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同走散的星星,汇合,即是世间一道稀景,不汇合,也各自闪着光。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她仿佛是世界上另一个我,知我喜好,懂我性情,明我所想,晓我所忆。世界或许没有两片一样的雪花,而我幸而有她。
与她相遇在小学,不太善于交集的我却与她关系亲密,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相互之间都称呼亲密,她成我为董董,我称她为兰兰。她身边有一个小团体,关系甚密,我与她们确是交往甚乏。一次,其中一位女生过生日,兰便邀我也去参加,就是这样的一个开始,我渐渐融入了这个友爱的小团体。
兰领导我多与他人交流,久而久之,身边的人便多了起来。但我仍与她最要好。
考试失利时的互相勉励,取得进步时的相互赞许,被欺负时的互相保护,被误会时的相互维护。双方的家长的认识,睡过同一张床,穿过同一件衣,喝过同一杯水,一起笑过、哭过、闹过、疯过……
理解。我成绩不理想,趴在桌上默默拭泪时,她并不是不停地安慰我,而是静静的站在我身边,手搭在我的肩上,等着我情绪平复下来,在鼓励我下次再加油,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关心。无论谁生病了,总会去问候,或是在校时的一杯热水,或是短讯中的一句关怀,都是对对方的关心。
休闲时刻,在草坪上漫步,天很蓝,草丛中点缀这几星点花。兰送给我一条花链手表,她也有一条一样的,她跟我说,希望我们友谊如花,尽情绽放。而这表,我理解为友谊长存,像时间一样,永久不息,因为时间对于友谊的磨蚀,好比水流过坚石,反把它洗濯得光洁了。
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怨,可举而不会散。六年的朝夕相伴,励助之事多的数不清。六年似是一恍之间,又若世纪之久。回忆数不尽,情意到不完。无论时隔多久,再相见,总还是如往常一般,无任何疏远,互道安好,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但物转星移,山河不改,你是你,我亦还是我,我们都是最初的那个自己。变了的,是互述的故事中,“我”“你”“他”的.人称转换;变了的,是更珍惜相处的时光,因为我们都明白,下一次聚首,不知在何时。
“嘀嗒”,她送我的花链手表转动了最后一下,它的电池已耗尽,但我与她之间的情谊却还在世纪钟表上走动,不停止。与她相伴的过去,将化为永恒的回忆,烙印在心头;而与她继续相守的未来,将创造更多美好的回忆。
朋友,是一片辽阔的海洋,让人感到心旷神怡;好朋友,是一条清澈的河流,让人感觉安全感十足;而闺蜜,是一片潋滟的湖水,它不如海洋与河流的博大,却有着它独有的细腻。“闺蜜”是个温暖而又甜蜜的称呼,它超出了单纯的友情,当友情浓厚时,便到了“闺蜜”的境界。
阳光下花链手表反射着光芒,璀璨闪亮,照亮着彼此的心扉……
因此,我也喜欢艺术,特别是喜欢口琴。啊,琴声悠悠,常常回荡在我的心扉;啊,琴声悠悠,时时刻刻的萦绕着这座美丽的校园;啊,琴声悠悠,常常使我痴迷。
岁岁月月,朝朝暮暮。刹那间,悠扬的琴声已伴随我渡过了六个春秋。它已成为了我形影不离的“知己”,它吹出了我的心声,吹出了我的愁。所以,六个春夏秋冬是口琴伴我度过每一个日日夜夜。
如今,盼望时之问。又想起了一年级刚接触口琴时的那段美好的时光。我清清楚楚的记着有一天,上课铃骤然响起,大家都安静地坐在教室里,等候着音乐老师。不一会儿,老师进来教室了,同学们的目光都投向老师抱着的那只大纸箱子。“唉,这里面是什么?”“也许是好吃的吧!”大家讨论了起来。而老师放下那只箱子,从里面取出一个长方形的'盒子,说:“这是口琴,可以吹或吸发出声音的。”此时此刻,大家都不迫不及待的喊了起来:“我要!我要!”于是,老师走了下来,按座位每人发了一把口琴。此时,我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口琴。对着上面的口吹了几声。没想到吹出几个杂音。全班同学都哄堂大笑起来。坐在我身边的其他几个学生也尝试着吹了吹,没想到结果都和我一样。老师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开始教大家这么吹。起先我们什么音都吹不起来,但在老师的鼓励和帮助下,慢慢学会了吹“哆、咪、唻……”后来也只会吹x个音。日复一日,你年复一年。我终于对口琴爱不释手了,一直吹到脸红肿了也不愿意放下。在学习过程中,我渐渐体会到了学口琴有多难。二年级时,我们会吹一些简单的曲子了。如今,我对口琴操纵自如,连《小城故事》、《义勇军进行曲》……也吹的妙不可言、滚瓜烂熟了。是啊,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付出就会有收获。
