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在高山勇攀顶峰的作文(勇攀高峰的精神作文)

志在高山勇攀顶峰的作文(勇攀高峰的精神作文)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3-03-30 23:19:30
志在高山勇攀顶峰的作文(勇攀高峰的精神作文)

志在高山勇攀顶峰的作文【一】

一九0四年,托马斯在失去了自己的妻子、孩子、父亲之后悲痛欲绝,从此倒着走路,当他在图书馆中的书籍里发现历史上某位神父记录的圣物时,决定借伯父的汽车前往葡萄牙的高山区寻找这个圣物。而当时,汽车还并未普及,他也几乎不懂如何驾驶,在临时抱佛脚跟伯父学了基本操作之后便匆匆驾车上路,一路上他驾驶着这个被看做“新式马车”的家伙遭遇各种侧目、挫折和事故,还撞了一个孩子,最终他终于见到他所要寻找的圣物——一个十字架,而十字架上的圣人却像一只“黑猩猩”。这个部分,作者起了章节标题叫“无家可归”。

一九三八年,病理师欧赛比奥迎来了一位奇怪的访客——一位提着破旧手提箱,从葡萄牙高山区的小村庄跋涉而来的老妇。箱子里有她亡夫的遗体,老妇要求病理师对遗体进行解剖,她想知道关于亡夫的信息。然后,病理师在划开遗体脚后跟的时候渗出的居然是呕吐物,而将遗体的胸腔打开后竟然看到里面蜷缩着一只“黑猩猩”和一个“熊崽子”玩偶。而,这个老妇和她的亡夫,似乎就是“无家可归”那个故事里,托马斯前往葡萄牙高山区寻找圣物的时候在路上不小心撞那个孩子的父母。这个部分,作者起的章节标题叫“归途”。

一九八0年,加拿大参议员彼得在造访灵长目研究所时感到与一直黑猩猩心意相通,然后偏执地要买下这只黑猩猩,然后他带着这只黑猩猩一起乘飞机踏上了自己的寻根之旅。在家乡,彼得与黑猩猩生活在一起,他看到某个村子里的人都奇怪的倒着走路。他发现自己被安排住下的房子竟鬼使神差的刚好是自己外公的房子。而彼得的外公刚好是那个可能被托马斯在几十年前的寻圣物之旅中撞的父母的哥哥。也就是在前一个章节中那个去病理师家里要求解剖自己亡夫的女人和她被解剖的丈夫。最后,彼得和他的黑猩猩在一个巨石上发现一头利比里亚犀牛后,彼得流泪后平静的死去,黑猩猩奥多把他的尸身平放在巨石上,然后追着那头利比里亚犀牛而去。这个章节,作者取名为“家园”。

这是《少年Pi的奇幻漂流》新书《葡萄牙呢的高山》讲述的故事。三个章节的`故事隐约都有暗线关联,前后跨度近80年。这种关联都是随着故事的推进通过一些细节和伏笔来呼应:比如倒着走路,比如故事的最后被人认出叫做教堂天使的那个男孩。还有直贯穿始终的“黑猩猩”的意象。刚开始读的时候除了那些富有奇幻色彩的描写,可能会让人感到乏味,但是经过内容逐渐展开,作者埋下的伏笔逐渐显现的时候又会让人突然感到意外和困扰,进而刺激人产生好奇和思索。不知道这是否作者有意为之。

大概是作者是哲学系出身的原因,这些魔幻现实主义的故事本身充满了强烈的“寓言”色彩,除了那些没有明说可能也不必明说的寓言,书中作者假别人之口或者直接以场景、心理等描写呈现的一些语言也富有美感和哲理:

