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什么在心中的作文(什么留在心里作文700字)

留什么在心中的作文(什么留在心里作文700字)

首页抒情更新时间:2022-09-19 21:12:37
留什么在心中的作文(什么留在心里作文700字)

留什么在心中的作文【一】

“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

说实在的,我不清楚林则徐这副对联的写作背景,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言行一致真的没有留钱给子孙,更没有机会考究过其子孙得了“留钱”或者没得“留钱”所受到的影响。今天,我写下这个题目,无非是想以此为“话引”,说了些闲话而已。

从林则徐的“对联”看,这是一个对后代教育培养的严肃话题。本来,从古至今没有一个名人不希望自己的后代子孙个个是英雄豪杰,一代胜过一代。事实上,又有几人能够如愿?不知是什么原因,反正我觉得,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比方说鲁迅,他在当时那个时代已登上文学的顶峰,他的儿子和孙子,恐惧再怎么样努力,也难于在这方面超过他。其他人也是如此,不必再作什么论证的了。但有一点必须说明的是,这与留还是没留钱给子孙没有必然的联系。“留钱”也不一定就会对子孙造成“损其志”或“增其过”的后果;没留钱也未必就能激发其斗志,以至成为有用之才的。

据说,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已决定捐出他的大部分财产,不想留给儿女,使他们免遭钱太多的祸害;美国财政部部长鲍尔森把自己家庭中99%的财富捐给一个环保基金后这样说:我非常爱自己的孩子,我不想把钱留给他们。原因是一样的,都担心留给大多的钱给儿孙们,生活条件太好了,会使他们丧失斗志,不思进取,从而走上腐化堕落的道路。实话实说,我以为比尔·盖茨和鲍尔森的“事迹”不具备可学性。其一是,他们的1%财产也足够我们用几辈子了。金钱,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一个负担。捐出去后反而是一种解脱;其二是,他们的'儿辈决非等闲之辈,要父辈养活简直是一种耻辱。但是,我们的国情有别,能留钱给子孙,于子孙而言,善莫大焉。因为只要有了钱,牛奶会有的,面包会有的;进而房子才会有,车子才会有;再往下想,妻子才会有,官位才会有。只有这样,钱才能生钱,获取更多的钱。再说,谁又能肯定子孙一定会从此腐化堕落,成为纨绔子弟呢?相反,那些身无分文的穷光蛋,有几人能做到穷则思变,奋发图强,从而成为富翁的呢?事实上许多成功人士就因为能站在父辈创下的基业较高起点上以登上更高的台阶的。

如今的人都变得现实了,对那种就是把钱挥霍掉也不留给儿孙的做法颇为反感,因此,节衣缩食也要给后代留更多的财富,使儿孙们日子过得逍遥自在、优哉游哉,以显示自己作为长辈的本事。没能正儿八经赚钱的,邪门歪道也得用,就是偷、抢、骗也得捞到钱,为的是让子孙有福享。如今贪官多,也许这就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吧。

其实,将心比心,我要是有机会赚钱,也一样会为儿子们着想。因为现实的状况是,在我国这种生态环境里,希望通过自身的力量立足社会实在太艰难了。再说,留钱给子孙再怎么不好,也比那些一旦有了钱,就拥有三妻四妾,或者豪赌,或者吸毒,将钱财挥霍掉不知要好多少倍!

本来,男女都一样,有钱就变坏的可能性还是有的。说句心里话,没有谁来到这世上就是为了捱苦的。历史上就有许多由“富”至“腐”的先例。“富不过三代”,其实也是对“富人”发出的一个忠告。不要说是人,就说动物园的野兽老虎等,养尊处优惯了,连捕兽的本能也丢掉了。刚才,我在人民网上看到了一组摄影照片,说广西一家动物园有意让老虎与牛搏斗,以训练老虎的野性,培养老虎放归大自然后能够生存下去的本领。但不管怎么说,这些仅仅是个别现象,并不是普遍规律。

然而,话又说回来,“先富”起来然后取得留钱给子孙资格的,于多数人而言,仅是一种美丽的幻想,没有几人能使梦想成真。事实上,养活自己尚且不易,又何谈什么“留钱”或者“不留钱”呢?

留什么在心中的作文【二】

??藏在心中的记忆650字

记得那年五月一日,是我在小学期间过的最后一个生日。我想这个生日请同学一起过。早在前几天的时候,我便向我关系较好的同学发出了邀请,可是…同学A:“啊!不早说,那天我妈说要带我出去玩耶。”同学B:“我没空哦,我要照顾我弟弟。”学C:“我有事。”同学D、E、F….一个个都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我。

我的生日终于到了。这天,我很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闷闷不乐地,心想:这个生日我就要自己一个度过了?我越想越不开心。吃过午饭后,同学A打电话过来:“嘿嘿,我妈今天临时有事,我可以陪你过生日哦,你等下来肯德基啊,我在那里等你!”“哦,好啊,我等下就到”我回答道。

我来到肯德基,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曲:“祝你生日快乐…祝今天的寿星XXX生日快乐!”咦,那不是我的名字吗,肯德基怎么会知道我今天生日啊?刚上到二楼,就看见同学A走了过来,拉着我走到最角落的.一个位置。“啊!”我惊呼:“你们怎么会在这里?你们都不是没空的吗?”我对说同学B说:“你不是要照顾你弟弟的吗?”同学B说:“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有弟弟了?”“喂,你们不是都有事吗?怎么一个个都来了?”“我们是有事啊,事情不就是来给你过生日咯!”同学D说道。“对啊!对啊!”大家齐声说道。那一刻,我庆幸自己能够遇到那么多对我好的同学!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看着她们说:“谢谢你们!”

