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但在人们心中,狼却是以凶残、邪恶的形象出场的。但一匹真正的狼不仅仅如此。《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妙笔生花的描写中给我们展现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健壮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争夺狼群王位,但是那一匹公狼在一次狩猎中因意外死去,所以紫岚决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后来它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就因天气原因痛苦的死去,剩下了三头小公狼,紫岚就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一匹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都绞尽脑汁,费尽周折。但是,命运欺狼,它的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在了金雕口中,二狼蓝魂儿也不慎死在了贪婪的猎人手中。最后的一只狼在与狼王的搏斗中因自卑死于众狼之口。所以紫岚为了狼王梦最后的火种最小母狼媚媚的五个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以保全狼孙的安全。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因为不仅仅是狼,人也一样,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大器?母狼紫岚为了自己和公狼的狼王梦付出了宝贵的青春,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故事环环相扣,引人入胜,沈石溪用他的天才想象力给我们展现了一种不一样的狼!
我们都曾认为狼是一种很冷酷无情的动物,但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让我有所改观!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头名叫紫岚的狼,在与猎狗的机智斗勇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黑仔拥有和黑桑一样的气魄,紫岚在他身上仿佛看到了黑桑的泡影,为了培养他,紫岚用尽了所有的精力,黑仔的大胆傲慢最终伤害了他,在金雕的爪下最终死于非命。蓝魂儿从小就强势,他不甘心让他的野性吞失了他的理性,正在他春风得意之时,就中了猎人的陷阱。母亲不忍心看到儿子被猎人嘲笑,因为紫岚觉得狼也有尊严,在无奈之下咬死了他。双毛从小失去了自信,心就像被一块阴霾笼罩着,狼的狠、毒、辣在他身上似乎已经泯灭踪迹。所以,紫岚对他更是严上加严,为了他,紫岚失去了一条腿。最终,就在双毛争夺王位时被意外的咬死了,只剩下女儿媚媚了。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狼崽,紫岚只能把自己的遗愿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了,最后她为了保护狼孙与老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处在老雕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助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然紧紧地抱着老雕。读到这句话,我不禁潸然泪下,从中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在金雕身上紫岚似乎看到了黑仔那无助的身影,为了黑仔她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就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刻,还不放手在紫岚心中有一股力量一直激励着她!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付出一切,在必要的时刻甚至可以食子、***子。
这种心理和我们的妈妈是一样的,她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我们,她们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我们是否珍惜过妈妈对我们的爱呢?有时候,她会打你,骂你几句,这都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理解,去体会!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变的,梦想的成败不在于困难,而在于坚强与拼搏。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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