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令人着迷的事情有千万种:有人对美食矢志不渝,有人对弹古筝一往情深,有人对逛街孜孜不倦,还有人一看起书就废寝忘食?而我,却对画画情有独钟。
上幼儿园时,做的功课基本上都是画画涂涂。那时的我,一下子就被画中那色彩斑斓的世界吸引了,一下子就萌发了要创作一幅画的念头。放学回家了,我一反常态,电视也不看了,游戏也不玩了,书也不看了。仿佛引人入胜的电视节目变得枯燥无味,有趣好玩的电脑游戏变得令人昏昏欲睡,快乐活泼的故事书变得惹人厌烦了似得。
我一上楼,就迫不及待的翻箱倒柜,找呀,找呀,终于翻出了一盒水彩笔。我高兴极了,抓住它一蹦三跳的跑到桌子前铺开画纸,挑出几支水彩笔,翻开图画书,找了一副小花猫照镜子的画,就认真的临摹。尖尖的耳朵,明亮的眼睛,翘翘的胡子?我一样一样的画着,生怕漏掉或者乱添加了什么。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一不小心,就把小猫的胡子画乱了。啊呀呀!我暗叫一声,拿起橡皮小心翼翼的'擦,认认真真的改。我画呀,改呀,改呀,画呀,一颗颗汗珠从脸上滑落,我却浑然不觉,大气也不敢出,唯恐画错了哪一条线。终于,大功告成了。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瞧,一只胖乎乎的小猫蹲在地上,手中举着一面小镜子,一脸的顽皮。虽然纸被我擦的皱巴巴的,虽然还有许多的重影、许多铅笔印子,简直就像一张陈旧的藏宝图?但我还是很有成就感!我兴奋极了,举着我的“处女作”又蹦又跳,我觉得画画可以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像魔术师一样把不可能发生的事变得可能,真的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就这样我迷上了画画。而且我真的坚持下来了。五年了,画画对我的吸引丝毫没有减少。
因为我爱画画,我爱画阳光下金灿灿的麦地;爱画碧波旁青青的高山,画画令我永远保持一个好的心情。世界上一切皆有可能,梵高是色盲却能画出《向日葵》,达芬奇、徐悲鸿,他们不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才取得成功的吗?我期待着我可以画出阳光下生机勃勃的太阳花,田间辛苦劳作的老农,这些画都将寄托着我小小的梦想?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即使是我们同样也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哪里,我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着,令我陶醉的便是画画了。
星期六下午,我百般聊赖地趴在电脑前,我的眼角不经意间扫过放在一旁椅子上的板子,突然间灵光一闪,我动作迅速地用数据线把板子和电脑连接上,打开SAI软件,开始了我的绘画之旅,对了,我介绍一下板子吧,其实板子是绘画板,只是整个来这么叫比较麻烦于是便直接叫成了板子,可以用笔在板子上当做电脑的鼠标,对于不会鼠绘只会手绘的人来说,这是很方便的事情。
在网上随意找了一张图片开始临摹,或许是板子的表面比较光滑,所以笔在板子上绘画比较不容易控制,随手在旁边拿来一张白纸,垫在了板子上,摩擦力大了许多,逐渐也有了笔感。“你又在干什么了?”正画得起劲呢,弟弟突然走近我身边,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后这么问着,我淡淡瞥他一眼:“画画呢,反正你又不感兴趣的。”果然,弟弟闻言之后一声不吭地回到了房间。过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我才把底稿画完,说是底稿,其实是线稿,只是画了个边,这样还不怎么具体。因为线稿比较缭乱,所以我又新建一个钢笔图层,开始用里面的曲线描边,其实只是把线稿再描一遍,让它看起来更干净些,所以只要不是太复杂的线稿都可以快速完成。
接下来是涂色了,涂色是很麻烦的事情,很容易涂到边界外边去,如果没有控制好,两个地方的颜色合在了一起,擦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就要新建很多个图层,图层可以分为线稿,皮肤,头发,眼睛,高光,上衣,裤子,阴影,这样分开来涂色,擦起来容易,不会影响到其他图层的颜色。涂色的工具也是要有选择的,我点了一个水墨笔,把浓度调到六十左右开始涂色,毕竟是临摹的,所以手呀衣服呀都不是问题,唯独那褶皱阴影和头发眼睛的高光比较难涂,若衣服是淡粉色的,
那么如果在太阳比较大的情况下是要用更浅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若是在太阳较小的情况下就要用更深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衣袖是黑色的,所以要用淡白色来涂阴影,因为这样才能显得阴影更加突出,我用了橡皮擦,把浓度调到二十五左右开始在阴影地方涂色,呼,终于完成了,这是初次用SAI上色,以前从来都只画线稿不涂色的,今天第一次涂色,倒也不算把画毁了个彻底,心里不禁泛起了一种不大的成就感,不知不觉间竟消耗了我将近一下午的时间。
画画,你真让我着迷。
与你一同经历神奇的探险,让我着迷!
