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铃像小精灵一样俏皮地响了起来,放学啦!我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向爸爸接我的地方。出乎我意料,爸爸久久没有出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爱的手表铃铃地响了,是爸爸,他说今天工作很忙,只能我自己走路回家。
秋天的夜来得特别快,一排排星星点点的路灯照亮着我前行的路。突然,一声轻轻的脚步声从我身后传来,我机灵地竖起耳朵,猛地一惊,不会遇到坏人了吧!我偷偷地回过头瞄了他一眼,高大的身材,戴着一个黑色的口罩,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压得几乎看不见他的眼睛,我敢肯定,是个男人。一阵清爽的秋风吹来,他一边扯高衣领,一边再次把脸埋进他的帽子里。
我赶紧回过头,抿紧嘴,加快步伐,往前冲,哆嗦不停,双腿发软,好像马上就要瘫倒在地上了。脑子里一个劲地闪过《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种种案例。
他的影子被路灯衬得长长的,似乎一伸手就可以抓到我。我越想越怕,越走越急。他依旧一直跟在我身后,我快,他也快。终于,我回到了院子,来到电梯口,他居然抢先一步冲上去,伸手拦住电梯门,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的心扑通扑通地乱跳,生硬地移动着脚步,进了电梯,快速按下“10”便安静地站在电梯最里面。好奇怪,他居然没有按楼层,右手伸进包里,摸来摸去,我大气都不敢出,紧闭双眼,心里默念着:快点开门!快点开门······
“叮”电梯终于停了,门开了,我冲出电梯,猛力敲打着大门:“妈!快开门!我回来啦!”
他也慢吞吞地走出电梯,用钥匙打开了我隔壁的那一扇房门······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逐臭之夫”字典上说:“犹言不学好下向之徒。”这与我们要讲的无关,接着解“喻嗜好怪癖异于常人”,就是此篇文章的主旨。你认为是臭的,我觉得很香。外国人人亦言“一个人的美食,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实在是适者珍之。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榴莲了,强烈的爱好或特别的憎恶,并没有中间路线可走。我们闻到榴莲时喜欢得要命,但报纸上有一段港闻,说有六名意大利人,去到旺角花园街,见有群众围着,争先恐后地挤上前,东西没看到,只嗅到一阵毒气,结果六人之中,有五个被榴莲的味道熏得晕倒,此事千真万确,可以寻查。
和穷困有关,中国的发霉食物特别多,内地有些省份,家中人人有个臭缸,什么吃不完的东西都摆进去,发霉后,生出碧绿色的菌毛,长相恐怖,成为美食。
臭豆腐已是我们的国宝,黄的赤的都不吓人,有些还是漆黑的呢。上面长满像会蠕动的绿苔,发出令人忍受不了的异味,但一经油炸,又是香的了。一般人还嫌炸完味道跑掉,不如蒸的香。杭州有道菜,用的是苋菜的梗,普通苋菜很细,真想不到那种茎会长得像手指般粗,用盐水将它腌得腐烂,皮还是那么硬,但里面的纤维已化为浓浆,吸噬起来,一股臭气攻鼻。用来和臭豆腐一齐蒸,就是名菜“臭味相投”了。
未到北京之前,被老舍先生的著作影响,对豆汁有强烈的憧憬,找到牛街,终于在回民店里喝到。最初只觉一口馊水,后来才喝出香味,怪不得当年有一家名店,叫为“馊半街”。不知者以为豆汁就是大豆磨出来,像豆浆,坏不到哪里去。其实只是绿豆粉加了水,沉淀在缸底的淀粉出现灰色,像海绵的浆,取之发酵后做成的,当然馊。
南洋有种豆,很臭,干脆叫臭豆,用马来盏来炒,尚可口。另有一种草有异味,也干脆叫臭草,可以拿来煮绿豆汤,引经据典,原来臭草,又名芸香。
这些臭草臭豆,都比不上“折耳根”,有次在四川成都吃过,不但臭,而且腥,怪不得又叫“鱼腥草”,但一吃上瘾,从此见到此菜,非点不可。
洋食物的臭,不遑多让,他们的生火腿就有一股死尸味道,与金华的香气差得远,那是腌制失败形成,有些人却是要吃这种失败味。其实他们的腌小鱼(Anchovy和我们的咸鱼一样臭,只是自己不觉。
日本琵琶湖产的淡水鱼,都用发酵的味噌和酒曲来腌制,称为“Nuka Tsuke”,也是臭得要死。初试的外国人都掩鼻而逃,我到现在也还没有接受那种气味,但腐烂的`大豆做的“纳豆”,倒是很喜欢。
“你吃过那么多臭东西,有哪一样是最臭的?”常有友人问我。答案是肯定的,那是韩国人的腌魔鬼鱼,叫作“虹”,生产于祈安村,最为名贵,一条像沙发坐垫一样大的,要卖到七八千港币,而且只有母的才贵。腌好的虹鱼上桌,夹着五花腩和老泡菜吃,一塞入口,即刻有股强烈的阿摩尼亚味,像一万年不洗的厕所,不过像韩国人说的,吃了几次就上瘾。
天下最臭的,虹鱼还是老二,根据调查,第一应该是瑞典人做的鱼罐头,称为“Surstrommlng”。用鲱鱼做原料,生后让它发霉,然后入罐。通常罐头要经过高温***菌,但此罐免了,在铁罐里再次发酵,产生强烈的气味,瑞典人以此夹面包或煮椰菜吃。
罐头上的字句警告,开罐时要严守四点:一、开罐前放进冰箱,让气体收缩。二、在家中绝对不能打开,要在室外进行。三、开罐前身上得着围裙。四、确定风向,不然吹了下去,不习惯此味的人会被熏昏。有一个家伙不听劝告,在厨房一打开,罐中液体四溅,味道有如十队篮球运动员一齐除下数月不洗的鞋子,整个家,变成名副其实的“臭屋”。
太阳下山,夜,正悄悄逼近,大地万物皆回自己的窝,此时,万籁俱寂,一切恐怖的事物就从这开始。
是夜,吞噬了人们原有的坚强;是夜,让人们丧失了原有的理智。它就像一部恐怖片,让人对它畏惧;它就像一部永无止尽的火车,一直转动,驶向宽广无边的苍穹,直到黎明,这部火车才在人们的心中消失,并在傍晚时,又浮现在忧郁人的心头,并一度驶向漫无边际的目地。
一个人的夜晚,晚风徐徐,月明星稀,此时,孤单的我正在家里读书,四周一片寂静,忽然门窗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门窗发出碰的一声,顿时,我似乎化身成一位道士,和鬼斗法,并拿起葫芦,把妖魔封印,好让妖魔不会出来继续作怪。后来,外面传来一阵声响,原来鬼慢慢占据了我的心灵,让我开始恐惧,于是,我努力挣脱这枷锁,结果却喘得透不过气,于是我拿出了护身符,妖魔一看到这物品,便离开我的心,并解开我心中的枷锁,让我能安心得度过一整个漫长且寂静的夜晚。
这个夜晚,仍在我脑海浮现,克服对黑夜的恐惧,和一个人在家时,不怕一些黑夜隐隐作用的声响,让我知道,世界上没有恐布的事物,都视自己的想像过多,才会跟现实结合,变成看似有,实则无的恐惧。
由此,我知道人生多多少少都会有孤单的时候,如果都不会孤单,就不会造就克服恐惧的能力,夜,谢谢你,虽然一开始让我惧怕,后来也培养出我不逃避恐惧的性格。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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