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绪——突然间觉得生活也跟着有节奏的开始了;回味生活中经历,居然暗自窃喜,原来生活中正是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真的要感谢与我生活的所有人,以为有你,才让世界,才让我变得精彩,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如过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那就是我读得还不够深入,应该说是更加有“爱心”了,因为我们都知道书籍中最认为顽固的老奶奶最早是被他所改化的,不是吗?
曾经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几十个年头,在这几十年里,她与秦大没有白天与黑夜,没有阴天与晴天,没有炎热与寒冷,甚至没有穿衣、吃饭消解疲倦……的***。“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这是我们爱的结晶啊!而如今,唯一的心爱——丈夫离开了,只剩下他留下的这片土地以及看到土地而沟起的那段美好的回忆,如果失去,不,绝对的不允许有人打这样的心思。”秦奶奶悲痛欲绝。
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好象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所有的孩子都远远的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的艾,好令人佩服。当桑桑发现奶奶在艾地打滚时,它居然叫桑桑保守秘密。
看来她也并不是那样能的不可接近,原来爱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就是都用自己的爱的诠释吗?
这一切似乎都在情理之中,让我不明白的是怎么就会因为一个南瓜而落水呢!难道你从前的坚持,从前的抱怨……都烟消云散了吗?
起先,你是自动的离开校园,寻找自己新的生活,快乐,自由,舒坦……接着,你是情不自禁——那震撼的救人举措;用拐杖哄赶进校园的鸭子,在菜园边上守着;等待时机,你终于要离开学校了,而且是一件一件,自己漫漫的搬,谁都不需要帮忙。今天,你终于奋不顾身,为学校的一个南瓜而永远的离开了……所有的人因为你的离开而伤心,而自责。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
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它深深地打动着我的心。那精彩的故事内容时刻告诉我:我是多幸福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文章描写了这样一个故事——天冷得可怕,这是旧年的大年夜,一个小女孩薄衣赤脚地坐在墙角。一整天,没有人买过她一根火柴或给过她一个硬币。饥寒交迫之下,她点燃了火柴,在火光中幻想着各种她所渴望的美好事物,最后在幻想着她和奶奶在一起的幸福中死去。
文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身世是悲惨的,她在幻境中所期待的火炉,烤鸭,圣诞树以及最疼爱她的奶奶就是不能在现实中能够不再寒冷,不再孤独,不再贫穷也不再孤独的痛苦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残酷的对比。回头看看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你是否会深深的为文中这命运凄惨的卖火柴女孩而感到深深的同情和不平呢?再次回过头来看看短文,下着雪却必须赤着脚走路;刮大风却必须穿着单薄破旧的衣裳,在同样寒冷的屋檐下,手里就拿了那些卖不出去的火柴,在寒风中抽噎着的令人揪心的场面,你是不是就对我们今天幸福感触颇深呢?答案是绝对的。我们不必在那个贫富悬殊的世界在大年夜的街头顶着风雪卖火柴,可以在温暖舒适的床上安然入睡,可以快乐的上学、快乐的工作,开开心心的在每一年的大年夜和家人团聚在一起吃热烘烘的团圆饭。
即使我们生活在这美好的世界里,依然有人对自己的生活不满——不能住上更加豪华的别墅,不能吃上更为名贵珍惜的山珍海味,不能有一份令人满意的工作。我对这种人的世界观大感不平,相对那样凄惨的女孩,我们生活的已经够好了,为什么还要希望拥有更大的财富呢?本来这种心态是对的,可太过于强烈的希望,只会遗忘了已经拥有的美好生活,即使你再富有也会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很贫穷!