这件事情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是我度过那么多年来最快乐的生日!它永远是我最美好、最珍藏的记忆。

留什么在心中的作文【三】

那天下午,小戈打电话说去清吧喝酒的时候,我还在被窝里懵懂,挂掉电话洗了把脸,回忆了一下去清吧的路线,才下楼冲进了北京城喧嚣的红尘里。

第一次去清吧还是12年的时候。那天北京的夜晚很是无聊,大伙已经开始见周公了,突然QQ群里有人提议出去喝酒,醒着的哥们一致同意,然后就打电话叫人,一伙人就风风火火地奔向清吧。清吧,顾名思义是个清淡酒吧,大家进去后在一圈沙发里落座,点了一堆百威灰雁雪树之后开始戏说人生指点江山。一阵黄汤下肚后众人思绪开始迷糊,有人跟吧台的服务生调着情,有人跟台上的驻唱歌手起着哄,有人发誓说这家酒吧的老板一定是个博士,一群人完全没了京城士子的风度,两个钟头过后还算清醒的几个跑去结了账,才相互拉扯着出了酒吧。

走了没有两里地,有人说没喝够,结果又是一阵瞎嚷嚷,最后决定大家把身上的现金都掏出来凑在一起去买酒,凑完钱大家都开始骂街了,骂酒吧的歌太难听了,洋酒太他妈贵了,啤酒太他妈淡了,自己兜里的钱太他妈少了,骂完就在学院路附近的烧烤摊上点了啤酒肉串开始可劲造。一直到街上人影萧索,环卫阿姨也开始工作,终于该吐的吐了该哭的哭了该笑的也笑了,将异乡的愁闷、失恋的痛苦、相思的无奈还有对未来的迷茫与憧憬也都吞吐在了漫无边际的黑夜里,一群年轻游子才互相搀扶着,摇摇晃晃地回了各自的狗窝,带着迷幻的慰藉与忘却的彷徨,仿佛远行的浪子终归故里。

赶到清吧已经是午夜了,吧台上小戈端着酒杯发呆,我是第一次见他的眼神如此复杂。等我两扎嘉士伯撂完,小戈突然忧郁愧疚地说:“我生命中第二次辜负了女人。”

我心里一闪,迟疑着问到:“又是哪个?”

“梧桐”

“你两认识不是没多久么?你俩发生什么了?”

“什么也没发生,我赶她走了。”

大爷的,还以为这小子犯错误了呢,不然我就得帮他去跟若晨演戏了,那时候若晨还是小戈名义上的女朋友。

说起跟梧桐的相识,完全出乎小戈的预料,13年3月5号,惊蛰,那天他一个人正在食堂吃饭,突然一个姑娘坐在了对面,看着小戈微笑着。

“你好,你一个人吗?”

“对啊”,小戈有点莫名其妙,很明显我是一个人在吃饭啊。

“我叫梧桐,管理学院的,这几天过来参加学校运动会,对这边不太熟,想找个朋友,能和你交个朋友吗?”

“好啊,我叫桑小戈。”小戈咽下嘴里的蛋炒饭,仔细看着眼前这个姑娘,短发圆脸大眼睛,笑起来文静温柔。

“把你手机给我,我给你留个联系方式。”

小戈把手机递给她,看她很认真地把电话号码和QQ存进自己的手机,脸上还有掩饰不住的紧张。

那天小戈没有想到,不久之后一个叫微信的社交软件会取代QQ跟短信霸占自己的即时通信方式,更没有想到,在眼前这个姑娘把联系方式存进他的`手机的同时,也把一颗种子埋在了他的心里,而他却浑然不知,等他恍然时,已是负债在身。

梧桐是安徽人,不知怎么的找到了小戈要跟他做朋友,这件事小戈一直没有解释过,反正那段时间他们两人没事就到处瞎逛。去后海酒吧街喝原味纯酸奶,结果喝了一口两人就呲着牙溜了;去南锣鼓巷找榴莲酥,之前小戈从来不吃榴莲,但那次两人居然吃了一整盒榴莲酥;去买大罐的冰沙,然后坐着人力黄包车,从鼓楼大街一直颠到王府井,累的师傅不断抱怨,那个春天,这两人在北京城里撒下了一路欢笑,而我们每次喝酒也被迫成了他俩故事的听众。

