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努力为题的700字作文(写努力的700字作文)

以努力为题的700字作文(写努力的700字作文)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3-04-01 19:11:59
以努力为题的700字作文(写努力的700字作文)

以努力为题的700字作文【一】

我们都是母亲怀胎十月的结晶,我们的人生中少不了的便是母亲。

母亲,是在你幼时摔倒扶起你的人,也是在稍大时摔倒鼓励你自己站起来的人;母亲,是幼时牵着你的手不让你受伤的人,也是在学走路时毅然放开你的手的人;母亲,是幼时会帮你打理一切的人,也是在你懵懂时交给你一把房门钥匙的人。

幼年时,仿佛世界每个角落都飘满了母亲凝重、担忧的叮嘱,仿佛与母亲连在一起时,世界才是安全的。

什么时候开始,不是母亲松开你的手,而是你在挣脱,甚至狠心打红了那紧握你的温暖的双手,打红了她的手,她的眼眶也红了。

那时的你有发现吗?

你也肯定看不到,在你头也不回离去时,她紧握的手,背在身后,担忧的看着你负气的身影,却始终没有再去牵回你的手。

她或许,紧咬着唇,眼里充满隐忍,还有……孩子般的——

委屈。

你眼中的母亲,肯定是在黑暗的屋前率先去开灯,让安心充满整个屋子,让你的恐惧的情绪平复;肯定是在你受委屈时耐心安慰你,甚至与欺负你的人据理力争的人;肯定是在你尖叫之前扔掉菜里的虫,看似很勇敢的样子;肯定是为你缝扣子时不小心被针扎了也不甚在意的人;肯定是在你遭受困难时,走在你前面为你担起一片天的人。

那时的你会不会认为像母亲这样的女人,仿佛一个女战士,所向披靡,仿佛无所不能,无所不成,甚至,超过你伟岸的父亲?

可是你知道吗,母亲也曾是个十多岁的花季少女。

她也怕黑,是那个或许宁愿蜷缩在角落里也不愿走出房门的女孩;她也怕生,是一个有些避世的女孩;她也怕软乎乎的虫儿,看到虫也会尖叫的女孩;她也怕疼,是个被针扎了也会哭泣的女孩;她也孩子气,是个受委屈了也会撒娇寻求安慰的女孩;她也怕困难,在挫折前会沮丧会害怕的女孩……

是什么样的力量把这样的女孩变成了母亲这样伟大勇敢的女人?都是因为你呀!

不要忘了她也曾是个脆弱的女孩呀!

以努力为题的700字作文【二】

我国有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单说孔门之学,是重视言必行,行必果,知行合一的,是朴实而温暖的,不仅可读性强,政治、里皆尽可用。其它,尽孝有《孝经》、做人有《中庸》、行事有《礼记》、治国有《孟子》、修身有《大学》等等,当然,我国封建社会女子能有机会的很少

如今,大多数已经把读书作为生活方式和生命的要素,读书已成为大多数女人获取知识,增长见识和才干,拓宽就业渠道的一种途径,有的女人注重读些有思想深度、有哲理的书,使自己提高了人生境界,在工作和生活中勤于思考、庄重大方、充满自信、勇于决断,这样的女人本身就如一本哲学书。有的女人喜欢钻研专业书籍,使之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竞争能力力,使自己有为有位,这样的女人本身就是一本实用精典的专业指导书籍,一本值得研究的好书。喜欢浏览杂志的女人悠闲、恬然,如微型小说般隽永秀丽。有的女人,喜欢读唐诗宋词、古今中外优美的散文,陶冶了情操、练就了平和淡泊的人生态度,她们本身就如一本诗集,红袖添香,细腻雅致,清新可人。有的女人喜欢读小说,体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渲泻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与书中的人物内心世界零距离碰撞,感悟生命的回归,使得到升华,释放心灵的压抑,追求生命的美好与向往,这样的女人,如一本荡气回肠令人深思的小说书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的女人如雨雾中迟疑着、久久不肯绽放的玫瑰,似烟如梦,富有诗情画意。读书的女人灵秀如清晨的朝露一颗,纯净而晶莹,天天读书的女人如夜空的星星,明亮中又多了一份难得的深邃。读书的女人的日子如书页缓缓翻过,雨打窗纱,清风明月,岁岁年年如一日呵,在绚烂之极后炼出处变不惊的恬淡。读书的女人都是用一颗虔诚、豁达的心去读书,汲取书籍中的营养和精华。古人云:读书让女人变得聪慧,变得坚韧,变得成熟。读书的女人有书的气质和永恒,读书的女人读书时就给自己的心灵不断地做着体操,天长日久女人满身的书卷气就如书一样使人想读、可读、耐读。

以努力为题的700字作文【三】

孙俪今年二十九岁,她十年前出道,演了很多电视剧,长相美丽,容颜清秀,一出道就接到了玉观音,因此走红。之后,她的演艺道路一帆风顺,在很多著名的电视剧担任主要角色。刚开始,她出演的都是偶像剧,表演青涩,随着她不断学习,她的演技成熟起来。后来,她接演了一米阳光,幸福像花儿一样,血色浪漫,观众越来越喜欢她。我们不仅记住了她的美丽,也记住了她的性格,单纯直率,笑靥如花。

她和邓超因幸福像花儿一样结缘,相恋多年,在今年结婚。孙俪收获爱情的同时,也收获了事业。她因出演画皮,获得了最佳表演奖。我越来越喜欢孙俪,这个女人那么单纯,她的品质,是别的女明星无法比媲美的。