贪欲是永远无法被满足的,我们要懂得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所以我们一定要更加珍惜每一天幸福的时光!就像我们每天都在烦恼没有鞋子穿,而有的人却没有脚。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草房子》。书中的主人公桑桑,他顽皮、聪明;秃顶的陆鹤,别人都嘲笑他,叫他秃鹤;不幸却又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桑桑了,他是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有时候桑桑的奇思妙想很疯狂,有一次,他拿蚊帐来捕鱼,结果挨了他妈妈一顿臭骂;还有一次,杜小康想攒钱买商品的时候,他知道了,他就卖了他心爱的白鸽借钱给杜小康用,我很佩服他在别人最困难的时候给予真诚的帮助。
秃鹤,其实他姓陆叫陆鹤,因为他没有头发,而且是个光头,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大家都捉弄他,因此秃鹤很烦恼,所以常常在河边哭,想尽办法掩盖自己的缺陷,并且在一个节目中好好的表演秃头的角色,让同学老师对他刮目相看。看来只有相信自己,再丑陋也有散发光芒的时候。
纸月,一个内向的女孩,她字写得很好,而且学习成绩也很好。有一次,她把妈妈亲手缝制的书包和家里的青菜、鸡蛋都送给了桑桑,真是善良的一个女孩。
杜小康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有一次他父亲做生意亏了,从此家道中落。有一天晚上他父亲病了,为了治好父亲的病,他家已经一贫如洗,杜小康也就退学了,没有钱上学的杜小康只能和父亲一起放鸭子去了。当他们等到鸭子要下蛋的时候,鸭子游到了别人的鱼塘里,把鱼苗全部吃光了,于是船和鸭子都被扣留。但是他没有被困难屈服,重新挑起了生活的重担。
这就是《草房子》里所有人物的故事。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们,面对困难要挺身而出去面对它,逃避只会越陷越深,没有尽头。
一直以来,读的最多的就是各类童话、科幻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曹文轩爷爷的《草房子》一书,觉得特别有意思。
《草房子》这本书讲的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乔,校长的儿子桑桑和他的一群同学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叫桑桑,他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快乐、难忘而又发人深省的六年。在这六年里,他从一个天真、顽皮的小孩渐渐长成一个成熟、懂事的少年,在这难忘的六年生活里,他和他的朋友陆鹤、纸月、杜小康、阿恕、细马;老师蒋一轮、温幼菊;以及自己的爸爸、妈妈、秦大婆婆、白雀姐姐等,经历了一件又一件的事,让他渐渐认识了人生。他们让他知道了爱,让他知道了忍耐,让他知道了荣誉、快乐、痛苦、无奈……。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淘气、富于幻想,喜欢唱,喜欢跳,喜欢闹,简直就是精灵的化身。他常常异想天开的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象样的家,居然把家里的碗柜改装成了鸽舍,他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成了一张渔网,结果还真让他捕到了鱼!夏天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总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的在大热天穿上棉衣棉裤……,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一定要善于动脑,敢于幻想,生活中同学间一定要相互帮助,要学会发现别人的优点,象桑桑一样,做个健康、懂事、有正义感的快乐少年。
《草房子》这本书恰到好处地保持了中立立场,你有疑惑,却也看得懂。
这样一本好书,并不只是单纯的中立让人喜欢,也并不只是单纯的有趣好玩,它的好,它的价值,在于写作手法和那些人心底最基本的情感。
在这儿,我专门研究了一种——景色描写。《草房子》里,分散着有许许多多的景色描写,我挑了自己比较喜欢的一章《细马》来做研究。
177页末到178页开头的那段景色描写,点面结合,看似是细马非常喜欢油麻地的一切,对这儿很感兴趣;不上学反而自由自在,玩的开心,实际上,这段是推动情节用的,方便写后来的那句——这样过了一些日子,细马忽然又觉得这一切没什么趣味了,花这么的笔墨,也是为了突出细马后来的孤独、没有朋友的无趣。
187页和191页的两段景色描写,不光光写得好,作用也很大。187页的一段具有喻示命运的作用,就像后面即将到来的一场灾难,厚厚实实遮挡住这家人的希望;191页的一段具有突出人物心情的作用,月光、秋风、竹影虚幻如同这个家没了孩子后,只剩下空虚,孤寂,和难过了。
