小聪明,倒看来有些多事了。”

有些事真的是这样,一些很好的东西被复制多次后,反而叫人反感。

09年春晚凭借《不差钱》红遍全国一夜成名的小沈阳,多少人欣赏他,可春晚过后络绎而来的却是无数翻版的娘娘腔在各个卫视上演,让人看得发腻;当杰克逊逝世后,多少模仿杰克逊的人齐聚电视和网络来比拼谁最像一代歌王,这些也不免有些令人乏味;甚至有不少人把某个歌手的说话方式当做习惯来改变自己,结果徒留人的冷笑一声。每个人的身上有自己的闪亮点,和必要刻意模仿别人?再说,外表的浮华可以复制,气质你学的来么?

从第一部穿越剧《寻秦记》开始,各种各样的穿越戏份充斥着人们的眼球,穿越小说也风靡一时,本来一个很好的创意被涂抹得再寻常不过了,甚至有下个剧情不看都明白的感觉,看多了穿越,上个厕所都感觉马桶像穿越洞……

有家大公司招聘,很多人慕名而来,他们看到地上有香蕉皮,旁边还坐着行乞的老人,都以为是公司的测试题,便将香蕉皮捡起,并捐款给老人,有的甚至买来吃的给老人,结果他们都未被录取。很简单,那确实是一道测试题,但他们未被录取的原因是:太社会。

如今的社会,需要学习,但更需要创新,需要寻常,但不是千篇一律,单一的复制会使人乏味,东施效颦只会惹来嘲笑,其实简简单单做真实的自己就好。

我写我的文字,我抒自己的情怀,我怜世人的悲哀。

坚持自己喜欢***事的作文【四】

“做一件事,用心过了头,这容易忘了为什么要去做;但是不用心的话,又会耽误事”。这是心灵花园导游陶姐姐说过的话。所以,很早很早以前,我一个很厉害的老师说:“用心过头和不用心,都不好,只有中间的地方,最难找”。

这个故事里的大人们就没有找到:和妈妈结婚时,爸爸居然没有出现在婚礼上,跑去做他心爱的蛋糕去了!而那些重视婚礼的新娘们,为了在婚礼上看起来漂漂,不惜花很多时间去跟肥肉和高跟鞋作战,什么花招都愿意试。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吃什么偏方......

写到这里,我又想:有没有一种完美的课程,教我们怎样找到那个中间点?我想到了一个爱睡觉的小狗,它很想开一门爱睡觉的课,课上没有老师,只要每个人用自已喜欢的姿势呼呼大睡就行了。小狗态度好,它找到了时间和地点,做自已喜欢的事。

这是一个神采飞扬、甜美灿烂的故事,既有小姑娘乐呤开朗活泼,也有蛋糕香甜味道,再加上_:快活、模范、食神和爱美的小花童主角出演,真是奇妙无比!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点了。

坚持自己喜欢***事的作文【五】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坚持自己喜欢***事的作文【六】

漫画,其实就是用一些简单的笔调表达一些真实的情感。自那之后,漫画就被我赋予了新的意义——定格的动态。因为当时我已经看了许多漫画了,对漫画的喜爱程度已经达到了回家就抱着漫画看甚至自己也开始了同人的绘画,我是如此喜欢漫画的。可是随着漫龄的增长,我的年级也在增长,我不能因为有好的学习底子就可以上课不听讲,而是想着漫画里的剧情了。

妈妈不让我再买漫画书了,因为这个东西让我的学习下降了,我也并不是天才,可以让漫画和学习兼顾,因为我是没有那样的毅力,没有那样的毅力,就不要想着漫画了。妈妈这样对我说。我同意了妈妈,不再看漫画,但同时我心里也暗暗许了一个诺,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和我最亲爱的漫画书重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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