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戴着一副眼镜,个子与我一般高,头发乌黑,有一身强壮的肌肉。他是一位活泼潇洒的一位学生他也是我的知心好友。他成绩在全校是前五名,班上也是第一名,我成绩自然没有他好。
还记得第一次我看见他就有一种感觉——我将会和他成为朋友。从四年级到初一,我和他总是在一起,渐渐的,我们成为了知己,我们有开心的一起分享,又不开心的互相倾诉。我们也有许多不和的地方,但是,我们总能从不和中走出来。
我也结识了许多好朋友,但和他来比,就差远了。我的心情他能理解,我感到非常幸福。理解是一种幸福。
还记得那一次,我们在第二节课下后,在运动场上做操,排队下去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老师,手里托着许多东西,那是他们班学生默写的单词,我们走时带起的风吹落了那一叠纸,许多小纸张散落在地上,只见那位老师边抱怨边弯下腰一张张地捡,他在我身后,人太多了,我只好随着人流下楼,再下楼梯的一刹那,他不见了,但隐隐约约看见他在地上帮忙捡东西,后来在操场上,我问他:“你刚才在干嘛?”“我刚刚在帮忙捡东西。”他一脸红的说。“你知道刚才如果你没站稳的话,很有可能被后面的的人踩伤的!”我带有责怪的意思。“如果我不帮忙,那个老师就会摔倒,他们班全班学生的默写成果将会毁于一旦的!”他说。是啊!他是我的知己,也是我的榜样。作为他的朋友,也应该这样。我们之间有许多说不出来的感受。
我们俩形影不离,没事小打小闹,我们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但这不是开始。
还记得那一次我们拳脚相对,至今想来,我也很愧疚。从办公室回来的.我刚挨到老师的批评,心中难免有些气愤。回来坐在座位上,他过来无意的把我心爱的笔给碰掉了,摔坏了,我气愤地说:“你是故意的吧!”“我不小心弄掉的。”他解释说。我说:“就是你故意的!”我把在办公室里受的气都撒在他头上。就这样,我们一下午都没有说话。
第二天一早,我想通了,渐渐的有些歉意。我准备向他道歉。见面了,我看着他,说了句“对不起”。他若无其事的,用手碰碰我的头,说:“没发烧啊!”“你才有病呢!”我和他你追我赶起来。
我知道,他已经原谅我了。
他就是我的知己——汤鑫。
他活泼好动不受拘束,他歌声嘹亮想唱就唱,他上课活跃积极举手……他就是我的一位新同学——唐哲鑫。
记得入学教育学唱校歌时,六年级的所有同学都集合在开着空调的多功能厅里,由于正襟危坐的时间长了一点,总让人感觉懒洋洋的,浑身不舒服。他更是有点受不了,不是趴在桌子上,就是这里动动,那里碰碰,可一听到老师要教我们校歌时,他的身子立刻像松树一般挺直了起来,眼睛里焕发出青春的光彩。老师先让我们倾听一遍,当优美动听带有自豪感的校歌音乐响起时,他也跟着轻轻地哼唱起来。老师说:“唱歌时要带着笑脸,大家看,就像这样,说着老师做了一个嘴角上扬的笑脸。”同学们都会心地笑了起来,他也咧开嘴笑起来。在一张张笑脸中,数他笑得最开心最灿烂呢。
音乐老师带着我们唱了几遍,只听见所有的声音中有一个声音最响,最尖,那就是他发出来的。“大家唱了几遍后觉得哪部分最难?”老师问。一只只小手像雨后春笋般举了起来。有的说“最后‘我么书写光荣’的音太长太高了,唱不上去。”有的说“最前后的音很容易跑调。”还有的说“‘叱诧风云,驰骋纵横’很难唱。”话音刚落,唐哲鑫便把手举起来。老师要他提问,可出人意料的是他并不提问,而是回答前一位同学的问题。所有同学的目光都集中在身上,但他旁若无人,镇静自若地说:“唱这句话时要非常自豪,只有心中以徐教院附中为骄傲,才能唱出这句话的自豪感。”他滔滔不绝地回答了那个问题,声音响亮,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热烈鼓掌。
他很喜欢唱歌,我们学唱的这首校歌看来是他喜欢的类型。你瞧,他在回班级的路上还在小声的哼唱呢!他唱了一遍又一遍,回到教室里,张老师让我们再练习一下,也是他给我们起得头。
唐哲鑫就是这样一位活泼好动、热爱唱歌的新同学。当然了,我们班还有很多优秀的同学,在我眼里,这真是一个藏龙卧虎的集体!