而178页中间和193页末有两段冬天的描写。前一处,细马的心情是很无奈的,不想去可又不得不去给羊割草。这时,他是不喜欢所处的环境的,而且有些叛逆;后一处,不同的是,细马有了朋友的陪伴和帮助,而且是已喜欢上了油麻地,喜欢上了这里的小孩,喜欢上了邱二爷和邱二妈,自己长大了,孝顺了,自己想照顾养父母,挑起这个家的担子。
用心去感受《草房子》的文学美丽和文学价值吧!把这片永久不衰,洋溢经典,充满魅力,饱含着金色童年天真美好的回忆的草房子,在我们心中铸成永远!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这本书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我最感兴趣的是第一章秃鹤的这一部分:秃鹤将大盖帽提在手里,露着光头,就当纸月在场,驴拉磨似地旋转着,数着板。那个连长出现时,是在夏日。秃鹤就是按夏日来打扮自己的。但眼下却是隆冬季节,寒气侵入肌骨。秃鹤不在意这个天气,就这么不停地走,不停地做动作,额头竟然出汗了。到灯光明亮的大舞台演出那天,秃鹤已胸有成竹。《屠桥》从演出一开始,就得到了台下的掌声,接下来,掌声不断。当秃鹤将大盖帽甩给他的勤务兵,秃头在灯光下锃光瓦亮时,评委们就已经感觉到,桑乔又要夺得一个好名次了。秃鹤演得一丝不苟。他脚蹬大皮靴,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从桌上操起一把茶壶,喝得水直往脖子里乱流,然后脑袋一歪,眼珠子瞪得鼓鼓的:“我杨大秃瓢,走马到屠桥……”在与纸月周旋时,一个凶恶,一个善良;一个丑陋,一个美丽,对比得十分强烈。可以说,秃鹤把那个角色演绝了。
这本书主要写的都是伤感,第一章秃鹤的深深歉意,第二章纸月的弱小的感觉,第三章白雀和蒋一轮的依依惜别的情感,第四章对秦大奶奶的尊敬的情感,第五章杜小康的开心的情感,第六章细马尊敬父母的情感,第七章白雀和蒋一轮又有生分,第八章杜小康家的孤独情感,第九章桑桑无望的情感。通篇叙述即明白晓畅,又有一定的深度,是那种既让孩子喜欢也可供成人阅读的儿童文学作品。
《史记》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爸爸送我的版本是白话文版。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读完了这本书。
“尊师重道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我阅读《史记》这本书的收获。
在《史记》里,我读到了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尊师重道的事迹。
公元前521年,孔子的学生宫敬叔要去周朝京都洛阳朝拜天子,孔子知道老子在洛阳居住,为了能向老子请教古代的“礼制”,便和宫敬叔一同前往洛阳。来到洛阳的第二天,孔子便迫不及待地徒步前往守藏史府去拜望老子。老子当时正在著书立说,听闻誉满天下的孔子前来拜访,立即放下手中的刀笔,迎接孔子。孔子进入大厅,恭恭敬敬地向老子行了弟子礼后,才向老子请教古代的“礼制”。因为孔子态度很诚恳,老子就很详细地跟他讲解古代的“礼制”。孔子学到了很多关于古代“礼制”的知识。
闭卷沉思,我想到了我的老师。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因为刚上小学,没有定性,上课忍不住玩小玩意儿,被老师发现了。老师第一次提醒了我,我就停了下来,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了,又把小玩意拿出来玩,老师那双火眼金睛又发现了,就叫我站起来。本以为这样我就可以好好听课,谁知道,我再次玩起了小玩意。于是老师板着脸说:“站起来也能玩,要好好听课才是。把手上的东西拿上来,没收!”我看着老师严厉的脸,便知道我在课堂上玩小玩意是不尊重老师,不尊重同学,不尊重知识,我羞愧地红着脸低着头,乖乖地把手上的小玩意交到讲台前。当我转过背,发现全班同学都在看着我,当时我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并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要这样了。课后,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老师批评你,让你在课堂上站起来,是因为你影响到了课堂秩序,老师希望你好好学习,将来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社会。要记住:尊重别人是在庄严自己!”
孔子是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把自己当成学生,千里迢迢地去向老子求学。给我们树立了尊师重道的榜样。
相较于孔子,我在学识上是一张白纸,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各方面都要不断地加强学习,而尊师重道是我人生中永不停止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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