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实在气愤,思维混乱,要说这罪魁祸首是谁?还是他——我的同桌。听听他刚才一本正经的更我说了什么!“你不可以和我说话,因为我是男生,你是女生;但我可以和你说话,因为你是女生,我是男生,明白! ”真是气死我了,我要再和你说一句话,我就不是你同桌。
有关这位同志的话呢,我真是一言难尽,总之,此人优点不多,缺点不少,但真的是挺“可乐”的,既然是同桌,那么我就要发扬风格:忍耐、忍耐、再忍耐。
我和任硕是同班同桌同学,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是因为我们之间平时经常相互帮助共同学习,久而久之便成了酷似兄弟般的好同学、好朋友了。
任硕既是我同班同桌同学又同住在一个小区,要说我们是同桌同学,还不如说我们是一对行影不离的好兄弟、好朋友。任硕家里的条件比我们家里的条件要好一些,平时他总是时不时的资助我,什么本子、笔呀!他都是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放进了我的书包里。有时还送给我一些旧衣服、旧鞋。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后来时间长了,我也就不再嫌弃一切照收。并且还特别开心,因为我有了一个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他能够我在生活上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我也知道他也特别开心,因为他知道他能用他的微博之力帮助一个人了。他同时也多了一个好兄弟、好朋友。
在生活上他经常帮助我,在学习上我也经常帮助他。他平时英语成绩不算特别好,于是每到星期天我都要到他们家里去帮助他学习英语。开始我从字母读音开始教他,从发音到读写一步一步慢慢地教他,每个发音我比老师都讲得过细。慢慢地他的英语成绩上升了不少。后来我又借用他们家的电脑教你学英语,他在掌握了电脑学英语的方法之后,他的英语水平又有很大的提高。就这样,在生活上你帮助我,在学习上我帮助他,我们在相互帮助之中便成了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
可以说,他是我一生之中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跟他在一起的时光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我们之间相互帮助共同成长,我们彼此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共享美好时光。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在这里,我向大家介绍一位同学,大家来猜一猜他是谁?
他今年12岁,“海拔”一米五九,他的发型蛮酷的,很像一些动漫人物的发型。一双细小的眼睛发出明亮的光,高挺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他热爱一切运动,尤其是篮球。他打篮球还是不错的,特别是“上蓝儿”有百分之九十的命中率。他也是我们班的“捣蛋王”,几乎每一次恶作剧,他都是“主谋”之一。他虽然很调皮,但他最大的爱好却是唱流行歌曲,他唱歌可是班上数一数二的高手呢!音乐课上每学习一首新歌,老师经常会叫他先唱一遍作为示范。他还很爱唱英文歌,虽然他平时英语不是太好,但他模仿起英文歌还是一套一套的。说到唱歌,他曾经还闹过一次笑话呢。一次美术课上,老师讲到了古代壁画上的“面具”,他突然兴致大发,唱起了韩国歌手安七炫的《面具》。刚开始,他把声音压得很低,只有我这个同桌才能听到,但是当他唱到“不要回头看”时,由于声音没有控制好,突然唱高了,前后左右的同学都用异样的眼光盯着他,这是,他幽默地说了一句:“看我干啥?我不是说了不让你们看吗。”听了他的话,我们都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我还为他这敏捷的反应能力而感到十分佩服。
说了这么多,你们猜出来他是谁了吗?告诉你们吧,他呀,就是我前任同桌——李嘉豪。
他,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梳着小平头。圆圆的脸蛋儿像麻将中的二筒,小小的眼睛,眉毛淡淡的。相信看到这儿,你肯定知道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我的同学小超。
为什么写他呢?其一,我曾与他为邻(不是同桌,他在我的后面。其二,我们之间有过多次的“亲密接触”。
在我们班里,除了个别男生偶尔乱吼几嗓子以外,其余的都挺知趣的,而小超这个家伙却截然不同。他整天在我后面唱歌,其实不能叫唱歌,应该是哼,哼着周杰伦的《龙拳》。不过,他的唱功实在不敢恭维,五音不全不说,那声音简直玷污了人家周杰伦的光辉形象。我曾多次苦口婆心,劝他上课不要唱了,他却白眼一翻,对我一阵咆哮。算了,这家伙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啊。开溜!
最令我头疼的是他上课时,两只脚总在我板凳腿上蹭来蹭去,叫人坐卧不宁,心烦意乱。我对他发出“警告”,他竟来了句:“生命在于运动嘛。”天哪,连上课都要做运动,真是“无可救药”。最终,我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他一蹬,我就掐他大腿。别说,这招还挺管用,渐渐地,他再也不敢和我的`板凳“亲密接触”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现在他和我分开了,偶尔在课间,隔“江”相望,你看看我,我瞅瞅你,或者做个鬼脸,然后相视一笑——都在回味那段“后桌”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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