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搏与奉献今天的早晨带着丝丝寒意,但是在我们外国语中学的校园却是一片火热的景象——这是我校第12届校运会。伴随着习习秋风,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秋季运动会。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开幕式拉开了帷幕。看,整齐的步伐;听,喧天的掌声。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引人。
田径赛场上也围满了观战的同学。横杆又一次升高、皮尺再一次拉长,只要有一次超越,便会引来场外同学阵阵的欢呼声和掌声。助跑、起跳、飞身过杆,跳高运动员殷晓璇那优美的姿势博得满场喝彩,让我们十分激动!
铅球赛场上,男子铅球比赛格外的引人注意,虽然我们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可投起铅球来还是有模有样。且看吉庆第二次试投,他一手持球,小步助跑,随着一声自信的吼声,他奋力将球推出……成绩虽然平平,但是,他在比赛中却显示出了不一样的精神气概来。场外的欢呼声也是一阵高过一阵。“初二女子800米即将开始,请各位选手准备。”大喇叭发出它“千里传音”的功力,把声音传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我班的运动员已在起跑线上准备了。我班的冯醴李就是这次比赛的选手。“各就各位——预备”“砰”发令抢响了,运动员们像一支支离弦的箭似的,你追我赶,他们都想在第一圈拉近距离。“加油!加油!”我们高声地为他们喝彩。
你看,冯醴李已经领先了,我们都高兴得想跳起来,一圈,两圈,冯醴李有点力不从心了,我们都为在赛场上的他们捏一把汗。她一步一步艰难地走着,跑着,我们的心,我们的身体都不约而同地伴随她的移动而移动。终点就在眼前!我们仍在奔跑着,仍在鼓励着她。整个世界仿佛只有我们在奔跑,在与耐力、意志力比赛。三米,两米,一米……近了,更近了,终点就在眼前。此时,我们和她一起跨越了终点。我们欢呼着,雀跃着,高叫着我们张扬的口号“美国风暴,印度海啸,为何袭来,八班驾到!”
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的风采,我们永不言败的青春激情!
今天的运动会让整个校园沉浸在一片紧张、激烈的气氛中。场上运动员们奋力拼搏,场外同学们热情支持,他们为运动员们喝彩,呐喊。拼搏与奉献在我们的田径场上奏响了凯歌!
我的语文老师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女人。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初一的课堂上。
只见她穿着一件带白色小披肩的碎花连衣裙,披着边肩的碎发,手里拿着一个小巧的包,款款走进教室,端庄高贵,铅华尽洗,散发独特香气。她的脸上写着笑意,温文尔雅,楚楚动人。眼睛像星星,明亮璀璨,当它们看我的时候,还着一种温柔、慈祥的神情,这使人觉得亲切舒服。
每次上课时,她都端着一杯菊花枸札茶,在这个小镇里很少有人喝这样的茶,一般老师上课也不会带着茶杯。看来她很懂得爱护自己。
她确实是一个懂爱、会爱的人。不但护自己,更爱别人。记得有一次她给我们读胡适的《我的母亲》时,声音不像以前那般婉转流畅,当她读完,就沉默了。我抬起头,看见了她眼中噙着晶莹的泪水。她哽咽着,双眼泛红地对我们说,她读到这篇文章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的母亲也去世了。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沉重了起来。教室里显得异常安静,我想同学们和我一样都被她对自己母亲的爱所感动了吧!
