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本人实在气愤,思维混乱,要说这罪魁祸首是谁?还是他——我的同桌。听听他刚才一本正经的更我说了什么!“你不可以和我说话,因为我是男生,你是女生;但我可以和你说话,因为你是女生,我是男生,明白! ”真是气死我了,我要再和你说一句话,我就不是你同桌。
有关这位同志的话呢,我真是一言难尽,总之,此人优点不多,缺点不少,但真的是挺“可乐”的,既然是同桌,那么我就要发扬风格:忍耐、忍耐、再忍耐。
别看他身材不怎么胖,但那吃样堪与小猪媲美。早晨,走进书声琅琅的教室,就能闻到一股浓浓的香味,还不时地听着有人啧啧:“真香!真香!”斜眼一看,他那红润的舌头正经不住诱惑的跑出去环绕嘴唇,回味那顿早餐呢!怎么样,这吃相够陶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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