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爸妈工作太忙,我总是一个人在家。每次,爸爸下班明明可以回家陪我的,可是他总是出去玩,饭也不在家里吃,老是和他的同事们吃,明明他的同事们天天都能在,我不一样,我好不容易放假,天天在家学习,每天我都去满怀希望给爸爸弄好饭,可是他每天都不在家吃,每次我都心灰意冷地自己吃完好吃的饭菜,让我更伤心的是,他有次偶尔早了一点回来,因为刚刚放假没多久,他居然问我:“没上学吗?怎么在这里?你是逃学了吗?”
我那次哭得很伤心,可是爸爸根本不懂,他不懂我每次天一黑,我都会很害怕很害怕,尽量靠着墙,用余光悄悄打量四周,看是不是有人潜入了我们家要对我下手。我也尽量把电视调到一些儿童频道,虽然这看起来很幼稚,但是这确实是我唯一让自己不害怕的方法了。每次爸爸回来都喝得醉醺醺的,就算回来,也不能让我不害怕,因为他会沉沉的睡去,有时候要叫他几次他才能醒,然后迷迷糊糊地问我怎么了,然后又睡去。
爸爸,妈妈工作忙,你也是,我能理解,但是,妈妈会抽时间尽量陪陪我,我也很满足,您能不能少去喝点酒?您基本每次回来,没有一次是清醒的,喝酒对身体有害,少喝点吧爸爸!多回来陪陪我,不然,您下次见我,又得是三个月左右后的暑假了。爸爸,您回来陪陪我吧!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太阳下山,夜,正悄悄逼近,大地万物皆回自己的窝,此时,万籁俱寂,一切恐怖的事物就从这开始。
是夜,吞噬了人们原有的坚强;是夜,让人们丧失了原有的理智。它就像一部恐怖片,让人对它畏惧;它就像一部永无止尽的火车,一直转动,驶向宽广无边的苍穹,直到黎明,这部火车才在人们的心中消失,并在傍晚时,又浮现在忧郁人的心头,并一度驶向漫无边际的目地。
一个人的夜晚,晚风徐徐,月明星稀,此时,孤单的我正在家里读书,四周一片寂静,忽然门窗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门窗发出碰的一声,顿时,我似乎化身成一位道士,和鬼斗法,并拿起葫芦,把妖魔封印,好让妖魔不会出来继续作怪。后来,外面传来一阵声响,原来鬼慢慢占据了我的心灵,让我开始恐惧,于是,我努力挣脱这枷锁,结果却喘得透不过气,于是我拿出了护身符,妖魔一看到这物品,便离开我的心,并解开我心中的枷锁,让我能安心得度过一整个漫长且寂静的夜晚。
这个夜晚,仍在我脑海浮现,克服对黑夜的恐惧,和一个人在家时,不怕一些黑夜隐隐作用的声响,让我知道,世界上没有恐布的事物,都视自己的想像过多,才会跟现实结合,变成看似有,实则无的恐惧。
由此,我知道人生多多少少都会有孤单的时候,如果都不会孤单,就不会造就克服恐惧的能力,夜,谢谢你,虽然一开始让我惧怕,后来也培养出我不逃避恐惧的性格。
今天晚上,爸妈有事出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孤单的待在家里。
我无聊地看着电视里播出的节目,窗外的雨声盖过了电视里的声音。突然,一声道闪电划过,巨大的雷声随之而来,我连忙关掉电视,跑到卧室的床上躺着。看着窗外,树木和建筑物模糊的影子在风雨中摇晃,我拉过被子捂住头,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老天保佑……快让爸爸妈妈回来吧!我在被子里双手合十祈祷着。
也许是老天听见了我的祈祷,窗外的雨声和雷声竟然停止了,我拉开被子探出头来,“啊……”家里的小猫从窗台上掠过,我像见了鬼一样,吓得大声尖叫、浑身发抖。此时,一道闪电又无情的从夜空中划过,本来已经停止的雨声,瞬间又响起,我吓得哭爹喊妈。
我哭的越来越伤心,窗外的雨声和雷声也越来越大。屋子里的灯光也忽暗忽明的,我快速地从床上爬起来,想到客厅里打电话给爸爸妈妈。可是,刚跑出卧室,屋里的灯光瞬间就消失了,我的眼前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我着急得眼泪都流了下来。我站在原地,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个劲的往下掉。这个时候,以前看过的《鬼片》,回荡在我的脑海中,一想到里面的死神,穿着黑色的衣服、没有脚,在空中飘来荡去,手里还拿着一把长长的镰刀,脸像骷髅头。
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开门的声音,在黑暗里显得格外清晰,门口的那一缕亮光让我的世界重新燃起了希望的光。“孩子,吓坏了吧?”爸爸妈妈的叫声,把我从刚才的惊恐中拉了出来,我的世界瞬间又充满了光明。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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