她不只是爱自己的母亲,还有自己的真诚、善良爱着别人。
那一次,我们都在看书,窗外有一个老爷爷一直在走廊上徘徊。她看见了,便去询问,得知是来给学生送饭在外面等待后,她将教室里的一把空椅子搬出去让老爷爷坐。当她从外面进来时,脸上就像是被一线阳光照亮了,洋溢着一种幸福的神情。这时,整个教室充满了爱的芬芳。这一幕,又成为我心底一幅永恒的画卷。我想:当她把爱轻轻送出,她自身也就成了最靓人的风景。
她心里总蕴涵着母爱般博大的情愫,有的老师看到有同学上课不认真会勃然大怒,可她不管再怎么生气,都像母亲一样宽容和蔼,让人看见她内心灿烂的阳光和清澈的小溪。使人神清气爽,静心听讲。
我相信,以后当她变成一位满头银丝的老太太时,她依然拥有不受岁月摧残的美丽,恒久如菊花般优雅的气质。我也相信,多年以后,我依然会记得这位总是喝着菊花枸杞茶的语文老师。
我国有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单说孔门之学,是重视言必行,行必果,知行合一的,是朴实而温暖的,不仅可读性强,政治、里皆尽可用。其它,尽孝有《孝经》、做人有《中庸》、行事有《礼记》、治国有《孟子》、修身有《大学》等等,当然,我国封建社会女子能有机会的很少
如今,大多数已经把读书作为生活方式和生命的要素,读书已成为大多数女人获取知识,增长见识和才干,拓宽就业渠道的一种途径,有的女人注重读些有思想深度、有哲理的书,使自己提高了人生境界,在工作和生活中勤于思考、庄重大方、充满自信、勇于决断,这样的女人本身就如一本哲学书。有的女人喜欢钻研专业书籍,使之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竞争能力力,使自己有为有位,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一本实用精典的专业指导书籍,一本值得研究的好书。喜欢浏览杂志的女人悠闲、恬然,如微型小说般隽永秀丽。有的女人,喜欢读唐诗宋词、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陶冶了情操、练就了平和淡泊的人生态度,她们本身就如一本诗集,红袖添香,细腻雅致,清新可人。有的女人喜欢读小说,体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渲泻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与书中的人物内心世界零距离碰撞,感悟生命的回归,使得到升华,释放心灵的压抑,追求生命的美好与向往,这样的女人,如一本荡气回肠令人深思的小说书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的女人如雨雾中迟疑着、久久不肯绽放的玫瑰,似烟如梦,富有诗情画意。读书的女人灵秀如清晨的朝露一颗,纯净而晶莹,天天读书的女人如夜空的星星,明亮中又多了一份难得的深邃。读书的女人的日子如书页缓缓翻过,雨打窗纱,清风明月,岁岁年年如一日呵,在绚烂之极后炼出处变不惊的恬淡。读书的女人都是用一颗虔诚、豁达的心去读书,汲取书籍中的营养和精华。古人云:读书让女人变得聪慧,变得坚韧,变得成熟。读书的女人有书的气质和永恒,读书的女人读书时就给自己的心灵不断地做着体操,天长日久女人满身的书卷气就如书一样使人想读、可读、耐读。
周一对每个单位来说,都是较为重要的,今天单位后勤的女同胞几乎全聚合在了图书室,聊上周本单位病故的同事,只因心梗,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第二天就和大家永别了。同时今天又有县政府办的一年青干部,也因心梗,三十五岁永远的离开了人世。大家谈论的话题就是怎样活着?
我想到命运这个词,只是悟性尚未到达一定的境界,还理不出其中的奥妙。感性的认为,道法自然是不会犯错的。
人要认命。人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非常渺小的.万物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物种,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自然的法则,谁也无法更改,唯有顺从,适应,才是智者。