跟梧桐相识的那段时期,小戈跟若晨的关系正处在低谷期。小戈跟若晨从初中就认识了,高中快结束才将革命的友谊进行了升华,但随之而来的就是相隔千里的异地恋,但年轻的人们从未将距离放在心上。刚来北京的时候,两人每天都煲电话粥,后来慢慢的变成了隔几天甚至一周,后来若晨在电话里开始提及了另一个男生的存在,后来那个男生的出现越来越频繁,若晨跟小戈的通话也越来越敷衍。

第一年过年回家,小戈跟若晨的关系稍微缓和了一点,但小戈还是从若晨躲闪的眼神里读到了变化,距离的***伤力第一次在小戈心里开始展现。小戈试图挽回,这么多年的长跑,那么多从少年开始的记忆,无数个相伴的瞬间,他不甘心就如此失去,但他忽略了或者说不愿相信若晨笑容背后的异样。回到北京,两人的联系愈加单调,但仍旧维持着最基本的颜面,和最后一丝的挽留。最好的谎言是半真半假,真到你怀疑自己,假到你忘记自己,而那时的小戈已经找不到自己了。

正在这时梧桐出现了,跟梧桐在一起的日子里小戈很开心,但他心里始终有层隔膜,那是若晨的影子在闪烁。如果他跟梧桐只是做朋友,这一切或许没有那么糟糕,但生活从来就没有那么温柔。

13年劳动节,小戈去宿舍接梧桐,她穿着一袭淡绿色长裙,秀发轻挽,明眸皓齿,浅笑时若春天里玉渊潭的樱花,看见小戈,一路小跑过来拉着他的胳膊再不放手,眼里满是欢喜与期待。那天小戈第一次开始问自己,自己是否真的只是将梧桐当做朋友,而梧桐是否真的只想跟他做朋友。

晚上小戈带着梧桐来酒吧找我们继续撒狗粮,梧桐照旧捧着一杯蓝莓冰锐靠在小戈身边听我们聊天。那天小戈的眼神有点不一样,但梧桐还是那么明亮安静。送梧桐回宿舍后,小戈躺在单元楼顶抽了整整一盒云烟,第二天早上他去找梧桐,告诉她关于若晨的事,还有他对若晨的承诺,说完他看着梧桐的眼,梧桐抓着他的衣角,泪流满面。

“我不想辜负跟她的感情,就只能跟你做朋友”,说完小戈轻轻掰开梧桐的手,快步离开落荒而逃,没有回头。

梧桐一开始就没打算只做朋友,但小戈没有意识到,等他意识到时,梧桐已经在他的心里扎了根,而他想要拔出来,结果鲜血淋漓,两败俱伤。后来梧桐再没有出现在我们的圈子里,那个春天仿佛是个长长的梦。

酒吧的气氛开始暗淡,光影依旧摇晃,窗外的人声渐落,在夜风中飘零破碎,化为尘土,每一颗都印着曾经。小戈趴在吧台晃着半杯美格,嘴里轻声唱着《霸王别姬》的主题曲,纠缠自己多年的爱恨开始坍圮,而他却无能为力。

“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许可以

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你始终在我心里

我对你仍有爱意

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因为我仍有梦

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

总是为了你心痛

……”

送小戈回家时路过鸟巢,他跑到在广场上踩着自己在霓虹灯下的影子哈哈大笑,还拉着我比赛跳远,然后跟在年轻情侣后面哇哇乱叫,吓得那些路人纷纷侧目,最后折腾到筋疲力尽,终于躺在路边花坛上用泪水浇灌起了野外的小花朵。

这个城市的每个夜晚都不知有多少悲观离合在上演,从酒吧到路边摊,从千里之外到心底深处,那些故事的结局最终都会变得苍白而模糊,只有划过记忆的伤痕累累如生,历久弥新。

后来小戈还是跟若晨分手了,那天他收到若晨的短信,是她给小戈的生日祝福,尽管她忘了那天并不是小戈的生日。人们最终都会发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是孤独的,我相信小戈早就明白那些夜夜入梦的敲打声来自何处,那是离别的跫音,只是他不忍相信。但他要等的答案始终没来,再多的情话缠绵也抵不过相伴左右的物质交换,再不放手只会更加不堪。

后来的日子里,小戈不再提起过去,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14年的冬至,我们一群人正在酒吧买醉,若晨给小戈打电话,说她要结婚了,跟电话里经常提及的那个男生,小戈在电话里笑着祝她幸福,眼泪却一滴滴砸在啤酒的泡沫里,无声无息,我恍惚又看到梧桐正捧着一杯蓝莓冰锐靠在小戈身边听我们指点江山,还是那么明亮安静,而那个春天还很长很长,挂了电话,小戈删了若晨的微信与联系方式,从此再不联系。

总有一些人,以意料之外的姿态撞进你的生活,然后无可奈何地离开,留你一地悲伤无奈或者遗憾愧疚,他们是你上辈子的债主或是下辈子的奴隶,你们互相亏欠互相偿还,生死交错的瞬间里最终擦肩而过,从此相忘江湖,漠然如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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