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太阳猛烈地炙烤着大地,火光冲天,***声四起,烟雾迷茫,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当时,我穿着蓑衣和草鞋,戴着一顶稍大的箪篱,前往不远山中的师傅家学习。不知怎的,就撞见了乱作一团的百万曹军。我吓了一跳,赶忙躲进山边的一个拐角处。浑厚的鼓声与难闻的血腥味弥漫在百里的平原。我凝神望向前方的战场,只见一匹被鲜血染红的骏马在纷乱的曹军中纵横驰来。马上飞跨一人,正是赵云!他紧咬牙关,且光中流露出坚定的`英气。那条在他手中攥紧的红缨枪在敌人的头颅上下翻飞。不知何时,又霎地向下一叉,向上一挑,鲜血便在空中溅起,转眼溅没在潇潇马鸣之中——
赵云一边大喝着“挡我者死,避我者生!”一边冲向我这个方向。我在一旁看着,心中不免忐忑不安,赵云一直以来都是我最想见到的猛将。所以我攥紧双拳,心中念叨着,生怕一不留神,一支冷箭刺入赵云的胸膛,生怕一代名将就此绝灭。
貌似是***得有些累了,赵云一个猛刺,冲乱了后队曹兵的阵角,纵马一跃,“嗖”地一声,近前——
我猛地缩回了身子。
隐隐约约地,有急促的马蹄渐进……
赵云一勒马鞭,提马停了下来,见我发着抖望着满身腥味的他,便问道:“战局已定,尔为何抖之?”
我想说我因他的所向披靡、英气逼人而发抖,每当我激动万分之时都会这样。
他见我欲语无言,又问道:“你一介书生,见有战斗在此,为何还逗留此处?”
我说:“我远远望见了您,见您英姿飒爽,便一时愣在了那里。”说完便想退回草垛后。
赵云一摆长袍,示意我过去,我迈回小碎步紧张地来到高大的马前,一股刺鼻的血酸味扑面而来。
他伸出鲜红的手,递给我一根刻有“天下一统”的粗针,说:“请等三国统一之际,将此针扎于吾墓中。”说完便望向苍穹,长叹一声,冲出了地平线……
我久久地望着那根粗针,心中满是对赵云的敬仰。
一阵风,吹拂着残败的沉沙折戟——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一片月光,见到了赵云。那片月光,已被我的叹声浸没……
在生活的道路上奔忙,累了,就想停下来。停下来找一方宁静,歇一歇;停下来找一方宁静,静观自己的内心;停下来找一方宁静,反思自己的生活。这时,我喜欢捧一本唐诗或是宋词将自己置身于时光之外,不浮不躁。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梅雨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大漠的孤烟、长河的落日、碧绿的荷叶、映日的荷花、绵绵的梅雨、热闹的蛙声,让大自然的生动、多彩跃入脑海。诗人们鼓励我到大自然中去,看春花秋月,赏夏雨冬雪,在忙忙碌碌的.间隙,放缓脚步,把自然的灵秀融入自我,相信梦想总会成真。
“老当益壮,宁知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几许豪迈,催人奋进。我在行走,我在奔波,我亦在茫然。古诗里传递出一种力量,让我热血奔涌,懂得生命应该有所坚持。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淡淡孤独,淡淡思乡。乡愁,我深埋心底,我不愿面对时光对故乡的改变。当故乡被改得面目全非时,我情愿故乡留在诗里,是“寒梅著花”,是“小桥流水人家”,是……
读诗词的时候,不知不觉走入诗词的意境,使我能够在诗词中找到自己,反观自己的情绪,从而在浮躁中恪守住一份心灵的宁静。千年之前的诗人、词人,把他们的人生体验和感悟穿越沧桑传递到今天,而我们只要跟着他们去感知,把诗和词的意境融入自己的内心,感知四时,感知山水,感知风月,从而学会与生活和解。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听,英雄意气风发,壮志凌云,那浩然正气令人热血沸腾。奔放的感情,浩荡的雄风,令人心胸开阔,精神振奋。“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活着要做人中的豪杰,死要死得悲壮,做鬼中的英雄。那横刀立马,重整山河的气概依然回响在山水间。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在那繁华热闹之下,那灯火阑珊处的孤独,那难以排遣的铭心的思念,悄然入心。读完内心多了一份冷静,多了一份柔婉,多了一份孤独的内心体验。