何为命?命字的写法,巧妙地告诉我们一点内容:人为了一口饭吃,经历了很多曲折坎坷不平,才能找到一个支撑,这个寻找支撑的过程,所经历的一切所拥有的一切,这期间的五彩缤纷,就呈现出各自的不同,这不同就是迥异的命。有的人,她生来就命如桃花,绚烂无比,多数人,都不是大富大贵的命。命,是脚踏实地,立足现实,苦苦抗争战胜自我的过程,这就是个人的命。因为现实又时真的很残酷,有很多不是自己的能力所能操纵的。这命有时给人的是一种沉重苦涩之感。甚至是一份沉重和庄重。但是上苍他也在启迪人们,凡事都有两面性,立足大地太沉重了,不妨抬头看看地以外的世界:上边还有天,天上的白云如此的飘逸,安闲,轻松和自在,当命太悲苦的时候,还有运气在不断的变化,它会把你带到一个别样的世界,那就学着和白云一起奔跑,安闲的自在的轻松的自由的和云散漫在一起,抛开一切沉重的时候,人就有了飘飘欲仙是资历。
我忽然有了茅塞顿开之感,是啊,人不能太物质了,物质的东西给人的是沉重,是窒息是压力,根本产生不了所谓的动力,人还是多拥有些精神成面的东西,人的内在才真正能够做到安闲自在舒服和惬意。
命运两个字给我足够的启示,让我明白:身为女人,强大不是你的代名词,女人应该是精致的,所以精致的女人,就该努力精致的生活。
老屋不老,只因其外形而称为老,八十四个春秋不仅使得她白发苍苍,也在她的心头刻上了历史的沧桑。
女人老了,开始自责自己再也不能劳动,自己成了累赘,可女人似乎忘了,就是在这老屋里,她曾养育了一个又一个儿女。
在这老屋里,曾有五个小儿女呱呱坠地。而这几个小生命都是在女人的爱抚下成长的。那时的女人很很忙,奔前跑后,可她不知疲倦,她快乐于这种工作。
儿女长大了,外出了,成家了,房子空了,女人也老了,女人认为自己不中用了,直到小儿子把这两个宝贝孩子送到老屋。
老屋又热闹了,孙子、孙女的欢声笑语一度填满了老屋的空虚,也年轻了女人的心。可是,在女人疲倦之前,孙子、孙女又要外出求学了。女人虽然不舍得,可还是乐呵呵地将要用的瓶瓶罐罐装进孩子的包里。之后,女人有些落寞了。
也许是岁月捉弄人,也许命运根本就是这样,离去的孩子带走了老人的欢欣,寂寞的心灵开始像孩子一样期盼着被关爱,女人终于开始承认自己老了,她的心只有在孩子回家看望她时才会苏醒。
老屋要拆迁,可女人不准,她说要它陪伴自己走完一生,她不接受儿女的请求,她不愿离开老屋,因为老屋曾陪伴她走过大半辈子。
可后来,女人同意搬家了,原因是孙女的话。
女人一直都在埋怨自己一辈子毫无功绩,除了拉扯大几个孩子,其余的都不沾边。可孙女却说: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作用。女人的一生都在为孩子奔波,这是女人的功绩,这是她的价值,女人做到了。一生的忙碌让自己的孩子在社会上占有一席之地。她的梦想实现了,现在是她安享晚年的时候了。
也许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老屋并没有拆,女人则有儿女相伴。女人是我的奶奶,这个劳碌一生的人现在可以安详地欢度晚年了。她总是对我说:“人活一次不容易,要不断努力拼搏,适当的休息也只是为了更好的努力。”
别让心跳乱了节奏,而让生活变得不自由,愿所有人努力生活,一起去解开萦绕心头的寂寞。有始有终奋斗拼搏,准备就绪进入下一个世纪。
生无所息,创造生活;生有所息,只为更好地生活。我会努力,实现老屋里那个女人的梦。
换季了,街上的许多服装店都在打折,这可乐坏了我们家那两个爱逛街的女人。
天刚蒙蒙亮,她俩就大呼小叫的把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拖起来,急匆匆地催促着我吃完了饭。来到大街上,服装商场都还没开门,只有一些卖服装的小店儿才刚刚开张,门口挂着“二折”、“三折”“五折”的牌子。两个女人见了,立刻眉开眼笑,挨家挨户地逛了起来。她们俩左挑挑,右看看,不一会儿就看上了一件不是很好看却很便宜的衣服,服务员小姐微笑着,滔滔不绝地讲起了这件衣服的好处。我为了尽快结束这次“旅途”,也不停地说“好看”。两个女人一点儿也不动心,扔下衣服,扬长而去。不知过了多久,她们终于看上了一件比较好看的衣服,就去试穿。然后,在镜子面前,扭动着腰肢,左看右看,觉得不错,便开始与老板砍价。老板说什么也不肯便宜点儿。于是两个女人就开始不停的挑衣服的毛病,直挑到衣服没有的毛病都被她们挑出来为止,这两个女人这才喜笑颜开的离去。老板还得满脸堆笑:“欢迎下次再来!”然后小声地嘀咕:“真是气死人了!”
