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张徐磊,他长得虎头虎脑,浓黑的双眉下边,眼睛有如明珠似的闪动。一双灵活的腿脚,再加上有力的双臂,真是一个身手敏捷的运动健将。
有一次,我来到他家。“要不,打篮球去。”他不屑地说:“来就来,单挑。”我们飞奔到篮球场,开始了篮球比赛。
我先发球,只见篮球在我的手上蹦来蹦去,张徐磊不免有些心急了。他狡猾地喊了一声:“你爸爸来了。”就在我转身张望的时候,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到了球。我连忙上前追赶,他却不紧不慢的,好像早有了胜算。说时迟,那时快,他将球一下子投了出去,没进,就向前顿了一步,就在这一瞬间,调整好了双脚,一蹦而起,看着翻滚的篮球慢慢地落进球筐,他大喊一声,竟然成功转体翻身,掠过篮球先到篮筐前方。这一下让我看得目瞪口呆,他不愧是体训队的。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头,他如魔术般抓住了已经飞到头前的篮球,然后双手一沉,握着球放在腰间,接着双手轮起了篮球,侧着身将篮球投进了篮筐!“球进了……”我不由地惊叹起来。
他擦了擦汗,说:“还来吗?”“我怎么会轻易放弃呢?”说着,我们又开始比赛。还是我发球,这次我可不分心了,我三两步跑到了篮筐下面,投篮的时候,张徐磊使劲“盖帽”。我的球弹出了场外,就快要掉到小池子里了,虽然离球还有四十米,但还是张徐磊大步流星地往水池边跑,他就在球马上掉到池子里的时候奋力抱住球,自己却有些擦伤。我这下可不顾球的安全了,问张徐磊:“你没事吧!”张徐磊高兴地说:“没事,没了球我们都没得玩了,还好我抱住了球。”就这样,我们的篮球比赛正在继续中。
你说我的好朋友张徐磊身手敏捷吗?他还真让我佩服啊!
我有一个朋友,他长得又高又瘦,爱交朋友,爱好运动,喜欢看科幻电影,他的名字叫闫亮。最近我又给他起了个新名字“食蚕怪”。想知道为什么吗?让我来慢慢告诉你吧。
闫亮家里养了很多蚕,大概有上千只吧。有一次,我去他家玩,看到一个房间里放了很多鞋盒,每个鞋盒里都有很多蚕。他说每天都会有蚕宝宝出生,他们家都快变成养蚕基地了。可是他的妈妈却很烦恼,总想把这些蚕扔掉,可是他就是不同意。
最近我在上学的路上发现了许多桑叶,所以想跟闫亮要几只蚕来养一养。哪知道他家的蚕却不见了!那么多蚕怎么突然就不见了呢?我觉得很奇怪。后来一再追问才知道,那么多的蚕被朋友吃掉了。听到这消息我真的惊呆了,我不明白蚕怎么能吃呢?我查了资料才知道,原来蚕蛹富含丰富的蛋白质和多种氨基酸,是体弱、病后、老人和妇女产后的高级营养补品。
尽管蚕的营养价值很高,可是要亲口吃掉自己养的蚕,还是让我难以接受。朋友真是个可怕的“食蚕怪”!
在班里,我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他叫王XX。
他有一双不算大的眼睛,但非常有神。每当遇到问题时,他的小眼睛一眨,就会想出非常好的主意。他的身高不算高,但跑的很快。每次上体育课时,他总能得第一。说起为什么我们俩能成为好朋友?这要从一次打扫卫生说起。
在一个阳光明媚星期三的下午,轮到我们小组干值日了。大家分工明确,我的主要任务是把教室地面拖干净。我先将拖把涮洗干净,回到教室,这时同学们已经把地面上的灰尘清扫干净,剩下的就是再把地面拖一遍,正当我埋头苦干时,一个热情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这时,王翰文兴冲冲的跑过来,说:“我来帮你一起干吧!”于是,他拿起另一只拖把和我一起干了起来。我们俩有说有笑,不一会儿,就将教室打扫得一尘不染。通过这件事情,我发现王翰文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于是,我们俩成为了好朋友。
我们在生活中相互帮助,在学习上相互鼓励。每当我有不会的问题时,都会虚心向他请教。我为我有一个像王翰文这样的朋友感到骄傲。
在我读四年级上期的时候,我和好朋友—-诺希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吵了起来。你可知道,我是多么后悔呀!