比如:“人在路上走,总要迎着风雨烈日,防备扑面而来的飞虫,忍受陌生人的阴郁眼神,面对无法预知的未来。”;比如“孤独仿佛一条狗,循着气味凑上前来,绕着他转了一圈又一圈。他挥手驱赶,它却不依不饶。”;比如“爱是一座有许多房间的房子,一个房间供爱就餐,一个房间供爱娱乐,一个房间供爱沐浴,一个房间供爱更衣,一个房间供爱休息;每一个房间同时也可以用作欢笑的房间、聆听的房间、倾诉秘密的房间、生闷气的房间、道歉的房间,或者亲密相处的房间,当然,也可以是迎接家庭新成员的房间。爱是这样一座房子:每天清晨水管里汩汩涌出崭新的情感,下水道冲走昨日的争吵;推开明亮的窗户,清风扑面而来,满是友善的味道。爱是这样一座房子:它的根基不可撼动,它的屋顶坚不可摧。他曾经拥有一座这样的房子,直到它被摧毁。现在他已经没有家了,他在阿尔法马的公寓空空荡荡,像个僧侣的房间。”等等。

但是,如果问:这本书这故事,到底想表达什么?或者问你读懂了么?我却反而觉得,读不懂就对了!同出自该作者之手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到底表达了什么?见仁见智。同为魔幻现实主义的《百年孤独》,你读懂了么?可是什么叫读懂?在这本书的内容简介里有一句话我觉得很精彩也很适合回答类似的问题和总结类似书籍的阅读体验——你将看到一个暗流汹涌、堆满“镜子”的世界。

志在高山勇攀顶峰的作文【二】

《幽梦影》有言:“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乔木不可以无藤萝”。而我则认为,人不可以无国,国不可以无英雄。

从古至今,数不尽的英雄志士为报效国家前仆后继,道不尽的文人雅士志在报国。书曰:“傲骨不可无,傲心不可有;无傲骨则近于鄙夫,有傲心不得为君子。”换句话说,就是身而为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傲骨,却不能自恃清高,失去为人的谦逊。同样的,作为一个国家的人民,也应该拥有这样不屈的傲骨,我们不挑衅惹事,也不能够丢失作为一个国家人民的尊严。南宋陆游壮年时在《金错刀行》中发出“呜呼!楚虽三户能亡秦,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的感叹,表达对中国后继有人的坚定信念。

在其晚年即使身处境遇困顿,身体衰弱,但并没有“躬自哀之”,尚且发出“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强烈祈愿,抒发渴望收复国土、金戈铁马驰骋中原的报国志向。这是诗人陆游灵魂和人格的`最好说明,山河破碎、国难当头,自有“肉食者谋之”,诗人本不必多此一举,但作为年近七旬的老人,犹能抒发“为国戍楼台”的壮志,不禁让人肃然起敬、慷慨扼腕。

另外,曹植在《白马篇》借歌颂边疆的武艺高强又富有爱国精神的青年英雄,抒发出自己的报国之志,“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这不仅是诗人的自我写照,更凝结闪耀着时代的光辉。近代的中国虽然饱受列强的践踏和屈辱,而英雄勇士也几许多。身处衰败的中国,叫他屈辱的大地,湖广总督正义凌然地站在虎门海滩上,不怨恨政府的软弱无能,不惧怕列强的威胁,眼神坚定地看着啃噬中国百姓血肉的鸦片同同纷扬滚烫的石灰,化为乌有的烟尘散落在空气之中。

他笑是因为他以虎门销烟向世界宣告中华民族决不屈服于侵略的决心;他笑是因为他坚守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坚定信念。无疑,林则徐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位英雄,一位民族勇士。现如今,前辈先驱的壮行,为吾辈敬仰。吾辈必不忘身陷国难艰难时,正因为英雄的献身,方才有这来之不易的盛世太,也不忘“此身常再,志在报国”的坚定信念。

自当珍之,护之,继承先辈,继往开来。

志在高山勇攀顶峰的作文【三】

登山,考验了人的意志;登山,让人学会了永不服输;登山,有汗水的付出和顶峰的回报!在登上山顶前,那是一种梦想!在登上山顶时,那是一种追逐;登上山顶后,便有了享受!

胜利在前方,它不是遥遥无期的盼望,而是脚踏实地的征服!

比赛的前几天,我和同学们都在操场上练习着,一到周末我也缠着爸爸带我去爬舜耕山。比赛的日子终于到了,我要和其他班的高手一决高低!