我们班有一对双胞胎,名曰“张梓兄弟”,分别叫做张梓煜、张梓熠。你一看到他们的体型,一定会大跌眼镜:一个胖得像南瓜,一个瘦得像油条;一个高得似乎可以撑着天,一个矮得似乎和蚂蚁一样……这哪里像一对双胞胎呀?不管了,现在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老二——张梓熠。
他是老二。没错,他、是、老、二,不要被他像装满馅的肉包子一样的身躯给骗了。我非常相信第一次见到他们的人绝对都把他当成老大了。的确,张梓熠比他哥哥高出不止一个头,他肚子里似乎装了个大西瓜。和又瘦又弱又矮的老大张梓煜比起来,还真是像哥哥。
他十分健谈。
有一次,我独自上学。虽然我已经“身经百战”,但我仍然有些害怕。
下了楼,过了马路,在水饺小推车那儿买一碗水饺吃。碰巧遇到也在这儿买早餐的张梓熠。
买了早餐,与张梓熠顺道而行——两个人在一起,既不孤单,又拥有安全感。
张梓熠十分善于谈话,他的肚子里除了食物,就是话题。我们从游戏“植物大战僵尸”到全球变暖问题,再到脑筋急转弯,最后到电影,简直无话不谈,一路谈到学校。
我们聊得很嗨。这一路上,“害怕”这一问题早已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他不好的地方是骂人。他似乎把这当成了一种享受,放学就和杨亦龙骂、和张梓煜骂,还有张梓熠发明的“群骂”,和群聊一样,群骂是他们三个人一块儿骂。
这么骂也就算了,他们还把粗口的语言“发扬光大”“升级改造”……连我也被“感染”上了一点“粗口PE——TMD250病毒”。我想,我应该出一本书:《张梓熠教你10小时内学会骂人》。(PS:本人非常希望张梓熠能改掉这个坏毛病。)他十分爱玩。
我跟他从小到大在一起,在一起玩。
“CF”、“粉笔头大战”、“躲猫猫”、“火线指令”、“一二三吃饼干”、“好人抓贼”……什么都玩,玩HAPPY了,玩爽了,甚至有一次都忘记时间了,最后我们都挨了一顿训。
这就是张梓熠——一个爱谈话、爱玩、爱粗口的男生。
入学那天,学校上方弥漫着一种诡谲气氛,发出这阵气息的正是二零二教室,走入教室后,发现两种感觉同时拥上:一种沉静忧郁;另一种却活泼爽朗。两种气氛不断在教室中龙争虎斗,使得教室鸦雀无声,于是引发了我们的好奇心,大伙儿依循这两种气氛,发现它们的源头正是两位犹如竹竿的男子。
明显地发现,自称阳光美少男,不断欺凌着另一位男子的正是郭育宗。身材修长,白得刺眼,容光焕发,蠢蠢欲飘,有一种往上飞的感觉,没有军人的革命情操与忠诚,却有艺术家的天马行空与梦想。脸上的傲慢,浮现出不断涌出的自信、自大与自恋。
眼光转向另一位男孩,虽说身材体型相似,但皮肤却黑得发亮,却给人是精神涣散,可冠上忧郁美型男之名,个性呈现一种阴沉、严谨的感觉,尽管被欺负,也绝不还手,他就是吴则劲。头一低,给人一种自闭、自谦的感觉,而自卑自他小学开始时就是不变的定理。
一开学,两人就如胶似漆,而郭育宗的傲慢马上散布全班,主动与人交际;吴则劲总待在位置,闭门自关,但却总有人主动过去强制打开他的心门。渐而进之,这二人组也又各别交了好友,个性也有了转变。
始终天马行空的郭育宗,仍旧幻想,但不同的是他会写、画下他的伟大创作;而始终沉默的吴则劲,仍然少话,但转变的是他的言语中多了贬意,常使人气得手发痒。虽然感觉他们相处得少,但却能用眼神交会,互相了解,这份友情还有他们刚入学的模样,深刻烙印在我们心中。
小铃子有着一双水灵灵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细嫩的好似吹弹可破的坡肤。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粉红的嘴唇,小巧的鼻子,而且长得比我高。
小铃子十分照顾我。小时候上幼儿园时,我们班有一个大魔头,他在我们班上最高,也最大,起码比我高出一个头,而且还总是欺负我们这些在他眼下她像弱小不堪的蚂蚁,唯不敢欺负小铃子,因为小铃子是在女生中最高的,还是班长。
这天,大魔头又开始欺负我们了,他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而我却混然不知,他一把拿起我的画,嘶,嘶几声,我刚画好的作品补他给碎尸万断了,我一阵怒气涌上头来:你为什么撕我的画?好玩。那个男生是这样说的。我一听这话伤心了,哇,哇大哭了起来,哭得很大声,小铃子听见了怒气冲冲地对大魔头说:我不准你欺负我的朋友!大魔头一听对方势气比自己强,便灰溜溜地回到了座位上,小铃子见他回去了,便对我说:别哭了!再画一幅吧!他就爱欺负人,上课后我告诉杜老师去,喏!给。小铃子递给了我一颗糖,我见了糖立即眉开眼笑:谢谢,小铃子。你看,她多会照顾同学啊!