你——《绿野仙踪》里的多罗茜,一个善良、勇敢、富有正义感的阳光女孩。你因为一场龙卷风,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芝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于是我便同你一起经历了一段神奇的回家历险之旅。
这天,我同多萝西一行一起来到了翡翠城。
第一天,多萝西所见到的奥芝是:一个绿色大理石的宝座上面放着一个巨大的脑袋,下面却没有身体支撑,也没有胳膊和腿!正当我跟随着你——多萝西,惊奇地盯着这个脑袋时,脑袋上的眼睛居然转动起来,接着,那嘴巴也发出了声音:“我就是伟大的……”
而第二天当我跟随稻草人走进宫殿后,看到坐在绿色宝座上的却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人。“我就是伟大的奥芝。”她温和地说,“……”
可是当铁皮人走进王宫时,他看到的既不是脑袋也不是女人,而是一只极为可怕的怪兽。“我是伟大的奥芝!”那怪兽怒吼一声。
第五天,狮子去见奥芝,并没有预料的大脑袋、美丽的贵妇人或可怕的怪兽,而是一个巨大的火球。
太神奇、太刺激了,既紧张害怕又趣味无穷!跟随着多萝西的神奇历险令我神往、让着迷!
我虽然是个女孩子,却既没有林黛玉那婀娜妙曼的身姿,也没有她那婉约柔曼的音调。我既长得较为“剽悍”,性格也很是豪放。所以,我不喜欢太淑女的女子,更不喜欢娘娘腔的男子。我喜欢孙悟空、喜欢汤姆索亚、鲁滨逊……
孙悟空,神通广大,跟随唐僧西去取经,一路探幽历险,斩妖除魔。无论是车迟国斗法、三调芭蕉扇,还是盘丝洞斗妖、三探无底洞,无不令人叫绝称奇!跟随你一路取经,我的心时而舒缓时而万分紧张,一个个神奇惊险的有趣的小故事让我着迷,欲罢不能,为作者丰富奇特的想象而叹服。从五六岁能听故事至今,我就是个标准的“悟空迷”、“西游迷”!流连于上天入地的神奇的神魔世界,沉醉其中,迷恋其中!
汤姆•索亚——你与小伙伴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的乡村小镇圣彼得堡附近的一系列的荒唐冒险活动,最让我着迷的是你与蓓姬在洞中的那段神奇的历险经历。你和蓓姬被困在山洞里并忍受着黑暗、饥饿、孤独以及死亡的恐惧,你非凡的沉着机智,你以一个小小男子汉的担当,终于带着近乎绝望崩溃的蓓姬,找到了洞口,走出了山洞!你可知道,当你们在山洞的时候,我一直为你们担心、为你们鼓劲、为你们祈祷,直到你们安全地走出山洞,我才深深地舒了一口气。紧张的心倏忽轻松了,沉迷于其中的我还一时难以从你们神奇的探险历程中回过神来呢!
有一种神奇让我着迷,那就是与你们一同经历神奇的探险!我的世界因有了这一段段令人惊心动魄、神魂颠倒的神奇历险而丰富精彩!
书是什么?是智慧的源泉。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一本好书可令人受益一辈子。我热爱书,在我眼中,书像磁铁一般吸引我这一颗“螺丝钉”。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看书中,我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乐趣。说难听了,我这心里啊,一天不看到书,不“闻”到书香,心里就难受,就像吸鸦片的人没吸鸦片一般,感觉浑身发痒。
我只要捧起书,就放不下,一看便是大半天。有那么一次,妈妈叫我去写作业,我心想:算了,反正作业一下就写好了的,先看一会书好了。我捧起书,津津乐道地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得过去了,啊,怎么那么快就到晚上了,o(︶︿︶o 唉,又一天过去了。书就像精神“海洛因”支配着我的大脑,怎么管都管不住,我认为,我是“走火入魔”了。书真的吸引着我。
我为书活,书带给了我一些新奇的事,有趣的事,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懂得了不同的写作方法,对我的帮助很大,书真让我着迷。
在看完很多书后,我总结了几个道理。读书是好事。应该让每个人都读书。读书放松大脑,是件趣事。读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来叫你新知识,总的来说,就应该多读书,多读无害啊!!