站在起跑线上,心儿“扑嗵、扑嗵”的跳着,空气中聚集着紧张的气氛。同学们有的扭扭脖子,转转手腕,有的把衣服系在腰间,做出一幅斗志昂扬的姿态,有的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那一声哨响了。这一刻仿佛一触即发。每个人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虽紧张,但是兴奋无比,毕竟这是我校的`特色活动,是大家非常喜爱的一项登山活动。

我也凭气凝神,站在起跑线上,双臂摆开,双腿迈出,等待着那一声哨响。

各就各位,预备——嘘!一声清脆而又短促的哨音把大家送向山脚。我轻快而又均匀的摆动着双臂,向前冲去,忽又想起爸爸那句话:“在前面的赛程中,不要跑太快,否则后面就没有力气了。”于是我开始控制着节奏向山顶跑去!

离山脚越来越近了,踏上那一级级向上延伸的台阶。刚刚还有些拥挤的队伍又迅速疏散开来,变成了一条线。我轻松地超越着一个个对手,把位置保留在了前五位。虽说速度不算太快,可从第十几名到第五名的超越还是让我十分疲倦。心跳在加速,脸涨的通红,脚步也透出几分沉重,额头上汗珠在滚动,鼻尖也渗出点点的汗水。这时五(一)班的一位同学飞快地超过我,追赶着前面的同学。“不行,就快要到山腰了,过一会体力会不支,想赶上她就很难了!”我暗下决心,加快了步伐,双臂吃力地前后摆动,咬紧了牙关,又一次向上冲去,终于超越了她。

攀到山腰了,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双腿也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每迈开一步都有些艰难。想歇一会,可是身后的脚步声又急促了起来,仰望山顶,山上的凉亭隐约可见,一缕阳光照射在亭子上,亭子顶上的砖瓦闪闪发光,我再次感到一股力量注入体内,抹去头上的汗水,追赶着前面的一个同学。

快到山顶了,我赶上了那名同学,两人都气喘嘘嘘,我拼命向上攀爬,而她也不甘落后,咬紧牙关又一次追上了我。我们俩时而拉开一段距离,时而又拼命赶超对方。忽上忽下。山上的亭子已经清晰可见了,那就是终点啊!“加油,加油,鲍陈恒杰坚持住啊!”同学们向我挥手为我加油。此时我的腿已经开始不停使唤,双臂也变得酸痛,艰难摆动,呼吸仿佛就要停止!汗水肆意地流淌!近了,近了,我要坚持住!超越对手!振作精神的我,耗尽最后一丝力气冲上山顶,获得了第四名。

同学们扶着我来到凉亭里,我坐在石凳上,一阵凉风拂过我的脸颊,是那样凉爽,那样惬意。隐隐还透出一种花草的芳香,顷刻间一丝丝柔软融入了我的心田。

望着那松柏间隐约的高楼大厦,望着那些还在努力攀爬的同学,望着那天的尽头,我的心里多了一份快乐。此时一滴汗水流进了嘴角,舔一下,咸咸的,哦!我又多了一份因坚持而获得的收获!

坚持,是梦想的翅膀!坚持,是成功的开始!坚持,是我能够取得明日的辉煌!

人贵在坚持!

人生正如登山,有了梦想,有了坚持,就可以勇攀高峰!

志在高山勇攀顶峰的作文【四】

山脚,是一个孩童奔跑的脚步;山腰,是青春轻快的脚步;山顶,是中年成功的脚步。希望在山腰时不要忘了童年时的诚实与善良,在山顶时不要忘了青春时的坚持与奋斗。

童年是人生中最纯净的回忆。它没有任何杂质,干净的像杯水。国王穿着他的新衣在街上游示,说这是一件只有聪明人才会看见的衣服,于是大臣、国王、百姓都为了显示自己不笨而连连称赞新衣的华丽与美丽。小男孩成了唯一“笨”的人,说:“他没有穿衣服。”就因为这样一句话,大家又纷纷显示自己“笨”了。童言无忌,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成语,只是因有些事只有小孩才会毫无顾忌的说出来。希望在山腰时不要忘了童年时的诚实与善良,敢于诉说,敢于呐喊,敢于青春。