小铃子还很大方。在幼儿园,以前睡完午觉后都有糕点吃,作为一个超级爱吃的人,我天天就盼着这个时间,这天是橘子与七克力蛋糕,蛋糕里有小糖果,看成着都另人垂涎欲滴了,我吃了一口,那七克力甜甜的味道环绕在我的舌尖,我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说:好想再吃一个啊!小铃子听了,二话不说就给了我二分之一的蛋糕。谢谢。其实小铃子也很喜欢吃蛋糕的,但她很大方,只要别人想要什么,她都会尽力完成的。
小铃子,那个大方的她,十分照顾我的她。
他,身体结实,个子搞搞的,皮肤黑黑的,有着弯弯的眉毛,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脸红润有光,
乌黑色的秀发,帅极了。
我最欣赏他的人品和她的聪明。他为人乐观,乐于助人,是非分明。世界上已很少这种人了。因为他心地好,所以有很多朋友。每个人但和他做了朋友,就不用忧愁了。
他的作文也很好,读他的作文,让人回味无穷,引人深思,读了一遍还想再读。他的作文有时候很有深度,有时也十分精灵古怪。人也很可爱。他总做一些小孩做的事情,好像还没长大似的。像瞪着眼睛,作一些奇怪的动作,都是他常有的,十分有趣。跟他在一起,我的肚子可受不了。知道为什么吗?他总是做些很搞笑的事情让我笑疼了肚子。
他对家人也很孝顺。时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听爸爸妈妈的话。
每当他的朋友需要她的帮助,他一定会伸出援手。老师和同学也对她赞不绝口。他成绩好时,不会骄傲,总说“本来还可以考更好一点的。”他看到一些成绩不太理想的人时,他就会安慰他,叫他不要灰心,下次再努力。
人们都说他又帅又聪明。但他常常都说自己不是最可爱,不是最聪明。当然同时,他有困难时都会有人帮助他。
有一次,他在校丢了钱,他眼睛里夹着泪珠就回到了寝室,室友都问她发生了什么事,他吸吸鼻子说没什么,在我和他的好朋友劝说下,他说他在学校里丢钱了。我们纳闷了,他人缘那么好,谁这么败坏啊,居然,干这种事。在几天后,他的书桌下出现了,他丢失的钱,他笑了,在这几天里他总于笑了。
他就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死党——郭政。我想我也要跟他多多学习,更加努力!加油!加油!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她叫韩若垠。她是一个顽皮、聪明、可爱的小女孩。她的成绩很好,每次都能进前五名。她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长头发、翘翘的鼻子,一个薄嘴唇。她,是个娇娇女,喜欢玩毛绒玩具。
我们几乎每天都形影不离:一起回家、一起玩耍、一起聊天……
她是那么、可爱、顽皮。
有一天,我去“小状元”买了一支漂亮的钢笔,到了学校,她一看见,就问我要:“有没有给我买呀??”“你没有说要的啊!”我不屑的说道。她气哼哼的回到了座位。第三节课一上,老师让我们写写字书,我翻了翻笔袋,“咦?我的笔呢?我下课就是放在笔袋的呀!”我都快把笔袋给翻烂了,都没有找到。没办法,只好现借同学的了。
下课了,我去找韩若垠玩,正好她不在,我看了看她的笔袋,奇怪的事发生了:我的钢笔在她的笔袋里。赶得好不如赶得巧,韩若垠回来了,我便开始“审问”她。原来她只是跟我赌气。我很生气,大声吼道:“我把你当做最知心的'朋友,可是你是怎么做得??”说完就含泪跑了出去。放学回到家后,我发现我的笔袋里有一张纸条:郭沛欣,对不起,我只是跟你赌气,真的没有别的,我知道你把我当朋友,但是我也一样啊,你也是我一直以来最好的朋友,这支笔迟早是要还给你的,就在你的笔袋里。我立刻看了我的笔袋,真的在。这天,我真的哭了,不是委屈,而是伤心,自责……
第二天,我真的给韩若垠买了一支和我一模一样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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