事情是这样的,在星期六的下午,我和诺希、机几等几个室友在操场上打羽毛球。最先,我们打得可有劲了,“噼噼叭叭……”来来回回,打了几个小时,都累得我们满头大汗,便争先恐后地抢地方坐。清凉的微风迎面吹来,让人心旷神怡,舒服极了。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就举起双手拍了一下坐在旁边的诺希,本来想给她一个惊喜,但事与愿违。也许是因为打羽毛球太累,也许是因为我拍得太重,她被我碰倒了,转个头来生气地对我说:“你到底在干什么嘛?无缘无故地打我的胳膊。如果我打你,难道你还会说‘真舒服’吗?,你还是不是好朋友!”我惊呆了,我万万没想到我最好的朋友会说这么伤人的话,毕竟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就因为这点小事就对我大发雷霆,一点也没把我们的友谊放在心上,我真是气晕了。我没什么话对她说,站起来转身就走了,心想我们的友谊就这样一刀两断吧!
从那以后,我和诺希便不说话了,每天我干我的,她做她的,形同陌路。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总是愁眉不展,平日爱说爱笑的阿支已经消失不见。我总是想:“如果我没有做过对不起诺希的事那该多好啊!”总是自言自语地说:“去向她认个错,和她和好吧!”但是又放不下这个面子,提不起这个勇气。
终于,机会来了,那一天,只有我和她在寝室里做作业。我走到诺希的面前,对她对说:“诺希,我们在人海茫茫之中相识是一种缘分,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这份友谊,你说对吗?”她站起来看着我说:“对呀!友谊是珍贵的,只要你能原谅我的小气,我十分愿意做你的永远的好朋友。”看着她那双眼了露出的真诚,我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不知不觉中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是啊,朋友之间只要相互理解,相互谦让,你才会拥有更多的朋友,才会使朋友之间的友谊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友情不是一堆华丽的辞藻,而是一句热心的问候; 友情不是一个敷衍的拥抱,而是一个会心的眼神——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能没有父母,也不能没有朋友。友情就好比是寒冷冬天里的一缕阳光,给予人温暖与幸福。有时候,它又好似一根火柴,虽然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光亮,但却足以在你迷茫之时为你照亮前方。一个人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拥有一个心地善良,为人正直的朋友。
她叫孟春彤。我和她,在友情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有过争吵。有过不和,但其中,却又参杂着许许多多美好与快乐的事情。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或许是我们都已经长大的原因,两个人的生活中,多了一些谅解和宽容,还有快乐。少了一点争执与嫉妒。不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伤害感情。生活中变得形影不离,十分友好。
长个十厘米左右的卷发小辫子,粉红的脸蛋,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还有那高高的个子。她不喜欢赶时尚,时常规规矩矩的身穿一身干净的校服,胸前无论何时何地都会佩戴一条鲜艳红领巾。特别遵守学校的规定。他学习十分的出色,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在纪律上她严格要求自己,对待任何事情都是十分的认真,一丝不苟。因此,她成为了我这个“马虎虫”的学习对象。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感冒而旷了一天课,有很多知识的练习题都没有听到老师的讲解。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弄懂,正愁眉苦脸地坐在座位上发呆,,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满脸微笑地向我走来,对我说;“我来为你讲讲吧!”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并不是普普通通的六个字。它好似在我感冒之时,递来的一杯温水一样。我的朋友,在我还没有回答一声:“好吧!”的时候就已经为我认真的进行着讲解。看着她那亲切的眼神,温和的态度,我好似受到了春风带给我的惬意之感。我第一次这么深刻的感受到,原来,这就是友情,这就是朋友的关爱!我再一次抬起头看着他那炯炯有神的大眼,又一次泛发出那心灵深处的触动:好温暖!
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可以描绘出我和她之间的情谊,没有什么优美的音乐可以唱出我对她的感觉。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但我可以说,她,是我小学时代的一个挚友,一个值得我去尊敬的女孩子。
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几个都很正直的朋友。朋友之情值得我们用一生去珍藏。
她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红润的嘴唇和一头乌黑的头发,身高中等,来自安徽,圆圆的脸,大大的嘴巴,月牙般的眉毛,她每天穿的衣服都不一样,有时穿绿色衣服、有时穿棕色衣,说话十分亲切,我特别喜欢她,她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她很爱漂亮,还特别喜欢笑,上次我们考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当时眼睛都笑的眯成了一条缝,嘴里还不停的夸奖着,嘴角高兴的向上挑起。从老师嘴里说出的表扬词特别新颖,以至于每个同学都希望得到她的表扬。如果我被表扬了一次,心里会比三伏天吃冰镇西瓜还甜。她的特点是说话算话,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会做到,不会让我们失望。
她的讲课方法很独特。记得有一次,她教我们学“碧”字,老师是用猜谜语的方法帮我们记忆的,“有个王大娘,吃的白胖胖,一屁股坐在石头上”,这样一读,同学们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字。
你们猜到她是谁了吧,她就是我的语文老师向老师,她“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有这样一位老师,我真的很幸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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