青春是一个活跃的年纪,似乎是一个敢说敢做的年纪,面对坎坷会坚持,面对目标会奋斗。正是因为爱迪生的不断坚持,为我们的黑夜迎来了阳光;正是因为居里夫人的不懈奋斗终于提炼出了镭;正是因为艾金森不断的为表演奋斗,他成了“喜剧之王”,我们才有了“憨豆先生。”在山顶时不要忘了青春时的坚持与奋斗。在这个物质的社会,人很容易变得势力、好强,生活真的变成了物质生活。不要忘记你为必什么会在成功的山顶。

你登上了成功的山顶,领略到了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心境,不要忘了曾经“正入万山圈于里,一山放过一山拦”的困境。人生不过几十载光阴,要记住“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不要用仅有的岁月与永恒的时间对抗,不要被这个社会所污浊。

尼采曾说,不要爬上山顶去,也不要站在山脚,从半高处去看这个世界真美好。但是杜甫却认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不同的高度有不同的景色,就像龙井与大红袍都是名茶,但是其中的韵味却极不相同。无论你是在高处,还是在半山腰,都要记得你当初爬上来前的模样,记住你是为了什么才爬上高峰的。

不要在高处狂妄,自己最初很简单,在山顶感受瞬息万变,天地浮云皆于眼前,用这份纯净找到自己的初心,做到攀于高峰,不忘初心。

志在高山勇攀顶峰的作文【五】

两千多年前,有一个人身披龙袍,站在权力的最高峰,俯身看着芸芸众生,好似一名儿童在水塘边看着鱼儿嬉戏,看得兴起之时,忍不住伸出手一样。他看得也有兴趣了,不禁伸出手去搅拌着千千万万人的命运,越搅越浑浊,越搅越混乱,偶尔兴起,还会抓几个倒霉蛋上来,利用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来获取折磨他人的快感。好像只有这样,才会让他享受到站在权力巅峰的极度快乐。阿房宫、长城、骊山皇墓、兵马俑……一个接一个宏伟的创作,都是他用人民的血肉堆积起来的。有多少人命丧于此?谁也数不清,只有他独自站在顶峰,近若癫狂地大笑。在他身后,凝聚了多少双怨恨的眼睛?十万?百万?不,远远不止,在他身后,是整个中国的怨恨。上苍派天下第一刺客——荆轲来结束他的命运,不但没能成功,却反被他***死。

“这天下。都是我的.吧?!”他就这样站在天下百姓的头上,站在权力的顶峰,自顾自地问。“对,是我的,是我亲手打下的。”可如今,全都会毁在他的手上吧?这是上苍的旨意。天下在他的手中聚拢,还将在他的手中分离吧?这是不可逆转的事实。或许是上苍的眷顾吧?让他在权力的巅峰中消逝。呵呵,在辉煌中逝去,是他毕生的梦想吧?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而他,就是那命中注定不凡的人——在历史的长路上留下深深脚印的那个人。

还记得,他在占领郢地之后的仰天长笑,那笑声中的霸气,是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天下统一,我也该称帝了吧?他在登上王位的那一刻,心中的开心再也无法抑制嘴角向上翘了翘,是笑吗?或许连他自己也说不清吧?在这微笑的背后,有多少亡魂在游荡?在这王位之下,有多少生命在沉冤?

历史清晰地记得,在他上任之后,大动土木,长城、阿房宫拔地而起,秦皇墓、兵马俑横空出世,劳命伤财,奢华浪费,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吧?

统一后,他错信奸臣,发布焚书令,并活埋了四百多名儒生。有多少珍贵的典籍化为灰烬?有多少人的热血头颅抛弃于市?全都记不清了。他给我们留下的,只有渐渐远去的背影,和无数人民不甘的怨念。

我是不是忘了说,他,就是秦始皇。

志在高山勇攀顶峰的作文【六】

攀登高峰,需要踏实地一步一脚印,需要踏上最后一级阶梯时站起来的勇气。当你登上了,那盏灯就会为你而亮。

新学期刚开始,书房里的灯泡就坏了,时明时暗。我站在新起点的学习,就在这闪闪烁烁的灯光下浮浮沉沉。算了,还是用梯子去把那旧的灯泡换下来吧。

我走进储物室,搬出了梯子。他很重,好似是谁把千斤重的重担赋予了它,让它变得如此厚重。在我一边把这梯子拖拉拽搬时,我不禁把思绪飘远。听爸爸说,我的成绩可能还进不了那几所最好的高中,初二下半学期好似是冲刺的一年呢······梯子终于被挪到了那暗淡的灯光下。