很早以前听过汤唯的名字,那时汤唯因李安的色戒一夜出名,后来却因为裸戏太多导致半年没有戏接。我并没有注意到她的摸样,她的气质。直到近些年,汤唯才出现在人们眼前,直到武侠,她才重新复出。她出席各种活动,每到一处,美丽无人可挡,她身上的真实让我们无法抵抗,内心感动。我好喜欢她在浮华娱乐圈保持一份属于自己的纯真,外表成熟的她内心纯真。不管是电影还是活动中,我爱这个女人的行为,这个女人的气质。

姚笛是如今不可多得的一个好演员,她名气不高,但每次工作都十分努力。让她名气走红的是红楼梦,她饰演王熙凤,初露头角,很多导演注意到她,似乎,姚笛一帆风顺,每次都能大红大紫,但镜头前的她永远保持一份不卑不亢的心态。不焦躁,用作品说话。拍三笑之才子佳人时,原定的女主角是范冰冰,后来改成她,但是这部戏让她走红。清秀脱俗的表现了一个不同的秋香。她身上的潜力被开发。后来,她主演了裸婚时代,演技被人们认可,成为了一个好演员。不仅欣赏的演技,还欣赏她的人生态度。

以努力为题的700字作文【四】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不求老天能赏赐给我一个漂亮的外貌,娇艳的花朵绚丽芬芳的时刻固然能招蜂引蝶,岁月风霜洗礼以后,总要有它的凋零衰老。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只要是芸芸众生中一个寻常的女子就好,如夕阳古道旁的一朵淡黄色的野菊花,当远游的人们行走到此驻足休憩,在风中的我散发一缕清香,又怎么不是一道别致的风景?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不纹眉,不纹眼线,不纹唇线,不扎耳朵眼,不隆胸,只求在天地间做一个平平淡淡的自我。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不会把爱情当作我生命的全部,我要把我的三分之一留给我的父母和朋友,三分之一留给我的爱人,另外的三分之一留给我自己。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要珍惜青春的每一寸光阴,尽情挥洒而不是肆意挥霍,女人二十五岁以后,青春就要开始泛黄边,我要在风韶年华中留一些精彩的片段给自己,在未来几十年当中做一个美好的回忆。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不会把自己塑造成女强人,但我也要有我的独立,我不会成为别人的附属品或者成为一个只供摆设的花瓶。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在心情烦闷时,我不会抽烟喝酒来麻醉我自己,我会绘画插花弹奏钢琴来倾诉我淡淡的忧愁。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选择的男人要有志气而不是帅气,要有恒心而不是花心,要踏踏实实而不是只说不干,要说话掷地有声而不是喋喋不休。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假如我***了,无论发生怎样的情况,我也要把孩子生下来,我怎么能忍心把一个幼小无辜的生命扼***在胎盘中?另外,我也怕疼……。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不一定要做一个贤妻良母,但是我知道在什么时候给老公缓解压力增添动力,我知道用什么样的事例来教育我的孩子“有可为,有可不为”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我要有一点小资情调,圣诞节的晚上,你可以不送我鲜花,但是你要躲在家的壁橱里穿上圣诞老人的棉衣,给我一个意外的惊喜……

假如我是一个女人……

以努力为题的700字作文【五】

眼前开门的女人,虽一头凌乱不堪的头发,不加修饰的面容,宽大的居家服上还沾着污渍,看起来普通到了极点,但她却一直是我心中最了不起的女人。

她,曾经是一个肤白貌美、行走于村子时尚前沿的女子。裙子尚未风行在乡村时,她就穿上了众多女孩儿羡慕的第一条裙子。染发风潮飘来时,她又成了这个素朴村庄里的一抹亮色。在庄稼地里,可以看见她劳作的样子;在进城的拖拉机上,亦可寻着她雀跃的身影。八、九十年代沉寂的乡村里,竟然跳跃着这样一个精灵般的女子,她张扬着青春的气息,行走在田埂村间。

她,曾经是一个个性洒脱、追求自由恋爱的女子。一双洁净无尘的白球鞋,一身无烟酒气的着装,一个工作于省城的男子,那双发白的球鞋,竟是她迷恋的缘由。为着这个,仅仅1900元的彩礼,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了爱情,成为了人妻。

她,一直是一个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女子。青春的激荡回归平静的日常,洗衣做饭耕地顾家,她都能做到有条不紊;家庭锁细各种苦楚,她也会默默忍受。为了我们姐弟的吃穿用度,她干过小卖部,放过流行的录像带,为了照顾读高中的我周末省却奔波的路程,吃上一口家里的饭菜,她进城开过小饭馆,卖过麻辣烫……生活将她带进柴米油盐,渐渐抹拭了她的青春浪漫,却锻造了一个刚毅的母亲。

二十一世纪风卷云涌。在这个时代的浪潮中,她是一个看不见身影的中年妇女,但在生活下她又格外显眼。随着小外孙的出生,为了减轻女儿的负担,她成了看护大军的一员。精致的烫发凌乱了,做护理的时间几乎被遗忘了,洗衣做饭,看护喂养,事事她都安置得妥妥当当。新生,满月,一岁,两岁,三岁……三年之间,一双手,两个家,上上下下,忙里忙外,一切井然有序。

她还是她,但又不是从前的她。岁月在她身上烙下了印痕,她不似往昔那样神采奕奕,面上有了倦容,身上也有了些毛病,但依旧用不甚宽阔的臂膀,给予子女最厚实的依靠!

半世间,一个普通的女人,从少女到母亲,演绎各种角色,穿梭于生活间,无怨无悔!

她,只是万千平凡母亲中的一人,却是带给我生命、为我奉献了一生的最了不起的女人!

以努力为题的700字作文【六】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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