书海无涯,在今后,我想自己出一本书,给天下所有人看,它有简短的语言,让孩子老人都轻易的读懂。学无止境,我们应该多读书充实自己的生活。书真是让我太着迷了。我爱看书。
一条一条的细线勾勒出少女的弧线,阳光下,女孩的笑容如此灿烂。题记画画,这个充满艺术的词我是从何时开始喜欢的呢?我不止一次问我自己,然而,回答这个问题的永远是一个声音,一个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声音:喜欢还需要理由吗?是呀,喜欢不需要理由,我豁然开朗,但思绪又不禁飘远一个闷热的下午。
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在书房地上坐着,此时,铺满一地的稿纸,而小女孩在用铅笔打着底稿,汗水浸透了她的衣衫,可她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个女孩就是我。午后的阳光是最毒辣的,房间的温度超过了30摄氏度,小女孩的妈妈招呼她下楼吃西瓜。可她却固执地摇了摇头:不,我不要,我还没把底稿画完呢。无奈,妈妈只好走了,那时的女孩要参加一个市级比赛,于是她花了大量时间扑在画画上。下来,小菲(化名),快跟我们玩!一群小伙伴在楼下催促着,而女孩又固执地摇了摇头,继续画她未完成的底稿。
阳光射进房间,射在女孩的脸上,女孩手中的铅笔动得更快了,一条线淡淡的线条呈现在画纸上。终于,她的脸上洋溢着快乐的微笑。女孩的衣衫湿透了,可她却浑然不知,大概是她太入迷了吧。皇天不负有心人,女孩的作品拿了一等奖,她真得很高兴。记得指导老师问过她:小菲,你真得很喜欢画画吗?为什么喜欢画画呢?女孩眨着大眼睛说:喜欢还需要理由吗?当时,指导老师激动地哭了,而女孩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女孩现在上了初中,她长大了,但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画画。
闷热的下午,还是会看见她在书房地上坐着,面前是一大堆的画纸。她坚信,痴迷画画不需要理由!
星期六下午,我百般聊赖地趴在电脑前,我的眼角不经意间扫过放在一旁椅子上的板子,突然间灵光一闪,我动作迅速地用数据线把板子和电脑连接上,打开SAI软件,开始了我的绘画之旅,对了,我介绍一下板子吧,其实板子是绘画板,只是整个来这么叫比较麻烦于是便直接叫成了板子,可以用笔在板子上当做电脑的鼠标,对于不会鼠绘只会手绘的人来说,这是很方便的事情。
在网上随意找了一张图片开始临摹,或许是板子的表面比较光滑,所以笔在板子上绘画比较不容易控制,随手在旁边拿来一张白纸,垫在了板子上,摩擦力大了许多,逐渐也有了笔感。“你又在干什么了?”正画得起劲呢,弟弟突然走近我身边,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后这么问着,我淡淡瞥他一眼:“画画呢,反正你又不感兴趣的。”果然,弟弟闻言之后一声不吭地回到了房间。过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我才把底稿画完,说是底稿,其实是线稿,只是画了个边,这样还不怎么具体。因为线稿比较缭乱,所以我又新建一个钢笔图层,开始用里面的曲线描边,其实只是把线稿再描一遍,让它看起来更干净些,所以只要不是太复杂的线稿都可以快速完成。
接下来是涂色了,涂色是很麻烦的事情,很容易涂到边界外边去,如果没有控制好,两个地方的颜色合在了一起,擦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就要新建很多个图层,图层可以分为线稿,皮肤,头发,眼睛,高光,上衣,裤子,阴影,这样分开来涂色,擦起来容易,不会影响到其他图层的`颜色。涂色的工具也是要有选择的,我点了一个水墨笔,把浓度调到六十左右开始涂色,毕竟是临摹的,所以手呀衣服呀都不是问题,唯独那褶皱阴影和头发眼睛的高光比较难涂,若衣服是淡粉色的,那么如果在太阳比较大的情况下是要用更浅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若是在太阳较小的情况下就要用更深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衣袖是黑色的,所以要用淡白色来涂阴影,因为这样才能显得阴影更加突出,我用了橡皮擦,把浓度调到二十五左右开始在阴影地方涂色,呼,终于完成了,这是初次用SAI上色,以前从来都只画线稿不涂色的,今天第一次涂色,倒也不算把画毁了个彻底,心里不禁泛起了一种不大的成就感,不知不觉间竟消耗了我将近一下午的时间。
画画,你真让我着迷。
要我读起书来,一定是永不停止,只要看那么一页,就会想去看第二页、第三页......最后,看着看着,就把一本书看完了。
有一次,我回到家,写完了作业,便拿出了我最喜欢看的《查理九世》,我趴在床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正当我读到:“唐晓翼得了卢伽雷氏症时”只听,吃饭啦!我爸又在用他的大嗓门喊我吃饭了,我回了一声:好的,等一下就来吃!我埋头苦读起来。
这一等,10分钟过去了,老爸又来催:吃饭啦!菜都要凉啦!好啦,好啦!马上来,催什么?我不赖烦的回了一句。又埋头苦读起来。
再一等,20分钟过去了,老爸沉不住气了,扯着嗓子喊道:你到底吃不吃啊!这才几点,急什么?我答到,都40分钟过去了,你到底想不想吃啦?不吃我洗碗了,老爸生气的说。啊!天啦!都40分钟过去了,我还没吃,不会吧!我难以置信的说。我跑去看了看钟,还真是40分钟过去了。老爸说:我看你啊!是看书看的'忘乎所以了,无法自拔。我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
其实,我还有看书看到作业都没写,打卡没打,睡觉不睡的程度,有一次,我晚上偷着看书,一大早起来便没有了精神。
一天晚上,我收到了我舅舅送给我一本关于太空知识的书,收到这本书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就好似如鱼得水一般,我翻开这本书的扉页,看到了一个宇航员在月球上漫步,我被这一幕吸引住了,继续往下翻,我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一读就一个晚上,把这本书读完了。
啊!读书真令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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