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的人不多,但我最最讨厌的那个人,就是他——“于没皮”。
先他那副看着就令人讨厌的嘴脸吧——一张可以冒出很多很多废话的大嘴;一双小得几乎看不见的眼睛;还有一个女生标准的瓜子脸。
他不仅长得“奇葩”,而且还话多,上课爱插话,爱喊别人外号,又自以为自己是天才!
星期三的下午,最后一节课时语文,赵老师要把以前我们师哥,师姐们写的精彩作文,找几个同学上来大声的念一下,就在我们都在期待老师会挑谁,而这个时候,“于没皮”却大声的喊着:“王大腔!王大腔!老师你挑王大腔!”我并不想上去念,但是他却要我上去,我当时特别想哭。
但是老师还是点了头,说:“上来念吧。
我极不情愿的慢慢走向讲台,开始朗读作文……
好不容易放学了,我回到家,跑到卧室扑倒在床上,实在忍不住哭了起来。
我一边哭一边嘴里念叨着:“该死的‘于没皮’,该死的‘于没皮’。
你竟然当着全班全班同学的面喊我‘王大腔’!我真想把你给掐死,再去喂给野狗吃!”
这个讨厌的“于没皮”,同学们见到他,都不想理他,而他却最特别“臭”,看见一个人就得骂一下,不骂一下,就好像活不成似的。
有一次,我下楼去买东西,刚一出门,就碰到了他,我就当没看见他,可他却大声骂了一句:“死王大腔,嘻嘻……”我不想跟他计较,就没理他。
我怎么这么倒霉会遇见他!
他就是这么令人讨厌!他的一切令人讨厌的“罪行”都留在了我记忆里,让我每想起一次,对他的讨厌就加深一点。
“先抢下来再说,反正我都会的。”犹记得她说这句话时,自信而大方的模样。是了,她是有真才实学的,是有“口出狂言”的实力的。她自信得美丽,自信得淡然,自信的炫目。这样实力与自信并存的人,实是让人不得不敬佩且心生好感了。
废墟上躺着那把老人用过的扫帚,柄已失去光泽。几片枯黄的落叶飘落在扫帚上。在我们小区的后面,曾有过一间破旧不堪的小屋。仅有一张床,一个矮柜,一把椅子和一把扫帚。
细小无神的眼睛,塌鼻子,很不成比例地贴在一张皱巴巴的脸上——他是个在大院里干活的清洁工。
一天中午,我去姥姥家,路过这间小屋,老人在屋里吃饭,我好奇地探了探头,见他看我,“嘿嘿”我对他傻笑。几个青年刻薄地嘲讽老人。那位老人眼神中带着痛苦,微微抖动着嘴唇,使我的心头大为一震。
老人每天尽职尽责地工作。他的报酬很少,他从无怨言。夏天,厕所里臭味刺鼻,人们路过这里时都赶紧跑开。可他却日复一日地拿着扫帚和水管,迈着蹒跚的步子走进厕所,随即,里面传来水声和扫地声。冬天,屋外寒风刺骨,可老人每天都会握着扫帚一步步地在风雪中扫院子。
一天,和几个好朋友在后院玩,我去厕所洗手时,不小心将兜里的笔掉进了便池里。我现实一惊,然后抽噎着跑了出去,那可是爷爷留给我的派克笔,万万不能丢的。老清洁工看见了,关心地问:“怎么了?”“东西掉便池里了!”我哽咽着说。“走,我看看还能不能捞上来。”说完,他就提着扫帚向厕所走去,我紧紧跟着他身后来到厕所外。他喊了两声,确定里面没人,便走了进去。我边抹泪,边把笔掉的地方指给他看。老清洁工在地上垫了一块木板,跪在木板上。他拿着两根木棍,伸进便池,想把钢笔夹上来。我也弯下腰,两眼盯着笔。一股恶臭呛得人直流眼泪,我急忙用手捂住鼻子。笔太滑了,它不是从木棍中溜走,就是刚夹起来又掉下去。我对老人说:“算了,不要了。”老清洁工眉头一皱,干脆扔掉木棍,下手去掏……我目瞪口呆随即闭紧双眼,我真的不敢看。待我睁开眼时,老人已经把笔捞上来了。他在水池里把笔冲洗片刻,然后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才给我。
他心灵的美丽终于被我发现。随之,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敬佩他不计较收入微薄,任劳任怨;我敬佩他不怕脏累,一心为人着想。
时光流逝,我一直没再见到这位老人,莫不是……一天,我用空闲时间转到后院,多日不见,小屋竟然拆了。老人去哪儿了?
老爷爷,您在哪儿啊?我好想您!
18岁的武亦姝,在《中国诗词大会》决赛上大放异彩,凭借自己丰厚的诗词底蕴和淡定的气魄过五关斩六将,夺得魁首,后又被清华录取,是无数学子的榜样。她“才女”之名是当之无愧的。然,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不劳而获的。
武亦姝的一战成名绝非偶然。据统计,她在节目上说出的、运用的古诗词竟然有二千余首!这绝无可能仅是一朝一夕就能“一口吃成大胖子”的,而是需要长时间的“聚沙成塔”。武亦姝总是随身携带一本诗集,一有时间便拿出来背诵。这一点,便是我敬佩她的主要缘由了——虽然我从小对古诗文也略有涉猎,自是明白其中需要怎样的耐心。诗词虽美,背起来却略显枯燥;古文虽奇,背起来却有些拗口。而她,却把诗文当作精神食粮,当作知心好友般!这教我如何不敬佩呢?
感动是防止人心沙漠化的水,有水,这个世界便不会干枯。——题记
记忆的金矿里,我挖出了一颗最大的钻石,它叫“感动”。那一刻,那个人带给我的感动,如同钻石一般,璀璨,耀眼。
天空阴沉沉的,我独自走在大街上,心情随着天气变得很槽糕。“这么邪恶的天气!”我在心里默默地咒骂着老天,“一点阳光都没有。”
当我从地下通道的台阶上来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残疾老爷爷,默默地坐在路旁乞讨,一对拐杖呆呆地卧在一旁。他是那么的不起眼,以至使我差点忽略掉他。我只注意到前面一位男子,他皮鞋革履,衣冠楚楚,和一位珠光宝气的女子走来过来。谁知,走过老爷爷的时候,该男子的名牌皮鞋碰倒了老爷爷乞讨的“家伙”——一个坑坑洼洼,破旧不堪的铁碗。“当啷”一声,碗里仅有的几枚面值不高的硬币也滚了出来。那一声响,吸引了我的注意。
当我以为该男子会道个歉,把钱捡回碗里,谁知道该男子正眼都没看老爷爷一下,大踏步走了。我仿佛听到那男子幸灾乐祸的声音。
这时候,来了一位很绅士的男士,他夹着一个公文包,身上的衣着比之前那男子名贵的多。他什么话都没说,弯下腰把躺在地上的几枚硬币捡了起来,又掏出钱包,拿出一张二十块钱,一起放进了老爷爷的碗里。又去买了个面包给了老爷爷,才走了。
阴霾的乌云散去了,露出了太阳灿烂的笑脸。阳光在硬币的反射下,投在了那个男士的背影上,璀璨,耀眼。看到这一幕,一股热流从心底迸出,温暖了我,感动了我。我的心情也如同天气一般灿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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