家里的这把梯子与我之前看到的那种两根木棍中几个踏板的不同。它好像用不锈钢做的,上面还刷着红漆。几根杆子交叉着使整个梯子稳定。踏板是黑色的,每一级上都有一道一道防滑的刻痕,一级一级依次排着。一个个踏板都很宽,足以踩上一只脚,可以不像老式的那样爬得颤颤巍巍,担心一不留神踩空。这把梯子还有扶手,前几级的扶手都是直的,分布在两旁,爬的时候双手可以抓在两侧。但是到最顶端的一级,两侧的扶手会拢,形成一个半圆,上面也裹着一层防滑的措施。是一层海绵,黑色的,握住它使劲转动,它也没有像有些一样随意顺着力转动,依然牢牢地依附在梯子的扶手上。

我爬上三级阶梯,本以为高度够了,抬起头,准备换灯泡。谁知道还是够不着。我不禁笑笑:难道我的学习也要通过梯子来触碰到心中所期盼的吗?如何不是呢?从幼儿园到小学,在从小学进入初中的大门,不就像我现在在一阶阶地爬梯。如今的学习条件就像家中新版的梯子,有着九年制义务教育般直达的扶手,没有似老式的那样扁而窄的踏板,让人一举不慎就会一脚踩空。在学习上我还能不能像现在爬梯的那样踏踏实实,一步一脚印呢?

我爬上最高的踏板,看着下面。有些害怕,我暗自给自己鼓劲,一下子直起身来,伸出手换下了那暗淡的灯泡,让明亮的光笼罩了我。

梯子是一件帮助人们爬上高处的工具。我要通过初中这条通道,点亮我心中的那盏灯。

志在高山勇攀顶峰的作文【七】

贝多芬勇于攀登高峰,为低迷的欧洲乐团注入了新鲜的空气;居里夫人勇于攀登高峰,提炼出一克镭造福全世界;爱因斯坦勇于攀登高峰,发现黑洞,为人类开脱了新视野。

勇于攀登高峰,就是不断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强。

因练球,鞋子里的汗水都能倒出来,为实现自己的篮球梦,努力克服自身缺点的姚明通过不断努力使自己成为火箭队的主力,令外国人对中国人不再小觑。

勇于攀登高峰可以实现自身价值,使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续。

勇于攀登高峰让积水不再畏惧前路的坎坷与迷茫,终究汇入大海成就了自己的博大。勇于攀登高峰让雏鹰不再眷恋温暖的鸟巢,振翅长空实现了自己的蓝色梦想。勇于攀登高峰让种子离开大树的荫庇,择地为家,为大地增添了一份清凉。

没有人愿意将青春涂上干枯的颜色,亦没有人愿意将时间在地窖中贮藏,然而他们愿意,勇于攀登高峰的人们愿意。

贝克汉姆每天多达一千次的射门,才使得他那完美的香蕉弧线配上他的汗水成了阳光下最美的彩虹。贝克汉姆也因此攀上了他人生的高峰。

上帝往往是公平的,勇于攀登高峰的人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在现实面前畏缩不前的人生也就因此蒙上了一层阴影。晚年的牛顿极力推崇神学,认为神是行星的第一推动力,违背了他的科学发现。晚年的爱迪生,在交通电已被普遍接受的情况下,仍认直流更为便捷的死理,顽固不化,因而他的公司也在与别人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攀登高峰,使生命不再停滞不前,不再被心灵的包袱所钳制。攀登高峰,卡梅隆在多少个日夜里的付出才完成了震撼世界的《阿凡提》;攀登高峰,乔丹才会在投失几千个球后仍旧毫不放弃,这才创造了他篮球生涯的传奇。只要肯攀登生命的高峰,所有的困难都会为你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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