是啊,学会吹口琴,是一种独具魅力的艺术,是一种倾诉心声的方式,也是一种休闲养生的方式。学会吹口琴,让我懂得了人生就要像琴声一样悠扬;让我懂得了如果要成功,就要面对困难时永不低头,知难而进。
是啊,悠悠琴声,口琴相伴,让我在成长道路上颇有感受。
要说人最忠实的朋友是谁,莫过于一本好书。有人也许会问为什么,但我想告诉他:“一本好书,使人受益无穷,也有很多的书是作家呕心沥血,用自己的青春换来的。”所以我们更要去认真的阅读与你为伴的好书。
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爱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譬如寒窗苦读的大诗人杜甫,因看书废寝忘食的***。我也是个小书虫,我的好书阅读经历,愿与大家分享。有一段时间,我从表哥那借来了《安徒生童话》,里面的一个个故事写的妙趣横生,感受深刻。《打火匣》写了一个士兵,因巫婆的指点,在误打误撞下,幸运的娶了公主成为了国王。让我觉得生活是美好的,我们可以在蓝天下自由的享受着阳光、雨露和光明,乐观面对生活,生活也一定会笑着迎接我们;《皇帝的新装》这个耳熟能详的故事令我哭笑不得,故事中的皇帝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丑小鸭》的故事,讲了丑小鸭在受尽了讥笑和欺负之后,成为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让我知道了命运会在不经意间改变,我们永远都不要嘲笑别人;而故事《完全是真的》让我们知道谣言会代代相传,最后变成人尽皆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说话要实事求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故事《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讲的是老头子把价值高的马换成了价值低的牛,又把牛换成了价值更低的羊、鹅、鸡和一袋烂苹果,可是,他不仅没有挨打,反而赢得了一大袋金币,让人忍俊不禁,在笑过之后也让我对人生有所感悟;故事《玫瑰花精》让我们知道,善有善报,恶人总有恶报,因此做个善良有爱心的人是我们的追求;《母亲的故事》讲述一位母亲,为了从死神手里拿回孩子,她把给孩子唱过的歌都又唱了一遍,又用自己的胸口温暖了荆棘的枝子,使荆棘在冬夜开出了花,又把眼珠哭到大湖里,读罢泪眼朦胧。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当我生病时,她不分昼夜地照顾我,当我有困难时,她和声细语地鼓励我,当我犯错时,她语重心长地开导我。是啊,全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的孩子,让我到了母爱的博大,真是慈母情深啊。
从一本书中我们能领悟到这么多得道理,所以只要你认真地去阅读,你就会发现书中的奥秘。让我们一起读书吧,一起分享阅读的快乐吧。
激情总是在不经意间流淌,岁月总是把最初的甜蜜慢慢变得平淡,甚至有了一种窒息的感觉。细细想来走进婚姻的殿堂已经有13年了,最初的卿卿我我,早就被家庭的琐事代替,自恃才高,我总有一种恨不逢时的错觉,加之生活的拮据,原本花钱如水的我感觉那么的不自在。每每回到家中稍稍感觉不顺心,就乱发脾气,闹得妻子和女儿看见我不高兴的时候,都躲的远远的。
想起自己的婚姻,总觉得自己更多是愧疚。年轻的时候,我在一个远处的乡镇工作,离家较远,不怎么回家,几乎每天都有当地的几个哥们饮酒作乐,我当时很喜欢那种酣畅的感觉。工作当时不错,但总感觉不太适合自己的心意,情感上颇为不顺,当然都怪自己多情吧。那时自己就是一个轻狂的年轻人,心比天高,可总是一事无成。
和妻子相识很是偶然,那时是因为镇上麦收,几个单位都去帮忙,恰巧妻子也在,那时年轻人少,空闲的时候,自然而然的过去和她搭讪,那时感觉她还可以虽然不高,但也眉清目秀,很青春充满活力,那时她刚刚毕业,在家没事,是姐姐让她过去的。我呢,则刚刚结束一段感情,正觉得无所事事,麦收时间很短,但她家离单位很近,见面的机会很多,也经常约她一起吃饭,就这样我们慢慢的开始恋爱了。