就这样,直到中午,这两个女人也没挑到合适的衣服,而我的肚子也开始唱起了“空城计”,我便大声的**起来。两个女人把我拽进了一个冰淇淋店,塞给我两个冰淇淋,又走进了另一家商场。
她们逛完大街逛小巷,逛完小店逛商场,直逛得我眼冒金星,腿发酸。害得我每到一家商场就急急忙忙找凳子坐下,直到她们招呼一声,我才屁颠屁颠的跟上前去。终于,她们找到一件非常非常好看的衣服。我长舒了一口气,“我的苦日子总算到头了。”没想两个女人却说:“说不定前面还有更好看的呢!”老天,谁来救救我!
直到晚上八点,两个女人才选到满意的衣服。我想:这下总该回家了吧?没想到老妈把眼一瞪:“还有你老爸的呢。”啊?不会吧!我的天……
就这样,直到晚上10点我们才回家。这两个女人竟然还嘀咕道:“还有摩尔商场没逛到,明天再去!”噢,天哪!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风中夹杂着淡淡桂花香和泥土的气息从面庞拂过,不温柔,也不粗暴,闭上眼深深吸一口气,顿时感觉五脏六腑都清新了起来。
天凉好个秋。
街道两边的香樟树还青着叶子,微微泛着碧绿碧绿的光。风过,树叶摩擦。
我听到了情人间的呢喃。
几片枯萎的落叶随风而飘,打着回旋儿落地。突然地,一片火焰落下,静静点燃地下的一方土地,开出一朵无声的花。
“叶落归根”这几个字撞进了我的脑海中。叶是依靠根吸收的养分才得以生存,而它们最终的结局是飘零,融入泥土,为根提供养分。
一切的源头都是根。大树的生长。人类的生存。生命的'循环。
没有一棵树的根不深入地底。
没有一个人的心不系着故乡。
那里有最动听的歌谣。
那里有最灿烂的童年。
那里有最温暖的回忆。
我的心突然变得纯净安宁,连呼吸也变得平静起来。古往今来,故乡不知牵动了多少游子缠绵的情思。拨开弥漫千年的历史风云,敲响萦绕千秋的远古编钟,走过盛唐的凤阁龙楼,走过北宋的琼楼玉宇,我看见王建望月嗟叹,低吟“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高适眸光悲怮,长叹“故乡今夜思千里,愁鬓明朝又一年”;贺知章满头白发,感慨“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王安石兰舟催发,叹问“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他们有根,寻根,思根,念根。尤如落叶一样四处飘零,却无法归根。
在乱世漂泊游荡,看尽灯红酒绿、汹涌红尘,他们盼能洗尽铅华,挑一盏孤灯,寻一方净土,做一个归者,不问出处。
那是故乡啊。
那是他们的根。
在那里,他们可以合拢疲惫的双眼一夜好眠,放歌纵酒,无忧无惧,远离尘嚣,白衣飘飘,胜若谪仙。
他们只愿归根。
若是在现世,这是何其的讽刺。
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远走他乡,争先恐后地出国留学拿个文凭,尔后却在大洋彼岸离乡漂泊,孤苦无依,忍辱负重。他们在做课题研究时,想到的是一举成名;他们在四处兼职时,想到的是快速致富;他们被异族排斥受到不公正对待时,却能忍气吞声。在欢喜兴奋时,在受挫迷茫时,在痛哭绝望时,想到过很多很多。
唯独没有,他们的故乡。
他们身体里流的是中国人的血,可他们的心呢?
像断了根的浮萍,无依无靠随流飘荡。
像断了线的风筝,无罣无碍随风摇摆。
他们尤如飘零的落叶,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又回到哪里去。
他们有根亦可归根。内心却抵触着,排斥着,抗拒着。他们的初心早已被埋入尘埃没入时光,不再回来。
那些被岁月揉碎的故乡情散入风中,最终落到故乡的土地上,深深地融入根里。
又一片叶子悄无声息地落了下来,耳边传来一声无言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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