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泼、勇敢的罗拉和一家人一起由威斯康辛州的大森林坐着篷车朝西部前进,来到堪萨斯的大草原上。罗拉一家人在大草原上认识了一些邻居,他们互相帮忙,开垦荒地、建立家园。自从他们搬进小木屋后,就发生了一连串惊险、可怕又有趣的事情,例如夜晚被狼群包围、被印地安人的战吼声吵醒,更可怕的是:全家人都得了寒热病(也就是疟疾,也无法互相照顾,差就被死神召唤去呢!不过也有高兴的事,像圣诞节艾德华先生的圣诞节礼物、印地安人被赶离大草原等等。天天过着惊奇、快乐的生活。但是好日子并不长,虽然印地安人走了,可是政府却传来消息,要派把他们赶走。爸爸为了不要等到来赶他们,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大草原。
作者也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她将童年的回忆写成一本书,书里充满了美国早期拓荒时代的精神,勇敢、简朴、坚强,跟我们现代真的有天壤之别。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罗拉一家人得了寒热病,幸亏家狗杰克找来经过门口的医生,还有邻居史考特夫妇不眠不休、不分日夜的照顾他们,才捡回一条命,正和我们所说的“远亲不如近邻”。
还有一段情节让我觉得很温馨,居住在大草原的人都认为印地安人很坏,但他们不知道有一个印地安族一直帮助着他们,那些印地安人为了阻止战争,和同族起了争执“真是为善不为人知”。如果社会中有着这种的“坏人”,对大家来说真是大福利啊!
罗拉的故事让我想起胆小如鼠的自己,真是羡慕她可以经历那么多可怕的事还是那么的勇敢,希望能像罗拉一样无忧无虑当个天真、勇敢的小女孩,可惜我已经长大了!
本想把身份证拿了就走。没想遇到了阻力。老头拿身份证的手向后扬了扬,我心中老大的不快。他说,你得听完我一句话,你是个好人,每次都给我钱,可是你在给钱的时候,从来不弯腰,钱往碗里一扔,哐地一声,有时候还蹦出来了,那“哐”的一声让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这里写作者找到身份证时老头对他每次给他钱时的不满点出原因反映了对人的态度一定要热情)
在我一直的想像中,他对我应该是感激的。不料,在他心里还积累了这么多的怨恨。我说,我很忙,再说我不喜欢弯腰,从来也不曾向谁弯过腰。他说,不对,你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向一个人弯了腰。(这里写作者得知对他的不满后用理由对付并从老头的话中得知作者对不同人的不同态度)
站在那里,我认真地回想。是的,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一辆小车停了下来。下来的是一位单位的领导,他对我有恩,是我可敬的大哥。他在车里看见了我,并把车停下来,和我打招呼。估计我当时确实有点受宠若惊的意思。
写了一学期的读书笔记,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写笔记的风格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刚开学那会儿,第一次写读书笔记时,莫名其妙的有点兴奋,因为自己一直都很喜欢写写划划。于是从书上摘下来的原版词句根本就没有几条,大部分是自己在发表感想,抒发情感。
第二阶段就是完完全全在摘录了,把自己喜欢的文字摘抄下来,抄了满满的一页,觉得很幸福。可是以前并不是这么想的,以前总觉得写读书笔记的快乐是次于写生活笔记的快乐的----摘别人的文章,感觉有点自卑;写自己的文章,感觉却非常自豪。不过现在的观念改变了,把“摘”字换为“能够欣赏”:能够欣赏别人的文章,感觉非常自豪。
做读书笔记时所摘录的文章也是经过几重变化的,刚开始是摘录人物传记,觉得应该多了解一些名人的生活和事迹。后来就开始倾向于一些充满哲理又富含诗意的小品文了,如鲁迅的散文,毕淑敏的散文以及一些作者不详却写得很不错的文章。总是觉得这种文章读起来很舒服。诗意化的东西总是好的,但如果过度诗意而不寻求启迪的话就是矫情了。
因为在做读书笔记,所以自己会去阅读多种风格的文章,而不只是一味地去阅读那些支离破碎的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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