当时感觉恋爱并不像书中的那么美好,我依旧我行我素,整日和哥们喝酒,倒是妻子每逢家里做些好吃的都会去单位叫我,对我很是关心。她的家人也对我特好,总会给我一种家的感觉,那颗总在飘荡的心此时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温暖。后来单位分房子,我们顺理成章的登记结婚了,虽然很简单但总算不在流浪了,不再以单位为家了。婚后妻子有份不错的工作,小日子过得还可以,当然朋友聚会是难免的,不过次数越来越少。
从结婚后,我就没洗过衣服,洗衣服做饭成了妻子的专利,有时下班早,还可以帮忙,稍为晚点,就只有吃饭的份了。***期间也是如此,直到女儿的出生,我才开始洗洗尿布,那时总看不够女儿,喜欢的不得了。妻子也辞了工作在家专心看孩子。
那时候我正值得意之时,在一家分理处干负责人,本来想有一番作为的我,那时只可惜迷失了方向,工作稀里糊涂,我呢却一直在做什么江湖梦,大把大把的散钱,结果没有几年,工作频频失误,自己也落下一身债,最终在2006年光荣下岗了,妻子得知后,没有怪我,但总感觉心事重重的样子,为了生活妻子找了一份工作。
那段日子不知熬过来的,幸好有妻子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我那时自觉惭愧,总觉得没脸见人,甚至也为这些都是妻子的错,时不时冲妻子发脾气,妻子总是默默的忍受着,还经常托朋友问问我的一些情况。也许正是这件事重新上班的我,变得乖了许多,不在那么张狂,按时上班下班,不在纵情美食美酒。
不过生活还一直很拮据,不过妻子的脸上总算有了些笑容,一家人也开始有了点生机。当然我的工资早就归妻子管了,我特别喜欢花钱时的感觉,虽然有些不自在,没办法还要还债啊,那时我借出的钱很多,但由于交友不慎,大多打了水漂,妻子没有怪我,好几年多没舍得给自己买件衣服,想想刚开始的时候,我的口号可是只买贵的啊。
09年的时候,春节刚过,母亲就病了,很严重。住了40多天的院,我天天给母亲送饭,饭都是妻子做,每天早起做好了,放到饭盒里,用毛巾包好,每天总是换着花样,尽量符合母亲的口味,每天只要有时间都去陪母亲,给母亲擦擦脸,洗洗脚,把换洗的衣服拿回来洗,以至于临床的病友都以为是母亲的女儿。
那段时间根本感觉不到累,下班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家送饭,陪母亲呆到十点,晚上大多是父亲在医院,白天我们姊妹谁休息谁去,最怕的就是晚上电话响起。那时睡觉的时候总是握着妻子的手,不知道是依靠还是,总感觉心很沉,有时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幸好经过治疗母亲出院了,但身体很虚弱,妻子则由在家做饭转到了去父母家做饭,看看母亲日益好转的身体,心中充满无限感激。
这几年经过妻子的打理,日子慢慢有点好转,前不久刚刚把住房贷款和给一处担保的贷款还完,想想这些年妻子没有跟我享受几天的快乐,整日里在起起落落中生活,本应很幸福的家叫我折腾的几乎***。
现在我下班后我开始做饭了,虽然没有什么珍馐美味,但感觉一家人在一起很温馨,问问女儿的功课,当然只是偶尔,女儿的学习一直是妻子再管。看看电视,有说有笑,虽然清苦,但感觉很甜蜜。我已经不再和以前的朋友联系了,有的只是在家看看书,写点东西。那些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不愿意再想起。
家里的事我基本不管,有时父母买东西都会给妻子打电话,很少用我,家里的聚会也是妻子安排,都是兄弟姊妹,我开始喜欢这种感觉,这种亲情在一起的日子。有时总觉得自己很出众,不应该过这样的日子,但经过许多事之后,才知道那份平淡多么的不容易啊,就是在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中,褪去了爱情的浪漫,换来了亲情的温暖。有过恨,有过怨,但更多是相互包容,共担痛苦的相依。岁月让我们不再年轻,当看到妻子额头的皱纹,我心中总充满一种复杂的情感,说不出道不明,但心很痛。
不管我多么多情,多么狂妄,但我知道那种相濡与沫的情怀已经深深的植入到我的心中,你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无法割舍无法抛弃,因为你就是我心中的那个家,那个给我可以让我自由自在,给我温暖给我甜蜜的家。我相信,不管以后路有多少,我们都会相濡以沫,相伴一生。
最美妈妈,最美教师,最美司机……一个个“最美”的称号不绝于耳,筑就了一路的美景相伴在这成长之路。