在心灵无助的时候,我遇见了最美的诗词,我可以从容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可以选择不盲从,只做最真实的自己。这些诗词使自己纯净、博学,懂得文字的美好;这些诗词,使自己好思、清雅,懂得驾驭内心的力量,敢于正视自己的弱点;这些诗词,使自己积极、乐观,懂得放缓急促的脚步来面对喧嚣而来的尘世生活。
合上围庭大哥的《今生相遇自己》,不知何故,这个故事突然窜到了我的脑海里。围庭大哥他不是作家,这本书也不是作家所写。我希望他永远不要成为作家,至少不要成为这个小孩眼中的作家。古话说,无知者无畏,看到这个故事的作家们,大可不必红着脸和一个小孩着急。既然说到了这本书,就说说我粗浅的吧。
在我看来,《今生相遇自己》是一本写给自己的书。我猜这也是他为何命名为“今生相遇自己”,而不是“今生相遇别人”的一个原因。
记得有一日,我和围庭大哥在博客上用纸条传话,我说我读得很小心,到现在还没读完,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点,一是真诚,二是散淡。他很快就回话了:我很欣赏民国时文人的`散淡,以性情入文。听听他在这本书的自序中是怎么说的:
现在散文做法之多,令人眼花缭乱。我的态度基本上一是了解,二是不轻易为所动。这想法基于世道浮躁,人都想标新立异,别被别人蒙了。另外觉得散文是个人气质和经历的体现,真情才是散文的生命线。一篇散文若不用真心去写,文字再华丽,气势再大也只是虚饰的墙纸,假以时日终会剥落的。
难道这只是之道吗?显然不是。
原来围庭大哥在那个秩序足够混乱,文化却空前繁荣的民国,取水煮茶已有好一阵子了。当然,他也喜欢咖啡,喜欢饮酒,喜欢行走,喜欢和一群趣味相投的朋友在一起,吟诗作对、抱琴听曲……一杯咖啡,背后可能蕴藏着一段让人怀恋的故事;饮的是酒,品的可是深过千尺的友情;(有时候他一人,有时候和好友一起,在行走的路上,他习惯钻到历史深处去,一边抚摸长着青苔的桥栏,一边在水中打捞跌落在里面的远古月亮;或者,对一条已经陌生了的马路,他感慨唏嘘……工作之余,他把这些闲事和唏嘘用文字记录下来,集结在一起,就有了这本书——《今生相遇自己》
从《今生相遇自己》的文字里可以看出,围庭大哥的经济条件相对宽裕,不然莫说到外面行走一趟的花销,就是一杯星巴克咖啡,像我这样寒酸的人,如果细腰不答应,怎么会有奢侈的诗情产生?狠心喝罢,肯定会和自己的馋嘴干上一架:妈的,一周的工资又不见了,让你馋!啪啪抽几巴掌都不解气。如果说《今生相遇自己》是一个婴儿,那么没有奶粉钱的话,他会长得和现在一样,这般健康可爱吗?本来,文学或者艺术是饭后余事嘛。曹雪芹只有一个,余秋雨等却可以有千千万万。
我希望围庭大哥有朝一日会成为这千千万万分之一。
看完后,我就想,这个在开封的小街上,“一手拿着烧饼,一手握着酒瓶,仿佛一个在阵前横刀立马的将军”,到底是一个怎样有趣的人。吃过了鸡蛋,我和那个妇人一样,还想见见这个下蛋的鸡。如果有一天在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里,我偶尔遇见一个不苟言笑、着装齐整的人,他边看边走,边走边想,这个人会不会是围庭大哥,或者是他熟悉的朋友,比如“趣胜堂”成员之一?芭蕉姐如此说他:“围庭君有侠客心肠,喜欢独自游走,公务的繁忙只让他的小思绪暂时退却角落,一旦得空,便要出走。若披上斗篷即可穿越旧时空,围庭君定然是一个身佩宝剑独闯天涯的游客,目光忧郁深邃,风餐露宿无所谓。”
这几日不经常加班了,心情大好,下班后喜欢跑到某个清静的公园里走走。公园里有人拉二胡,有人唱小曲,还有人聚在一起轻声细语地说话。正值槐树开花,春天的绿气和槐花的香味混合在一起,闻着舒服极了。槐树下,无意间听到一对恋人的谈话:
男:这花好香。我给你摘一朵,戴在头上铁定好看。
女:我才不要了。那有桃花好看。
男:可能真没桃花好看,也没桃花妖艳。可是我记得清楚,小时候,特别是夏天,我们几个小屁孩喜欢到槐树下耍弹珠,外面热得要死,可槐树底下凉爽得很;而且,槐花可以做菜,香着了;槐花籽可以入药;还有……
女:你烦不烦啊,这有什么说的。你现在又不是小孩了。女孩生气地打断了他的话。
她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当着那么多人面,敢说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小孩了。我竟然莫名地为他担心起来,不知他现在还好吗。皇帝又不是作家,会不会怪罪于他。如果说时光可以倒流,我想这两个小孩肯定会是好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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