助人为乐,舍己为人一向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本。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这是克制自我,尊重他人的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胸怀天下苍生的心襟之美。“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是重情重义的壮美。
然而,随着“小悦悦事件”的出现,随着扶人却被误认的出现,这个披着和谐外衣的社会显露了它淡漠的一面。
于是,就有了“最美”的称号来唤醒那最初的美德。
红了半边天的《心术》,是六六根据医患之间的`问题而编写的。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在医生们尽力抢救赖日金罕见的脑瘤无效后,他的父亲失落的走出医院被医闹们围住,唆使他去告医院的时候,那个淳朴的乡下汉带着浓浓的口音说:“你们别说了,俺知道谁对我好。”
记不清是在什么时候了,记不清具体细节了,在吉光片羽之间,却被这简单的话语深深的震撼了。
那是一种美,互相信任的和谐美,在逐渐遗落中又被渐渐唤醒。
当开始去信任,当开始去帮助,当开始抹去那淡漠的隔横。一切美景在弘扬着的美德中展现,绵延,繁衍……
岁月悠悠,光阴荏苒,浑圆的地球毫不停息地旋转,转来一声声清脆响亮,又转走一片片悲痛凄凉。清脆响亮的是那为国担忧的哀叹,悲痛凄凉的是那哀叹者的离开。在生死轮回中,便有了等待,忠诚和信任。
一颗赤心,是用鲜血,汗水和泪水浇灌而得的,而忠心不等于赤心,忠心还需一味药,便是耐心,等待与坚守。只有这样的忠心才能相伴一生。
茫茫大漠,荒山野原,他与冷月作伴,以地为床,以天为被,当卫律投降后,在歌舞升平时,忠诚于国的苏武在冰天雪地里忍饥受冻,饥寒交迫,只能啮雪啃毡毛。但他浑身热血在沸腾,因为他心中时刻记得他是汉人,是大汗的使者。为了大汉宁愿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而与他一同的卫律背叛国家,为的是荣华富贵,名利权位。如果不是匈奴而是其他国家的国主用富贵来让他投降,他也一定会投降。像这样只为一己之私而抛弃自己的尊严忠心的人,有哪国敢留?而苏武,却用他的忠心炼就了一身的傲骨,敲响了千秋的绝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他的忠心将会相伴他一生,所以最终他成功了,回到了祖国。
历史长河不停地流动,其中留下足迹的也有许多忠心之士,如:文天祥,在面对元兵的威逼利诱,他始终不肯屈服,只能以死示忠。到如今,也有忠心之士。缅甸的昂山素季,一个当代的奇女子。在父亲被刺***后,她孤身逃到国外,过着安静的生活。然而,缅甸当时受到日本控制,她安顿好家人,毅然回到缅甸,四处演讲,鼓动民众反击,夺回政权。日本侵略者为此将她囚禁十年,但她忠于国的精神早已成为民众的精神支柱,直到最近几年,日本退出缅甸,民众才将她解救出来。她以她的忠心拯救了整个国家。如果昂山素季在缅甸混乱是选择留在国外,安静生活,不忠于自己的祖国,那么她的忠诚就不会支撑起整个国家,就不会有缅甸的解放。她的忠诚最终赢得了成功,使国家安定,人民幸福。
古人云:忠君,忠国,忠社稷。我们不仅要忠于国,对待他人也要忠诚,不能背信弃义,否则最终只会害人害己。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为什么呢?这是因为狗吃了你给的骨头,被你养,它会认你为主人,记得你的好,会帮你抓小偷,不会反咬你一口。然而有的人却连狗都不如。抗日战争时期,國民党和共产党同抗日。然而就在四月十二日那天,國民党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规模的剿***共产党,这一举动令当时人民大为震惊,纷纷投靠共产党,而國民党自此大失民心,最后以失败告终。
苏武的忠心与坚守,千古传唱;昂山素季的忠诚与坚守,后人敬仰;國民党的背叛,遭人唾弃,我明白了忠心在享受与坚守之间,那行于冰天雪地之上的苏武,那囚禁十年,黑暗十年的昂山素季,他们用忠心作出了最美的答案:富贵,只不过是过眼云烟;忠心,才是历史的永恒,才能相伴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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